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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2节

      对于裴启旬这个大哥,皇帝可谓又敬又怕。说怕也不尽然,应当说是忌惮。毕竟在皇帝还小的时候,裴启旬便已跨上战马,挂帅出征。

    他没有急着传荣王进来,而是同近侍安福海闲谈一般地说道:“朕记得小时候总听父皇说起大哥,说他是个少年英雄。父皇要朕好好学习骑射,将来像大哥一样,为他平定天下。然而朕长大了,骑射功夫也一日精进过一日,父皇却不在了。”

    安福海知道,皇帝此时只需要一个倾听者,因此也不多言,只是弯腰垂首,以示恭听。

    “他将这江山托付与朕,而朕却不能像当初约定好的那样,只凭一腔热血便提起长剑率军出征。因为现在朕不再是一个普通的皇子,而是大齐的皇帝。”

    做了皇帝之后,他才发现自己要思虑的事情很多。譬如眼下,这个战功显赫的异母兄长,究竟能否为他所用。

    纷杂的思绪一瞬而逝,裴启绍淡淡开口:“请他进来说话吧。”

    殿外,荣王双手负于身后,深潭一般的双眸看向近在咫尺的朱漆宫门,心中忽生感慨。

    只不过半年光景,龙宫易主,紫宸换位。先帝对他颇多栽培,可惜他终究未能见到大行皇帝最后一面。世事难料,可见一斑。

    他收回目光,看向晨阳之下,自己熟悉却又陌生的影。昔日驰骋沙场的武将,是何时起满腹夺宫的算计?

    或许是先帝驾崩的时候,又或许是他从北疆赶回,在这乾元殿外向新帝磕头的时候。又或者,是他轻抚城澄的脸,不想让她被人夺走的时候。

    候了一盏茶的功夫,宫人终于再次出来,言说万岁召见。裴启旬淡然一笑,道一句有劳,往里头走去。

    三弟依旧是以前的三弟,只不过变成了天子,君臣大仪,半分疏忽不得。裴启旬提着步子迈入暖阁,庄重地撩袍行起大礼:“臣伏乞万岁圣安。”

    君君臣臣,说到底就是这一跪罢了。但听朝珠触地,发出清脆声响。裴启旬盯着青砖地面,上头的人没有说话,只余一室寂静。

    ☆、第27章 君臣

    第二十七章君臣

    自皇帝登基半年以来,在他面前行礼问安之人不计其数,然而荣王明明做着与他人无二的动作,说着不痛不痒的伏乞万岁圣安,却平白觉出几分不同。许是裴启旬带兵多年,积威所致,面对荣王之时,皇帝总要多拿出几分心思应对。

    他似是稍微停顿了一瞬,又好像不假思索地道:“平身。”然后也不急着说贪赃一事,而是悠然问道:“时节交替,荣王睡得可还安好?”

    皇帝早就听说,荣王先前在军中之时十分警惕,有一点动静都会从梦中惊醒。也正是因为这份警醒,他才能有如今的累累战功。如今这般问他,似是关心,又似是意有所指。倒不是皇帝存心试探,只是帝王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看不透臣子的心。

    且待金口允过,荣王方是起身。神色自若,甚至略带闲适。他看着眼前的皇帝,想起彼时他出征之时,裴启绍尚且还在上书房进学。三年五载下来,却也英气勃发,堪为人主的样子。

    终究还是造化弄人,先帝在时,他以为自己有不世之功,可得垂青。但末了只是一道明黄,诏令回京奔丧。这般落差,非亲临其境不能得知。

    皇帝突然同他寒暄起来,个中意味,甚是深远。裴启旬不着痕迹地一笑,坦然答之:“劳圣上惦念,府内点了安神香,倒也睡得舒坦。”说话间眸光扫过御案,“三弟长大了,日理万机,不再似先前。”

    虽说长兄如父,但长大二字用来形容君王,总觉得不大妥当。皇帝抬眸睨他一眼,勉强地淡笑:“荣王也是,这几年在外辛苦,瞧着沧桑了不少。既然回京了,便可以好好松口气,歇一歇了。”

    歇之一字,恐怕并非裴启旬想要,而是他不得不要。新帝登基,总免不了忌惮,一则功高,二则权倾,三则朋党。此三者为人君大忌,裴启旬却一样未曾落下。沙场之战谓之功,六部之职谓之权,将领之众,谓之党。他突然极想知道,当初召他回京的旨意,究竟累死了多少匹快马。如是想过,裴启旬不由一笑:“圣上比臣下想得周全,让臣壮年享老年之福,臣感激不尽。”

    语出略显波澜,但这海水还欠搅动。皇帝不提,他便主动提起:“这些日子,淮河的雨下得紧呐。案子审得如何,皇上可曾闻说了?”

