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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番外2鬼市(一)

      夜半,江夏城二十里之外的东郊野外,天高野阔,阴风袭袭。
    举目四下,无其他建筑,尽是些荒草和土堆,唯有一座乳白色的石牌坊立于野旷中央,阴森重重。
    偌大的牌坊,没有题字,也没有雕刻的花纹,单单在横批位置刻了两个大字——鬼市。
    一个红女子,御着一把红伞,腰缠着一个婢女,轻轻飘落在石牌坊前。
    深更半夜的鬼市门前,本来就吓人,现在又多了一个红衣女子,显得格外的阴森恐怖,仿佛随时随地都能招来邪祟。
    无风无雨,黑灯瞎火,依旧打着红伞,此人便是名扬天下的林墨染和她的侍女缙云。
    缙云浑身颤抖,紧紧拽着林墨染的手臂,双目紧闭,生怕一睁眼便被眼前的恐怖景象吓破胆。
    林墨染晃动右手臂上的侍女道,“唉,到了睁眼看看。”
    “就是到了才不敢睁眼的。”
    “......”
    林墨染灵机一动,赞叹道,“明月如霜,好风如水,清辉无限,好一番良辰美景。”
    缙云被一番称赞给诱骗了,微微睁眼,便被眼前的东西吓到了。
    惊叫一声,面色苍白,一屁股坐地上。
    林墨染蹲下来,笑着安抚道,“怪我怪我,早知道就不逗你玩了,瞧把你吓得...一个门牌坊而已嘛,哪里恐怖了,又不会吃人。”
    缙云依旧坐地上,动也不动。
    软硬兼施。
    林墨染站起来,“你不走,那我自己走啦,若是没了我的伞...”
    还没等林墨染说完,缙云像诈尸一般,双腿一瞪,站起来奔过去,拽住林墨染的胳膊。
    林墨染笑道,“这就对了嘛。”
    缙云一边掺着林墨染,一边带着哭腔抱怨道,“我听说,给我们供丹砂贾老板就是在这附近遇上邪祟的,万一那邪祟还盘桓在这附近,我们岂不是很危险?”
    林墨染笑道,“你不是说,墨染伞和我画的符篆都能辟邪吗?还怕什么。”
    缙云道,“说是那样说,毕竟......”
    林墨染道,“毕竟什么?”
    缙云欲言又止,道,“啊哈哈,没什么,要是公子也一起来就好了。”
    林墨染露出一丝丝担心道,“是啊,哥哥去喝了那千日醉,不知会不会像酒家所说的那样醉千日。”
    缙云道,“不会的,公子修为高深,能金丹化酒,过不了几日就醒来了。”
    林墨染试图通过转移缙云的注意力,让她暂时忘记周围环境所营造的恐怖氛围,这样也不至于拽得那么紧,大夏天的确实热死人了。
    刚要松懈了一会儿,忽然一声乌鸦叫,缙云又像惊弓之鸟一样,使劲的拽上来,汗液都快隔着她的衣服浸湿到自己的衣裳了。
    缙云又颠怂道,“小姐,我觉得用普通的朱砂也一样,反正他们也看不出来。”
    林墨染道,“那怎么能行,你忘了我们林家靠什么屹立江湖数百年不倒的?”
    缙云无心回答,“不削工减料,童叟无欺......”
    林墨染终于找到合适的方法,让缙云暂时忘记恐惧的方法了,那就是背林家的经商之道,等她背完,也平复得差不多了。
    鬼市,虽名为鬼市,并非鬼界的集市,而是魔界的集市,因叁界有规定,人、魔互不相往来,不通婚、通商......
