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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就在吃饭的时候,沈伯谦突然有了个点子。

    不过,与其说是点子,倒不如说是他亟待解决的问题。

    人生在世,吃喝二字。

    沈母七七之内,他身为孝子,不能沾荤腥,这没关系,可是这花样儿能不能换换呀?

    杂面馍馍,咸面汤,咸菜,白菜萝卜,黄豆面酱炒鸡蛋。

    一个月过去了,菜色始终如一。

    要不是他提议吃了两顿面条和一顿素饺子,大孝期间真就是杂面馍馍的天下了。

    好不容易除了重孝,饭桌上添了肉食开了荤。

    沈伯谦想,这次总能好好补补了吧。

    尤其是,平常看杨大爷一家偶尔吃点儿咸酱肉,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这味道肯定比豆酱炒鸡蛋强的多吧。

    结果,我去!什么情况儿啊,荤菜除了油大点儿,这味儿也不怎么样啊。

    就连杨小妹每次见到眼里都会放光的咸酱肉,除了咸味儿之外,还有别的味儿吗?

    可现在姥爷他们也是个个都说好吃,那就不是小妹他们的问题了。

    沈伯谦不相信,再尝尝,还是一样难吃......

    我就真的那么难伺候?

    也不是呀,这饭菜味道真是不咋地……

    不对!准确来说应该说这饭菜根本就没啥味儿!咸味、油味、最多有个黄豆酱或是酱油味儿,其他....没了。

    “嘭”的一声,沈伯谦脑袋里的小宇宙爆发了,他终于想明白怎么回事儿了。

    这里缺少调味料!

    他们家厨房算不错的,油盐酱醋不缺,还有瓶黄酒和一罐子糖,平时常用的还有葱、姜、蒜。

    但,这基本就是这个时代所有的调味品了。

    卧槽,这日子还怎么过,说好的八大菜系呢?

    这,就是沈伯谦突然冒出来的点子。

    刘老爷家里有酒楼,弄点儿好用的调料出来,加上上辈子为了打击老外记下的一些东西,应该能让他家的酒楼更上一层楼,也算是另类的报答了。

    他会这想,不是没有原因的。

    根据这段时间的了解,这个时代与原来世界不同的是:这里三国鼎立的结果是东吴胜出,东吴王朝历经两百年余年后被现在的大兴王朝推翻。

    而科举在东吴统一三国后不久就被提了出来,后来经过一百多年的曲折反复,终于成为世人都认可的取才佳径。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里的汉朝也有汉使多次出使西域,开辟东西方商路的事迹记载。

    那可是带回来不少好东西的呀?

    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后世曾被称为调味品之王的孜然,就是那时候传进来的。

    家里那几本记录汉代使节光辉业绩的就数,也都提到汉朝使团带回不少番地出产的东西。

    还有,东吴王朝又开辟了海上航路,也引进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

    只是,怎么不见有人用呢?

    调味料没有也就算了,怎么西瓜、葡萄这些水果印象中似乎也没怎么见过?

    呃,不对不对,我现在要专注在调料上,水果有时间再说。

    不知道这县城的酒楼都是用什么来调味儿的?

    会不会已经把孜然这些东西发扬光大了?

    结论是——必须得去尝尝才知道!

