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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0节

      采薇吁了口气,让她做女红,还不如让她上山去打野猪,相对于绣花,熬肉皮可是简单多了。

    她把锅重新添上水,灶坑也再次引燃,水烧开后,便把剁碎的猪肉皮倒进锅里重新煮。

    “咕嘟……咕嘟……”

    铁锅大约沸腾了一个时辰,才被住了火,掀开锅盖,她把锅里熬得浓稠的猪肉皮舀出来,盛在一个搪瓷盆子里,调味料早已在熬煮的过程中加进去了,只消一夜,这些猪皮凝固后,便可结成冻子了。

    大功告成,采薇蹑手蹑脚的走近大屋,从帘子外悄悄的往屋里探头,发现娘还在灯下穿针引线的忙活着,偶尔还教菲儿一些针法,菲儿在一旁学得很认真,时不时的提些专业知识,那一丝不苟的样子,倒是很有现代学霸的潜质。

    采薇悄悄的又把头缩了回来,轻轻的拍了拍胸脯,好险!刚刚差点被娘看到,娘若是见她忙完了,一准儿会把她捉了去,逼她学什么劳什子的女红。

    回到厨房,采薇找了一个空着的盆,把几碗白面倒在里面,又倒了些水,和着面揉了起来,为明天的早餐做准备……

    现在已经是腊月,再过十几天就过年了,杜氏打定主意,一定要让一家人在过年那天都穿上新棉衣,新棉裤,所以,竟点着油灯熬到了深夜。

    采薇明早还要起早去镇上,和她熬不起,发完面后,便蹭到大屋,打着哈气连连叫困。

    杜氏最是个惯孩子的,见女儿哈气连天,那里还舍得让她学什么女红,早一叠声的催着她去睡了。

    晚餐吃得饱,炕也被烧得热乎乎的,加上昨晚又没睡好,白天又劳累了一天,所以这一夜,采薇睡得很熟,一觉醒来时,天已微微泛白。

    “糟了”

    采薇“扑棱”一下坐起身,看着窗外的天色,匆忙的穿好她土色的旧袄子,风风火火的走到厨下,从水缸里舀了些水去洗脸。

    北方的冬天滴水成冰,水缸里的水就像冰镇的一样,洗一把脸,那所剩无几的睡意,就被驱得一干二净,多洗了几把,便让她的手和脸都冻僵了。

    取过一方干净的旧帕子擦了脸,等不及脸上的水分干透,她便急着到外面去抱柴禾。

    来到院子里,远远望去,还能看到天边那若隐若现的星星正在渐渐隐去,月亮也挂在天空,却有些虚幻,而太阳还没有升起,只有天边的那抹淡淡的红。

    早上寒气重,出门后一股寒气瞬间将她包围,打透了单薄的旧袄子,窜进四肢百骸,让她生生的打了两个寒战。

    九斤昨天送来的柴就堆在门口不远的地方,采薇搓了搓手臂,快步走过去,提了一坤玉米杆子钻回到了屋里。

    短短的几分钟,就让她的双颊有些疼,这让她怀念起自己的护肤品来,就这样脸不皴裂才怪!

    不过,时间紧急,她无暇伤感哀叹,紧着把昨天买的大骨头寻了出来,洗好后,丢进锅里,又切了些姜丝,八角,大料等,和刚刚下锅的大骨头一起煮了起来。又拿出昨天活的面,结果却发现因为自家的厨房太冷,面没有发酵,所以发面儿油饼被临时改成了水拉面儿。

    娘亲昨夜忙着做新衣,三更才睡下,这会子睡得正酣,孩子们也都甜甜的睡着,只有采薇一个人,悄悄的在灶间忙碌着。

    她找出一个大海碗,把十几个鸡蛋打进里面,添进了半碗水,又加了小半勺的面碱,把它们搅拌均匀后,蒸进了锅里。

    小火蒸了二十多分钟,起锅,把大海碗端了出来。

    此时的碗里,鸡蛋已不是黄色,而是一种嫩嫩的绿,在采薇的家乡,这种蛋叫做实蛋,因口感紧实而得名,实蛋吃起来很有嚼头,有弹性、有韧劲儿,而且比寻常的鸡蛋更香,更有蛋味儿,所以一直受她的喜爱和追捧。

    用小勺把紧实的实蛋一勺一勺的挖下来,盛在盘子里,再切些细细瘦肉丝儿,蒜片和葱段。先用葱段和蒜片爆锅,翻炒几下后,把肉丝儿倒进锅里,等炒的肉丝儿颜色变深,再放进实蛋,加盐,撒芝麻粒儿,炒到实蛋表面生出一层金黄色,便可停火、出锅!

