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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61节

      杜石头冷冷的看着她,手一动将贞娘拉到身后:“你找我爹干什么?”

    “你爹?”女子上下打量了他一下“你长得比他好看,不像他!”贞娘听女子说的坦率,很意外,也有些好笑。

    “你到底找我爹干嘛?”杜石头不耐烦,看得出这女子的轻身功夫不错,只是不知道爹是怎么招惹上这么个女人的。

    杜家爷俩其实算不得什么江湖中人,杜大壮早年是在江湖上混过一阵子,当过镖师,可武功一般,后来当了木器行的老板,做过山大王,可根本就不属于什么门派,所以也没什么名头,杜石头武功倒是不错,可基本上没人知道,在江南,人们只知道这位嘉定县令未来的姑爷是个一表人才的富家少爷,人品不错,挺实在挺厚道的。

    杜石头看着眼前的女人,心里实在拿不准自己那个五大三粗,有些浑不楞的爹是怎么被这么个女人吓成这样,躲到屋子里死活不敢出来的。

    “我找你爹,你让他出来。”

    “你先说你找我爹啥事?”杜石头巍然不动,什么人也不能欺负上门来吧?那女子脸红了一下,人也急躁起来,干脆伸手就推杜石头,杜石头闪身避开,一把将贞娘拉到一旁,出掌如刀,劈向女子的颈部,女子向后仰身,腰肢灵活的扭动避了过去,两人身形交错,竟斗到里了一起,三十几招一过,杜石头就摸清楚这女子的路数了,身手一般,五十招内拿下她基本没问题,女子大概也知道自己不是对手,指尖一搓,一蓬淡粉色的烟雾飞了出来,杜石头反应迅速,飞身纵出一丈多远,脑袋有些发晕,深吸了口气,运行了一遍真气,觉得没事,他本来是个脾气不错的人,可跟着杜大壮这样的人,脾气再好也有限,此时被女子暗算,心中顿时火起,低吼一声,飞身冲了过来,不过三招,就逼得那女子退了七八步,女子也急了,干脆从身上拿出一个古怪的兵器,好似一个牛角的形状,银质的,上面遍是古怪的花纹,两边的尖刃磨得雪亮,泛着蓝莹莹的光,映得人的脸都跟着阴森起来。

    女子厉声吼道:“杜大壮,你出不出来,你要再不出来,我就用月芒跟你儿子同归于尽!”

    话音还没落呢,杜大壮从屋里冲了出来:“别,别,祖奶奶,你可别,我就这么一个儿子

    ☆、220第七十章

    话音还没落呢,杜大壮从屋里冲了出来:“别,别,祖奶奶,你可别,我就这么一个儿子”

    杜氏也跟着出来了,看着那女子有些发愣:“这是怎么回事?哥,这女人是谁啊?”

    贞娘刚刚一听舅舅着急喊出的话就明白了,抿着嘴笑道:“舅舅,你快照实说了吧,别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回头再真斗的两败俱伤的,伤了人的心就不好了!”

    杜大壮脸憋的通红,吭哧吭哧的半晌也没说出什么来,那女子干脆的道:“我叫龙妮,是苗女,杜大壮是我的情郎。他要对我始乱终弃!”

    女子说的干脆坦荡,半点不好意思也没有,倒是周围听的人个个目瞪口呆,杜氏晃了晃脑袋,半晌才回过神来,气急败坏的问:“哥,这是怎么回事?”

    杜大壮耷拉着脑袋,神情沮丧,还有些不好意思,吭哧了一句:“咱回屋说吧!”

