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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穿成流放罪妃后的发家生活 第69节

      有些就是听闻许记食府的名声才来西街吃朝食, 平安食肆又在集市中间位置, 她这样放着牌子,会把想要去许记食府的客人拉去平安食肆的。
    闻氏这会儿心里都还惦记着这事儿。
    算过账后,陈氏她们也回了,成哥儿准备送闻氏回, 闻氏没见着功哥儿,还忍不住问了句, “功哥儿呢?”
    成哥儿摸了摸鼻子,“兴许又是跑哪去了。”
    功哥儿平时都是做些跑腿的活儿, 不过平日下工后他都是同成哥儿一起送闻氏回桂花巷。
    而这会儿功哥儿并没有出去跑腿, 而是帮他办事去了。
    师父告诉她店里恐怕是出了内贼, 有人被平安食肆的人收买, 看到她做奶黄包,就把法子告诉平安食肆。
    这东西看着不难,难的地方是配方,食材的比例跟火候,看过大概就知怎么做,但味道做出来是完全不对的。
    所以平安食肆才卖两文钱一个的奶黄包。
    师父还说,指不定上次的谣言也是店里内贼听到后告诉平安食肆。
    总归这次一定要将这内贼给找出来。
    成哥儿知道师父直接告诉他,还让他跟功哥儿帮忙去盯梢,就知师父没怀疑过他跟功哥儿,心中感动,也越发坚定要帮着师父把人给揪出来,店里统共就那么几人,除了二姑母就剩三个跑堂的婶子。
    师父也说是让他帮忙盯着三位跑堂的婶子,看看她们有没有私底下跟平安食肆的人接触。
    他跟着三位婶子也相处过一段时日,不得不说,三位婶子干活都很勤快麻利,看着也都不像那种吃里扒外的人,所以他也摸不清是谁,师父也说过,或许是她弄错了,总之让他盯着点,若不是三位婶子更好,师父也不希望店子里出内贼。
    闻氏还真以为功哥儿出去玩,点点头,没再说甚。
    成哥儿道:“二姑母,我先送你回去吧。”
    后厨跟客堂都已经扫洒干净,三位婶子也都已经回去。
    闻氏点头,两人抱着个匣子回了。
    食肆里每日的盈利都要抱回家去,玉娘这两月已经存了千两银子,几乎几日就要去一次钱庄。
    钱庄是骆安钱庄,也是大盛朝最大有最有名的钱庄,几乎遍布大盛朝的每个角落,就连小一些的镇上也都有骆安钱庄,骆安钱庄是百年老字号,已经有差不多二百年之久,即便乱世时,骆安钱庄都可以兑换银钱,所以大盛朝的百姓也对骆安钱庄极其放心。
    想当初才流放时,闻氏真真以为是一大家子没有活路的。
    现在玉娘却已经开了食肆,每月五六百两银子的进账,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成哥儿把闻氏送回去后,就立刻跑了。
    他也打算去看看三位婶子都回家没。
    许沁玉这会儿刚洗漱完,她回来时,身上的衣裳都汗湿完了。
    天气渐热,待在厨房做完朝食,她里头的小衣就得湿透。这里不像后世,厨房没有空调,即便后世厨房有空调,厨子们做完饭菜都得一身汗,这里更加不用说,几乎从头湿到脚。
    她每日还特意带了身换洗衣物过去食肆,做完朝食就去杂物间洗漱下换身干净清爽的衣裙。
    就算换下的衣裙,做完暮食也照样被汗湿。
    所以每日做完暮食,她就不用管食肆的事情,先行回桂花巷洗漱。
    这会儿洗漱好顺手把自己贴身的小衣给洗掉,外面的衣裙明日会有浆洗衣物的娘子专门来清洗和家中扫洒。