    “感激不尽”四字入耳,让裴启绍禁不住发笑。他知道,自己只因嫡子身份与文人拥戴便继承皇位,荣王心中只怕不服。感激?就和他先前所说的‘伏乞万岁圣安’一样,都不过是嘴上说说罢了。即使现在荣王暂无反意,但他必然无法像襄王、奕王一样做他的左膀右臂。

    前有荣王,后有苏家,若他们全无联系还好,怕只怕他们沆瀣一气,做出对大齐江山不利之事。就像这次的淮河贪污案,皇帝相信,东河总督不会平白无故地攀咬荣王。只是苦无证据,他才不好轻易提起此事,伤了兄弟情分。斟酌片刻后,皇帝方道:“董坤都罪大恶极,不仅中饱私囊,偷工减料,还试图隐瞒灾情。”

    他顿了顿,盯住荣王的眼睛:“皇兄啊,这董坤都自裁之前,称此事乃是由你授意,你可有话要说?”

    裴启旬早有准备,皇帝一问,他便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难道,皇上竟相信这种没凭没据的事情?”特意顿了一顿,垂眸低语,倒打一耙:“真是……伤了为兄的心。”

    皇帝细细端倪他神色,竟不似作伪。一时无语,只得言道:“皇兄放心,朕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乱臣贼子,但也不会冤枉了为国尽忠的功臣。”

    说着像是为了缓和气氛似的,皇帝提起了另外一件事:“听闻府上王妃有了身孕,可还一切安好?”

    城澄本是两人中间的一根刺,如斯问来,必有蹊跷。裴启旬心中暗想,三弟如今老成了不少,还和他玩起了攻心之计。

    “劳圣上惦念。宫里的太医三日便请一次平安脉,自是安好无虞。”

    “那就好。”皇帝微微一笑,“皇兄应当也知道,朕同王妃有旧。她和腹中骨肉,还有劳皇兄多加照料。”

    裴启旬忍住皱眉的冲动,坦然笑道:“皇上说的这是哪里的话,照顾妻儿,本是臣分内之事。”

    很显然,皇帝这分明是在暗示城澄腹中的孩子是他的。他甚至以为,城澄的心仍然在他那里,荣王不过帮他照顾。这份自信,不知究竟是从何而来的呢?

    裴启旬略略想了想就知道,大概是因为成婚之后他很少踏足她的小院,而她更是从未去过他的书房吧。就算不为监视他,只为城澄,想必荣王府内也安插了不少皇帝的钉子。这回回府,或许是时候该好好整顿一下了。

    他怀着满腹心事回来,本是心气不顺,正打算换身衣服去东郊马场跑跑马,忽见一个有几分眼熟的婢子垂手侍立于书房之外。裴启旬顿时大怒:“谁叫你擅自接近书房的?来人!”

    他刚要叫人处置了这婢女,就听一旁庄征道:“殿下息怒,这是王妃身边的谷雨,奉王妃之命特意在二门等消息的。奴才怕守门的那些护卫冲撞了谷雨姑娘,就叫她和奴才一起在书房外侯着。是奴才擅做主张,请殿下责罚!”

    “罢了。”早在听说她是城澄派来打听他的消息之时,他的气便已全消了。他瞧了谷雨一眼,见那丫头吓得腿软,早已跪了下来,便道:“起来吧。回去告诉王妃,本王一会儿过去用午膳。”

    谷雨磕了个头,唯唯诺诺地道:“多谢殿下开恩,奴婢这就去。”说罢颤颤巍巍地跑了。

    荣王好笑地问庄征:“为什么这些女人都这么怕本王?”

    庄征被他问笑了,很想回一句“您说呢”?但畏于荣王腰间的佩剑,他没出息地说:“吶,大概是……爱您在心里,不好意思开口吧。”

    “这都什么跟什么!”裴启旬笑骂一句,心情显然好了不少。换了身家常白袍,便往城澄所居的院落走去。

    ☆、第28章 破冰

    第二十八章破冰

    穿过一小片竹林之后,裴启旬走进小院,却并不急着进去。门口的这几棵梧桐树,是他开衙建府那一年移过来的。如今生长得很是茂盛,郁郁葱葱,生机勃勃。他向来喜欢梧桐,古人有云,种得梧桐引凤凰。当年他特意让人在后院种下梧桐,大概就是希冀着有一天能迎来配得上他的女主人吧。