    众人回屋后,杜大壮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虽然有点语无伦次,但众人也终于弄清楚了是怎么回事。

    原来,杜大壮年青时走镖去云南,无意中救了一个苗族少女,就是这个龙妮,龙妮的父亲是汉人,而且是武林中人,在苗疆避祸时与龙妮的母亲相识,生下了龙妮,生下龙妮不久后父亲就回了中原,再没回来,龙妮是跟着母亲长大的,龙妮的母亲是蛊苗,善用毒和蛊术,得罪了不少人,被当地苗人排挤,龙妮十四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临终给了她一个信物让她去中原找寻父亲。母亲死后,龙妮独自上路,未出云南就病了,晕倒在路边,正好被杜大壮给救了,杜大壮一时好心,见她一个单身少女上路,十分危险就邀请她跟着镖局一起上路回了中原,一路上俩人相处十分愉快,杜大壮不过十*岁,龙妮也是青春少女,加之苗女热情早熟,俩人都有了那么点朦胧的爱意,谁知龙妮找到了父亲后,被父亲带去了江南,此后就没了音讯,杜大壮失落了一阵也就罢了,这件事过去了二十多年,本以为此生再难相见,谁知,前一段杜大壮去招团练兵勇,在荷塘村又遇到了龙妮,原来龙妮的父亲当年带了龙妮回到了老家,传授了她不少中原功夫,带着她行走江湖,在江湖上还闯出了一些名号,人称“毒娘子”,可江湖毕竟是江湖,后浪推前浪,父亲是个风流情种,惹上了武林中一个知名门派的女弟子,被人给杀了,龙妮为了报仇,嫁给了一个四十多岁的武林名宿,跟着那男人隐居在此地,那男人十年前死了,龙妮就守寡独居,男子家境一般,晚年时病了很久,为了治病家里几乎搜刮一空,男人死后,龙妮靠上山采药维持生计,俩人没有孩子,当地人也排外,对一个外乡女子存着些敌意,轻易没人搭理她,龙妮就这么独自一个人凄凉度日。

    谁知杜大壮招兵勇事意外见到了龙妮,两人二十多年后重逢,自然感慨良多,对酒当歌,诸多感伤,一来二去竟喝多了,杜大壮迷迷糊糊的竟和龙妮睡到了一起,第二天一起来,杜大壮后悔不迭,觉得自己很傻很天真,不知该怎么面对龙妮,一时想不到主意,竟自己跑了。

    龙妮原是满怀喜悦甜蜜的,谁知情郎睡了一晚竟然自己跑了,如何能放过,一路竟追了过来。吓得杜大壮不知如何是好,一头撞进屋子说什么也不出去了。直到听说龙妮拿出了独家兵器月芒,怕伤了儿子才跑了出来。

    杜氏听完哥哥的叙述,又是喜又是气,喜的是哥哥一直不肯续弦,总算有个女人了,气的是哥哥死性不改,男子汉大丈夫竟然不肯承担责任。

    “哥,你说你,你这叫什么事?什么大不了的事,你跑什么?你和龙姑娘二十多年后能重逢,这是天注定的缘分,是好事,你跑什么啊?”

    “我,我那个”杜大壮挠挠脑袋,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怕什么,媳妇死了之后,妹妹劝过自己多少次,让自己再娶一个,可他不耐烦女人一天到晚在身边啰嗦,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觉得没有女人有什么不好,他的热情似乎都在呼朋唤友,没事找事、喝酒比武,四处闯荡,他这一辈子似乎一直都过得很热闹,也一直过得很寂寞,他心里总有种说不出的郁热,无处宣泄,那天遇到龙妮,他真的没有其他的想法,就是觉得多年不见得老朋友,都是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可当他从龙妮的床上醒过来,整个人就傻了,女子光滑细腻的肌肤似乎瞬间点燃了他心里的油,他只觉得整个人轰的炸开了,不知如何是好,本能的穿上衣服就跑,其实想想自己挺不光棍的,一个大男人,做了就得认,两个人一个鳏夫一个寡妇,就是娶了也没人能说出什么去,只是,他怎么觉得那么别扭?那个女人,他抬头看看,龙妮正双眼如火的看着他,那眼睛里灼灼的光芒一如二十多年前,在云南来中原的路上,少女娇媚的面庞,眼睛里浓烈的化不开的深情,似乎能点燃周围所有的事物,那女子爱光着脚,站在树枝上,*辣的笑,琳琳朗朗像清澈活泼的溪水。

