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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412节

      那少女随着众位公主小姐们,向采薇行过礼,按次序悄悄的退下去了,人走光后,采薇展开笑颜,转着向菊花说:“今儿怎么这么安静,从打我认识你,还从没见过你这般规矩呢,可是今儿的日头打西边儿出来的?”

    听了采薇的打趣,崔夫人局促的笑了笑,腼腆的说:“娘娘说笑了,从前都是我们不懂事,不晓得宫里的规矩,如今见识到了,往后再也不敢唐突、冒犯您了。”

    闻言,采薇蹙起眉,道:“伯母这是说的哪里的话,咱们相识于微时,情分自不是别人可比的,伯母若是因为身份的差别就与我分生了,我才真是要不高兴呢!”

    跟她们说话时,采薇连本宫的自称都换成是我了,可见对她们的看重。崔氏和菊花很是感动,忙不迭的答应下来,能跟皇后娘娘像朋友一样平等的相处,是多少人打着灯笼求都求不来的呢!

    “好,就依着您说的,我们往后还像从前那样相处!”

    正说着,外面的太监来报:“皇后娘娘,莫大小姐求见。”

    采薇道:“她不是走了吗?怎么又折回来了?”

    太监道:“奴才也问了,大小姐说,想要认识一下皇后娘娘的娇客。”

    采薇闻言,道:“你去跟她说,就说本宫有事,不便见她,让她先回去吧。”

    莫舒雅忽然提出要认识菊花,无外乎是因为菊花长得跟湘云有几分相似,她可不喜欢别人把菊花当成是谁的替身来结识,菊花就是菊花,谁要是想把菊花当成是要是谁的替身的话,她是绝不会答应的。

    菊花听了采薇和那太监之间的对话,说:“那位莫小姐可是刚才坐在我身边儿那个长着虎牙的姑娘吗?她刚刚一直在盯着我看呢,也不知道为啥,看着我就像看到耍猴儿的似的,一副很惊奇的样子呢!”

    听到菊花的比喻,采薇的嘴角抽了两下,说:“不用管她为啥,你是我的朋友,不管怎样,别人都无法算计到你的!”

    崔氏听了,会心的说:“多谢娘娘的庇护,说起来,我们娘俩真是幸运,这辈子竟能结交到娘娘,若不是娘娘您,我们娘俩现在指不定得多惨呢!”

    崔氏这话并不是在恭维采薇,而是她的肺腑之言,当初,若不是采薇率先发现了彦姨娘的诡计,沈知县到这会儿还偏宠着彦姨娘,作践她们母女呢,又哪会有她们母女这般风光体面的日子呢?

    采薇笑道:“伯母快别这么说,我之所以看重你们,也是因为伯母您跟菊花的人品好,不然,人品不好的人,就算是与我结识了,我也不愿与之交集呢!”

    ------题外话------

    《世子的绝色医妃》赖皮

    医术+种田+经商

    一朝穿越,竟然带了两个包子哥哥。

    原本只想安安静静度过一声,却不想本该死了的人却又出现在自己面前!

    当凌新月发现原来父母的死因是如此的可笑,凌新月愤怒了!

    凌新月座右铭:世人欺我,我必百倍奉还!

    玩转商业、拜师学武,治病救人,一双纤纤玉手定乾坤!

    ☆、第45章 他乡遇故知

    寿仙宫内,采薇和沈夫人崔氏、菊花,坐在一起悠闲的唠着家常,闲谈中,采薇貌似无意的向崔氏提起了菊花的亲事。

    算起来,菊花今年已经十七岁了,在这个世界里,这个年纪的姑娘大多已经结婚生子了,像采薇,她比菊花还小呢,但孩子已经会叫娘了,所以,菊花的亲事也该提上日程了。

    崔氏听了采薇的问话,认真的说:“娘娘您也知道的,我和她爹膝下荒凉,通共只有菊花这一个孩子,所以,我们的意思是不叫她出嫁,而是招赘一个女婿在家中,一来续沈家的香火,承祖宗家业;二来也使我们夫妻将来老有所依,死后有人供奉祭祀;三来菊花心智单纯,若嫁到别人家,恐她受了委屈,那时便悔之不及了,所以,我们便商量好了,欲意择一家世清白、为人正直坦荡的好儿郎为婿,只是,这样的人并不好选,所以一直在甄选勘察中,还未定下来。”

