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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位极人臣后我回家了 第31节

      常意淡淡道:“好了,不要再说了,下次若有宴会,我一定去。”
    “好,那你可得仔细看看。”常熙回嘟囔。
    在常熙回的要求下,常意也不好再整天窝在房里,不出去社交。她一个女子,对自己的婚事太过漠不关心,好像也有些奇怪。
    城门封到现在,也没什么动静,常步箐待的庄子在城外,她来回不便,只能过些日子再去。
    风雨前的宁静显得有些无趣,常笑莺来找她一起去消夏诗会的时候,常意便答应了下来。
    “消夏诗会每年都有办的,女子一席男子一席,隔着一湖而坐,聊天作诗什么的。”常笑莺跟她解释。
    “诗会啊。”常意撑着脸,兴趣缺缺。
    “诗会是那些有名气的才女出风头的地方,我们聊聊天就好了。”常笑莺显然也不是个擅长吟诗作对的性子。
    “对了,也不是我们俩去,老夫人今天早上见了我,你猜她丢给我什么麻烦了?”
    常意为了满足她的表演欲,很配合地摇摇头。
    “前些天常步箐不是被送走了吗,老夫人就说自己身边没人陪,把自己娘家那边的侄孙女叫来了。”
    老夫人也是穷苦过一段时间的,南迁路上条件也不是很好,不知是怎么养成这样养尊处优的挑剔性子的。
    常笑莺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大夫人肯定不舍得把女儿送到老夫人身边;常意的身子就不提了,平时没事的时候都走一步咳两步,动不动就晕倒,让她来伺候,最后指不定谁伺候谁。
    没想到老夫人从娘家喊了位姑娘来陪,常意思忖,老夫人乍一下没了百依百顺的常步箐,怕还有些不习惯了,又找了个赝品来。
    常笑莺皱着鼻头,嫌弃道:“你说说,这不就是上我们家打秋风吗,膈应死我了。”
    常意:“她惹你不快了?”
    “那倒没有。”常笑莺小声地在她耳边讲人的坏话:“我见她第一眼,就觉得这人讨厌的很,你见了就知道了。”
    打不打秋风不知道,但被老夫人选上,肯定是个会来事的人,在侯府里不会安分。
    常意懒散地回她:“放心,她让谁不好过,都不会招惹你的。老夫人虽然威压甚重,但掌管财政的是大夫人,她一个外女在府里讨生活,还不得看你的脸色——你不喜欢她,她也好过不到哪去。”
    常笑莺听完愣了半响,才对她缓缓开口。
    “你好坏啊。”
    “......?”
    常意咳了一声:“我说实话罢了。”
    不管是对她还是对常笑莺来说,这女子都没什么在意的必要,她甚至都提不起兴趣打听这人的来历动向。
    到了消夏诗会那天,常意才见到了这个一眼就让常笑莺讨厌的女子。
    常意之前借口养病不出门,这位老夫人的侄孙女也没客气,一直没来看望过她。
    常意和常笑莺上了马车,三人都在一个车厢里,才彼此客套起来。
    常笑莺一把挽过常意的手,坐在了那女孩的对面,介绍道:“这是丁媛,我们表妹。”
    常笑莺把“我们”和“表妹”这两个词咬的极重,简直要把排外的情绪明晃晃地挂在她那张小脸上。
    常意不动声色地扫了眼对面端坐着的丁媛,她年纪不大,和常笑莺相仿的样子,脸上也有些稚气,长相一般,梳着双环髻,头顶斜插着一支镶宝石凤蝶鎏金银簪,和她一身普通面料的成衣格格不入。
    这簪子应该是这几日在老夫人那得的赏赐。
    丁媛眼神动了动,抬手有意无意地拂过自己头上那枚簪子,喊她:“大姐姐,你身子可好点了?我来了好几日,也没见姐姐出门,以为姐姐身体不爽,没敢打扰呢。”
    常意挑眉:“好多了,不妨事,省的我把病气过给你。”
    丁媛勾了勾嘴角,见常意和常笑莺一个淡然一个警惕,都没人羡慕她的簪子,只好主动说道:“大姐姐出去玩,怎么也穿戴的这么素净,连首饰也不见几件,我下次要是再在老夫人面前得了赏赐,一定分出几件给姐姐。”
    她头上的簪子随着话叮当作响。
    这挑衅相当直白了当,而且手段低级。
    常意可算知道常笑莺一来就看不上丁媛了,常笑莺本来就是喜欢炫耀的孩子性格,遇上个和她一样讨人厌的,可不就点燃了火星子。
