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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魔神大明 第104节

      将近中午,西城南五街的那间远海小酒馆又开了,瞧见打扫霓虹招牌的梁大甲,旁边饭馆商铺的伙计惊讶得像见到了死人复生。
    “梁大甲,你居然没去诏狱?”
    “没道理啊,昨天那些锦衣卫难不成只是来喝酒的?”
    “瞧老梁这嘚瑟劲,恐怕是被哪个小旗总旗认了亲戚吧。”
    梁大甲扫了他们一眼,眼里那冷冽寒光让伙计们心头发毛,悻悻的闭嘴退开。
    人生之奇妙莫过于昨天啊……
    梁大甲心境已有了巨大变化,只觉跟那些家伙完全不在一个世界里了。
    昨天他还在憧憬着接收小酒馆成为新东家,现在他却已是锦衣卫的线人,只属于那个男人婆的私属线人。
    那个男人婆自称姓吕,竟然是驯象所的百户。而男人婆称为大人的那位漂亮官老爷,更是驯象所的千户!
    梁大甲还没想明白,小酒馆里的确有传送器,也的确需要东家激活,可吕百户怎么知道东家一定会回来破坏,时间还那么确定?他更不明白,吕百户为何要胁迫他在千户大人面前佐证她的说法。
    不过有些事情倒很确定……
    吕百户是个比他……不,比东家还要强大得多的异人,甚至很像传说中的吸血鬼。就看她轻松随意抽走血毒,让自己双手恢复正常的情形,就知道那些威胁他的话绝不是虚言,她真的挥挥手就能把自己变成一摊还活着的烂肉。
    倒不全是坏事,吕百户说了,过几天事情了结,这间小酒馆面上会收归驯象所,但实际还是由他做掌柜。而且名为掌柜其实就是东家,只需要守着酒馆就行。
    所以吕百户其实是组织潜伏在锦衣卫里的卧底?
    脑子里掠过这样的念头,似乎手又在发干变软,梁大甲暗暗打了个哆嗦,不敢再想。对他来说,只要日子仍然大致如此就好。至于是为组织效力还是为锦衣卫效力,或者为另外他所不知的势力效力,都是一样的。
    开门,打扫清洁,准备物料,调一杯远海鸡尾酒让自己处于微熏状态,梁大甲进入日常的工作状态。操持这间只有十来套座位,生意差得要命的小酒馆,一个人虽然有些麻烦,却还应付得了。
    刚开门不久就有两个客人进店,各自随意点了杯酒,坐在角落里就不动了。这两人身上的官差气息很重,只是有些奇怪,不像锦衣卫更像中京府捕快。
    中午叫了隔壁的肉夹馍凑合,晚上再叫碗面,时间在梁大甲忐忑不安的等待中渐渐流逝。客人倒是隔一两个时辰就来,每次都是一对。新的来了旧的便走,都是点了酒就窝在角落里发呆,自然是吕百户派来的明哨。
    晚上有了些真正的顾客,零零星星的,梁大甲应付起来有些吃力了。直到深夜,包括明哨在内的人都走光了,酒馆本该关门的,梁大甲依旧没关。吕百户要他一直开着,用远海时制算就是十二点。
    等熬过这几天,一切如常的话,他得招两个新伙计了。
    正寻思间,门铃叮当响动,像是官差头目的高大汉子进了酒馆。毡帽遮去大半面目,只看得到下巴。他去招呼的时候,汉子抬头,露出张颇为普通的焦黄面容。
    “给我杯清水……”
    开始是模糊嘶哑的男人嗓音,下一句就惊得梁大甲差点扔了菜单,是吕百户!
    “等会来的人若是对你说没头没脑的四个字,就引到我这边来。”
    梁大甲赶紧应下,只觉酒馆的气氛骤然沉重起来。
    没多久果然不断有人进了小酒馆,压低声音对他说什么“赤焰永耀”,没吕百户这声交代,他怕是凶多吉少了。这些人都不是善茬,他感应得到,恐怕是跟原东家差不多的厉害人物。
    一对胖得过分的老头老太太,一个含胸驼背的老书生,一个相貌与身材都平平的丫鬟。这些人被梁大甲引到吕百户那,坐下后并无话说,甚至连眼神的交流都没有,似乎成了雕塑。
    等门铃再响,一个更为高大的汉子进了酒馆,这些人哗啦都站了起来。
    好高好雄壮!
    梁大甲咋着舌硬着头皮去招呼,那个环目豹眼的大汉却摆摆手,径直朝着那桌人去了。接着他就被吕百户赶出了酒馆,让他躲在角落里放风。
    “王无敌……”大汉用粗浑的嗓音说。
    “鹰爪庞,”胖老头指了指自己,再指指胖老太,“火眼杨。”
    “夏侯,”老书生拱手,目光在官差模样的汉子与丫鬟间来回,像在猜谁是谁。
    “霸刀李,”丫鬟的报名令人意外。
    “赤焰铁翼王九,”官差报出完整名号,众人恍然,这是王无敌的部下,目光纷纷落到胸口。在地下殿堂的时候虽然没看到面目,但那长发和胸口是不会看错的,没想到易容成了这么个汉子。
    “此处据点已由王九拿到手,”王无敌招呼众人坐下,沉声说:“此时聚会,正好商议白日那道命令。”
    说到这个,众人眼里还转着的怀疑和审视消散,变得沉敛而肃重。
    “上面真是看得起咱们啊,”夏侯老头苦笑,“就凭咱们?”
