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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我的血型

      “哟,好久不见,小哑巴混得不错啊。听说要点第二壶酒才能见到你呢。”
    端着酒进入招待客人的房间,向我打招呼的人渣男A令我睁大了双眼,我以为他爽约了,已经不对他报任何指望的时候,他居然出现了?!
    哼,我不会再受骗了,他肯定以为我等他兑现诺言等得心急如焚,那我偏不理睬他。
    我面无表情,目不斜视地走到他跟前,放下酒壶,他一边搂着女人,一边笑嘻嘻地打量着我,肆无忌惮的目光如有实质,从我的手指开始,手背,手腕,顺着胳膊向上,脖子,下巴,然后是我的脸。
    他很没教养地不断发出“啧啧”声,当我拿起空的酒壶准备离开,他叫道:“等一下。”
    看垃圾一样的眼神.  jpg
    “别老用那种眼神,以后会成为不了好女人哦。”人渣男A从口袋里摸出一颗糖果,“来,给你小费。”
    “她还不能收任何小费呢。”人渣男A怀里的女人提醒他店内的规则。
    “一颗糖也不行?”人渣男A惊讶道。
    “那就更不行了。”女人轻声发笑,“这才更有问题,唔……”
    人渣男A用糖果堵住女人的嘴巴,“送给你应该就没问题了吧?”
    不等女人回答,他们开始激烈的接吻,人渣男A随手把糖果的包装纸扔到我的托盘上。
    “……”我转身,退出了房间。
    嘁,脏了我的眼睛。
    走了几步路,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揉开糖果的包装纸,上面确实有字!
    血浓于水。这是纸上的全部内容。
    哈????????什么意思?????
    我记得“血浓于水”在“现实世界”是指骨肉亲情啥的,联系上下文,这个词出现在这里,应该指的是念能力的关键吧?
    两个人思考比一个人瞎想强,我没忘记我有揍敌客家的长子当队友,尽管他目前是个小屁孩,思想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但他是揍敌客私塾优秀学生,智商很有保证,说不定能提供一点有用的思路。我立刻找机会把糖果包装纸传给了伊路米,让他好好想想,第二天再来交流结论。
    追踪能力始于一杯水,“血浓于水”按照字面意思,很可能暗示了“血”能够解除“水”的效力。
    根据原着设定,念能力皆有代价,遵循“等价交换”原理,发动条件越苛刻,能力效果越强,反之越弱。追踪能力的发动条件,看起来似乎只要喝下特定的水就能起效,难度很低,相应的,解除能力的方法应该也难不到哪里去吧?
    与喝水行为抵消的话,可能是需要喝血?不知道是要什么血?人、动物或者魔兽的血?有血型和血量要求吗?
    “说起血型,我们家都是A型,只有姐姐是O型呢。”伊路米突然说。
    “……”怎么?你怀疑我不是亲生的吗?
    过分哦,别小看了大学本科学历的生物水平啊!A型血父母可以生出O型血小孩好吗?假如我不是亲生的,席巴拿到出生报告的时候,就把我人道毁灭了吧!
    “恩,问过了才知道,是有概率的。”伊路米说完,把话题又拐了回去,“‘血浓于水’这个词的意思还包含了血缘关系,特殊条件可能是要血亲的血。”
    “……”实锤了!你这小崽子就是怀疑过我不是亲生的!无论哪种游戏,都不会出现你这样狼心狗肺的亲弟弟角色!你这个烂人!
    记仇.jpg  +1
    “在六区工作的人差不多都是孤儿,倘若解除条件是血亲的血,那么追踪能力近乎无解,很厉害啊。所以这就是最有可能的正确答案吧?不过也有一种方法能够钻空子。”伊路米竖起一根手指,“生一个孩子就有血亲了。”
    “……”你操心的东西未免太多了!所以你第一反应是担心我跟你没有血缘关系?!没法帮你解除追踪能力?!哼!