    一转眼二十多年了,那女子的鬓边已经有了些霜雪,颜色憔悴,只有那双眼睛还如初见时那般明媚桀骜,让他觉得心慌意乱,不知如何是好。

    杜氏见哥哥说不出话来,心里有了数,这么多年,自己给哥哥说过多少女子了,哪一个他不是说的斩钉截铁,跑的比兔子都快,这个女子虽说看上去泼辣了些,还是个寡妇、苗女,江湖中人,可管怎么样呢,自己哥哥喜欢就成,他们杜家也不是什么高门豪富,不过是个种地的泥腿子出身,如今手上有几个钱罢了,没那么多臭规矩。

    杜氏爽朗的道:“龙姑娘,我哥哥是个性子粗疏的人,即跟你有了缘分,说不得,请你担待些个,就嫁了我哥哥。只是咱大金的规矩,再嫁的寡妇不可为妻,怕是要委屈姑娘做个姨娘了,不过我哥哥屋里没有正房的太太,你就是唯一的一个。你觉得怎么样?”

    龙妮是苗女,性子直爽热情,不拘小节,没觉得自己这样追男人追到你家里有什么不妥,反倒对名分什么的不甚在意,立刻点头道:“我不管那些个虚名,只一样,杜大壮,你得说一句话给我,你是不是心甘情愿的娶我?你若是不乐意,我龙妮绝不赖着你,我追你到这里也不过就是为了问你一句,你愿不愿意娶我?”

    几个丫鬟婆子面面相觑,都惊的说不出话来,中原女子自幼受儒家思想影响,女子从出生就被规矩束缚着,见了亲戚外的男人都低着头,笑不可露齿,手不可过胸,行不可露足,何曾见过这般当面逼问男人婚娶的女人,真真让人咂舌。

    “我,我,愿意”杜大壮吭哧半晌总算说出一句来。

    杜氏笑了,贞娘也笑了,这个舅妈她很喜欢,是个跟舅舅很像的女子,坦荡率真,刚烈决绝,这样的性子如烈火般的女子即便容貌不甚出色,也让人心生敬意和喜爱。

    “行了,宋嫂,明儿就请个媒人来办这事儿吧,虽说是纳姨娘,可也不能委屈了龙姑娘,总要治上几桌酒席,请个戏班子来好好唱三天才是。”杜氏两手一拍,干脆利索的做主了。

    贞娘、杜石头还有一众丫鬟婆子都上前跟杜大壮道恭喜。

    贞娘和杜石头告辞出来,两人并肩走着,贞娘笑道:“想不到舅舅还有这样的缘分?只是你可怎么好?刚见面就跟姨娘打了一架”

    杜石头也郁闷,将来还要叫着女子姨娘,怎么感觉那么别扭,正想张嘴说话,后面就传来龙妮的声音:“那个,你等等。”龙妮有些不好意思看着杜石头,不知该怎么怎么称呼,只好含糊道:“这个给你”她一伸手,手上放着一粒红色的药丸。

    “这是什么?”

    “刚刚我生气,跟你动手知道不是你的对手,我放了点毒,是化功散,不过你内力深厚,对你影响应该不大,不过这一两日会觉得困倦疲惫,这是解药,你吃了,就没事了。”好歹是杜大壮的儿子,自己的继子,将来都是一家人,龙妮也不希望落下什么心结。

    杜石头愣了一下,伸手接过解药,暗暗将真气运行全身,发现果然有些缓慢滞涩的感觉。

    “看来姨娘是用毒的大家啊!”其实孟留衣有时心情好,也会给杜石头讲讲江湖上的事故人情,一些成名的武林名宿,或是一些武林中的奇闻怪事,杜石头知道在江湖上用毒是为人所不齿的行径,偏偏有些教派就是以用毒闻名,比如百年前名震江湖的五毒教。

    龙妮苦笑一声:“谈不上什么用毒的大家,我娘是蛊苗,我自小跟我娘学过蛊毒,不过这门蛊毒比较阴毒,我娘怕我伤了阴德,嘱咐我轻易不要使,我爹,唉”她没再往下说,年少轻狂时,觉得恣意而为是件多么有趣的事,多年后才明白,爹不过是在利用自己,利用自己善用蛊毒,想在江湖上闯出一番事业来,自己在他心目中不过是一枚棋子罢了。