    丁媛居然敢第一个拿她开刀,看来这几日在老夫人那边听了不少她的事,认定了她在常家地位最低好欺负。
    常意虽然不重视自己的衣冠打扮,身份摆在那里,她平日里用的也不可能是地摊货。光她头上这一枚挽头发的玉簪子,看上去平平无奇,如果拿下来,就能看见簪尾御制的刻印。
    她平日里打扮都以轻便为主,也不涂抹脂粉,以免累赘身体、影响病情。在丁媛眼里,便是穷酸的表现了。
    常意:“那你就多给我几件吧,我确实没什么首饰。”
    丁媛嗓子里的话卡了一下,没想到她一点恼怒,还不要脸地接话了。
    “大姐姐也是适婚的年纪了,还是自己多备些头面好,不然出去还丢了侯府的面子。”她悻悻然回道。
    常意笑了笑,没说话。常笑莺阴阳怪气地说道:“反正丢的是侯府的面子。”
    丁媛碰了个软钉子,有些自讨无趣。无论她说什么寻衅的话,常意都跟一团棉花似得没什么反应,好像根本没把她看在眼里似得,反而让她憋了一肚子火气。
    马车停在了这次举办宴会的园子门口,丁媛面色生硬地走在两人前面。
    常笑莺故意落后一两步,小声嘀咕道:“拽什么,她还不是要蹭着我们才能进去,走那么快,她能进去不?”
    “好了,你慎言。”
    常意被常笑莺叽叽喳喳地吵得有些头疼,都有些后悔答应常熙回来参加宴会了。
    光常笑莺和丁媛这两个人就能唱一台戏,更别提等会一群人坐在一起,其中的勾心斗角怕是不比打仗容易。
    消夏诗会每年主办的人都不是固定的,唯一的共同点就是豪门权贵。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在京城有那么大的园子。
    这次的主人家是童家。童家是很有名的簪缨世家,童家老爷子曾任兵马大将军,算是沈厌的同僚。
    南北政权统一后,老爷子就交出兵权痛痛快快地卸任了,常意因此对他感官也不错。
    女子宴会这边,四周都有屏风遮挡,每个人桌子上都摆着熏香和花束,放了一盘精致到不像食物的糕点,风雅至极。
    常意坐下来,也无事可做,索性端起那盘糕点。一个巴掌大的盘子里只盛了一个糕点,形似盛开的牡丹,每一层都做的栩栩如生,色彩过渡自然,仿佛刚被摘下来一般。
    她细看了一会,发现这牡丹的花瓣原来是油炸过的酥皮,不得不佩服厨子的手艺。
    “大姐姐,你盯着这吃的干嘛。”丁媛坐在她左手,状似不经意地说道:“不过是一盘果子罢了,别人还以为我们没见过城里的糕点,把我们当乡巴佬呢。”
    丁媛哪里不知道常意的底细,像常意这样在民间摸爬打滚这么多年的,怎么可能见过贵族宴席上的精致点心,她说出来就是为了让常意觉得羞愧。
    常意:“......”
    她确实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糕点,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羞愧的。
    早年在外,能吃上一顿细糠米粥就已经算是不错的了,后来住在京城里,她身体不好,也不能吃这些甜腻的东西,凡是留她吃饭,御厨做的都是清淡到不能再清淡的菜系,在上面做不了什么漂亮花样。
    她对丁媛的话熟视无睹,用盘子旁边的小叉切开了这块牡丹酥,内里流出了混合着饴糖和红豆的甜腻香气。
    这时旁边的侍女也开始为她们每个人倒上茶汤。
    常意不禁感叹,她们的衣食住行真是无一不精,过得实在舒适。
    丁媛眼看常意无视了她,自顾自地吃了一口糕点,咬咬唇把头瞥了过去。
    贵女圈子就这么点大,出现了个生面孔,很容易注意到。丁媛家世不够,但住在京城里,也算半只脚踏入了门槛,场中还是有人和她相识的。
    这下引人注目的只有常意一人——这是一张她们从未见过的脸。
    常意的脸继承了春娘和淮阴侯的优点,属实不能违心说是平凡,虽然脸庞苍白消瘦,唇色浅淡,却因为精致的五官别有一番气质。
    看到她的人第一眼大多都会联想比古西子,她身上确实有种沉静而羸弱的美感。
    来这里参加诗会的大多都是年纪尚小的饱读诗书的千金,第一眼对常意感觉还不错。
    已经有和常笑莺相熟的人开始小声向她打听常意的来历。
    常笑莺有些不安地看了常意一眼:“这是我大姐姐。”
    在她旁边的女子奇怪道:“以前怎么没见过你家大姐姐,你那个二姐今日怎么没来?”