    记仇.jpg  +2
    考虑到有人成功解除时,能力者可能有感应,我们没有立刻进行尝试,而是先做好逃出六区的各项准备,再割伤手臂取血。
    这次不做单人实验,因为一旦成功解除能力,便说明我们得知了六区的机密,剩下的那个人处境会很危险,不如一起逃跑,反正解除能力失败的后果只是被痛打一顿,六区的人不会希望商品有损伤,应该不会把我们打到残疾。
    我偷回了我的哨子,伊路米偷到了绷带。
    卷起袖子,以手变爪,尖锐的指甲如手术刀般锋利,很容易划开手臂的肌肤,我划开约一厘米长的口子,痛楚可以少一点,止血也更快嘛。
    “这样血量会不会不够?”伊路米率先发表了质疑。
    “……”就你屁事多!
    我一脸不悦地朝他抬了抬左胳膊,伤口冒出的血都快滴到地上了,别浪费了啊,混蛋!
    “不够到时候再补!只要有一点不对劲的苗头,就给你补上!”我用唇语保证。
    “……”伊路米在我的血滴到地上之前,凑了上来,毫不浪费地用舌尖接住了快从胳膊上断开的血滴,顺着血痕舔到了伤口处。
    我忘了这个世界的人类身体素质比“现实世界”高上一截,也忘了我的愈合能力很好,我看到伊路米微微皱眉。
    “……”啊,伤口小了点,好像血已经没怎么流了。
    他握住我的手腕,牙齿在我的伤口压了下去,撕开了我的伤口,虽说我最开始制造的伤口面积不大,但为了多流血,我划得比较深,他撕开伤口后,用舌尖探入伤口,以便阻止伤口的愈合,然后他开始吮吸。
    我吃痛地抓住他的胳膊,示意他动作轻一点。
    他倒是更加用力了,估计误解成我在催他快一点完事。
    妈的,我痛得够呛,他还说我吝啬,不愿把伤口划大划深一点,让他很费力。
    轮到他的时候,他划的是手腕上的静脉,简称“割腕”。
    “所以我拿了绷带。”他解释道,“不过姐姐的情况……就不需要了。”
    不好意思,我的伤口不需要特意止血,已经自行止住血了。
    我咬住他的手腕,把他的血喝了个爽,喝到伊路米本人主动退缩了!
    嘴里又腥又咸,但是心里美滋滋,甜蜜蜜。
    真他妈好喝,喝到他贫血,喝死他!
    “……我想已经够了。”见我充耳不闻,他伸手捏住我的鼻子,想让我松口,“那个……我想血已经够了,姐姐。我有点头晕。”
    哼,我看你的血条才少了七分之一的血量。
    我放过他,有意冲着他舔了舔嘴唇边上的血渍,对他露出一个饱含血腥的狞笑。
    臭弟弟,怕了吗?!
    伊路米借着缠绷带的动作,移开了目光。
    他怕了!他怕了!他欺软怕硬!
    付出了血的代价后,我们逃出六区,逃亡路上每有风吹草动,伊路米就想让我兑现诺言,把不足的血量补给他。
    为了大局,我不得不也割了一次腕。
    东躲西藏整整一个月,我们又来到了十叁区,一起站在流星街最边缘的垃圾山上,我用袖子擦了擦哨子。
    自从我的第一只鹰死去,没有了特别想要呼唤的对象,我就很少使用哨子了。
    夕阳染红天空,依依不舍地褪去白天的热度,凉风习习,虽仍有散不去的沙土,此刻的气温却是最舒适的。
    我轻吸一口气,吹响哨子。
    哨声清亮,混入风声,传出去很远很远。
    “走吧。”伊路米跳下垃圾山。
    把哨子放回衣服的最里层,我跟着跳下去。
    就像第一天来到流星街时那样。
    风头最紧的时期应该过去了,这次我们想去“一区”,也就是“中心区”,想去看看那里是不是真的如十叁区教堂的孩子所说,有自来水存在,那我们就可以真真正正洗个澡了。
    最后离开十叁区前,我去偷瞄了一下副本开始的地方,亲切的新手村“十叁区教堂”,那个被伊路米撕烂嘴巴的小孩还活着,只是嘴角两边多了很明显的缝合痕迹,样子寡言了许多。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有孩子叫他的名字。
    “富兰克林。”
    ……啊?
    不会是未来的幻影旅团成员富兰克林吧?嘴角缝合痕迹确实有未来的角色特征了!好险!
    幸好我们不在新手村混了,伊路米也早就忘了他,蝴蝶效应避免,溜了溜了。
    ————
    作话:
    噢,这就是传说中的“互送一血”“割腕之交”吗?(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