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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锦鲤附体,我在年代文里靠捡钱暴富 第51节

      早上就没扒拉几口饭,就等着中午这顿呢,还不让人吃踏实。
    赵大军捂着跳得不规律的心脏,咬牙道:“送,马上送。”
    生死状上的见证人可是他,他立马找人把把涕泪横流的李破碗扔上了拖拉机,让李二狗拉着他有多远送多远。
    李二狗也是个实在人,当真把他送出了长胜县,本想再送出北市的,奈何拖拉机里柴油有限,只得随便找了个山旮旯把李破碗扔了下去,这都是后话!
    李破碗拖着残破的身子能活下来已经很艰难,最终成了蓬头垢面的乞丐,整天靠着沿途祈祷度日。当然这也是后话!
    再说回来,处理了李破碗这个渣渣真得是心情舒畅,林晓纯干了三碗大锅菜,直把陆恒远看得目瞪口呆。
    陆恒远挑挑拣拣吃不下去,再看沈曼曼和沈子超也吃得津津有味。
    王桂花毕竟是沈越的亲妈,没心情吃饭。
    沈三斤也没吃,整个人像是失去了主心骨,无精打采。
    沈兰更是哭得眼睛红肿,嗓子也已经沙哑。对眼前的生活充满了绝望。并没有因为王桂花的死而放松,准确地说是加重了心理负担。
    胡江海偷偷来葬礼现场,自己不是没看见,可越看见越觉得难受。要不是自己和胡江海的事被三哥发现,妈也不会生病,妈不生病就不会死。
    都怪自己不好,自己怎么就这么笨呢!
    沈兰把王桂花的死怪罪在自己身上,让自己陷入了深深地自责。
    从王桂花死后就没喝一口水吃一粒米,整个人都哭得虚脱了,手脚不受控制地往一块儿抽抽,掰都掰不开。还是林晓纯趁人不注意借着让沈兰喝水的时候,给沈兰灌了两只葡萄糖。
    葡萄糖可是她之前特意在中医馆放的西药,而她也发现了一个好玩的事情,那就是她的中医馆居然有复制中西药的功能,再也不怕药材不够用或者用完了。
    沈昌没心没肺地吃了两碗,沈勇勉强吃了一碗,陈敏霞拿出一副绝世好儿媳的姿态,直说自己太难过食不下咽。
    正准备放碗的林晓纯果断盛了第四碗,当着陈敏霞的面慢条斯理的吃,陈敏霞馋得直咽口水。
    对于陈敏霞这种惯会在人前讨巧卖乖的人,她一向采取文火慢炖。
    这种人咬死嘴,不拿住七寸不会服软。
    这也是她不着急对陈敏霞下手的原因,而且王桂花的丧事有陈敏霞操持,大家都挺省心的。
    王桂芬再没有找她麻烦,跟沈昌一直嘀嘀咕咕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王桂花下葬以后,王桂芬就带着几个女儿心事重重地离开了,临走还恶狠狠地瞪了林晓纯一眼。林晓纯不知道王桂芬又出什么幺蛾子,但可以肯定的是短期内不会再在她眼前晃悠。
    过了头七,老沈家的分家最终稀里糊涂地以各家分了十块钱结束。
    其他的基本上没有争议,就老沈家这老宅仿佛成了烫手山芋,沈昌也不想要了。
    他胆子小,王桂花是非正常死亡,他心虚得不行,但是不要又没有地方可去。
    只好打掉牙,和着血往肚子里咽。
    至于那些办丧事送的礼金都由沈三斤保管,一方面是约束沈昌和各家平衡;另一方面也谁家有个红白喜事,还要送还给人家。
    林晓纯这七天来回奔波于村里和镇里,镇里的房子已经规整好了,村口的房子她抽空去看了下,虽然比人高的草已经被锄了,但还是感觉阴森森的。
    这种死过人的房子,她打心里敬畏。
    如果沈越非要住的话那就让他自己住好了,大不了再请个人看孩子。
    可沈越居然先她一步收拾好了东西,准备好跟她们一起去镇里。
    林晓纯狐疑地瞥了他一眼,“你今天怎么这么积极?”
    沈越反问:“不积极怎么配合你治病?”
    林晓纯觉得这样积极的沈越有些不对劲儿,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儿,皱着眉说:“想好怎么回复他们的质疑了吗?”
    沈越淡定道:“无可奉告。”
    “嗯?”林晓纯瞪着他说,“有本事你再说一遍?”
    沈越面无表情的脸裂开一丝笑容,“我是说对于他们无可奉告。”
    林晓纯鼓起脸颊,“算你聪明。”
    哼,不说清楚,害她以为他不想回答自己。
    不过沈越不是一向大男子主义吗,什么时候悄悄改变了?
    其实变化大的也不止沈越一人,沈曼曼和沈子超两个小不点每天都跟新认识的小朋友们混在一起,玩得不亦乐乎。
    巧嘴婶子家淘气简直成了沈子超的跟屁虫,随叫随到。
    沈子超眉宇间的自信与日俱增,笑容也渐渐有了他这个年龄该有的童真。
    沈曼曼扬着小脑袋奶声奶气地问:“妈妈,舅舅什么时候过来?”
