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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我靠医术考科举 第42节

      秦越不是良配,这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秦越需要的是一个能够日后与她一同披荆斩棘的妻子,而不是孙女这般需要时时刻刻有人护着的弱女子。
    听到祖母细细为她打算,刘英娘心中一片乱麻,这消息来得实在太过突然,可又避无可避。
    其实父亲早就流露出过这个意思,她的及笄礼,就是为了给她相看人家。
    可刘英娘也没想到,原来祖母心中实则已有了人选。
    “但凭祖母做主……”刘英娘的声音轻微如蚊声,心中那点涟漪,转瞬之间便被她压下。
    她的那点念头,不曾与任何人说过,就当是……从未见过那人吧。
    “好孩子,祖母不会害你的。”刘老夫人摸着孙女的长发,微微叹息。
    作者有话说:
    少女的初恋,总是懵懂美好又充满遗憾的。
    对于刘英娘这个角色来说,秦越就是她少女时代的一道光,远远地仰慕即可。
    第四十二章 、及笄礼
    “十月初八, 是我家大小姐的及笄礼,夫人说,本该请了秦公子与令妹一同前去凑个热闹, 只是如今不便,只好命老奴送上小小谢礼。”
    今日来秦越家中送礼的,是王氏跟前得力的李婆子。
    李婆子见人三分笑,无理也能说出一朵花来。
    这姑娘家的及笄礼, 哪有请一个外男去的道理, 何况这刘府, 也不愿让人知道刘英娘生病一事。
    秦越心知这婆子说的都是客套话,却也不揭穿,只顺着道谢:“多谢夫人, 也代我谢过刘大人与老夫人。”
    李婆子笑着称是, 又独独拿出一个匣子来,解释道:“这是我家大小姐亲自做的一些小玩意,送给府上姑娘玩耍的, 还请秦公子代为转交。”
    李婆子打开了匣子,秦越看着里头绣工精细的香包等物, 不由面露赞许。
    “刘小姐真是好巧的手。”
    不仅有一双巧手,心思也极其细腻。
    他一个大男人,教妹妹读书认字, 却教不来女红绣法, 也不曾想过替妹妹备下这些绢花首饰。
    到底还是疏忽了。
    “代我谢过刘小姐。”秦越接过匣子, 再次客气地道了一声谢。
    “老奴省得的。那老奴便不耽误公子时间了, 老奴先告退了。”李婆子对着秦越行了个礼, 便带着人告退。
    李婆子一走, 秦越便对着窗外无奈地喊了一声:“出来吧。”
    秦安的脑袋, 从窗口探了出来,黑白分明的双眸嘿嘿地笑着。
    这丫头,近来是越发活泼了。
    秦越也愿意纵着她。
    这世间的女儿家,也只有在做姑娘时得些许自在,秦越虽知道女孩晚婚更好些,可也不敢留她在家太久。
    这世道,特立独行者,必将成为众矢之的。
    秦越上一世年过四十却依旧未婚,在那样开放的年代,尚且要遭受非议,更别说在当下了。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日后好好给秦安挑选夫婿,若是她有真心相爱的,那便再好不过。
    秦安并不知道哥哥心中这一番苦心,眼下,她也不过是一个有些玩心的小丫头罢了。
    这小家伙,早就按捺不住,在窗口观望了。
    “这是刘小姐赠与你的。”秦越将那匣子递给秦安,秦安看着一匣子五花八门的小玩意,不由发出阵阵惊叹。
    因秦越兄妹三人都在孝期之中,所以刘英娘准备的皆是浅淡素雅的颜色。可即便如此,也依旧让秦安爱不释手。
    “好漂亮的绢花!好精巧的绣工!”秦安拣着匣子里的小玩意,赞不绝口。
    正说着,她拿起一个藏青色的香囊,看向哥哥:“咦?哥哥,这香囊,倒是适合你。”
    秦越闻声望去,只见秦安手心里躺着一个藏青花色的香囊,上头绣了一簇黄色菊花,朴素又大方,适合清雅秀丽的女孩家,也适合……人淡如菊的年轻公子。
    “你们女孩家的玩意,你自留着玩吧。”秦越浅浅一笑,并未接过。
    秦越虽不是原装的古人,却也知道这香囊自古以来便具有特殊含义,女孩家往往以香囊表心意,他若是收了,日后被人瞧见,不定会给刘小姐惹出什么麻烦来。
    秦越却不知,刘英娘做这香囊之时,脑海中想的尽是他佩戴之时的模样,那一针一线,尽是少女不可言说的情丝。
    只是这份淡淡的情意,就如主人家那温婉羞涩的性子,风儿轻轻一吹,便散落四方,再也无人知晓。
    *
    书房里,烛火通明。
    秦轩刚喝了药,秦放便走了进来。
    “见过父亲。父亲这么晚了过来,可有要事?”见到父亲,秦轩连忙起身问道。
    秦放将一张请帖递了过去。
    秦轩忙打开来看,眉宇微皱起来。
    有些事,秦轩可以以身体抱恙为由推脱了,可有些事,却推脱不得,譬如来自县令大人的邀约。
    十月初八,是县令大人刘璋为长女举办及笄礼的日子,桃溪镇有点名望的人家都接到了帖子。
    身为秦氏一族的族长,秦放自然也不例外。
    “刘大人这长女,养在深闺,鲜少见人,这次及笄礼却是广邀宾客,如此隆重,我们也不能失礼。”
