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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节

      这就罢了,中间休息的时候,竟然还有点心凉茶,更是让人心里熨帖不已。不就是自愿过来帮忙,如此更是觉得舒心。每次休息的时候,都忍不住把常喜乐他们夸一夸。

    “咦,这院子是文武老爷的?不是一个兄弟一个院子吗,他们两咋是一块的?”有个新换上来的村民忍不住道。

    常家除了两个举人,为了方便区别,大家都叫常昱虎爷或者武老爷,常喜乐则为文老爷。

    这话一落,正在忙活的一群人都怔在原地。

    “唉,是啊,我就说之前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这有啥,他们都未各自婚配,先住在一起有啥不妥当的,还能互相照顾。这么大个院子,一个人住还挺瘆得慌的。”

    “这倒也是,不过文老爷也到了婚配的年纪,怎么就不趁这机会把院子都建了,省得到时候还得动工。”

    大家这才想起常喜乐今年已经十八,村子里的男丁这时候基本都已经开始说亲定亲的。除了从前因为太穷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媳妇的,否则大多二十岁之前就会成婚。

    “你不说我都快忘了这茬,我竟然没有想过咱们文老爷也是要成亲这事!”

    常喜乐现在都有些被神化了,谁会想着给神仙配对?

    “话说回来,咱们文老爷这般能耐,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得上?”

    “我觉得咱们村,不,是咱们县都没个能般配的。宋老爷若是有闺女还成,可他现在只有两个小子,而且还是个娃娃。”

    “别说文老爷了,武老爷你们能想得出会娶啥样的女子吗?”

    这下可把大家又给难住了,这两个人还真是难寻人配对,觉得啥样的女子站他们旁边都是凡夫俗子。

    常喜乐不用说,从小就是村子不同的存在。尤其现在桃源村会有这般景象基本都是因为他的缘故,哪怕没有举人身份,那也是非凡的存在。不仅仅自个能干,还能带着乡亲们一起。大家都是明眼人,都知道他完全就是为了大家呢,否则常家可以比现在富裕得多。

    如此能干又好心的人,还有举人身份,跟神仙一般能耐,岂是一般人能配得上的?

    而常昱也更是一个神奇的存在,他的身世虽然并未公开,但是桃源村的人大约都是知道一点的。而且常昱如今不仅仅是武老爷,还因为跟着常喜乐读书,学识也非同一般,可谓文武双全。

    如此便罢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常昱越发俊俏起来,那模样就连男人看了都忍不住翘起大拇指。

    他现在尚且年幼,仍然是少年模样,容貌却极为出众。不是女子的秀美,也不是成年男子的刚硬,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很容易得男女老少喜欢。一旦遇见,令人难以挪开眼。

    尤其他策马狂奔挥舞着利剑,或是拉着供射箭的时候,如若耀眼的阳光一般,在人群中也难掩其风华。

    宋挽呈曾玩笑,常昱若是上了战场,怕是连敌方都舍不得动手。

    这般言语虽然夸张,但是常昱的容貌越发出色却不做假。

    如今桃源村的女子最喜欢的就是偷看常昱,却并不是爱慕的目光,而是一种对美好事物的喜爱而已。尤其怀孕的女子看得最多,就希望生下来的孩子能像个一两成,那也美得很。

    有个人喃喃开口,“这两个人不管是谁身边换个人站着,都觉得别扭。”

    “你这么说还真是,他们两个人好像天生就该站在彼此身边似的。一文一武,瞧瞧,多搭配啊……哎呦,你推我干嘛啊!”

    “没喝酒说什么醉话,这话能胡说的吗?”

