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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47节

      躲在葡萄架下的连翘看到被厉列侬打横抱着的许戈脸朝着她,很显然,许戈是看到她了,他表情上俨然写着:猜猜我刚刚都和他说了些什么?

    如果那个时候连翘还弄不明白,许戈为什么非得让厉列侬抱着她过那个田埂的话,那么接下来不到半个小时之后她也就完全明白了。

    夜幕降临,摘葡萄的人都坐上干草堆上一边休息一边等接他们的车,一直把许戈当成情敌的伊莎贝尔又开始和许戈对着干,当着一群人的面指着许戈被若干青草汁沾染到的浅色衬衫说她是野姑娘。

    朝着洋洋自得的小姑娘挑了挑眉头,许戈歪歪往着厉列侬身上靠,那时连翘很巧也从厉列侬的白色衬衫下摆看到被青草沾染到印迹,而且他被青草沾染到的部分比许戈的还多。

    匆匆忙忙离开那处草堆,脚步飞快的在和那群人拉开距离,阴魂不散的许戈追了上来,在夜幕中和她说起了不害臊的话“阿特在那方面很粗鲁,一次还可以,要是超过两次了就…现在你明白了为什么我连那么小的距离都跨不过了。”“我们衣服连都没有脱。”“他知道我生气了。”“每次我一生气他都会用手弄我,虽然技术不怎么样,但今天还不错。”最后,许戈差点趴到她耳边说了“阿特看起来无所不能的样子,可在那方面上表现得有点蠢,我们最开始在一起时,他总觉得那么小的地方连进去一个手指都艰难,可却容纳比手指还要大上很多的…”已经没有勇气再听下去了,脚步开始乱窜,在逃脱中背后响起咯咯的笑声,那笑声在夜幕中张扬肆。

    一切就像混沌中的那个声浪,游离的手没有多有技巧,可却能让身体整个颤抖到不行,现在它就隔着一层薄薄的纤维在三角地带摩擦着,渐渐一些东西显得多余起来,比如那薄薄的一层衣服纤维,怎么都不进去,细细碎碎声嘤出,在叫着一个人的名字,那是特属于某种时刻才会叫出的名字,那个名字宛如把她的灵魂拽离。

    一方灵魂被拽离了,而另外一方灵魂却在沉溺着,那方沉溺的灵魂如此迫不及待的想打开她。

    连翘睁开眼睛,挂在更衣室里老旧的希腊脸谱似笑非笑,手指温柔的往下,最终拽住他正想撩开那薄薄衣服纤维的手,那时她的力气特别大,紧紧守护着她想守护的,唇来到他耳畔,勾魂般的:“叫我工读生。”

    ☆、第41章 /(短发)

    身体还在颤抖个不停,额头上依稀间已经有了细细密密的汗,来自于胸腔的肺活量让连翘的气息还处于极度混乱的状况,可她的声音却是如此的清晰,一字一句清晰吐出。

    “叫我工读生。”

    就像以前一样。

    在那些位数不多的称谓里,或者严肃或者淡然或者警告,或者带着歉意或者从中可以窥探到丝丝情感。

    刻意去忽略他瞬间变得僵硬的手指,声音带着满满的挑.逗:“叫我工读生,我就给你。”

    眼睛继续盯着那希腊脸谱,自言自语着“你也不要觉得对不起她,这里是拉斯维加,我们就像拉斯维加斯人那样玩,我们就把发生在这里的一切当成是一场角色扮演,你在某一天心血来潮让许戈扮演了一位名字叫连翘的工读生。”