    家里赚了钱,许沁玉不想闻氏太辛苦,闻氏整日做掌柜算账收钱,忙起来还要端盘端碟,很是辛苦,家里的活儿她就花了每日二十文钱,请了个娘子来做。
    这娘子也是附近巷子的,很爱干净,也很勤快。
    桂氏本来说她洗,但桂氏年纪大,许沁玉当然不会让老人家太操劳。
    婆媳二人数完银钱,许沁玉抱着木匣子把里头的银钱都给倒在了她的钱箱里,上了锁,这会儿白玉不在,应该是去山里头狩猎去了。
    白玉大概是记住了许沁玉的唠叨,都是晚上夜深人静时偷偷溜出家门,去山上捕猎吃饱喝足,次日再趁着夜色跑回来。
    它越来越大,许沁玉自然是怕被人撞见,怕吓着其他人,也怕到时候喊了官兵来打杀白玉可就不好了。
    已经六月中,天气渐渐炎热起来,好在西南这边热也没有南方热,就是晌午那会儿是最燥热的,等到日头落下,天气就已经没那么热,坐在院子里,微风徐徐,许沁玉难得惬意几分。
    她还专门去跟高木匠定了几个藤摇椅,躺在上门别提多舒服。
    就是院子里除了枣树,显得有点光秃秃,要是能种点花花草草的,再种两颗葡萄藤,弄个葡萄架,酿点葡萄酒,歇息时可以坐在葡萄架下喝点葡萄酒,也是舒心。
    想起葡萄,许沁玉舔了舔唇。
    这个朝代是历史上没有的,所以她也不清楚农作物的具体情况,有些农作物跟瓜果蔬菜有,有些却又没有,葡萄好像就是前几年才被商队带回大盛朝开始种植,现在西南这边好像就没有种葡萄的,所以夏天时候葡萄还是很贵的,倒是山上有些野葡萄。
    野葡萄是大盛朝本来就有的。
    不过得八月份才成熟,到时候可以去山上采摘回来,专门酿些葡萄酒,可以卖也可以自家人留着喝,这里好像还没有人酿葡萄酒。
    ……
    成哥儿离开裴家后就去找弟弟功哥儿,但没找到人,他去三位婶子家门口看了看,三位婶子也都回了家,功哥儿不在附近,倒是瞧见附近有几个小乞丐在晃悠。
    成哥儿也没当回事,他在陈氏门前蹲到戌时末,家家户户都熄灯睡了他才回了闻家。
    回去后,功哥儿竟已经回了,成哥儿问他,“弟,你去三位婶子家附近去过没?”
    功哥儿正用瓢喝着大缸里面的凉水,喝完一抹嘴巴说,“哥你放心,我省得,不会把差事办坏的,我正好有几个朋友,让他们也帮我盯着在,不然就靠咱两,也不能盯着三个人,我还让我朋友帮我盯着平安食肆的,已经知道平安食肆东家两口子住在哪了。”
    成哥儿点点头,对他弟还是放心的。
    虽然功哥儿比较贪玩,但交代给他的事情,他一定能办完。
    次日,许记食府照样营业。
    因为平安食肆在许记食府前面的位置,又挂着那么大的牌子,的确有些新客流被骗了过去。
    所以许记食府的朝食还是受到些影响。
    但许记食府熟客多,早上做的朝食也都卖完了,就还有些奶馒头没卖完。
    没卖完的吃食,都是食肆里的人吃,或者让大家带回去吃。
    甚至有些肉食隔夜也坏不了,只是会影响口感,许沁玉就不用再用,会给跑堂的三位妇人还有成哥儿他们均分,让她们带回家做吃食。
    三个跑堂的妇人清楚每个月八百文钱的工钱算高的,东家还管吃,偶尔还能带些肉食回家改善伙食,这样的待遇,别说源宝镇,怕是饶州城都找不到,她们也格外珍稀,听东家说,年底时候还会有不低于二两银子的红封,她们就想着每日多帮东家干点活,更勤快一些。
    奶馒头剩了不少,大家都吃过还剩余不少,功哥儿一溜烟跑过去许沁玉面前,挠挠头说,“四嫂,我能不能拿八个奶馒头出去。”
    “只要不浪费就可以。”许沁玉笑了笑,“功哥儿拿奶馒头作甚?”