    “我咋胡说了,本来就……”说话之人顿时想到什么,嘴边的话连忙憋了回去,“我又没别的意思,就觉得他们都很能耐,没人配得上而已。”

    桃源村并不乏男男配对,来这里干活的就有一对,只是之前他们都没有往那处想而已。可现在这话头引起来了,再说下去可就不妥当了。要是没有这回事,这不是让两人尴尬吗。

    这事就这么揭过,就连常家人都不知道。可毕竟发生过,不少人忍不住私底下与家人提起,如此一来私底下不免就有些闲言碎语。

    不过并不是什么不好的话,只是都围绕在两个人站一起还真没有其他女子或者男子什么事。就连他们同样优秀的宋挽呈、沈百里和裴清云三人,不管哪一个站他们身边就是没那种般配之感。

    可这种话可不能乱说的,惹了事全家人都会遭殃。这种关系村子里虽然承认,且并没有什么歧视,可也不能胡说的。

    所以大家也就私底下忍不住感慨两句,甚至连常家人都不知道这事。等常家人得了消息的时候,他们也早就接受了这一切。

    第82章 屠村

    每年一到入冬的时候,常喜乐就喜欢蹲在火塘旁边不动弹。

    桃源村的冬天很是阴冷,而常喜乐之前受过伤,每到这种时候若是稍微冻到,就觉得骨头刺骨的疼,只有坐在火边才觉得缓过劲来。所以即便是坐在火塘边,因为烧柴的关系,很容易弄得灰头土脸的,他也乐意一直蹲着。

    他也曾尝试过烧木炭取暖,发现还是比不上红彤彤的火烤着舒坦。他现在已经习惯了烟味,只要不正好坐在对风口的地方,也就不觉得有何。只是专门让木工坊做了高一些的椅子,那草墩子他怎么都没法习惯。

    “乐乐,芋头烤熟了。”

    常昱将埋在柴火灰里的芋头用木棍翻出来,非常迅速的将芋头皮剥掉,然后将还冒着热气的芋头递给常喜乐。

    芋头的清香窜进常喜乐的鼻子,令人忍不住吞咽口水。桃源村的芋头非常的香和甜糯,味道非常的好。沈百里和裴清云这次远航,还带了不少桃源村的芋头去。

    常喜乐想要接过来,顿时被烫得缩回了手,见常昱一脸莫名,有些无语道:“小喵,你说你长得细皮嫩肉的,咋就这么不怕烫呢?”

    常昱连忙抓起常喜乐的手,放在嘴边哈气,“乐乐,你烫到了吗?对不起,我想着趁热吃比较舒坦,忘了你怕烫了。”

    “我没事……你干嘛!”

    常昱哈着气,突然把常喜乐的手指放入嘴里,温暖湿润的感觉从指间传到全身,让人有种酥麻之感,把常喜乐吓了一跳。

    “帮你治烫伤,口水有用。”常昱眨着眼睛,一脸的纯良。

    常喜乐有些哭笑不得,将手抽了回去,“别听那些乱七八糟没谱的话,况且我哪有那么娇气,碰了一会就会被伤着了。”

    常昱并未言语,对着剥好的芋头吹了吹,见热气冒得没那么厉害了,才递给常喜乐,“现在不烫了,乐乐,快趁热吃吧。”

    常喜乐接了过来,两口就吃完了,常昱已经拿着第二个等着。

    “还好我吃不胖,否则一个冬天过去,怕是都胖得不能见人了,这段时间我觉得肚子上的肉都多了不少。”

    围在火塘旁边不做点什么实在无聊,所以每次常喜乐都会弄些东西吃,虽然一次吃得不多,可一直断断续续嘴巴没有停过。而且一到冬天他就不爱动了,除了早上例行的锻炼,基本上就不动弹。外头太冷,除非阳光明媚的时候出去走一圈,否则他能蹲在火塘跟前一天,现在连桌子都给搬过来了。

    可是这里春节过后就开始下起雨,一下一个月,常喜乐也就不会出门。

    “没胖啊,昨天摸着还是一把骨头。”常昱微微歪着脑袋,认真道。

    常喜乐连忙望向外头,见没有人,心里这才舒了一口气。

    “你怎么什么话都往外说啊!”常喜乐有些不悦道。

    他虽然已经想明白一些事,可现在还不想让别人知道。主要是觉得常昱现在还小,他一个成年人勾搭一个小孩,总觉得有种罪恶感,羞于公之于众。哪怕这里的人从来不曾把常昱当做孩子,可常喜乐自己还是没法无视常昱的年纪。