    少年丧母,青年丧父,中年丧夫,没有子女,落魄凄凉,她早已经忘记那曾经让她热血沸腾的江湖生涯了,她终于明白,那所谓的江湖不过是她人生中一场笑话。

    姨娘的纳娶其实没什么仪式,不过是请几桌酒席,给主母敬茶罢了,好在杜大壮没有妻子,龙妮进门的仪式就更简单。只是杜氏爱热闹,特意请了吉庆班来唱了三天的戏,更邀请了素日比较要好的几个女眷来吃酒。

    这样做其实是为了给龙妮脸面,可惜的是龙妮根本就不介意这些事情,在她看来只要能跟杜大壮在一起,能过上安安稳稳,衣食无忧的生活,就是她最大的福气了,多年的贫苦生活已经磨平了龙妮的桀骜,好在她还有着苗女本质上的淳朴率真,没有什么野心和心计。

    许家这个年过得很热闹,添人进口是每个家庭最欢喜的事,何况是杜大壮这样一直不肯续弦的人终于纳了姨娘,有了龙妮后,杜大壮明显的安分了不少,有时候出门也特意带着她,两人还特意去游览了太湖。

    ☆、221第七十一章

    杜氏见哥哥和龙氏要好,心里很是安慰,想着转过年来贞娘也十四岁了,眼瞧着再过一年就是及笄了,该出嫁了,也该预备嫁妆了,过了年不久就找来王氏商量着给女儿备嫁妆该准备些什么。

    “不瞒妹妹啊,以往我们家里穷,女孩出嫁不过是一抬两抬的嫁妆,有的啊不过是几床被子褥子,几个木桶和盆子也就完了,如今啊,我相公做了官,手上也宽裕些了,我这女儿跟我们吃了不少辛苦,断不能委屈了她,我就寻思着按着咱们江南的女孩出嫁的规矩预备嫁妆,我听说这江南的女孩出嫁头十多年就要预备了?”

    王氏也正给女儿准备嫁妆,一说起这事来真是满腹的心酸:“太太说起这事来,我可是一肚子的话呢,咱们江南的人家打女孩降生就要给预备酒和嫁妆了,那酒埋在地下十几年,等女儿出嫁的时候才开封,叫女儿红,至于嫁妆,攒上十几年怎么也够了,有那富裕的人家讲究个十里红妆呢,可我们这样的人家是预备不起了,我为蕙兰攒了十几年的嫁妆了,不瞒太太啊,总是觉得不够呢,怕婆家笑话,怕孩子嫁过去受委屈,这当娘的心啊,真是永远都操不够的。”这话杜氏倒是心有戚戚,可好在自己女儿嫁的就是自己家里,而且就是嫁到这碧溪园,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过日子,好不好的自己都能看着,再说了,自己哥哥和侄儿都是把女儿捧到心尖上的人,估摸着自己女儿不会受什么委屈的。这样一想,杜氏更觉得自己决定将女儿嫁给杜石头是件特别英明的决定。

    “这嫁妆都得怎么个准备法呢?”杜氏是一点经验都没有,从前左邻右舍都是穷人,没见过什么富贵的嫁妆。

    王氏掐着手指算起:“我先给太太说些必备的,先说家具,这雕花的千金床,罗汉床得各有一张,龙凤匣子,龙凤箱子怎么也得各两对,硬木的月牙桌、八仙桌,炕桌各一张,元宝喜字宫灯各两盏,龙凤五屏风的妆台得有一张,妆盒这是必备的,还有那衣架、脚踏、条案、脸盘架,这些东西也是必备的,还有子孙桶、高甩小提桶、食盒、脸盆都得备出双数来,至于摆件,就是那些屏风、花瓶、斗彩大盘、青花罐之类的,太太可以按照自己家的情况随意了。再说说那衣衫,四季的衣衫都要给姑娘和姑爷预备下,举凡是衬衣、袍子、褂子那自是不必细数的,不过定要紧要有几件貂皮领子的江绸棉袍,咱们江南这几年很兴这个,我给蕙兰找了好长时间才找到几张上好的紫貂皮子,赶着做出来四件棉袍。对了,各色的绸缎、妆花缎、锦缎最好也各来上几匹,我认识一个绸缎铺子,缎子成色好,价钱也公道,太太若得空,我带太太瞧瞧去,还有首饰,纯金的头面那是不必说的,至于各色簪子、分心、手镯、珠花、耳坠子那都是必备的,只看太太要给姑娘预备多少了,只是依我看那些个东西都是到手就贬值的东西,太太不如多给姑娘预备些田产铺子之类的,将来才是个好出钱的依仗,哦,还有大红缎地绣龙凤呈祥捧金双喜字瑞云满地子孙万代边袷幔、边帐、枕头、迎枕,子孙万代被褥这都是必备的。”王氏一口气说下来,听的杜氏几乎头晕:“这么多东西?”

