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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415节

      景飒拱手道,“皛皛,这次真的要请你出山了,我们是用尽办法了,就是查不到死者的身份!”

    杨伯虽然在和陈伯周旋,但耳朵却是空出了一只,听到死者两个字,他就知道来的两个人是什么身份了。

    警察!

    皛皛在美国的职业,他是知晓的,不过名字太长,他记不清楚,只知道是专门分析犯罪心理的。

    这么说,大小姐干的还是原来的老职业?

    这可是个好线索,s市公安局上层可都是老爷的旧友。

    “和我去书房谈吧!”

    这里有孩子和老人,碎尸这个词不太好出现。

    到了书房,皛皛关上门,立刻怒瞪道,“你们应该知道,我答应过康熙……”

    “知道,知道,我们都知道,可这不是没办法了吗,本来想发邮件给你,让你给点建议,但这尸体的照片实在太多,你都不知道,被分成了几千块……要一起发给你,估摸着你邮箱都能炸掉!”

    法医拍的照片都是高清照,容量太大。

    “几千块?”皛皛愕然,“也就是整个尸体都肢解了?”

    新闻里只说是部分,可没说整具尸体,想来也是不想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景飒将公文包里的照片一股脑的摊在书桌上,也不担心皛皛刚吃完饭会消化不良。

    皛皛看着那一张张惊悚的照片,人肉和猪肉其实长得差不多,煮熟了那就更分不清了,更

    不清了,更何况凶手还将它们切成了片,一片又一片,放的时候还特别整齐,就像放的不是肉块,而是筹码牌似的。

    “刀工非常精湛!”这是皛皛最直观的感受,“能做到将尸体如此切割码放的人,杀人后必定非常冷静,刀工又那么好,屠夫和医生的可能性很大!”

    杀人是一码事,捅一刀就行了,但大多杀人是冲动型,杀完就后怕了,不是逃,就是想办法藏尸体。

    逃就不用说了,这类人通常不到24小时就能被警方缉拿归案,除非他能马上逃到国外去。

    藏尸体的那类,通常是将尸体装进柜子里,旅行箱里,或者直接放到床下,目的是延缓被害人发现的时间,从而能让凶手又更多时间逃走,或者冷静情绪,也有干脆买些砖头水泥,埋进墙壁或者炉灶里的,或者找深山埋起来的,这其中还有不少凶手在冷静情绪后会回到案发现场,消灭罪证,或是栽赃,都有可能,警方也很可能会被误导,但成功的几率也不会太大。

    而在杀人后,即不冲动逃离,也不隐藏尸体,而是毁灭尸体的凶手,是最可怕最难抓的一种。

    因为没有尸体,就没有谋杀。

    只要找不到尸体,谋杀就不能成立。

    毁灭尸体,有些是用烧的,或者碎成七八块,分别装袋,扔进不同的湖泊或者沟河里。

    可眼下这位凶手,他将尸体切成了几千片,这需要多少时间?

    需要的时间恐怕能让他逃到外太空去了。

    还有,人体有四升之多的血,他要怎么处理那么大量的血?家用的排水沟如果一下子清排这么大量的污血,不会没人发现,又不是洗衣服的肥皂水,那可都是血腥的味道。

    他切了还不算,还把尸体煮熟了,这又需要多少时间?

    这处理尸体的手法似乎太麻烦了些,麻烦的有些不必要啊。

    如果是她,煮熟了,又切成片了,存冰箱里,多跑几次动物园,扔给食肉动物吃,或者流浪狗,更一干二净啊。

    为什么,还会遗弃在可能被人发现的地方。

    这真是让她百思不得其解。

    ------题外话------

    娘娘杀人,才叫牛逼。

    ☆、round 285 死亡信息

    除了碎尸的方法过于复杂和耗费时间外,皛皛还有一个更大的疑问,她将拍摄了三根残指的照片拿了起来。

    死者的手指并没有被截断,而是整根砍下,指甲和关节骨保存完好,也被煮熟了,瞅着和泡椒凤爪挺像的,皮肤偏白,略有些发皱,根据法医鉴定,三根残指来自死者的右手,分别是小指、中指、无名指,三根手指纤长,关节骨并不突出,可以联想到死者生前有一双很漂亮的手,指纹却是被削去了。

    尸体碎成这样,为何偏偏保留了三根手指……

    如果说是碎尸时遗忘了……

    这都切成几千片了,难道还会忽略三根手指吗?

    难道说大腿骨处理起来,会比三根手指更方便?

    皛皛不认为凶手会犯这样的错误,能如此耗费时间的去处理一具尸体,凶手当时的冷静程度,堪比在做一台难道极高的手术,任何事情都不可能令他分神大意。

    如果不是遗漏,那么就是故意的!

    它必有含义!

    “皛皛,你是不是看出什么了,要是看出来了,别不说话,跟我和师兄讲讲!”

    她越是静默,越代表她的大脑正在高速运转,景飒确定她一定是想到了什么。

    “我只是对凶手为什么要保留死者的三根手指有疑惑!”

