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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88节

      于是,那一件件精美的家具,古董和字画,便纷纷的进入到了采薇的空间里。

    收完这一间屋,采薇明显的意犹未尽,她派出鹦哥,让它去查找李知县的财宝。

    自己则借着回忆,找到了李夫人的院子。

    对于收拾值夜的丫鬟婆子,采薇早就轻车熟路,甚至都不需要她动手,长眉就身形敏捷的帮她解决了,让她在李夫人的院里如入无人之境。

    李夫人屋里的好东西要比李金贵屋里的东西多得多,别的不说,就只那些各色的珠宝首饰、绫罗绸缎,就足以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采薇乐呵呵的收着,忽然觉得她往后不用再去做生意了,这样来钱多快啊,一夜之间,就足以暴富!

    收完李夫人的屋子,采薇又挨个院子去搜罗,除了下人的房间,其余的主子的屋子,她一间都没落下。

    只是,收到李知县的一个小妾的屋子里,采薇囧住了。

    知县大人今晚正宿在那小妾的屋里,这小妾大概是为了笼住夫主,竟然不知廉耻的和一个年轻的丫头一起伺候他,三人在床上忙活着,乐此不彼的做着那事儿。别看李知县年纪不轻了,这会儿却如下山的猛虎一般,一会儿在小妾的身上忙活一会儿,一会儿又压着那丫头的身子忙活,累的他呼哧呼哧的直喘粗气,却忙得不亦乐乎……

    采薇抽了抽嘴角,看那二人一时半会儿还完不了事儿,她可没时间等下去,而且也不想再看这副活色生香的活春宫,便悄悄的走出去,到别处去搜刮了。

    这时,鹦哥已经找到李家金库的所在了,就在李知县书房的地下室里。

    采薇大喜,急忙按着鹦哥的指引,快速的来到了李知县的书房。

    李知县的书房装饰的倒是很简谱,没有过多奢华的物件儿,只有书架上摆着的密密麻麻的书籍和墙上贴着的一幅幅字画,靠着墙壁的位置,安置了一个半旧的博古架,上面摆了几个雅致的古董花瓶。

    采薇找到了鹦哥所说的那只缠枝莲纹抱月瓶,轻轻一转,就看见书房地面中间的位置,忽然轰隆隆的降了下去,不一会儿,露出了一个黑漆漆的大洞来。

    采薇拿着蜡烛,往下面一照,发现洞口的位置有一个楼梯,她顺着楼梯走了下去,走到了一间宽敞的地下室里。

    那地下室里阴森森的,没怎么装饰,挨着墙的位置一溜摆着几十个大箱子,箱子上都上了硕大的大铜锁。

    这些铜锁可难不倒采薇,她拿出宝刀,随便断开了一把锁,顺手打开了那箱子,瞬间,一箱黄澄澄的金子刺疼了她的眼!

    哎呀我去!

    采薇的脸笑得跟花似的,又打开了一个箱子,哦哦,里面全是翡翠和玉器,有精美的羊脂白玉雕件儿,还有通透翠绿的翡翠镯子、发簪等,都分别装在一个个的锦盒里,每一件儿东西都价格不菲……

    地下室里也有博古架,那架子上的东西可比摆在书房外面的好多了,多半是珍贵罕见的古董瓷器,巨大的珊瑚,还有少量的象牙、犀角等物雕刻的摆件儿…。

    “呵呵,果然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采薇笑得眼睛都睁不开了,深情款款的对着一件件宝物大呼:“收——收——收——”

    李知县真是个不折不扣的贪官,金库里的财物远在十万两之上,若是折变了那些个古董字画等,只怕二十万两的家身也绰绰有余,这些都是他搜刮民脂民膏所得,所以采薇真心觉得,自己这次算是打劫对了,劫了这个贪官,自己往后做生意或者帮某人打天下,就方便多了!

    今晚已经很晚了,而且明天还要设法安置三春母女,所以今天怕是走不了了。

    既然走不了,时间就多的是,采薇一个院子挨着一个院子的搜罗着,三更时分,就将满府的院子搜罗完了。

    当然,除了李知县宿的那小妾的院子。

    采薇不愿意放过这笔财富,最后走进了那间院子,不出她所料,屋子里的人已经睡下了。

    采薇悄悄的走进屋,借着月光在屋里看了一圈儿,将几件还算顺眼的东西收了起来,临走时,见榻上的李知府半裸着肥猪般的身子,左拥右抱着,睡梦中还是一副欲求不满的样子,看的采薇一阵恶寒。

    一大把助兴的药粉劈头撒了下去,洒在了三人的身上,采薇掩嘴偷笑着,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第六十二章 回京

    早上,天蒙蒙亮,一队蒙奴装扮的男子,骑着骏马,急匆匆的飞奔在青县县郊的官道上,马蹄急促如鼓,踏得路上烟尘四起,仿佛马从烟雾中来一般,行至位于县郊的逍遥山庄,几人下了马,其中的一个上前,奋力拍打着逍遥山庄的大门。

    “开门,开门——”

    庄上守门的侍卫隔着大门,不耐烦的吆喝了一声:“谁呀,大清早的!”