    采薇听了,觉得他们考虑的也有道理,只是如此一来,理国公府就没戏了,沈家是要招赘女婿的,而莫子离是二房唯一的血脉,无论如何,理国公府是不会允许自家的子弟入赘别家,更不会允许他们莫家的血脉姓别人的姓氏,供奉别人家的祖先的!

    不过,她还是试探着,又帮理国公府问了一句:“要是有勋贵之家相中了菊花,欲明媒正娶的求娶菊花,伯母和沈大人该当如何呢?”

    崔氏正色道:“凭他什么样的人家,我们也断不会把女儿嫁出去的,除非他们的子弟能入赘我家,所生的子嗣随我沈家的姓氏。不过,料想也不会有哪户显贵之家让自家子弟入赘吧!”

    崔氏知道采薇与莫家的关系,大抵是为了断绝理国公府的念想,所以把话说得十分明确,不管是什么样的人人家求娶,沈家是断不会答应的,除非那家的子弟入赘。

    采薇听了,料定菊花跟莫子离是彻底不可能了,便没再多说什么。

    菊花母女出宫时,采薇赏了她们一个九九果盒,打发太监朱顺送她们出去了。

    九九果盒是一个红漆桃木的三层果盒,打开食盒的抽屉,每一层都有些果品,九为吉祥数字,果盒内共有九种干果,每种果品的意图都吉利,又龙眼、栗子、莲子、葡萄、荔枝、白果、白枣儿、松子儿、长生果、每种果品不多不少,各有九颗,故而称之为九九果盒。

    菊花见这九九果盒精致,便猜到里面的东西一定好吃,所以,便高高兴兴的抱了那果盒,跟着母亲,在来时那位太监的引领下往宫外走去。

    走到宫外最后一道正阳门时,有一乘流苏华盖的软轿早已候在那里,朱顺细声细语道:“杂家只能送沈夫人沈小姐到此了,一会儿您二位就坐着这乘轿子出宫,外面儿有您家中的车马候着二位呢!”

    崔氏客气的说:“多谢公公指教,有劳公公费心了。”嘴里说着,把一个沉重的荷包塞进了朱顺的手中,朱顺笑眯眯的接了,嘴里道:“夫人太客气可,您是皇后娘娘的座上宾,奴才能伺候您们,是奴才的福分呢!”

    正说着,忽然敛起笑纹,恭恭敬敬的弯下腰去,低声顺气的叫了声:“大将军——”

    菊花和崔氏闻言,转过头看了过去,却见身后一高大俊美的男子在一群随侍的簇拥下走了过来,那男子一身湛蓝锦袍,腰束玉带,轮廓清隽,五官标美,虽略显清冷傲慢,却有他傲慢的资本,因为他就是本朝最年轻的大将——军莫子期!

    莫子期对朱顺淡淡的点了点头,随即便被那轿子旁朱漆的九九果盒吸引了去。

    九九果盒是宫里赏赐给皇子公主之类的皇室宗亲的食膳,偶尔也会赏赐郡王郡主们,只是赏赐的时候不多,每每哪个郡王或郡主得到宫里赏赐的九九果盒时,便是他们在皇上皇后面前得了脸儿的缘故,所以,无不以得了这果盒为荣耀。得到后,多半会宴请宾客,在众人济济的情况下在将那果盒拿出来与众人分享,以此在宾客面前长脸。