    “这我和师兄也讨论过,按理说凶手都这么费时间的处理尸体了,不可能会忘了这三根手指,可这三根手指能代表什么?总不见得他是故意留下三根手指好让人知道提包里的肉是人肉吧。”

    这倒是提醒了皛皛,“按你们说第一个发现死者残肢肉沫的是一位清洁工?”

    “嗯,她以为捡到大便宜了,哪知道会是人肉,我们接到她的报案,去的时候,她一直在厕所呕吐,吐得脸都青了,精神也有点混乱,根本问不了话,还是请了心理治疗师过去,安抚了她的精神后才开始询问的。”

    “如果她没有看到手指……”皛皛提出了假设。

    景飒想都没想的接话道,“直接红烧吃了啊……她都已经煮好米饭了,就等肉下锅了……呃……”说完,她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表情立刻青了。

    红烧人肉配大米饭……

    好想吐!

    她取过桌上的凉开水猛灌了一口,将反胃的恶心压了下去。

    曹震道:“你的意思是……凶手是故意留下三根手指好让人识别这是人类的尸体?”

    “这个可能性很大!”

    曹震骇然了脸色,“那凶手碎尸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不是想毁尸灭迹却把尸体弄成这副碎千片的德行,总不会是太闲了,又或是什么特殊癖好吧。

    重要的是,手指的确是让发现者知晓了这是人肉,从而报得警……

    报警!?

    一个激灵窜过曹震的四肢百骸。

    他惊叫道:“他是故意的!他从一开始就打算让警方介入调查!”

    “这是可能性之一!”

    “之一?”曹震愣了愣。

    “如果只是想让人识别这是人肉,留一跟手指,又或是一块拇指头就行了,何必一定是三根手指!”

    景飒点头道,“的确,以前有个杀人凶手就是把尸体剁碎了做成粽子,但是没剁干净,留了块拇指片,贩卖的时候就被人吃到了。”

    皛皛又道:“而且要让人发现是人肉,不一定非要留手指,拇指、眼珠、耳朵、牙齿都可以,而这些部位大多情况下也是处理尸体经常会不慎遗留下来的部位,但这次的凶手却留了三根手指,你们不觉得有点大摇大摆的意思吗?”

    不止是大摇大摆,凶手分明是想通过手指代表什么讯息。

    皛皛眸色阴暗了下来,“dying.message!”

    即,死前留言、死亡信息,本质上是‘密码暗号’的衍生物。

    景飒看过很多侦探小说,对dying.message最知晓不过了,这可是推理小说中常用的辅助情节,可以方便读者将书中的嫌疑人锁定,并有增强故事悬念的作用。

    但这通常是指死者留下的信息,而不是凶手留下的信息。

    不过在很多时候,dying.message经常会被吐槽,因为这与死者的濒死状态形成矛盾,那就是死者在临死时是否还有条件去干这件事,是个很大的问题。

    有这时间,还不如赶紧打个电话报警的说。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凶手代替死者留下了讯息,起误导作用。

    被皛皛这么一说,景飒和曹真的脊梁骨莫名窜起一股凉意。

    “说dying.message还不太正确,毕竟这个死者都被切成片了,死得太透了,根本不可能留下自己的三根手指来说事,应该用death.messag更恰当点!”

    “皛皛,这时候你就不要咬文嚼字了!”最重要的是咬得还是英文。

    曹震越听她分析,越心惊,额头缓缓渗出一颗豆大的汗,“端木,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个凶手故意挑衅我们警方的可能性有多大?”

    “多大!?”皛皛将手中的照片放下,取了几张排成一列,“切片、放置地点,三根手指,光是这三点,我觉得已经中了八成了!”

    切片是引起媒体的宣传,切成几千片,手法如此残忍,一经媒体公布,

    残忍,一经媒体公布,民众印象便会极其深刻。

    放置地点不是深山老林,桥墩街边都是经常会有人经过的地方,这代表凶手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尸体销声匿迹。

    三根手指也同样起到了这个作用。

    这已经很符合向警方宣战的意图了。

    曹震抹了一把额头的汗,“还有两成是什么?”他私心仍希望这不是蓄意挑衅警方的作为。

    “死者是谁?”

    “哎?”

    皛皛解释道:“通常凶手企图挑衅警方,最直接的意思就是‘人是我杀的,你们赶紧来抓我!’凶手会把这个作为一个游戏进行下去,如果是这种人,他相对非常自信,他认为自己的智商和能力都高过警察,所以他不会什么线索都不给,死者的身份就是最重要的一条线索,如果警方连死者的身份都不知道,那这个游戏从一开始就是凶手胜利,还需要挑衅吗?”

    “可是我们查了那么久也没查到死者的身份,这要怎么算?”

    皛皛瞥了两人一眼,“或许凶手正在挑选能与他玩这个游戏的人!”

    “啊?”

    “他设立了一个门槛,阿猫阿狗直接排出,他只要警察最精英的那部分,换句话说只有能查到死者身份的人才有与他玩游戏的资格。”

    景飒忍不住冒出一句脏话,“我操!”

    皛皛瞪了她一眼,“都是当妈的人了,怎么还这么毛躁!”

    “我是有感而发啊!这不是变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