    “她......她,你也看到了,她身体不好,之前都在外头养病呢。”常笑莺磕磕巴巴地说道。
    “这也太可惜了,好端端一个姑娘,生的是什么病啊?”
    “呃......这、我,大概是。”
    常笑莺哪里知道常意生了什么病,上次大夫来了拽了一通,她平时没好好读书,根本没听懂大夫说了什么,只好嘴里含含糊糊地把话题带了过去。
    常意在那头听到她不大熟练的撒谎技巧,有些无奈地笑了笑,她知道常笑莺也许是出于好意。淮阴侯接她进府又没有瞒着别人,有心人一打听就知道,做这样的掩饰实在没必要。
    品完茶后,便是惯例的诗会了。侍女会给每桌发数张花绢笺和笔墨,供她们写诗。
    花绢笺是从江南专门运过来的纸,触手温凉如肌肤,还带有不同的花香。
    常意不大会作诗,也没听常熙回的馊主意找人代写,随意写了一首规整挑不出差错的放在了最上面。
    事实上,这个环节才是消夏诗会最重要的部分,每个女子都会或多或少做些诗词,在宴会中读诗,最后选出诗中魁首。
    男子那边也是差不多的流程,湖的两边虽然有屏风遮挡,却挡不住读诗和喝彩的声音,既不冒犯,还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感。
    这些暧.昧的小心思和常意一点也沾不上边,她对诗不感兴趣,对这些要么吟花要么吟草的诗更不敢兴趣,她打起精神听了几句,差点闭上眼睛。
    “......那个沈将军,我听说他长了八条胳膊,有小钟楼那么高,可吓人了。”
    常意被两个人的说话声惊醒,她睁开双眼,不着痕迹瞥了眼后边,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两个小姐在说悄悄话。
    她再一看,身边已经没几个人了。到了评诗的环节,就不必再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而是互相走动,交换彼此的绢笺。
    这两人怕是觉得这人少,她还在睡着,才放心在这说悄悄话。
    其中一个人她认得,正是这园子的主人,童家的独女童阳兰,刚刚就坐在首位敬茶。
    童阳兰反驳那人的话:“可不是啊,我哥哥跟我说过,沈将军不是那样的,长得可俊了。”
    “你哥哥莫不是骗你的吧。”那人忧心忡忡,又知道自己说不过这位大小姐似得,转移话题道:“你怎么想着要嫁给沈将军这样的人......你不妨看看今日诗会的男子,都出萃拔类,你要是喜欢,哪个会拒绝你?你何必想那不该想的。”
    “这怎么是不该想的。”童阳兰气鼓鼓地说道:“我童阳兰要嫁,就要嫁这世上最大的英雄,你看这些怂包,哪个上过战场,哪个立下过这样大的功绩!”
    “不是只有上了战场才叫建功立业的......”
    他们口里的沈将军,不会是沈厌吧?
    常意扶着额头假寐,差点笑出声。童家这小小姐品味确实特殊,连沈厌本人都没见过,就一心要嫁给沈厌。
    童阳兰还在说:“我怎么配不上他啦,我看我配的很呢,我爷爷是大将军,我两个哥哥一个校尉一个中郎将,我这样的家世和他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少女的话里充满着不谙世事的理所当然,连刚刚劝她那人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怕童阳兰说出更惊世骇俗的话让她听见,常意装作刚转醒的样子起身,吓了后面两人一跳。
    常意一副浑然不知的样子,好像才看到两人一般,说道:“童小姐,我太困了,实在失礼了,不知旁边有没有可以走动的地方,我去醒醒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