    王氏笑道:“太太,这还是少的呢,我这还是捡着要紧必备的跟您说的。”杜氏只觉得脑袋根本不够用,心里暗自后悔,早知道嫁妆要这么多,应该自订婚就开始给女儿张罗才是,这会准备也不知道晚不晚?这一想越发的心急了起来,恨不能马上就给女儿准备去,于是打这日起就拉着王氏结伴给女儿置办嫁妆,俩人今儿看首饰,明儿定绸缎,后日筹划家具,竟是整日里都不得闲。

    这一忙就忙到了五月初八,蕙兰出嫁了,范家热热闹闹的送走了女儿,回头王氏就拉着杜氏的手哭的稀里哗啦的,杜氏也陪着掉了几滴眼泪。

    女儿是娘的心头肉,当娘的都舍不得,可再不舍,也得让女儿稳妥风光的出嫁啊!

    整个下半年,杜氏都是在忙着给女儿置办嫁妆,家里的事物基本都是贞娘在料理,好在许家人口简单,仆役也不多。

    杜石头除了学业就是忙乎真味楼的生意,苏州的分店沿袭了嘉定的传统,在开店之前先派发卡片,赠送生煎馒头,真味楼开张生意就十分红火,贞娘现在说是日进斗金也不为过。

    杜石头经常往返于苏州和嘉定之间,每次回来都要给贞娘和纯哥儿带些苏州的吃食或是精巧的新鲜东西。在贞娘这里坐一会,说上几句话,又长了一岁,贞娘的身量长高了些,眉眼更见精致,明眸流盼间透着娇柔妩媚的韵味。

    在杜石头孜孜不倦的努力下,贞娘的笑意多了几份柔和,不再那样清清淡淡的了,杜石头每次见到贞娘其实也没什么说的,可对他而言,只要看见贞娘,看见她偶尔流露出的笑容就是特别开心的事情了。

    “怎么了?好好的怎么说着说着就顿住了?”贞娘放下手上的绣花撑子,抬眼看看杜石头,其实他现在应该叫杜锦言,是他的开蒙老师为他取的名字,锦言,锦心绣口,言扬行举。杜石头很喜欢自己的名字,很多人都在叫他这个名字,更多的人叫他杜公子,杜少爷,杜老板,可他还是喜欢贞娘叫他石头哥哥,软软糯糯的声音,听上去带着暧昧的暖意。

    杜石头低下头,笑笑,接着说:“也没什么,凑巧在咱们酒楼吃醉酒的就是谢府的小厮,我正好坐在他们旁边,听他抱怨了一个晚上,说他妹子就在大小姐房里做二等丫鬟,自从大小姐的头发掉光了,就整日到处寻医问药,脾气暴躁的不得了,这半年多来已经换了十多个丫鬟了,还处死了一个丫鬟,只因为那丫鬟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原本准备定亲的,可这件事传出去之后,再没有媒人登门,谢大小姐疯了似的砸东西,非说是几个庶出的妹妹害了她,逼着她爹将那几个庶出的妹妹都嫁了,还不许嫁的好,都要定给那些穷人家,或是年岁大的商人,几个姨娘不肯,整日里跟谢大人闹,谢家如今可热闹的要命啊”

    贞娘皱了皱眉:“可惜了那丫鬟,这谢可儿,越发性子乖戾了”。

    杜石头冷笑一声:“早知道就不应该只让她掉头发,应该要了她的命才对!”