    这个时候的实蛋,外焦里嫩,口感极佳,咬一口,既有肉香,又有蛋香,真真是少有的人间美味!

    ☆、第十七章 行善

    另一口锅里,骨汤已被熬成了奶白色,一见便能引得人食欲大振,再放些盐,葱末,干茴香……片刻后,便有浓郁的肉汤香味儿从灶间溢出来,令人垂涎欲滴。

    采薇找出一个小坛子,刷洗干净后,把锅里的大骨汤盛了进去,再寻出家里的一张猪尿泡子,把坛口封好扎紧,放到一边。

    骨汤还有剩余,她便用剩下的汤,下了几碗水拉面,面片沾着冷水,拉得极薄,这样吃在嘴里才筋道儿,再加上汤头极好,所以做出来的水拉面儿味道很地道,简直堪比京城的“徐记老面馆。”

    由于忙着去镇上,采薇匆忙的扒拉了一碗水拉面后,就急着为去镇上做准备。

    她先从昨晚熬好的水晶冻上切一块儿下,装在盘子里,和那盘儿炒好的肉丝儿实蛋一起放进篮子,盖上苫布,又把留给娘和弟弟妹妹们的面片闷在锅里捂着,盖好锅盖后,才提着竹篮抱着坛子走出灶间。

    路过大屋时,看到娘和弟弟妹妹们还在安静的睡着,一大家子人,心无芥蒂的挤在一起,睡得很香很香……

    早晨的阳光,穿透窗上的高丽纸,融在他们的身上,看起来很美好,很温馨…。

    采薇的心柔软的动了一下——一家人这样亲密无间的呆在一起,真好!

    ……

    “早!九斤哥!”

    “嘿嘿……早,薇儿妹子……”

    栅栏们外,九斤早已候在那里,看到采薇出来了,忙从牛车上跳了下来,接过她手中的坛子和竹篮,放到牛车上,又从车上抓起一件羊皮袄子递了过来,红着脸说:“薇儿妹子,今儿天儿冷的慌,快穿上吧,暖和。”

    采薇没有客气,大大方方的接过羊皮袄子穿在了身上,爬上牛车。

    牛车显然是被刻意被清理过的,车身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车里垫着厚厚的茅草,坐在干爽的草堆里,暖暖的,一点儿都不比带棚子的马车差。

    采薇一边感激九斤的细心,一边又庆幸多亏他做了这些,昨天刚刚下过一场大雪,今儿天冷的能冻掉下巴,要是牛车没采取什么保暖措施,只怕没等到镇上,她就会被冻晕的!

    “吱咯——吱咯——”

    牛车载着满腹心事的二人,压着厚厚的积雪,慢吞吞的走在村路上,一开始,采薇还有心情看看崎岖的村路,远眺一下被大雪掩盖的群山,或者是回答几个九斤提出的无须浪费什么脑细胞的问题……

    可渐渐的,随着日头不断的升高,采薇的心情焦急起来,最后急得仰天望日,几欲抓狂!

    昨天她离开时,老乞丐就已经不好了,她想早些到镇上去看看那可怜的老人,没准儿还能看到最后一眼,可照这车的速度,没两个时辰,是断断到不了的。

    更然她郁闷的是,尽管心里急得要死,却偏偏不能催九斤,毕竟牛不是马,能有这速度,已经是九斤卖力赶车的结果了。

    晃晃悠悠的走了将近两个时辰,采薇的心也在这两个时辰里急的着了火一般,好歹终于在午时之前抵达了镇上。

    采薇擦去额上的冷汗,暗下决心,等将来有了钱,一定要买辆马车,一定!

    李记布庄的门口

    采薇抱着坛子,挎着竹篮,心情忐忑的下了牛车,她起早熬的大骨汤是很滋补的,但愿老乞丐现在还活着,若能活着,喝一点儿她的汤,也算是稍稍弥补一下她的愧疚,让她的心里好过一点儿!

    到了门口,却见布庄大门紧闭,并无一人往来,采薇心慌,轮着拳头上前敲门。

    旁边绣庄的绣娘听到敲门声,出来告诉她,李掌柜收留的一个老乞丐昨儿半夜没了,老掌柜一大早就找了人手,把老乞丐拉到郊外的山上去安葬了,今儿怕是不能营业了,想买布请明早再来!

    听到这个消息,采薇的心一下沉重得喘不过气儿来。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一个与世无争的老人,本该逍遥的活在世上,却到底因为她而枉送了性命!

    出了布庄,采薇的心情坏到了极点,前世的她,虽然杀人无数,但从未杀过一个无辜的人,这是她的底线,没想到刚穿越到异世,就把一个耄耋老人给生生的断送了!