    秦放接到请帖后,便已经叮嘱卫氏准备了一份厚礼。
    虽说及笄礼这种场合,是以夫人小姐们为主角,可各家的男子,也少不了应酬。
    “你回来许久,也不曾露过面,如今县令大人相邀,总不能还是避而不见。”秦放看着尚未完全恢复如初的儿子,拧眉开口。
    秦轩也明白,自己总不能以生病为由,永远躲避下去,听见父亲这么说,便也顺势应下:“父亲放心,儿子身子已无大碍。”
    听到秦轩如此回答,秦放满意地点了点头。
    “到了刘大人面前,勿要失礼。”
    “是。”
    秦轩应下,可等父亲一走,他的脸色便阴沉了下来。
    其实,秋闱结束后,他就该回白鹭书院去的,只是因为一病不起,这才不得不跟夫子请了假,在家休养。
    夫子来过信,宽慰他不要在意一次得失,同窗也亲自写信安慰他,说他患病,实属意外,不要放在心里。
    可他们越是安慰他,他便越觉得难堪,尤其是那几位来信的同窗,今年皆是榜上有名,其中一位还是解元,当真是风光无限,才名远播,是白鹭书院的荣耀。
    而他,却如丧家之犬,丢尽白鹭书院的颜面。
    秦轩心思细腻敏感,又因自己是托了姚家的关系才进的白鹭书院,时常觉得那些同窗有些瞧不上自己,如今更是越发觉得他们定是在背后嘲笑,写信给他,并非真心宽慰,只是为了故意炫耀一番而已。
    不仅是这些同窗,还有秦氏的这些人。
    自从他回了桃溪镇后,往常围在他身边的那些人,就连最殷勤的秦敏,如今也概不登门,分明就是觉得他落榜而归,不配结交!
    其实,这倒是秦轩冤枉了秦敏。秦敏听说他因病落榜,比他本人还要难过,待他一回了桃溪镇,便立即想要来看他,却是被秦荐廉给拦下了。
    秦荐廉面上与谁都笑呵呵的,心里却是提防着秦放,以前孙子还小,在族学里与秦轩交好,他只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如今孙儿已经大了,就不该再自甘堕落,去给秦轩走狗腿子了。
    秦敏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几次翻墙都被下人给拦了下来,最后只能死心,遥望夜空,为自己的景辰兄难过落泪。
    只可惜,秦敏这一番真情实意,秦轩却是不知的。
    转眼便是十月初八。
    刘英娘的及笄礼,是由舅母梁氏亲自主持的。刘老夫人有意让刘英娘与舅家多多接触,便专门安排了这外甥媳妇为孙女插簪束发。
    “我家英娘,日后也是大姑娘了。”刘老夫人望着娴静柔美的孙女,忍不住高兴地落泪。
    “大小姐生得可真好。”
    “可不是嘛?也不知道以后哪家有这个福气,娶了这样好的新妇。”一旁的夫人们都笑着夸赞。
    刘英娘只管含羞而笑,一切自有刘老夫人与王氏笑脸应付。
    女眷这边,一派和睦,男宾那边,气氛便有些僵硬。
    桃溪镇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向来也是文风鼎盛之地,虽然秦氏一族,只有秦轩一人去参加秋闱,可其他秀才,也不是没有。
    这其中一人,便是姚氏子侄,姓姚名华,今年二十五六,家中只有一寡母。
    只是他虽也姓姚,却与姚珍儿那一脉,关系颇远了。
    今次秋闱,姚华便中了举人,虽然名次不高,可也把姚华那寡母高兴的,在家门口放了三天的鞭炮,与秦轩府中寂静落寞的场景,形成了鲜明对比。
    论家世,姚华家中就连二十两银子只怕都拿不出来,是万万入不了县令刘璋的眼的,可他中了举人,那一切便不一样了。
    中了举人,便是官身,日后说起来,他也是桃溪镇出去的人,刘璋这个父母官便也愿意卖他一个面子,替他铺一铺路,攒一份人情。
    所以,刘璋便命人给姚华母子发了请帖。
    姚华出身贫苦,也是第一次参与这样的宴会,还被人安排在了贵宾席中,与那些往常见了他连眼神都不给一个的大人物们坐到了一起。
    他一个新晋举人,走到哪里,总归都是香饽饽,周围的夸赞声几乎让他飘飘欲仙,不免有些忘形。
    这其中,便有好事之人问了起来:“姚公子如此大才,当初若是去了白鹭书院,兴许名次还能更往前些。”
    姚华喝了些酒,此时已经有些上头,他虽考上了举人,却对自己的名次有些不满,一听人说这话,顿时不悦,脱口而出:“去了白鹭书院又如何,不也没有考上嘛!”
    虽未点名道姓,可在场之人都知道说的是谁。
    现场顿时一寂。
    秦轩脸上的笑容,当即便有些勉强,可好在他向来是装习惯的,只当没有听见,端起手里的酒杯抿了一口,只是那手上的经络,略略跳动,也是忍得辛苦。
    秦放瞥了儿子一眼,见他没有失了气度,略满意了些,转头便端起酒杯,恭贺姚华:“老夫还没恭喜姚公子呢,犬子也应当向姚公子多多学习才是。”
    秦放笑着打圆场,实则也没有错,可偏偏姚华心中早有积怨。
    “我可不敢当,秦公子这般人才,白鹭书院的门槛可不是一般人能进的,是我该好好跟秦公子讨教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