    贞娘白了他一眼,当过土匪的大侠果然不同,那不是普通人好不好?是知府家的千金小姐,你一个不痛快就给人家宰了?哪里有那么简单的事情?当然她也不怀疑杜石头有这个能力,瞧他现在的武功似乎很高,听龙妮说杜石头的武功相当的好,而他那位传奇师傅似乎是多年前在江湖上排名前三名的高手——云踪孟留衣。

    贞娘喝了口茶,揉了揉眉心,自从杜氏给她准备嫁妆后,她就作为待嫁的姑娘必须足不出户了,准备嫁衣和给未来夫婿的衣衫鞋袜等,每日似乎都在忙碌,幸好杜家人口不多,杜大壮是个要求不多的公公,杜石头倒是习惯穿贞娘做的衣衫了,反正也穿了很多年了,多做少做也没那么大的区别,就是不想做,也耐不住杜石头涎着脸可怜兮兮的瞅着她,一副没有她做的衣衫就不能出门的架势,天知道他那两年在鸡鸣山难道光着屁股来着?

    不过贞娘懒得跟他计较,毕竟是自己未来的夫婿,他喜欢她就多做几身衣衫罢了。

    “怎么了?头疼?还是哪里不舒服?”

    “没事,就是做了一天的针线,眼睛疼,想出去走走!”

    “好啊,我陪你去!”杜石头忙兴高采烈的让她先行,还嘱咐忍冬带上一件斗篷。

    已经是初秋的天气了,空气中带着淡淡的桂花香气,园子里的假山上藤萝酴醾都开的馥郁缠绵,香气中带着微微的清冷。远处近处皆是满眼青葱碧绿,深深浅浅的,仿佛碧波荡漾,人浮于此,便生出随波逐流的散淡来。

    俩人悠闲的缓缓走着,身后的丫鬟小厮四五个人远远的跟着。

    “又是桂花开的时候了”贞娘拢了拢身上的披风,在秋天的旁晚有了些凉意,她仰着头看着远处的桂花树,星星点点的桂花散布在浓郁的碧绿中,带着甜美的芳香,沁人心脾。

    杜石头站在离她不远亦不近的地方,堪堪一低头就能看见她凝白如玉的面颊,迎着傍晚的霞光,染着醉人的红晕。

    “已经让人摘了好些的桂花,叫了茶场的伙计制了些桂花乌龙茶,今年还要让人再给京城国公府送些去吗?”这是贞娘每年都要做的事,他惦记着,让人早早的做出来了。

    贞娘回头一笑,心里微微一动,石头哥哥的心思也细腻了起来。

    “让人送些去吧,再找人送一些去吴县林府,敏姐姐和我的口味很像,也喜欢喝花茶。”顿了顿,又开口:“谢谢你,石头哥哥!”

    杜石头憨憨的摇摇头:“不过些许小事,哪就用得上个谢字了?”

    贞娘看了他一眼,眼中有些深意:“我谢你,不是因为这些东西,是为了你的心,你肯为我用心思,我心里,很感动。”

    杜石头先是一愣,耳根慢慢红了,讷讷的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我,那个,你是我未来的娘子,我,我应该对你好的”

    贞娘向前踏了一步,抬起头看着他,杜石头很高,比贞娘高了一个头还要多,并不是时下流行的斯文如玉般的美男子,蜜色的肌肤,眉目俊美,气质却硬朗英挺,很有几分草原男儿的明朗飞扬。

    贞娘此刻离得他很近,女孩子身上特有的幽淡香气若有若无的萦绕在杜石头鼻端,他有些恍惚,一时不知该如何反应,只愣愣的低下头看着贞娘,本能的举起手,揽住她的纤腰,少女的柳腰如束,柔弱无骨,仿佛一伸手就能掐断似的,杜石头一个机灵,一种本能的冲动涌了上来,胸口仿佛着了火一般,想将身前的女孩揉进怀里,狠狠的,死死的,吻住。可是,那双黑白分明的水色眸子清明的看着他,他就震了一下,心头生出了许多不安,甚至是恐慌,忙松了手,向后退了一步。

    贞娘淡淡一笑,轻声道:“我谢你,却不是因为你是我未来的夫君!”