    莫子期见到九九果盒,自然会被吸引一二,只是当他看到果盒的主人时,清冷的眼神顿时怔了一下,仿佛有些不可思议。

    崔夫人也看到了大将军看她女儿的眼神,急忙拉着女儿向莫子期福了福身,随即转身推着女儿进轿子去了。

    她虽是内宅妇人,但是有关于京城权贵之家的事儿,在来京城前也打听到一些的。这位大将军乃是莫子离的堂兄,皇后娘娘的亲妹婿,他这般盯着自己的女儿看,若传到了皇后娘娘的耳中,皇后娘娘会多心的。

    所以,行过礼后,她带着菊花钻进了轿子,由几个小太监的抬着,一路出宫去了。

    送走了她们,朱顺沿着来时的路,往宫里走去,莫子期与他同路,朱顺不敢与大将军同行,忙弓着身子请大将军先行,莫子期睇了他一眼,道:“同来吧,本将军有话问你。”

    朱顺忙唱了个喏,低眉顺眼的跟在了莫子期的后面,走了一会儿,到无人处时,莫子期开口道:“适才那个拿着九九果盒的女子是谁?本将军看她的打扮不像是皇室贵女,因何却得了九九果盒?”

    朱顺听了,柔声细气的答道:“回大将军的话,如您所言,那位小姐确实不是朝中的贵女,不过马上是了,那位小姐姓沈名菊花,原是汴州府北边儿一个小小县令的女儿,机缘巧合下认识了咱们皇后娘娘,深得娘娘的心意,所以,这位小姐阖家都受到了宠眷,不仅父亲被调到了京城,还能前来参加贵女们朝贺娘娘的元日大礼,可见,往后这位沈小姐的地位,不会比任何一个贵女差的。”

    “呵!原来是她!”

    莫子期眼眸微眯,若有所思的说了一句,这位沈菊花他听说过一两次,听说祖父就是为了她才破例将她的父亲调入京城任职的,不过朱顺并不知情,还以为是皇后娘娘把他们调入京城的呢。

    据说,子离也因为他差点病死,到现在还在汴州养病呢,据说连过年都回不来了。

    不过,不得不说,这位沈菊花确实跟湘云很像,容貌相似的倒不是很多,但神色却极为相似,她抱着果盒那副笑眯眯的满足的样子,跟湘云得到好东西时的样子真真是像极了,难怪子离会陷进去……

    朱顺不知莫子期心中所想,还倒是莫子期看中了沈菊花呢,因为莫子期的性子冷淡,从不打听别人的闲事,像这样明晃晃的打听一个姑娘,还是破天荒的头一遭呢,难怪会惹他怀疑。

    此时,朱顺的心中却是一阵无声的叹息,都说吃多了山珍海味,便想着清粥小菜吃了,大将军大抵也是如此吧,将军夫人姿色绝美,倾国倾城,艳绝天下,其美貌与皇后娘娘高度相似,可即便是这么美的女人,看久了也会看腻的,这不,大将军就明晃晃的打听起别人家的小姐来了。

    这位沈小姐虽然模样生得也还算齐整,可姿色跟大将军夫人比起来,简直就是云泥之别,跟本没有可比性!一个五官精致的没有一点儿的瑕疵,一个圆脸圆眼睛一脸的傻乎气;一个身姿婀娜弱柳扶风,一个身材偏高略显圆润……

    这……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嘛!大将军到底在想什么呢?

    朱顺天马行空的想象着,连莫子期走没影儿了都没发现,回寿仙宫复了命后,便悄悄的站在宫外当值,顺便想象着大将军夫人和沈小姐撕逼夺宠的情景……

    御书房里

    莫子期向南宫逸行过君臣之礼,起身后,便开始向他汇报一件刚刚收到的重要消息。

    据驻在鲜卑的探子报,鲜卑的国王贺兰祁前几天死了,贺兰祁并无子嗣,亲兄弟侄儿等也都被他在位时诛杀殆尽,所以,王位一直悬着,国内的各方势力为了争夺王位,已经开始蠢蠢欲动,鲜卑国眼看着就要天下大乱了……

    汇报完这些情况,莫子期说:“皇上,朝瑰公主请旨意,想回到大晋来,求皇上为她做主呢。”