    门外:“快,大都八百里急报,快开门!”

    守门的一听大都来了急报,三步并作两步的跑过来,将大门打开了

    这会儿,逍遥山庄的庄主已经起来了,且整装待发。

    昨晚半夜接到了那女人的消息,说她已经回京了,他便打定主意,要去将她捉回来,严加管教!

    因此,他草草的歇了半宿,一大早就起来了,刚吃过早饭,正待出发时,却接到了大都的八百里急报。

    父王蒙丹勒雷病危,命他速速回京!

    萨克努思捏着这封信,那张狂妄的脸上阴霾重重,黑得几乎能滴出水儿来,情况紧急,他不得不先回大都去,只是,那个死女人,少不得便宜了她,又能让她多逍遥一阵子!

    虽然他不甘心就让她回京去逍遥,可事从权益,眼下也确实没有别的办法能抓到她。

    也罢,暂时先放她一马,等他成了辽丹真正的主人,再收拾她也不迟!

    萨克努下了决心,带上身边儿的几百个侍卫,满心不甘的回辽丹去了!

    采薇并不知道,在数百里之外的地方,有个人正在咬牙切齿的算计她。

    昨夜她大干了一场,收获颇丰,一夜之间晋升为富婆的她,喜滋滋的回到空间,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又在堆满了金银珠宝的卧室里美美的睡了一觉,直到外面的天亮了方才起来。

    起床后,她想清点了一下昨晚劫来的财物,结果清点了半天,得出的结论是,财物太多,一时半会儿数不过来。

    无奈,她只好苦恼并幸福着,到空间里转了溜达,做了一会儿有氧运动,顺便看看空间里农作物涨势如何。

    昨天她和白眉种下的东西都已经发芽了,而在这之前种下的那一批粮食和蔬菜,再有几天也可以收获了,这些农作物都长得郁郁葱葱,粮食颗颗饱满,青菜株株翠绿厚实,让她感到十分满意。

    等她下回去岭北的时候,这些东西就可以给将士们吃了。

    上次在青县请三军将士们吃肉时,那些士兵们眼里流露出的惊喜深深的感染了她,让她常常在无意中想起那一双双期待的眼睛,让她对改善将士们的伙食起了无比坚定的决心!

    一双绿豆般漆黑的眼睛,带着期待的眼神儿凑了过来:“主人,早上咱们吃什么?”

    突兀的声音,戛然打断了采薇的思绪,这会儿,她正在一片绿油油的麦地地头儿做着愈加,她舒展着身体,胸部有了微微隆起,柔美的曲线使她看起来比从前更美丽。

    “呼!”

    采薇拍着微微隆起的胸脯,抱怨着:“鹦哥,您能不能别这样突然出现,你知不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

    鹦哥嘎嘎嘎的笑了几声,声音聒噪:“主人,我当然知道人吓人会吓死人,可是,我不是人,我是鸟!”

    采薇白了它一眼,转身走了!

    “主人,早上吃什么?早上吃什么?”

    鹦哥大叫着,颇有耍赖的架势,昨晚它就没吃好,心里还怨念着呢,所以早餐一定要吃好了才行!

    采薇被它吵得不耐烦了,只好说:“待会儿给你们做玉米饼儿吃!”

    空间里种着粘玉米和甜玉米两种玉米,种的不算多,只有三四分地的样子,那些玉米长的极好,每株玉米杆儿上,都长了两个玉米棒,而且那两个玉米都长的又大又饱满,掰一穗在手里,沉甸甸的,足有四五两沉!

    嫩玉米做的玉米饼儿,要比秋天收的老玉米磨成玉米面子做的玉米饼好吃许多,嫩玉米做的饼子嫩、甜,还带着新粮食特有的香味儿,比那储存在袋子里的玉米面子做的玉米饼不知强出多少倍!

    鹦哥对采薇的厨艺很放心,只要是她做的东西,就一定好吃!

    因此,在得到她的答复后,心满意足的去了!

    采薇又练了一会,便打发长眉到树林里帮她找几个野鸡蛋,而她自己则到玉米地里去掰了几穗青玉米棒子,带回到竹屋的厨房,麻利的拔掉玉米皮子,摘去玉米须,将那金黄的玉米棒子用插菜板子打成玉米浆,又切了些葱末,加了少许的盐,将那些玉米浆搅拌均匀,开始烙玉米饼!

    采薇专司烙饼,而烧火这项伟大的工作则交给了长眉。

    别小看烧火,在没有煤气和电热灶的古代,烧火绝对算得上是个技术活,大户人家的厨房里,都有专门的烧火丫头,由她们来控制大厨炒菜做菜的火候,因此可以说,一道菜成功与否,跟烧火丫头有直接的关系!