    “不是看得起咱们,”霸刀李纠正,“是看得起王大哥。”
    “没错,”鹰爪庞很光棍,“能不能干,怎么干,咱们就听老王的了。现在咱们都是老王手下的小指,这还需要多想吗?”
    “暗手损失惨重,不把咱们这些新人推上去反而奇怪了,”胖老太火眼杨的伤势应该是好了大半,思维变得正常了。“就是把咱们当炮灰用,我看老王还是得谨慎点。”
    王无敌……不,高德看到吕九眉装作的官差汉子眼里正荡动着惊愕,心说这支队伍人心太散,根本没办法带啊。
    不过暗手骤然交代下来的这项任务,也着实让他震惊。
    干掉沈泽!
    昨天把这间酒馆丢给吕九眉,他就回家补觉去了。今天坐镇驯象所,督导所里各路人马继续收缴产业,正为家底一点点充实而喜悦,暗手血塔的混沌之鳞骤然发热,北山又在召唤他们。
    进了灰境,北山说朝廷大举介入,正在收缴暗手的产业。暴露出来的产业只是外围,核心还安然无恙,不过沈泽那边终究是极大隐患。
    沈泽此人虽然只是拇指之一,却因老太子府管家的身份,地位远超其他拇指,掌握着太多隐秘,包括若干核心产业。那些地方还没出问题,说明沈泽在挟暗手自重。可朝廷介入,金钱龟受阻,沈泽必会遭打压,他随时都会供出那些产业,干掉他迫在眉睫。
    借助若干暗线,暗手已经掌握了金钱龟的若干情报,包括他们在东城的落脚点。沈泽必然也在那里,北山要他们在三日内出手干掉沈泽。
    高德当时就问,为什么不把消息透露过朝廷,借朝廷之手干掉沈泽?杀沈泽就等于干掉金钱龟,那可不是他这几个人能搞得定的。
    “王无敌,你连魔斯达都能斗,还干不掉金钱龟吗?”北山与高德面对面私聊,语气异常恶劣,“你还有部下,想必不只一个,也该有不小势力。”
    “此时情况特殊,暗手可以连拇指的来历出身都不追究,但不意味着你这个拇指就是座上宾了。这是任务,必须完成的任务!没有商量的余地。”
    “不要耍滑头,你们的魂魄已经被魔石连在了这座塔里。暗手能帮你们抵御恶魔之力的浸染,也能让你们魂飞魄散!”
    魔石果然就是一种禁制,还是直接关联魂魄的禁制。
    “沈泽怎么没有魂飞魄散?”当时高德忍不住问。
    北山噎了好一会,才恨恨的说:“你想试试我不会拦着!”
    高德当然不用试,只要毁掉血魔步卒这个手办,暗手血塔就再束缚不了他。不过他哪里舍得,暗手这座有如风中残烛的魔塔,正是他摸索灰境魔塔奥秘的绝佳标本,怎么会轻易丢弃。
    干掉沈泽本就是他的下一步计划,暗手居然挖到了情报,两边可说是一拍即合。麻烦的是,以王无敌的身份出手,力量显然不足。调动朝廷的力量吧,他在暗手这边的身份可能暴露。设法二者结合呢,需要太多精细的微操,高德没信心完美掌控进程。
    如果眼前这些魔人部下有些力量就好了……
    “既是任务,不干也得干。”
    高德索性学着北山的语气,沉冷的说:“别忘了我们现在是暗手的一员,魂魄的一部分印在了塔上。”
    他扫视众人,当然不包括吕九眉,“任务很难,我们必须团结一心,押上所有力量。这先得从彼此坦诚开始,现在,我需要知道你们现世里的身份。”
    被道道目光盯着,似乎在期待他先坦诚,高德却又道:“我是拇指,自然例外。”
    第144章:都被逼得很辛苦
    “我是拇指,你们是小指。”
    “王无敌”的低沉话语让众人心口发冷,就等着他说什么阶级森严的狠话。
    “我是你们的头儿,责任是带着大家继续走下去。要尽到这个责任,就得确保你们之间彼此信任,道出真实身份正是前提。至于我,你们不仅要信任我还得信赖我,这个我是王无敌而不是其他人。”
    没想到他转而说了这么一番话,连在抽嘴角暗暗冷笑的夏侯老头都呆住了。
    “我信赖王大哥……哦,老大。”霸刀李已然是王无敌的拥趸,带头表白。“我的真名叫李蓉娘,是北城的军户人家,眼下在裁缝店做工。兄长是虎贲卫的士兵,他开的战车在御门大典上向女皇开炮,结果尸骨无存。”
    “我在整理兄长的遗物时发现了混沌之鳞,进了灰境才知道兄长是暗手血塔的人。兄长丢下了体弱的嫂子和四个未成年的侄儿侄女,家里还有个未成年的弟弟,境况实在不好,我就选了些不杀人的事情做,然后……”
    她看向王无敌,眼里满含坚定,“我相信跟着老大可以活得更久,可以把一家人供养得好好的。”
    “只是挣钱吗?”夏侯老头好奇的问,“没想过为兄长报仇?”