    但不管是人界还是魔界,只要食五谷,穿棉麻,就会有交易,有交易就会有来往。
    物极必反,与其逆天反道,引来烧杀抢掠,两败俱伤的局面,不如随民愿,开市交易,各取所需。才有了人魔两界自发形成的鬼市,位于两界的交汇处,方便来往。
    为了不触犯叁界的条律,鬼市只能在夜间开设,天一亮便人去楼空,不留下一星半点痕迹。
    因无人管理,逛鬼市的人鱼龙混杂什么都有,所售卖的货物鱼目混珠,有来路不正的稀奇珍品,也有假货蒙人的仿制品。
    但在交易时,不管货物真假,都不能询问货物的来处,只能询价格,要买就买,不买就走,不可随意打听。到头来是盈是亏,全凭双眼和经验鉴别。
    人、魔两界的流通货币有异,所以鬼市的交易规则很简单,只要付出等价的东西即可进行交易。
    虽说鬼市较为开放,但并非所有的商客都能来,魔界本为魔,自身抗邪祟能力比较强,而普通人类却不能。于是来鬼市的人,要么会点仙门法术,要么有辟邪法器护身。
    林墨染自幼体弱多病,阴气较重,容易受邪祟侵扰,但也是从小和林枫一同在江心岛求仙问道,修为法术都不算低,进入鬼市采买不成问题。
    每次她来鬼市采买,林枫都会陪她来,一来是保护她,二是帮忙提货物。今日若不是林枫醉酒不醒,也不至于拉着缙云来冒险。
    穿过牌坊结界,再往里走五里地左右就到鬼市了。
    一入鬼市,映入眼帘的是灯火通明,高高低低的楼阁,大大小小的招市旗,迎风飘扬,奢靡无比。
    缙云被眼前的奢华给惊住了,下巴都要掉下去了。
    两人沿着街道一路下去,街道两边有听曲看戏的人群,有品茶喝酒的瓦子,有赌博相扑的场所,琳琅满目的珠玉珍宝店铺,耀眼夺目。
    横穿过一座桥,桥上行人络绎不绝,河上游船灯火辉煌,随处可见浓妆艳抹的女子,寻欢作乐的游客,管彤丝竹,饮酒作赋,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缙云半兴奋半质疑道,“小姐,这里不像是邪祟环生的样子啊。”
    “是不是和你想象中的鬼市不一样?”
    “是啊,没想到鬼市是这样的鬼市。”
    “这鬼市啊,原本也阴气森森,只是来往的人多了,而且大多都是精壮男子,阳气就盛啦。”
    “哦。”缙云环顾四周,却是男子更多些。
    “走,我们去书画街,今天哥哥没有一起来,我们赶紧买,买完就走。”
    “嗯。”
    “记住,待会儿有人叫你,或者是从背后拍你,都不要应答也不要回头。”
    “好。”缙云掺着林墨染的胳膊,拼命的挤到伞下面,恨不得把伞拆下来裹住全身。
    在买丹砂回来的路上,路过桥头时,见桥边柳树下站着一位红衣男子,像是在等什么人。
    只是那处灯火阑珊,红衣男子又戴着一顶面纱斗笠,光线昏暗,林墨染看不清他的脸。而且她也不打算看清,只知此地不宜久留,须得速速离开。
    缙云汗流浃背,两腿僵直,紧紧拽着林墨染。
    林墨染小声说道,“不要往那边看,当什么都没有。”
    “小姐,我害怕。”
    “有我在,不怕。”
    林墨染一直在加速前行,走着走着,不知道怎么就走到一处昏暗无光的街角,前面是乌黑深长的小巷,行人稀少,若是进去只会更危险。
    林墨染停滞不前,在原处不知如何是好。修为虽不差,但不知道对方实力几何,不敢与之正面冲突。
    红衣男子,没有拔剑,也没有施展法术,而是轻轻伸手过去,想要揭开红伞。却不料,指尖刚触碰到伞边,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给弹回来。
    红衣男子立即抽回手,惊愕不已。
    少顷,他准备施法探测这股强大的力量是何物时,似乎察觉周围有异动,立即闪身撤退到小巷子里。
    反手摘下斗笠,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在微弱的路灯下格外俊美与邪魅,宛若一个妩媚的少年。
    那人便是魔尊。
    十五年过去了,魔尊容颜不老,脸上丝毫没有岁月爬过的痕迹,也没有世俗眼中沧桑迟暮,胡须飘飘的样子。
    稍许,林墨染察觉身后那股强大的灵力消失,侧头探看,忽然发现一双眼睛在盯着她,瞬间吓得,扔掉手中的伞。
    “啊!”
    缙云听到林墨染的尖叫声,也被吓到了,扔掉手中的两个包袱,丹砂和符篆散落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