    她的话没让他更加靠近反而选择她拉开了距离,他的头搁在她肩窝上,在努力做着调整气息。

    气息灼热,一缕一缕渗透她裸在空气中的毛孔上,那气息也在说明这此时此刻1942年轻的领导人有多么的狼狈。

    那狼狈还是让连翘很受用的,在某些方面男人和女人的征兆不一样。

    倒挂在天花板上的镜子把她现在的状态如数呈现出来,顶尖上的哪一点尤为的刺眼,被吮得通红通红,如果灯光足够亮的话,一定可以看到遍布在周遭他牙齿刮擦出来的牙印。

    嘴角扬起着,那久久不愿意离去的灵魂现在应该得气得跳脚了吧?他曾经对你做过的事情也对我做了。

    “厉列侬,为了你我都扮演了这么久的许戈,你就不能满足我一次么?”叹息着,用柔软的肢体去蹭他僵硬的所在,从鼻腔发出细细软软的那声“嗯?”再次想去蹭他时——

    他转过身去背对着她,她开始整理那件被他撩至腰间的紧身裙,整理完之后慢条斯理来到他面前。

    昂起头,朝着他笑,笑着问他我要不要也去剪一个许戈那样的发型,短得连耳朵都遮不住的那种。

    让连翘气得牙痒痒的是,厉列侬已经调整到和平日里头的那种状态,他就那样安静的看着她,那眼神怎么看都像是一位资深演员在看着没有天赋的演员的蹩脚演技。

    此时此刻,连翘也已然没有刚刚的那种得意劲,扯下短发,提高着声腔:“你差点把不该做的事情给做了,厉列侬,你看清楚,我是长发的连翘,不是短发的许戈。”

    意思很明显,厉先生我看你要怎么和躲起来的许戈交代,你可是用摸她身体的手来摸我。

    不管连翘如何睁大眼睛看,都没有从厉列侬的脸上看出丝毫的愧疚表情,不仅没有,他还如是说出这样一番话。

    “你好像并没有把我昨晚说的话放在心上,而且,你现在在不沾一滴酒的状态下做出这样的事情,这样看来,我也许得让艾薇给你每天安排一、两个小时让那些专业人士们和你聊天,当然,在做这件事情之前我得打电话征求一下连先生的意见。”

    他轻易找到了她的包,而且还真的从她包里拿出手机。

    厉列侬,这个混蛋。

    恶狠狠的从他手上抢过包和手机,包和手机是被她抢到了,可是拿手机和包的手却被厉列侬控制住了。

    从他眼里传达出的再清楚不过。

    那一刻,她真的想朝着他大声说出“厉列侬,我不陪你玩了。”

    只不过是不见他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张开嘴,从连翘口中说出的却是:别给我爸爸打电话。

    他并没有因为她的妥协放开她的手。

    好吧!

    踮起脚尖,语速又快又急:厉列侬你这个混蛋还不快放开你的手,厉列侬你这个混蛋以后一切如你所愿,厉列侬你这个混蛋我以后不喝酒就是了,也……

    咬牙:“我也会认清楚自己的身份。”

    都怪他,干嘛对一个替身这么的呵护备至,给她找来的了跟屁虫,还把她从别的男人身边带走表现得就像是真的在嫉妒的样子。

    还一副被被她手腕上的番茄酱吓得魂飞魄散的模样,知不知道,这样会让她混乱,混乱到……

    吸气,阻挡住那股忽然而至的悲伤情绪去变成眼泪,瞪大着眼睛看着他。

    他放开她的手。

    漫无目的在街道上行走着,这次厉列侬没有再跟过来,离开那家商铺前她对他说“厉列侬,我求你了,让我一个人呆一会。”

    瞧瞧,没见到他时想方设法让他来到她身边,等真正见到他时却总是弄成这样子。

    来到拉斯维加斯之后,连翘多了很多不好的习惯,这些不好的习惯也包括现在她在做的事情。

    走进一家在这个地下商场看起来比较像样的商店。

    店里的服务生听说她要把小山般大小的衣服帽子鞋子买下表现出一副“别闹了,麻烦看看你自己”的表情。

    连翘乖乖按照服务生所要求的那样看了一下自己。

    她现在看起来有点糟糕呢,二手商店才有的紧身裙显得廉价而低俗,再配上一件不伦不类的嘻哈外套,嘻哈外套是连翘从那个店主身上扒下来的,胸前大片的雪白在拉斯维加斯很容易引发误会。

    现在的她怎么看都像是连房租都交不起的可怜虫。

    不过,待会这位应该会大失所望,情感上她是可怜虫没错,可在物质上她可是女王,她父亲钱多得她几辈子都花不完。

    厉列侬则是更加不得了,也许有一天他能成为印钞票的。

    就像连翘所期待的那样,她递出去的那张超级□□让那位服务生表情呈现出魔术般的效果。

    这种超级□□她可不止只有一张。

    第二张,第三张一一亮相,把它们交到服务生手上,嗲嗲的:“那是我亲爱的给我的,我猜它们加起来可以买下这个地下商场绰绰有余。”