    这可是自己带大的孩子,怎么想都觉得有些猥琐。

    常昱眼神有些暗淡下来,常喜乐连忙道:“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私密事,只能我们两个人知道。”

    常昱听这话这才乐呵起来。

    这时候里正火急火燎的走了进来,“你们都在啊,正好我有事找你们。”

    “里正,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你神色怎么这般慌张。”

    里正抓了个草墩子坐下,“出大事了,刚才县里刚来人递消息,说是临县有个村庄被匪徒屠村了!”

    常喜乐顿时一惊,“什么?!怎么会这样?咱们府里虽然一直匪祸不断,可也就是抢些财物,很少闹出人命啊。”

    “可不是吗,我乍一听这消息也不敢相信。这些年咱们府里还是颇为太平的,最多一些道上总有匪徒喜欢打劫过路人,可万万没有想到竟是会如此丧尽天良的事发生。那个村虽不大,可也有十来户人家,结果全都被杀了干净不说,还被一把火给全烧了,什么都没剩下。”

    常喜乐顿时觉得有些眼晕,他从和平年代过来,虽然新闻上一直不乏一些恐怖事件,可到底觉得距离自己还是比较远的。可现在这种事竟然距离自己这么近,因为他收茱萸等物的缘故,还曾与那个村子的人打过交道,现在竟是全村的人都没了。

    他对这个村子有印象,是因为曾经这个村子有个寡妇过来卖茱萸和茶油果的时候,胸前背后还各背着一个孩子。两个孩子是对龙凤胎,原本这是极为高兴的事。没有想到刚生下不久,孩子的父亲为了给寡妇弄些补身子的东西,到山上想去弄些野鸡野兔什么的,哪晓得正好遇到野兽,就被咬死了。

    也正因为这,这男人的家里头觉得寡妇和两个孩子是扫把星,直接把他们轰出了家门,娘家人也嫌弃她不吉利,不让她进家门,所以寡妇完全是靠着自己养活自己和两个孩子。这本已经够让人愤愤不平,但这种事十里八村的虽不多见,却也不算稀奇。

    这年头活着不容易,人均寿命不长,很容易因为这样那样的事丢了性命。

    可桃源村人却是没见过一个村庄的人如此恶毒,孤儿寡母的不想着去照顾一二便是罢了,这寡妇自力更生却还想着要下绊子。

    寡妇将东西送过来,这村子里的人竟是怂恿桃源村收货的人别收他们的,说是这母子三个是扫把星,跟他们接触收了他们的东西,命都活不长。

    兴许这些人也是好心,因为这个世界迷信的人还是很多,他们是打心眼的相信这些。所以不想桃源村的人染上这样的晦气,所以才会多嘴。但是不管如何,对于桃源村的人来说此十分令人反感,什么克不克的都是虚的,那男人为了妻儿铤而走险上山打猎,说明是个十分疼爱自己妻儿的好丈夫好父亲。可自己死了以后,自己妻儿竟是被如此对待,真是死了都不让人安心。

    再联想自己,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不会遇到这种倒霉的事。这年头天灾人祸时有发生,兴许这一天好好的,突然来个瘟疫就死了一大片。可要是自己死了家里人被这么对待,或者自己或是家人遇到这样的事而被当做祸害,岂不是闹心得很?

    再者,因为常喜乐的有意灌输,不敢说桃源村完全实现男女平等,但是确实是让女子地位有了很大提高。尤其是工坊的建立,让女子拥有经济能力的同时,更加自尊自强,不会觉得自己是男人的附庸,更加的自信自主。原本桃源村的风气就不错,再加上常喜乐有意引导,更是不会出现明显歧视女性的存在。

    看到如此努力生活的寡妇,大家心里是佩服的,结果这村子里的人竟是连这条路都要掐断,如何让人不恶心。这不是要活生生逼死这母子三人吗!