    抱着那坛大骨汤,她恹恹的坐回到了牛车上。

    九斤看出采薇心情不好,说起话来格外小心:“薇儿妹子,你现在想去哪?我拉你去。”

    采薇沉思片刻,问:“九斤,你可知道这镇上的乞丐,大多聚集在哪吗?”

    老乞丐的死已成事实,再追悔也是于事无补,所以,她想做点善事,帮一帮那些曾与老乞丐在一起的乞丐们,以此来减轻她心中的负罪感!

    九斤常到镇上售卖猎物,对镇上很熟悉,当下就指明了乞丐常聚集的地方。

    “白天,他们大都在聚集在金鱼巷里,那里酒楼多,往来的大多是些有钱的客人,方便他们讨食;晚上,他们都居在镇南的土地庙,那土地庙的庙祝是个心善的,常收留一些乞丐和无家可归的人在庙里,免得他们冻死!”

    “如此,我们先去金鱼巷吧!”采薇淡淡出声。

    “好咧!”

    九斤二话不说的扬起鞭子,赶着牛,直奔金鱼巷。

    这就是九斤的好处,他从不质疑采薇的决定,对采薇的决定也一向无条件支持!

    金鱼巷坐落在镇子的正中,青石铺路,南北走向,是镇上最繁华的一条街道,街道两旁,是鳞次栉比的店铺,其中以酒楼客栈居多,镇上的赌场,妓院也都坐落于此,平日里,镇上的富户和南来北往的商贾,大多在此消遣。

    牛车转进巷子,果然看到几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乞丐满街游荡着,看到穿着体面的,就伸出手去,点头哈腰的乞讨。

    “大爷,行行好,赏口饭吃吧!”

    “日你娘的,滚开——”

    一声暴喝,如霹雷般在巷子里炸开,肥头大耳的汉子一脚踹出去,年老的乞丐踉跄几步,跌倒在地上!

    “爷爷——爷爷——”

    和老乞丐一起的孩子惊叫一声,扑到老乞丐的身上。

    “爷爷,你怎么样了,圆儿扶你起来。”孩子哭叫着,瘦小的身子支着老乞丐,艰难的从地上爬了起来。

    “娘的,难怪老子会输钱,原来都是你们两个臭要饭的触了霉头,呸!真他娘的囊桑!”汉子抬脚拂了拂靴子,对着老乞丐祖孙狠狠的啐了一口,甩袖离去了。

    “爷爷,你疼不疼?”孩子抽泣着看着爷爷,泪珠子噼里啪啦掉了不停。

    “圆儿别怕,莫要哭,爷爷没事儿……”老乞丐咳嗦了几声,粗糙的大手胡乱抹着孩子脸上的泪水,低声安抚着:“圆儿莫哭,下一回呀,爷爷指定能遇到个善心的,一准儿给我圆儿要个馍馍吃……”

    ------题外话------

    妞们,看文不冒泡,不是好宝宝!

    ☆、第十八章 二百两银子

    “老人家,给——”

    一块足色细丝,约莫有一钱重的银子递了过来。

    祖孙俩正互相安慰着,见到突然出现的银子,都吃了一惊,诧异的抬起头。

    对面,十二三岁的少女,正含笑望着他们,女孩儿黄瘦的厉害,身上的袄子也褴褛不堪,但却自有一股难以言说的清卓风姿,如竹似梅,将那身破烂的袄子衬得也不那么刺眼了。

    “拿着吧,留着给孩子买馍馍吃。”少女把银子塞到老人手中。

    “哎呦,多谢,多谢姑娘……”

    老乞丐攥紧银子,激动的连声道谢,又叫过孙子:“圆儿,快,过来,快给姑娘磕头。”

    不必了,采薇及时止住他们,回身从牛车上拿起一个小坛子,递给老乞丐。

    “这是我早起熬的大骨汤,滋补得很,老人家去找个地方热热,和孩子分着喝了吧!”

    “多谢姑娘,多谢姑娘……”

    送走千恩万谢的老乞丐,采薇的心情舒缓了一些,这才定下心来,让九斤送她去了镇上最好的酒楼——醉仙居!

    醉仙居也坐落在金鱼巷内,位处巷子的最南端,与前街相接攘,实属镇里最黄金的位置!

    到了酒楼,正值饭口,酒楼里座无虚席,几个跑堂的吆喝着,陀螺似的忙个不停。

    “哎呦,姑娘,您又来了,可是来吃饭的?”

    小二认出采薇正是昨天来卖野猪的姑娘,上前热情的招呼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