    如今他娶了妻子,就住在这里。她和他想像中的不大一样,但是也很好,自有她可爱的一面。就拿这个小院的名字来说,他想了很多年,都没有想出一个合适的名字。譬如凤栖梧桐,寓意不错,但却太过直白,颇有些昭然若揭的野心。她呢,住进来没几天,就定下“梧竹幽居”四个字,正合时宜。

    他立在门口,指腹摩挲着羊脂扳指,竟平白生出几分紧张。她应是在意他的,否则不会叫人去等他的消息。可他又怕进去之后,她仍然对他那样冷漠,那样疏离,将他心中刚刚燃起的希望践踏得支离破碎。

    他不怕战场上敌人的千军万马,却突然怕了曲屏香闺里的一个小女子。说来可笑,却也是实情。

    “王爷?”忽闻有人唤他,裴启旬移过目光,正对上那双朝思暮想的眼睛。

    城澄倚在门边,柔声问他:“怎么不进来呢?”

    他大步朝她走来,明明有很多话想同她说,最后却只道:“这些梧竹,你饲弄得很好。”

    她浅浅一笑:“都是下人们在操持,我没有做过什么。”终究是没忍住,问他:“您……没事了么?皇上没有为难王爷吧?”

    “你在关心本王?”他不答,只是含笑问她。

    城澄羞红了脸,轻哼道:“肯定是没事了。”说完也不理他,转身去看下人们摆膳。

    他跟上去,像个沉默而孤高的影子,忠实而可靠。城澄悄悄拿眼角打量他,见他果然无恙,心中暗暗松了口气。

    说她全然不在乎他,怎么可能呢,毕竟是名义上的丈夫,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这么久,又共同孕育了子嗣。以前是她有恃无恐,知道无论她去或者不去,他就在那里。可今日,他突然有了身陷囹圄的危机,她才意识到不知从何时起,她对他的态度已经从抗拒,转变为不能轻易失去。

    就像现在这样,两个人坐在一起静静地吃着饭,竟然让她有一种久违的家的感觉。裴启旬也是,多少年来他都生活在军中,与将士们同吃同住,风餐露宿早已习以为常。身旁坐着一个女人,女人还怀着他的孩子,这样温暖的场景,对他来说就像是一个美好的梦境。

    城澄嫁进王府之后,生活习惯上改变了很多。从前在大漠里摸爬滚打的时候,她学着侠客们的样子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有时候甚至会直接上手。现在却是文雅了许多,规矩得像个大家闺秀。若是行霈见了如今的她,只怕是要大吃一惊了吧。

    想起行霈,城澄有些黯然。自打“嫁”入荣王府后,她就再没有出过门。当然,当初与其说是嫁,倒不如说是被绑来的,是以她对荣王的第一印象很坏。可裴启旬这个人也奇怪,对她并没有想象中的坏,虽说不上亲昵,但从没有短过她的吃穿用度,还对她很是尊重。

    都说日久见人心,但她发现,自己竟越来越看不透他。

    “想什么呢?”她咬着筷子发呆已经好一会儿了,他看不下去,夹了块水晶虾给她。

    城澄乖乖地吃了,哀怨地看他一眼。其实她很早就想问问他可不可以出门之类的问题,可他的态度,总是让她心慌又迷惘。有时候,他就像是一堵冷冰冰的墙,把自己隔离在墙的另一端,把他所有的情绪包裹的密不透风。有时候,他又像是邻家大哥哥,温和可亲,好像他们已经相识多年一般。这般忽冷忽热,着实让人捉摸不透。

    她本以为自己的性子是已经是这天底下数一数二的别扭,谁知在他们兄弟面前,还是不得不甘拜下风。

    “我闷。”她没敢说想找行霈扯闲篇儿,只好如是说道。

    他看着她,怀孕之中不见邋遢,反倒更加美得令人心惊。这样一朵娇艳的花儿,他不想让她枯萎。“你不是有很多朋友吗?他们来府上见你,本王从未拦过。”

    城澄有些失望:“可有的人,他们不方便来……”

    “有什么不方便的?”他心中陡然间生出一股无名火来,“你不妨直说,是宋行霈不敢来吧?”

    她感到委屈,男女之间,纵然只有相识一场的朋友情分,外人看来却总是不尽然。过去她笑行霈讲笑话太露骨,行霈就会一本正经地反击她“淫者见淫”。现在她觉得同样的道理,心中龌龊的人,看别人才尽是龌龊。

    她负气地低哼一声,埋头吃饭,不去理他。

    他方才话说得重了些,这会儿自己也后悔了,不知道自个儿和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置什么气。没错,裴启旬惯来是骄傲的,可在她面前,他的威严只会让她惧怕,这并不是他想要的。既然如此,放低一点身段又能如何呢。

    只要,她别不理他。

    “本王记得你说过,宋是你最好的朋友。”他尽量用心平气和的语气,谈及另一个男人,“那你能不能说说,他有哪里好,值得你这样放在心上?”