    林晓纯想了想说:“快了,快了。”
    一穷二白真是难受,她也要想办法搞钱了,然后买块手表带上,知道时间,才能更好地规划每一天。
    沈子超在村口张望了一会儿,终于看到陆恒远的越野车。
    兴高采烈地喊道:“哦,太好了,终于要搬新家了。”
    第83章 有人做她就负责吃了
    林晓纯一家四口搬家的动静不大,巧嘴婶子听到风声赶紧带着淘气来给她们送行。
    说来,巧嘴婶子真得把林晓纯当成了大恩人,淘气能活蹦乱跳有一部分也是林晓纯的功劳。
    又拉着林晓纯絮絮叨叨说了很多话,林晓纯算是明白了,巧嘴婶子这张巧嘴只要看谁不顺眼,能把谁怼的爹妈不认;若是看谁顺眼,恨不得掏心掏肺对谁好。
    现在她可是入了巧嘴婶子的法眼,说不好听点,林晓纯放个屁巧嘴婶子都说是香的。
    陈敏霞自分家以后很少露面,大概是怕帮林晓纯收拾村口的屋子,连沈金山和沈银山也被拘在家里不能出门。
    而且沈金山和沈银山事事都听沈子超的,天天往林晓纯那里跑让陈敏霞心里很是不爽。
    孩子是念恩的,大人不懂事。
    在搬家的前一分钟,沈越才告诉沈兰和沈三斤有事去镇里找他,他们要搬去镇里。
    沈三斤比之前苍老了些,什么都没说。
    反倒惹得沈兰又是一通哭,虽然林晓纯每天都陪自己说会儿话,但是始终过不去那个坎,尤其是守在王桂花住了多年的房子里,更是每时每刻饱受折磨。
    这些林晓纯都不知道,有些心结只能靠自己打开。
    林晓纯像个孩子一样沉浸在搬家的喜悦当中,穿书以后,终于要有自己的窝了。
    沈越一边往车上拿东西,陆恒远一边扔,气得沈越板起脸:“有完没完,你把东西都扔了,我们用什么?”
    陆恒远耸耸肩,“买新的,新家当然要有新气象。”
    沈越不理他,弯腰又把他扔掉的脸盆捡起来放到车上。
    转身,陆恒远又扔了下来,催促道:“停停停,别往上装了。一切日用品我都给你们准备齐全了,你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摆好造型,我给你们照相留念!”
    照相?
    林晓纯不了解现在照相机的行情报价,但凭陆恒远又开车又拿照相机,可以猜测到大姑家一定比原书中写的更有钱。
    不过照相这种事也要你情我愿的,沈越那么顽固的人肯定不会照相,单看他还在坚持往车里装东西就知道了。
    谁知沈越放下东西下一秒就跑来摆造型了,他整理了自己的衣服,又给沈曼曼和沈子超整理好了衣服,好像很有经验似地对发愣的林晓纯说:“你动作快点。”
    “额?”林晓纯慢吞吞地走过去,“你站这儿,我站哪儿?”
    沈越唇角微扬,“你站我身边。”
    陆恒远催促道:“表妹,你站小超右边;沈越,你离我表妹远点,站曼曼左边。”
    沈越眉头微蹙反问:“照个相离八丈远,你照相的意义何在?”
    陆恒远瞥了他一眼,“当然是留念,给孩子一个完整的童年。”
    林晓纯看了看两个因照相而紧张的孩子,把她们搂在怀里。笑着问:“大白兔奶糖甜不甜?”
    沈曼曼和沈子超的两眼放光,眉眼弯弯齐声道:“甜。”
    陆恒远“咔”地按下快门,林晓纯母子三人甜甜的笑容到了胶卷里。
    沈越也想照,尤其是想拥有一张和她,和孩子们的全家福。
    但是陆恒远这个家伙好像是故意的,狡黠地笑道:“照好了,我们上车。”
    沈越:“……”
    沈子超抱着陆恒远的腿摇晃道:“舅舅,爸爸照,我要跟爸爸照。”
    沈越蹲下身子,把沈子超和沈曼曼抱在怀里冲陆恒远笑了笑,“表哥,麻烦你了。”
    陆恒远低估了孩子对沈越的依赖,他不知道的是原主不靠谱的那段时间都是沈越拖着带病的身体照顾孩子。
    沈曼曼朝林晓纯招了招手,“妈妈,妈妈也来一起照。”
    林晓纯嘴角抽搐,慢吞吞地走过去,把沈曼曼抱在怀里。
    又悄悄跟沈越拉开了一点距离。
    沈越眉梢微挑,心道她走得慢没关系,他向她靠近。
    在陆恒远按下快门的那一刻,沈越的手正好虚揽上她的腰。
    林晓纯偏偏还没发现,陆恒远黑了脸。
    有几个路过的村民对照相很稀罕,三五成群地伫立在不远处,直到他们一家四口上了陆恒远的越野车,等越野车走远才唏嘘四起。
    镇里的小院已经规整好,小菜园种上了豆角、辣椒、西红柿、茄子和黄瓜,这都是陆恒远从城里带回来的。
    不得不说陆恒远挺贴心,还买了一只二十多斤的小猪养在猪圈。
    香椿的嫩芽再过不久也能吃上,越看这个小院,林晓纯觉得心里越是欢喜。
    不过讲真的,再有只狗就完美了。
    她的“拼夕夕”如果能在多好,训练了那么久,“拼夕夕”能自己上卫生间,会自己开门,还会给自己开电视……
    沈曼曼和沈子超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欢喜之情亦是溢于言表。
    沈越把带来的东西从车上拿下来,又把屋里屋外打扫了一遍,尽管屋里并不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