    “最初想过,”李蓉娘苦笑着摇头,“可兄长的死怪不得女皇,也怪不得其他人,要怪就怪这个凡人会变成怪物的世道吧。”
    这是个意志坚韧三观也很端正的姑娘,高德暗暗点头时,发现吕九眉也在微微点头。
    吕九眉显然是用化妆的易容手段,效果竟不比罩了层树胶套子面容大改体型也有变化的高德差,显然是精于此道的老手。她之前曾是都察院巡缉司里专门缉拿犯法官员的好手,这类本事自然是不缺的。而且吕氏家族也非籍籍无名,说不定家族里有这类好手。
    高德压住揭下头套的冲动,化妆易容的缺陷是怕碰触,比他这种手段还是差了些。不过孙婆婆给他做的树胶套子真倒是真了,却比前世的硅胶套子还不透气,憋闷得很。
    “老儿夏侯勉,住在西城之西,在门州到西城之间来回巡医,已经四五十年了。”夏侯老头接着坦诚自己,所有人里就他的形貌没啥遮掩。“进灰境之前,郎中也只是面上的身份,还有层身份是……盗墓。是挺缺德的,王老大还有诸位就尽管谴责嘲笑吧,谁让把老儿养大的那家伙就是干这行的。”
    “十多年前,在一处古墓里找到了混沌之鳞,老儿的人生也就变了。”
    夏侯老头努力挺胸,胸背发出喀喇喇细碎骨响,身材竟然变得挺拔了。“老儿没什么深仇大怨,只想活得更久,只想身子骨一直硬朗下去,也就接些跟医药有关的任务。货站那次任务,就是冲着赏金高些还以为没啥危险,哎……”
    “庞贵炳、杨幺妹,我们是夫妇俩,”鹰爪庞揽着胖老太婆火眼杨说,“在南城有片地,跟富贵人家沾点边吧。我们两人的混沌之鳞都是祖传的,闲着没事胡乱折腾,结果就进了暗手血塔。”
    “我们夫妻俩没做多少缺德的事,要杀的人也都是该杀的,”胖老太火眼杨叹气:“终究还是遭了报应,到现在都四五十了膝下还没儿女。这条路回不了头也只能走下去,只盼着能走得更长久些。”
    四人报出的身份还有待核实,不过跟高德的预想差不了太多。他愿意跟这四个人合伙,也是出于直觉,相信这四个人并不是十恶不赦。
    “很好,大家都还算是好人。”高德说:“我对自己这个老大的认定,就是带着大家走到底,在这点上大家想的都一样。”
    “王兄能做我们的老大,真是我们的福气。”此时夏侯老头的语气就有点发自肺腑的真诚了,“就怕王兄立志要在灰境里打拼出前程。”
    这也没错,现在既然已经是拇指了,下一步就是暗腕。
    “问题是那个北山逼着咱们打拼啊,”鹰爪庞谈到正事,“干掉沈泽这事,咱们不得不打拼。”
    说到这个高德也觉为难,这四个魔人部下本性不坏虽是好事,却都是小人物,聚不起什么力量。
    所以还是得借助朝廷,不,自己另一重身份的力量么?
    正这么想,霸刀李笃定的说:“我相信老大会安排妥当的,老老实实听老大安排吧,说不定我们最多就敲敲边鼓呢。”
    说话的时候目光还落在吕九眉脸上,后者很茫然,自然不知道自己还穿着锦衣卫绣袍被救下时的景象,被这个霸刀李看到了。
    “沈泽的事情先不要急,还有时间。”
    高德觉得需要回去好好想想,“北山那边说还得等最终的消息,说不定到时候情况有变,任务会取消呢。”
    这次聚会的目的就是在“线下“见一面,加深彼此了解,让以”王无敌”为首的这个团队能捏在一起。目的既然达到,就没必要久留。
    庞杨夫妇和夏侯老头相继告辞,霸刀李却没急着走……老实说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这个名号就异常违和了。
    “小女子还有事想说……”
    李蓉娘一副鼓足了勇气的样子,尽管在之前的战斗里看得出她绝不乏勇气。看着这张只算端正的柔弱面容,高德很难把那个勇猛突进的霸刀李跟她揉作一个人。
    “但说无妨……”他和善的应着,孙婆婆不仅给他作了树胶头套,还给了一个舌垫,让他声音大变,不必刻意伪装就能瞒过吕九眉。
    李蓉娘看了看吕九眉,却没开口,后者识趣的借口放风出了酒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