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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谋夺卿卿 第13节

      “皇姐。”
    该有的礼数不能破,裕安长公主和驸马跪下行礼,“陛下万安。”
    楚澈忙接两位起来,“快快起来。”
    “一路奔波劳累,朕还宣你二人进来,可有怨朕。”
    邵瀛立于楚凝身侧,“臣下和公主归来,便得陛下传唤,能见天颜喜不自胜。”
    外人面前做戏,得做全套,皇弟面前尤是,不能露出一丝一毫的破绽。
    楚凝配合也跟着道了句漂亮话,楚澈龙心大悦,给了不少赏赐。
    只是赏赐当中,多是一些帮助孕胎的药材。
    看着宫人往外搬走的东西,楚凝忽而有些疲累。
    从前绕在她膝下围着喧闹的皇弟自从登上皇位后,早已一去不复返了。
    当时倍感亲切的地方,总爱赖在这,而今,她却只想走。
    楚澈深夜叫两人过来,不过是想看江南一行,撮合是否有效。
    眼见两人恩爱,幼帝悬起来的心也就放回了肚子里。
    驸马借口身子不适,单留了裕安长公主。
    “皇姐与朕有话要与朕私说?”
    楚凝点头,“有点私事。”
    “此趟去往江南,我在路上救了个人,他与陛下年岁相仿,身上病痛缠身,见他可怜,以弟之名带在身边养。”
    “玉碟不上,只想着陛下能帮他给个名份。”
    既然不上玉碟,什么以弟之名,都是幌子的名,楚澈不在乎。
    本以为有关子嗣,又或者什么大事,原来就这。
    “这事好办。”
    “皇姐给他起的什么姓名,朕翻翻名册,找个同姓的,给他挂在外戚上,就算是落了户头了。”
    楚凝眸光一闪,轻声出口,“怜煜。”
    “姓怜啊.....”
    楚澈随口一念,忽又顿了回去,“怜?”
    这姓怎的有些耳熟,却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再一细想,却也想不起来。
    “这姓少见,我着户部的人翻翻名目,有了消息传人给阿姐回信。”
    “好。”
    带有长公主府标识的马车,驶入长安道,在静谧的夜晚,尤其明显。
    立于房梁顶上的少年,不知坐了多久。
    原先是散漫无光的眸,而今聚焦了,随着马车的出现,跟着马车一定,缓缓露出光亮,唇也在无意当中,很小幅度抿起。
    直到马车停在长公主府外,楚凝由那个多嘴的丫头搀扶下来,进了府。
    邵瀛也进来了,他去了旁院,并没有跟楚凝同房。
    怜煜从房梁顶下跳下来。
    若是让她知道自己胡乱爬,或许会在耳边说很多。
    为了子嗣,虽然楚澈有心削减驸马的事务,却也不能太过明显。
    邵瀛空下来的时间,全都叫春娘占了,一时回长公主府的时日就少。
    不在还好。
    晚膳用后,楚凝带着怜煜逛长公主府,帮他认路。
    怜煜记性好,逛几日,全都记了下来。
    抛掉独处的日子,怜煜一直跟在楚凝身侧,他是真的乖顺,给她端茶倒水,抢了不少含巧含妙的活。
    含巧说他谄媚,几日就上道了学会讨好公主。
    楚凝却知道,怜煜多做,是想要偿还恩情,他始终没有忘记。
    楚凝不叫他做,回回他都嘴上应了,下回又来忙。
    户册的事情落好了名,楚凝进宫那日,见到了太师,心里萌生了一个念头,送他进学。
    不光是为怜煜才多大,不能总是跟着她长日在长公主府上,也是想要他终日‘鞍前马后要还恩’的心思。
    除却进学,还再张罗去学一些男儿家该学的东西。
    骑马射箭,强身健体,郎中也说过,若是骑马射箭,对于他的身子康健,恢复也是好的。
    京畿最大的书院,当属长空书院,里头很有多位学识渊博,资历甚深的名师坐镇。
    能进里头的人,多是一些达官显贵之人家养的公子,个个的身份都是顶顶的尊贵。
    怜煜如今在长公主府上,虽说没有跟上玉碟,不算是真正的弟弟。
    但长公主三个字挂在怜煜的名头前面,再贵胄的子弟也不敢凭空招惹他。
    只是怜煜沉默寡言,他性子孤僻,怕生又较为粘人。
    达官显贵自幼锦衣玉食,身上的纨绔气息只会多,不会少。
    楚凝怕他太乖了,进去书院,若是受了欺负,也不吭声,就打消了要送他去长空书院的想法。
    思来想去,楚凝预备聘请名师到府上指点,也好据怜煜的情况,认认真真教给他实实在在的东西了。
    论起资深名师,谁还抵得过开辟长空书院的开院师祖杜明锡呢?