    功哥儿有些不好意思,但非常正经地告诉许沁玉,“我结交了几个朋友,让他们帮我办点事,所以想带几个奶馒头给他们吃,因为我同他们说过我四嫂做的吃食特别美味。”
    这小子,说得还怪正经得,才十岁,还让朋友帮忙办点事儿。
    许沁玉笑道,“行,你去拿吧。”
    “谢谢四嫂!”功哥儿咧嘴笑,又一溜烟跑回厨房,抱着八个奶馒头跑出门去。
    功哥儿抱着奶馒头,很快就跑得不见踪影。
    他出了西街集市,朝着一个巷子里走去,巷子最后面有个小胡同,里面随意搭着几块破木板,破木板下挤着四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孩,小孩们浑身脏兮兮,头发也是乱糟糟,脸上乌漆嘛黑,每个都瘦的只剩把骨头。
    不仅如此,四个小孩明显身上都有残疾,看着最大的那个孩子,右眼只剩下一个窟窿,只有左眼还是好的。
    还有个孩子脸上眼睛到眉角那里有一片红色胎记,另外两个孩子明面上看不出什么,但等其中两个站起来惊喜喊道:“闻二哥,你来了。”
    朝着功哥儿走过去时,其中个孩子一条腿是跛的。
    另外个孩子倒瞧着好好的,看模样也是最小的,大概只有六七岁。
    眼睛只剩一个的那个孩子看着最大,应该是十岁左右的模样。
    功哥儿瞧见他们,笑道:“瞧我给你们带了什么。”
    他把从许记食肆拿的奶馒头分给四个孩子,每人分了两个,其中最小那个孩子接过奶馒头时,就会发现他的右手掌上的手指有六根。
    几个孩子接过奶馒头,看着雪白松软满是奶香气的馒头,根本舍不得吃。
    功哥儿说,“快吃吧,都还是热乎的,奶馒头热乎时最美味,不过凉了也好吃,我四嫂做的吃食就没有不好吃的。”
    几个孩子终于被奶馒头的香气馋得受不住,捧起奶馒头轻轻咬了口,入口就被奶馒头的松软和奶香气折服。
    他们只是几个小乞丐,平日别说吃饱,就算残羹剩饭都没得吃,有时候还要跟野狗抢食。
    “天呀,好好吃,好香。”
    “闻二哥,你天天都吃这种美味的东西吗?”
    功哥儿其实看得有些心酸,但他点点头,“嗯,我四嫂做的,我四嫂人特别好。”
    几个小孩羡慕的看着功哥儿。
    他们也想要这么好的嫂嫂,但是他们都是残疾,连自己的家人都不肯要他们,其他人又怎么可能要他们,他们只能做一辈子的乞丐,说不定哪天就饿死或者冻死在街边。
    几个孩子吃完一个奶馒头后,把剩下那个小心翼翼的包起来藏在身上。
    功哥儿这才问道:“昨天晚上可有蹲守到什么?”
    最大那个孩子摇摇头,“没,我们蹲守到早上,她们早上起来后直接过去了许记食府。”
    “那你们帮我把这事儿盯好。”功哥儿说,“一天两天应该盯不出什么来,可能要盯很久,以后食肆有剩余吃食,我就跟四嫂说声,给你们送点。”
    四个孩子眼巴巴看着他。
    给四个孩子送完奶馒头,功哥儿就回了许记。
    功哥儿同这几个小乞丐认识已经有一个多月,还是那天晚上许记刚关门时,他早上留了两肉夹馍特意晚上吃,那会儿肉夹馍还是才出的朝食,他特别喜欢吃,不仅朝食吃,暮食也吃,特意留了两个就是等到晚上回去吃的。
    哪曾想,刚走出这条街,刷的一下有个黑影从他面前窜过去,还一把抢走了他拎在手上的肉夹馍。
    这哪里能忍,功哥儿嗷一声就追了上去。
    追上去发现是个比他小点的孩子,他要去抢肉夹馍,小孩护着肉夹馍,扭打之中,肉夹馍脱手而出,被路过的野狗冲过来叼走了。
    功哥儿傻眼了,心里气得不行,挥起拳头就打算跟这孩子打上一架。
    这才发现那孩子眼睛少了个,身上衣服破破烂烂,正用另外只眼睛死死的瞪着他。
    发现小孩的模样,功哥儿知道他应该是乞儿,还少了个眼,自然没法打起来,起身让开,哼了声打算走人。
    走了几步,想到小乞儿瘦骨嶙峋的模样,心里不是滋味。
    回头看了眼,发现那小孩竟然落泪了,就左眼一直往下淌泪,也不擦,看着绝望极了。
    这下功哥儿实在走不动,转回头说,“你别哭,你想吃啥,我去给你买。”
    那小孩说,“随便。”声音哑的都差点没听清他说的是啥。
    功哥儿就在附近买了几个肉包子回来给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