    南宫逸沉思了一下,说:“她是鲜卑国的王后,她要是走了,鲜卑国一定会更乱的,让她留在那吧,朕记得,鲜卑国有规定,先国王死了,后继位的国王要娶先国王所有的妻妾们,以示完全继承先国王的一切,既然有这个规定,就让朝瑰嫁给下一任的鲜卑国王吧,朝瑰还是有几分心机的,留在那也会对咱们大晋有好处。”

    这个决定虽然对朝瑰不公平,但她一错毁终生,出了那次设计完颜景宸的事儿,大晋国已经无她的容身之处了,留在鲜卑,她或许能闯出一条路来,回来在大晋,就只能在别人的奚落和冷眼中度过余生了……

    莫子期说:“是,臣回去就把陛下的旨意传给她。”

    说完,犹豫了一下,又奏道:“陛下,鲜卑国马上就要大乱了,您看,咱们用不用趁着这个机会,把鲜卑……”

    “不用了!”

    南宫逸打断了他,说:“就算咱们把鲜卑打下来了,鲜卑的人民也不会安于被咱们统治的,不是一个种族的,终究会有异心。到时候一经有机会,迟早还是会反的,既然如此,朕又何必多此一举,给自己的儿孙留下这样的隐患呢?况且,打下一个国家不是小事,得需要无数兵士们付出生命的代价,无数的家庭因此妻离子散,痛不欲生,这不是朕所乐见的,咱们大晋现在国泰民安,百姓的日子日渐富足,若能长此下去,朕便心满意足了,并无别的野心。”

    说这话的时候,恰好采薇走进来,她已经在外面听到了南宫逸跟莫子期的对话,对南宫逸的决定很满意,若是南宫逸有野心,想要入侵吞并鲜卑,应该不是难事,但他能为天下百姓着想,摒弃一己之私,没有发动这场战争,让两国的百姓免于一场战争的霍乱,这不正是仁君之举吗?

    莫子期道:“臣也不是想要无端的发动战争,让百姓们遭殃,只是陛下,就算咱们不去攻打鲜卑,辽丹也会动手的,倘若辽丹把鲜卑吞并了,对咱们大晋就会形成包围之势,辽丹的大汗是个有野心的,到时候一定会再觊觎我们大晋的领土的。所以,臣觉得,与其到时候被动,还不如现在主动些,先下手为强!”

    “辽丹不会的!”

    采薇在南宫逸的身边儿坐了下来,淡宁幽远的笑意中带着难以抗拒的笃定,她重复:“咱们大晋不出手,辽丹也不会出手的!”

    莫子期抿了抿嘴,俊逸的脸上带着几分怀疑,“娘娘怎知辽丹不会出手?萨克努狼子野心,绝不会甘于只呆在辽丹那片苦寒之地的!”

    采薇笑道:“因为他不敢,他要是敢对鲜卑动手,本宫就自有办法让他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南宫逸知道自家娘子的本事,呵呵的笑起来,说:“萨克努遇到了你,这一辈子的雄心壮志也只能留在他的后宫里了!”

    莫子期怔怔的看着那对打哑谜的夫妻,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不过,他虽然不明白皇上和皇后为何如此自信,但他曾隐的听到过一些关于皇后娘娘的传说,据说皇后娘娘很有神通,前护国大将军谋逆作乱时,就是被她给收拾了的,不然,大晋的江山早就被他给颠覆了,理国公府也早就被夷为平地了。

    所以,见到她和皇上这般笃定后,便也放下心来,行了礼,告退出去了……

    ……

    菊花和崔氏坐到了自家的马车上,便迫不及待的打开了采薇赏赐的九九果盒儿,拿出里面的干果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的说:“娘,您也尝尝,宫里的果子就是好吃,比咱们那边儿的果子甜多了!”