    原先也是太子太师,而今年岁大了,在长空书院,授习了快两年的学,就退了。
    要找他说难也难,说不难也并不难,楚凝的面子,他不会不给。
    另外,杜明锡曾经也是他的老师。
    至于武学的师父,楚凝没头脑,当初他的武学似乎是自家找的武林高手来授学。
    是谁都不知道,遑论好找。
    楚凝将这事托付给了邵瀛,若找皇弟,只怕受到众人的关注过多,驸马不能够入内阁,恰好避了嫌。
    楚凝心里都给怜煜盘算好了,却也没有直接去办,晚间用过膳后,看着他服了药,这才跟他提起。
    入书院,不入书院,都讲与他听明白。
    “阿姐替你想好了,你且再斟酌斟酌,是要在府上吗,又或者随众入书院。”
    少年漂亮的脸蛋神情寡淡,是无所谓的,只大概摸清楚楚凝话里的意思。
    他看着楚凝比划的手掌,人已经又些走神了,她的手已经好了,一如当初的柔软,白净。
    指甲壳上涂着一层裸粉色的丹蔻,是用玫瑰砸碎了的汁,再混合了香津,涂抹上去。
    好看是好看。
    再如何好看,他总想到那双手上,原本的牙印和红痕,那些,似乎更顺他的眼一些。
    想归想,少年面上没有显露分毫。
    再见她漂亮的唇一张一合,喋喋不休说着话,怜煜的耳垂麻了一下。
    “说话呀阿煜,你怎么想的?”
    楚凝话未落下没有多久,怜煜惯常道,“我听阿姐的吩咐。”
    明显是不过脑的答话,楚凝被他气笑,轻轻拿起团扇拍在他的头顶。
    “这才多久,便学会随口敷衍人了。”
    打归打,一点都不疼,怜煜眼微眯起来,鼻端闻到她袖口的香。
    目光正对她的襦裙系带最高处。
    拱。
    “入书院的事情,阿姐要你自己想,可不能再替你拿主意,你不许偷闲,跟我蒙混过去。”
    末了,楚凝思忖片刻,看着少年不同于的沉默。
    她忽静一息,又补了一句上去。
    “若是两者都不想,也尽可和阿姐说,学这些,不是盼你功成有名,只愿你闲来无事解解闷,不要总是自己一个人。”
    一个人?
    怜煜蓦然抬头,他纠正,“不是一个人,还有阿姐在。”
    跟楚凝身边有些时日,微微习惯了,如今乍然听一个人。
    叫人慌措起来,她是不是.....
    要他走?
    少年的眸子清澈透亮,就这样看着她,孤怜而俊美,楚凝惊愣时,缓下来心头一暖,又顺一把少年的俊脸。
    怜煜垂眸,在她的言行举止中当中探得,他得去。
    !?!
    近些时日,阿煜已经相信楚凝的确盼着好,跟他说的这些,他都明白过,低头片刻。
    “不入书院,在府上吧。”
    刚刚虽然在分心,他能够探得几分,楚凝还是更希望他在府上。
    所以,她期许他留在府上,是舍不得他。
    对吗?
    作者有话说:
    之前:我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