    “唔……”城澄见他态度诚恳,自己也不好再端着,认真想了一想,回答他:“我和他是在河间认识的。那鬼地方,风沙大,人人狼狈不堪。可他呢,仍旧一身白衣,全然一副凡尘浊世里,翩翩佳公子的模样,怎能不让人好生羡慕?我就不行,搁哪儿呆久了就染上什么气儿,在外游历就学人家女侠,后来回京城继承家里的生意,就学人家歌女姐姐,染了一身风尘气儿,总之没有半点儿大家闺秀小家碧玉的样子。也就行霈心宽,不同我计较这些。在他面前,难得可以按照心意做自己,又不用担心被人看轻。”

    她说了这么多,虽然都是关于另外一个人,但很难得的和他交了心。荣王自己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竟然变得这样容易满足,像是干涸已久的枯木,近乎贪婪地汲取着雨滴。他听着她的每一个字,牢牢地记在心里。该表达的时候,也不忘告诉她:“你在本王面前也可以做自己,没有人会看不起你。”

    这样深情款款的告白,城澄听了,却是一副见了鬼了的表情。

    他一声叹息,实在不知道怎么才能去除她对自己的心理阴影。自己做下的孽,就是用一辈子也得亲自还完。

    “其实,你可以出门。”他只好退后一步,“但你可否保证,不会擅自离开?”

    ☆、第29章 孩子

    第二十九章孩子

    室内寂然,偶有蝉噪,更添幽静。听了他的问话,城澄摸着微微隆起的小腹,苦笑道:“身子一日重过一日,王爷认为我还跑得动吗?”

    其实就算她想跑,也绝无成功的可能。不说她本身的利用价值,单凭她腹中的孩子,荣王便不会轻易放手。即使让她出门,也必然坐在荣王府的马车里,身后的护卫随从一大堆,又有什么意思。她忽然失了兴致,将筷子一放,摇头道:“罢了,其实我现在懒得很,出去干嘛呢,还是在家睡觉吧。”

    “城澄……”他的心忽然很慌,禁不住去唤她的名字。这当然不是他想听到的答案,他想听到她说不会离开他,可这对现在的城澄来说,或许还是太过勉强吧。

    头一次听到自己的名字从他口中吐出,城澄一怔,差点忘记了吐出漱口水。一直到两人都净完口,她都还没回过神来。

    用完午膳,城澄见他还没有要走的意思,突然有些紧张起来。他不走,她也不好撇下客人去睡大觉,只好小心翼翼地提醒:“殿下,我要午睡了。”

    “哦。”坐在梅花朱漆小几对面的男人从书卷里抬起眼睛,仍旧没有要走的意思。“你这里的书不错。”

    炕桌上有一面架子,上面随意摆了些古玩书籍,都不是她自己的东西。眼看着裴启旬已经开始没话找话,城澄真不忍心告诉他:“是嘛,我还没看过。”

    他手中拿着的是本《淮南子》,于她来说,的确是过于晦涩。他怕她整日在屋里闷着无聊,就提议道:“回头本王替你寻些书来吧。你喜欢什么?诗词,还是游记?”

    她突然局促不安起来,感觉自己在他面前像个没文化的瞎子。老实说,他说的她都不喜欢,诗词呢,美则美矣,但不如唱到歌儿里有趣。至于游记,比起拾前人牙慧,她更喜欢亲自去游览那些名川大河。但看他这样辛苦地在找话题,她不忍拂了他的面子,便说:“都好。”

    他看出她是真的乏了,担惊受怕了一早上,是该好好睡一觉。有他在,多半儿是睡不安稳的。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手中的书卷,往外走去。

    婢子打起银条纱帐子时,带起一阵香风,和她身上苏合香的味道很像。清清淡淡,却又有种翠幌娇深的缠绵。他忽然间明白为什么温柔乡总被称为英雄冢,大抵就是因为这份美好太过让人贪恋了吧。

    裴启旬果然让人送了好些书过来,在他看来都是极其浅显易懂的,她却能抱着打起瞌睡。他来看她时,只得哭笑不得地为她盖上薄被。

    淮河水灾一案终于落下帷幕,转眼间已是初冬。奕郡王府传来好消息,昨日傅云舒临盆,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城澄很想去探望,但宫里老人有说法,说是孕妇和小孩子会冲撞。她就叫人送了一对长命锁还有亲手做的小衣服,高兴得跟什么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