    崔氏笑道:“南边儿天热,果子自然比咱们北地的甜些,只是这果子甜了虽然好吃,可吃多了会发胖的,瞧你,身子都胖圆了,今儿满殿的千金小姐们,顶数你胖。”

    菊花是个铁杆儿的吃货,才不会为了形象舍弃她的美食呢,她嘎嘣嘎嘣的吃着白枣儿干儿,笑眯眯的说:“胖点儿好啊,胖的跟猪似的,就连你们心心念念的入赘女婿都招不到了,到时候,我就能清清静静的在你们身边儿过一辈子了!呵呵……”

    或许是小时候看多了娘的痛苦、眼泪,受多了彦姨娘和其他姨娘们的委屈和恶气,所有,在菊花的心中,一直对婚姻和男人很排斥的,她根本就不想成亲,不想嫁人,就想自己能自由自在,快快乐乐的过一辈子,想吃啥就吃点儿啥,想买什么东西就买什么东西,这样的日子多好啊!

    若是嫁了人,嫁的好也就罢了,若是嫁了个无情无义、狼子野心的,岂不是要重蹈她娘的旧辙,她的孩子岂不是也要像她从前一样痛苦?

    所以,她不愿意嫁人,每每爹娘提及此事时,她也尽量用消极排斥的态度去对待,她已经想好了,能不嫁最好,实在要是躲不过去的话,就招赘一个老实本分,以后能跟她一心一意过日子的,决不能再走娘的老路!

    沈夫人又听到菊花不想嫁人的话了,不觉劝道:“你这孩子又犯左性了,女儿家哪有不嫁人的呢?爹娘终有一天会老去的,没法子跟你一辈子的,到时候,你孤零零的一人可怎么处呢?等你老了,动弹不动了,身边儿没个儿女伺候着,难不成干挺着等死吗?所以,往后别再说不嫁人……”

    没等她唠叨完,菊花叫了起来,打断了她:“哎,娘,您快看,那有家火锅店儿,一定是采薇跟我说的那家,咱们去吃火锅儿吧,好不好?”

    不远处,八福火锅城正热闹着呢,这会儿正是晌午,时值饭口,大批的食客不断的源源涌入,云集的车马将火锅店的门前挤得满满的,许多车辆没处可停,只好停在了别家商铺的门口儿。

    前几天崔氏曾听丈夫说起过火锅,据说,大冬天的吃一顿热乎乎的羊肉火锅,吃得身上暖暖的,是一件极其享受的事儿,所以,当女儿提议要去吃的时候,她毫不迟疑的答应了。

    火锅儿店的门口根本就没有地方停车了,沈家的车夫看了看,便将车子停在了一家书画店的门口儿。为了不被人家驱赶,车夫还建议夫人打发丫鬟进去买几文钱的东西,这样,就能名正言顺的停在这儿了。

    买东西这种事儿菊花最喜欢了,听到车夫的建议后,自告奋勇的下了车,要亲自进去买,崔夫人不放心她,便也跟着下了车,一起进了书画店,打算看看随便儿买点儿什么。

    书画店里,几个伙计正聚在一起说笑着聊天呢,见有客人来了,急忙停下说笑,过来招呼。

    崔氏和菊花没什么好买的,只到处乱看着,一会儿看看新进的香墨,一会儿看看书砚斋做出来的狼毫,正琢磨着买点儿什么,一个年轻的男子推门走了进来。

    男子面色苍白清秀,身形单薄消瘦,穿着一身洗的发白的褴褛直裰,袖肘部还打了刺眼的补丁,他抱着几卷画轴,走到了一个伙计的面前,谦虚的说:“这位小哥,小生这里有几幅字,不知贵店可收购吗?”

    伙计抬起下巴,冷冷的在他的破袍子上扫了一眼,用鼻子对他说:“谁写的?可是有名的大家之作?”

    男子规规矩矩的说:“是小生的拙作,还请几位给掌掌眼,点评一下吧!”

    说着,便抽出其中的一副字,就想打开了给他们看。

    那伙计不耐烦的挥挥手,像打发乞丐似的说:“谁有空看你的东西?赶紧走赶紧走,我们铺子里多少大家的字画还没卖出去呢,哪有地方搁置你的破烂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