    也是因为这件事,桃源村的人对这个村的人都无好感。专门负责收东西的常金花甚至一度不想收这村子的东西,总觉得太恶心人。

    还是她的丈夫赵黒柱说道,若是不收到时候又会把责任推到这寡妇头上,到时候只会让母子三人的日子更加难熬。

    无法,常金花只能收下,且故意在收的时候看谁帮衬寡妇一把,秤的时候就会松动不少,原本八九两的东西当做是一斤。这村的人也不是傻的,尤其他们为了生计对这些最是在乎,可谓斤斤计较,没多会也就明白过来。如此,倒是让寡妇母子三人日子变得好过起来。

    即便是不想沾惹,好歹也不会趁机踩上一脚。

    寡妇也是个通透的,且是个念恩的,每次过来把东西送了之后,总会想法子帮些忙,以表示感激。那两个孩子如今也有五六岁了,每次也都下地帮忙,让大家很是喜欢,没有想到全都没了。

    这事虽说不算什么大事,可一时之间也成了桃源村的谈资,常喜乐也就记下这个村子。

    没有想到,这个村子竟是被屠村了,一个人都没有留下。

    虽说当初他颇为厌恶那群人,但是也不至于想要看他们这样死去,况且里头还有不少无辜的孩子。

    “就没有一个人逃出来吗?”

    里正摇头叹气,“这事已经过去四五天了,那个村子人少,距离别的村也比较远,所以出事的时候大家都不知道。还是有人过去走亲戚,这才发现整个村子的人都没了。”

    “到底是哪里来的匪徒,为何这般狠毒?”

    “听县里头来的捕快说是外头流窜过来的,也是这村子倒霉正好撞上了。官府的人一直对这群匪徒穷追猛打,已经把他们杀了大半,剩下的都是亡命之徒。估计他们也是为了寻吃的就误打误撞到了那村子,大约是怕有人通风报信,所以直接全都灭口了。”

    常喜乐皱紧眉头,“那现在这群人找到了吗?”

    “没呢!”里正愤愤不平道,“不过所幸是已经不在咱们这一片了,听说已经顺着运河到海鲜府那边去了,估摸是想要出海逃到别国去。哎,也不知道能不能把这些人绳之于法,否则这村子的人死得也太冤了。”

    常喜乐虽然心中十分愤慨,同时又舒了一口气。

    好歹这群人不在这里,否则就太危险了。码头的生意和工地都必须先得停掉,直至这群人被抓起来,他才敢让大家继续。

    “里正大叔寻我是为了何事?可是县里有什么吩咐?”

    常喜乐有了官身,在享受其带来的威望和福利的同时,也是要履行一定的责任。若是县里有什么大事,也会寻他去一同商量怎么解决,必要时候还得出一份力或者钱财。

    “这倒不是,县里只是派人告知,让咱们以后小心些。运河通了,也容易招来匪徒,凡事都得谨慎。我过来是想问问,之前不是你想要弄个什么保安队,让咱们虎爷来教咱们村的壮丁,我就想问问啥时候开始?”

    在常家大院和商业街开始建造的同时,村里的保安队训练也被提上了日程,常喜乐原本是打算在春耕以后再开始。

    桃源村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名声也越来越大,安全保障就成为第一要务。

    虽说良国君主颇为贤明,可各地依然不太平,匪祸之患一直未绝。官府虽也在尽力绞杀,却总是不能断了根。像稻香县这种偏远之地,更是匪徒成灾的地方。只是稻香县之前一直以贫困出名,所以虽有匪徒却不成规模。

    可现在随着桃源村品牌的推广,越来越多的人知道这么个地方,是否还像从前一样安宁,可就不好说了。官府又不会驻军守卫,所以只能靠自己彪悍起来,才能免于宵小觊觎。否则只会变成任人宰割的肥肉,因福得祸。

    更别提现在还听到这么个消息,也就更为重视了。

    常喜乐想要做的便是,让整个桃源村人人皆兵,若有外地侵入,不管男女老少都可以奋勇而起。以凶悍成名,不能让人以为是一块好啃的骨头,才能避免更多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