    现在的她很乐意扮演那款被大富豪们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

    接下来,连翘受到国家元首级别的待遇,懒懒坐在沙发上,搁在面前的咖啡已经换了第三种口味。

    不久前一脸瞧不起她的服务生一脸心惊胆战,第三种口味咖啡端下去,换上的是茶,勉强喝了一口,那位服务生才如释重负,店长都亲自出马了可见被解雇是分分秒秒的事情。

    店长来到连翘面前,褐色的硬板文件夹上放着账单和签名笔。

    看了那只笔一眼,连翘微微皱起眉头,签名笔是蓝色的,搁在膝盖上的手展开,手背在膝盖处贴了贴。

    “怎么了?”店长低声询问。

    目光从蓝色钢笔移开,声线有点僵硬:“你们没有别的笔吗?”

    硬板签名文件夹上放着刚换的第二支签名笔,签名笔还是蓝色的,目光落在蓝色签名笔上,手迟迟不动。

    “要不要我再给您换上一支笔。”店长再次低声询问。

    “不用。”僵硬的声线带着驳斥。

    蓝色外壳的笔并不代表写出来的字迹是蓝色的,何况——

    何况,许戈才讨厌蓝色字迹的钢笔。

    某天,连翘和许戈到一家法国餐厅吃饭,许戈一边在通电话一边拿起服务生的签名笔在账单上签名。

    签完名看了一眼账单后,许戈忽然脸色大变了起来,她快速冲出餐厅,手搁在餐厅墙上,看着就像是在呕吐的样子,可实际上什么都没有发生。

    小会时间过去,厉列侬来了,许戈瘫倒在他怀里。

    那天,连翘还以为是许戈在法国餐厅吃到的食物不干净,后来连翘才知道问题就出在那只蓝色钢笔上,蓝色钢笔写出来的是蓝色字迹。

    天不怕地不怕的许戈惧怕蓝色笔迹,蓝色笔迹会引发她生理不适感。

    和许戈不一样的是,比起黑色水笔连翘更加喜欢蓝色水笔,蓝色字迹印在白色纸张上就像是蓝天和白云的关系,明亮美好。

    心里碎碎念着,怕蓝色笔迹的是许戈不是连翘。

    呼出一口气,贴在膝盖上的手收起,蓝色外壳的签名笔握在手上,笔尖往着签名处,第一笔下去。

    蓝色外壳签名笔写出来的还真是蓝色笔迹。

    继续碎碎念着,怕蓝色笔迹是许戈不是连翘。

    不是连翘——

    碎碎念变得穷凶极恶了起来,那种穷凶恶极也表现在她握笔的力道上,账单被笔尖刮出一个裂开,那个裂口处的笔迹是蓝色的,蓝色的……

    蓝色的笔迹让她头晕脑胀的。

    “要不要我给您倒一杯水。”有人在她耳边低声询问。

    “不用!”她说着。

    “我给重新换另外……”

    “不用——”

    蓝色外壳的钢笔被摔在地上,双手在空中张牙舞爪着,就怕他们听不清楚似的:我说过了不用,你没听到吗?我说了不用,不用!!

    她的话把在店里的几名顾客也吸引了过来,那些人看着她的眼神就像她是一个疯女人一样。

    不,不不,她是连翘不是许戈,不是许戈!!她一定不能让许戈把她弄疯,不能!!

    捡起地上的笔,嘴里和那些人说着“sorry”

    店长重新拿来了账单,当笔尖落在签名处时豆大的汗从她额头上滴落了下来,滴落在账单上。

    呼气,再次握紧笔,发力。

    账单没有蓝色的笔迹,她手扑了个空,账单连同硬纸板被同时抽走,熟悉的声线近在眼前“我来吧。”

    拿走账单的人是厉列侬,他就站在那里,他看着她的眼睛盛满了痛楚。

    为什么要用那样的眼神看着我?害怕蓝色笔迹的人是许戈,不是连翘啊。

    厉列侬揽着她肩膀走出那家商店时夜色已经十分深沉,小山般大小的商品最后都去了拉斯维加斯的福利机构。

    连翘想,1942那些成员讨厌她是有道理的,你看看她挥金如土的样子丝毫不输给那些臭名昭着的败家女。

    脸迎着夜风,扬起嘴角,直到揽住她的人说出“别笑”时连翘才知道原来自己是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