    好在长眉经过多次实践,已经能很默契的跟采薇配合了,采薇在它的协助下,很快烙好了一盆子金灿灿的玉米饼!

    那玉米饼呈圆形,每张都是薄薄的,金灿灿、油汪汪,带着新粮食特有的香味儿,上面还点缀着翠绿的葱叶,如一件艺术品一般,让人看着都舍不得吃了!

    烙完饼,采薇又蒸了一碗嫩嫩的鸡蛋羹,鸡蛋是长眉在树林里捡回来的野鸡蛋,纯绿色的,环保又美味!

    她蒸鸡蛋羹的手艺绝对没的说,那蛋羹浅黄色、嫩嫩的,嫩豆腐一般,上面还零星的飘几颗油星儿,没等吃,就能闻到那鸡蛋羹的香味儿!

    这一餐虽然没有肉,但好吃的程度却一点儿都不比肉食差,特别是鹦哥,吃得红艳艳的喙上都镀了一层油光,看起来跟红宝石雕的似的,好看极了!

    长眉也吃得肚皮滚圆,再也吃不下一点儿,才意犹未尽的撂下筷子!

    老乌龟则吃到十分饱后,慢条斯理的停下了。

    “主人,您昨天带回来的那位姑娘快要醒了,您是打算继续让她睡,还是把她弄出去!”

    采薇想了想:“还是把她弄出去吧,待会儿我就想办法把她送走!”

    她的想法是,李知县家里出了那么大的事儿,三春留若还留在榆树县一定很危险,所以要尽早把她们娘仨送走,离开榆树县才行!

    这会儿外面的天已经大亮,采薇出了空间,直奔尹氏和招娣租住的那个地方。

    那地方不在榆树县城的中心,有点偏,在走到那小院儿的门外时,采薇瞅着四下无人,悄悄的把三春从空间里放了出来,扶着依旧昏迷的她,敲响了大门。

    出来开门的是招娣,她看到采薇扶着三春进来时,先是愕然,随后大惊道:“恩人姐姐,我姐姐她这是怎么了?”

    采薇“嘘”了一声:“先进屋再说。”

    屋里,躺在炕上的尹氏一眼就看到了昏迷中的女儿,顿时挣扎着坐了起来,方寸大乱,痛心疾首的叫道:“这是怎么回事?三春她怎么了?三春,你醒醒啊,三春......”

    采薇将高三春放在了炕上,沿着炕沿儿坐了下来。

    早在路上时,她就已经想好要怎么和这娘俩说了,因此,一见到尹氏抓狂,便低声道:“婶子莫要喊,若是被人听见了,只怕三春姐姐会被重新送回到李府去!”

    采薇的这句话简直比圣旨都管用,尹氏正大喊大叫着,本来还正欲撕心裂肺痛哭一场,以发泄自己情绪呢,这会儿一听要把女儿送走,倏地闭住了嘴,一点儿声响都没有了;招娣也捂住了嘴巴连连摇头,示意她也不会出声。

    “哎!”

    采薇叹了口气,语气沉重无比。

    “三春姐姐昨夜在李府昏厥了,李家的人以为她死了呢,便派下人将她送了出来,本来是要送到庙里,买一副薄棺随便安葬了的,后来幸好被我撞见,我发现三春姐姐还有气息,便给了那下人几两银子,将三春姐姐带了回来.....”

    尹氏见女儿双目紧闭、面容憔悴,深深浅浅的伤痕遍布了全身,心疼得心都碎了,只捂着嘴巴无声的痛哭,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招娣儿趴在炕沿儿上,拿着沾湿了水的帕子,轻轻地润着三春的嘴唇,那双黑漆漆的大眼睛里蓄满了水光。

    “婶子、招娣,眼下,这里已经不安全了,我的意思是你们尽快离开这儿,免得被李家发现!”

    “对,对,采薇姑娘,说得对......”

    尹氏边哭边说着:“我们这就走,我去雇车!”说着,挣扎着就要起身。

    采薇一把按住她,道:“婶子别急,这儿离街面儿还远着呢,您身子不好,不宜走动,待会我去帮您雇吧。眼下,咱们先商量商量你们去哪,然后再去雇车也不迟!”

    招娣抬起泪迹斑斑的小脸儿,抽了抽鼻子:“姐姐,我们不是去京城投奔舅舅吗?”

    采薇摸了摸她柔软的头发,叹道:你娘的身子不好,不宜长途跋涉,三春姐姐的上有伤,旅途中舟车劳顿,不宜养伤,所以姐姐想着,你们还是把进京的事儿暂时放一放,先找个安全的地方躲一阵子,等尹婶子和三春姐姐的身子都养好了,再进京也不迟!”

    “嗯,还是采薇想事周全,婶子都听你的!”

    尹氏拿帕子擤了擤鼻子,带着浓重的鼻音,连连点头。

    “既然婶子也同意,不如说说看,您打算去哪?我好去帮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