    杜石头一愣,不解的看着她。

    贞娘却不再说话,安安静静的看了会天边的云霞,回身道:“该去给我娘请安了,也该吃晚饭了,走吧”

    杜回头一整晚都没睡好,翻过来调过去琢磨贞娘的话。

    ☆、222第七十二章

    第二天一早顶着个两个黑眼圈急匆匆的冲到贞娘住的院子里,见丫鬟迎夏笑吟吟的迎了上来,道:“表少爷怎么起的这么早?我们小姐还没起来呢!”迎夏穿着件湖蓝色掐白牙子的比甲,白色绣莲花纹的中腰,一条玉色百褶裙,瓜子脸,丹凤眼,樱桃小口,蜂腰柳肩,一头乌溜溜的黑发挽了个简单的髻,插了几朵新鲜的红色木槿花,看上去娇媚鲜妍,韵致风流。

    杜石头皱皱眉:“贞儿每日都起的早,今儿是怎么了?”

    “小姐这几日常觉得倦怠,精神也不健旺,我正想着禀报太太寻个大夫来瞧瞧呢,许是天气转凉了,小姐夜里做针线着了凉了”迎夏微微蹙了眉,看着如芙蓉带露,西子捧心,平添了许多楚楚风姿。

    “你去禀报太太,我去请大夫。”杜石头眉心紧锁,转身就走。

    迎夏看着他的急匆匆背影,懊恼的沉下脸,自己做张做致,费了许多心思打扮,可表少爷仍然看都不看她一眼。

    迎夏、绣春、忍冬、唱秋是一起被买进来的四个丫鬟,绣春和忍冬是当地的农家女儿,迎夏和唱秋是自小在一户大户人家中做丫鬟的,因那家出了些事情,才被发卖了出来,迎夏是四个丫鬟中长得最漂亮的,当初被卖也是因为那家的主母瞧着她长得狐媚,怕落在人眼睛里给自己惹麻烦,才将她卖了,迎夏自小争强好胜,心气儿颇高,进了碧溪园,见到了仪表堂堂的杜石头不免存了些心思。

    她想着小姐身边就这四个丫头,必然会要带了做陪嫁的,凭自己的姿色,做个姨娘是够的。表少爷少年富贵,人品俊美英武,每见一次就多了几分倾慕,她自小就跟着那户人家的嫡出小姐长大,也跟着学了些琴棋书画,那些画本子上的野史故事也见过,戏文上的故事也多有才子佳人的故事,豆蔻芳华,春心萌动,不免就有了些见不得人的心思。

    常常打扮的标致出挑跟着贞娘,见到杜石头就常以眉目传情,谁知,那杜石头是个十分不解风情的人,认准了贞娘就一门心思在贞娘的身上,根本就没留意过她。

    迎夏不免时常懊恼,唱秋跟她要好,瞧出了她的心思,也劝了几回:“你还是别费那力气吧,我瞧着那表少爷一门心思都是小姐,身边全是小厮,一个丫鬟都不用,何况就算你侥幸得了他的眼,又怎样呢?咱们小姐是正房奶奶,咱们太太是表少爷的亲姑姑,将来就在园子里住着,表少爷还能为了你冷了小姐?你看看咱们家老爷,做了官身边也没一个姨娘,那想上门做姨娘的齐家小姐落得什么下场了,你没听过?我劝你啊,省省吧,不如学着前边的暖语和俏月,风风光光的嫁出去,还是正经人家的奶奶,也一般吃香喝辣的,前些日子还过来瞧小姐,我看着日子过得都挺好”

    “我不甘心,凭我的样貌,就只能做个小户人家的平头太太,有什么趣味?贫贱夫妻百事哀,左不过是给男人,为什么不能给个自己喜欢的,富贵有权的,我知道他心里只有小姐,可自古以来哪个男人不是三妻四妾的?小姐再好,日子长了也有腻的时候,我只瞧着等着就是了”

    一回身却见绣春站在不远处冷冷的看着她,迎夏心里一紧,低了头,扭身往回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