    沈伯谦一向都是行动派,打算第二天就去县城,当然,明面上的原因是要去刘家道谢。

    杨大爷不放心,就让杨风跟他一起。

    吃完晚饭溜圈儿的时候,又遇到李孝正,一聊知道他明天赶车去镇上他姐夫家,正好可以捎他俩一程。

    次日,天没亮沈伯谦就被叫了起来,洗漱过后喝了碗稀饭,就着咸菜吃了个馍馍,领着杨风,揣上昨晚准备好的东西出门了。

    ☆、第18章 刘家酒楼

    17-刘家酒楼

    初春拂晓寒意依旧,尤其是他们坐上牛车后,沈伯谦深切的感受到了什么叫做——风像刀割一样吹在脸上。

    幸好,杨大爷有经验,早给他和杨风各准备了一件旧衣,好让他们包住头脸。

    沈伯谦本来还担心有损形象,不打算这么干,但寒风一吹,他在心里对自己说:温度要紧,风度先放一放。

    旧衣一包,果然瞬间舒服多了。

    车上七八个人都是包的只露出鼻眼,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儿。

    沈伯谦充分表现出一个秀才的良好素养,彬彬有礼的回答着每一个提问。

    天大亮的时候,他们终于到了元宝镇。

    太阳公公爬上天空,散发出和煦温暖的光芒,沈伯谦终于可以照顾下风度君的感受了。

    元宝镇据说原来叫猪蹄镇,名字来自镇子旁边那座猪蹄山。

    山倒是名副其实,远远看去像极了一个倒着的猪蹄,两座小山峰正是蹄尖儿。

    后来有乡绅说猪蹄镇太难听,而人们又常把猪蹄和元宝混在一起说,倒不如改叫元宝镇。

    镇子的名字由此而来。

    这些都是乡间野话,未必真实,但听着却很有意思。

    元宝镇是李家坪和陈家坳这几个村子去清水县城的必经之路,每逢初一、十五是大集,四里八乡的人都会来,热闹的很;

    初五、二十则是小集,也会有人来逛逛。

    今天是三月初五,逢小集。

    今天这车人,除了沈伯谦之外都是来赶集的,到了镇上大家就各自散开了。

    李孝正也有正事儿要办,略寒暄了几句,就驾车匆匆离去。

    沈伯谦问清了去县城的路,准备跟杨风一起开拔。

    “是谦儿吗?”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远处传来,远远的还能看到一个人跑了过来。

    只是,他手里为什么拿着把刀.....

    沈伯谦定睛一看,马大姨父?对了,大姨家也在镇子上呢。

    可这拿刀喊人,略惊悚了点儿吧,难道是职业病?

    “谦儿,你怎么来了?赶集?走,家去,你大姨知道你来了,肯定高兴!”说话间马大姨父就到了跟前儿。

    沈伯谦拱手行礼应道:“大姨父,今天可不行,我打算去趟县里,买点儿东西去刘家道谢,人家帮了我们这么大忙,这么久了,不去一趟实在不合适。”

    听他这么一说,马大姨父连连点头:“应该的,这应该的,该好好谢谢人家,你们俩走路来的?”

    “不,我们搭里正家车来的,刚分开,这儿离县城也不算远了,我跟杨风走着中午就能到。”

    马大姨父一听急了,“那哪儿行啊,中午能到是不假,可这晚上你们怎么回来?

    忘了你上次去县里的事儿了?这样吧,我跟你一起,反正今天小集,人不多,铺子有你表哥他们就行。”

    “那怎么行,大姨父你——”

    “好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就这么办。你先家去坐会儿,我去借辆车。

    还是别了,你大姨那个性子,你一进家门,今天就别想出来,算了,你就在这儿等我,别走远啊。”

    “哎,好,那就麻烦大姨父了。”沈伯谦并不想拒绝马大姨父的好意。

    亲戚嘛,以后总是要来往的,没必要分的这么清。

    马大姨父一脸欣慰,在他肩膀重重的拍了两下,风风火火的跑开了。

    大姨父在他认识的人里面算是见多识广的,有他一起应该能省不少事儿。

    只是,我去县城还要逛酒楼,这怎么说好呢?

    沈伯谦还在烦恼,马大姨父赶着个牛车回来了。

    有了敞篷牛车,他们只用了大半个时辰就到了县城,只是还依旧没想好怎么说。

    交了六文进城的人头费,沈伯谦一狠心。

    算了,这事儿也不能一直瞒着,说就说呗。

    “大姨父,这次来虽是为了去刘家道谢,但我要先找些东西才行。”

    “我知道,你说了嘛,买东西。走吧,县里的铺子我还知道几个。”

    “不,大姨父,是这样的,要找东西我们就必须先去县城最好的酒楼试一下才行。”

    “去酒楼?去酒楼干吗?”马大姨父脸色一变,想起原来沈家俩男人就喜欢到县里吃香喝辣的,这孩子不是也学会这一套了吧?

    沈伯谦一看他的脸色,知道他估计想岔了,“大姨父,去酒楼这事儿我原本是想卖个关子的,不过——”

    说着他突然一顿,看了看四周,拉着马大姨父和杨风把车赶到一个僻静的小巷子里。

    人的潜力往往就是这么爆发出来的,一瞬间,沈伯谦有了套完美的说辞。

    “事情是这样的:我小时候看过一本奇书,因为实在太好看了,我当初是熬夜一口气看完的。”

    “?”马大姨父两眼迷茫,这跟你上酒楼有什么关系?

    沈伯谦一笑,接着说道:“这本书是汉朝时候一位西域行商所写,记载了很多中原没有的东西。

    其中提到,很多香料和药材是可以用来调味的,做出来的东西美味无比,神仙难挡。

    而且,书中还记载了这些美食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