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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312章 他乡

      红日初升,阳光透过树叶斑斑驳驳落在草地上,也落在趴在地上的一人一猫身上。
    沙沙沙……
    树林中,一阵脚步突然声响起,打破了清晨的静谧,一只小兽竖起耳朵,猛的钻入了草丛之中。
    一道人影从林中走出,阴影投在人猫身上,就听一个低沉的声音喝问道:“谁?”
    老魔暗中骂道:“老子还没问你是谁,你倒问我。”睁开一只眼睛,就见一双鞋子立在眼前,往上看时,就见一个身材高大的蓝衣道士站在那里,肩膀上停了一只黑鹰,目光炯炯,虽含有警惕之色,却也没有敌意。老魔第一眼见到他,心中暗道:可惜了。
    原来此人无论打扮还是一身修为,分明是道门的底子,既然有这样的人在,看来此地不是燕云也是北国了,不大可能是焉支山。
    那焉支山是魔门的大本营,也是老魔生长的地方,虽然地方混乱,凶险异常,老魔也不怎么喜欢,但长久不回去,终究也有点想念,现在知道不是,也颇为遗憾。
    那人看了老魔一眼,道:“灵兽?”
    老魔撇了撇嘴,翻白眼不理。
    那人见了,如刀裁斧凿一般棱角分明的脸上竟也露出一分笑意,道:“有意思,这么通人性的灵兽也是少见。你主人还活着?”
    老魔见他肩上停的黑鹰,就知他是个擅长驯兽的修士,对于灵兽多半有好感,事到如今,没必要跟他解释,不然假充灵兽,省去许多麻烦。忙退了一步,挡在程钧身前,浑身黑毛乍起,做出护主的姿态。心道:这回更像灵兽了吧?孙子,敢对我出口不逊,你等着瞧好吧。
    那人点头道:“倒也知道护主。我感觉到你主人还有气,你让开吧,我来看看他的伤势。”见那黑猫炸毛,微微一笑,道:“黑羽,你陪这孩子玩玩儿,别走远了。”
    他肩头上的黑影闻言翅膀一扑,扑棱棱飞下,带起一阵劲风。绕着黑猫转了一圈。
    老魔见那黑影绕着自己转圈不止,翅膀上倒是没什么劲力,但一双眼睛透出一层血色,直勾勾盯着自己,就知道眼睛中有古怪,他本是器灵之身,心魄早与法器合二为一,最不惧怕的便是幻术,心道:凭你也敢来作死。假作摇头晃脑的跟着黑鹰转了几圈,好似入迷。那黑影以为得计,不再原地兜圈,展翅飞开,满以为那黑猫必然乖乖的跟着自己,飞了几下,却不见它跟上。转回头去,只见那黑猫还留在原地,一双黄澄澄的眼睛瞪着自己,突然刺溜一声,吐了吐鲜红的舌头,发出一声:“呸!”
    那道士忍不住大笑,道:“好畜生!”伸手掏出一瓶丹药,道,“我并无恶意,只想给你主人看看,这里是疗伤的丹药,你闻闻这个味道,该知道我所言不虚。”
    老魔迎风一闻,登时知道果然是上好的丹药,顺势退开一步,扭过头去,心中暗道:那小子也确实需要疗伤的丹药,今日就放你过去。凭你敢叫我一声畜生,一会儿把你脑袋咬下半个去——等等,应该用切,用咬的岂不坐实了你的言语。
    那道士见他如此精通人性,忍不住心中喜爱,摸了摸他的脑袋,这才上前将程钧扳过来,见他身上全是鲜血,但伤口已经愈合,也并无致命损伤,不过是半昏半睡,微微点头,将一丝元气缓缓度入,过了一会儿,程钧头上丝丝冒出白烟。
    缓缓地,程钧眼睛睁开一线,那人就觉得他目光在一瞬间明亮如电,刺得自己眼睛一眯,但转目再看时,已经黯淡虚弱,就听他道:“前……前辈?多谢前辈援手。”
    那道士点头道:“道友请了,你伤势无碍,只是虚弱了些。这是疗伤的丹药。”伸手递过一枚丹药。
    程钧接过,也不多看,仰头服下,这才有气无力的问道:“晚辈程……程……敢问前辈贵姓?”
    他其实刚刚在老魔犯贱的时候就醒转,只是不曾出声。那人拿出丹药,程钧一闻,早就知道是上清宫特制的清风雨露丹,倒是规规矩矩的疗伤丹药,吃了也无妨。只是此人做道士打扮,又有这样的丹药,多半是从上清宫出来的,倒不可不防。而此地既然有道士在此,说不定便是燕云,自己绕了一大圈,还是到了此地。燕云他没有朋友,隐藏的敌人却十分强大,因此要分外小心,可不能给不怀好意的人发觉了,是以故意做出伤重之态。
    那道士见他如此爽快,心中喜欢,道:“原来是程道友,贫道南通一。道友不是本地人的修士吧?”
    程钧苦笑道:“您先告诉我,这本地是哪儿啊?万一我一不小心回老家了呢?”
    南通一大笑,道:“看来咱们同是天涯沦落人。我看你这一身伤,就猜的八九不离十,你是被卷进裂隙里了吧?当初我也是这么来的。我比你早来半个月,他乡遇乡亲,也该尽尽地主之谊。走吧,先回我的窝棚去。”说着伸手扶他起来。
    程钧暗自苦笑:还以为到了燕云,没想到还不是,这下可更麻烦了。既然假装受伤,也不必推辞,晃晃悠悠起身,随意在一旁折了一根树枝作为拐棍,示意老魔回到袖子里。那黑鹰瞪了老魔一眼,也停回南通一肩上。
    南通一见他自有拐棍,也不再加意扶他,引着他往林中走,道:“看你的样子,应当是仙籍吧。”
    这一句话算是行话,仙籍是燕云的叫法。不同于北国仙俗还算有别,燕云的上清宫对俗世也有绝对的控制力,具体便体现在,连整个燕云户籍都是上清宫编制的。不仅有道门传人、散修、道宫、道观、道派种种规定,还有仙籍、外籍、凡籍种种户籍,凡人一律列入凡籍。而道门传人则是仙籍。这每一个户籍都要登记造册,一点也错不得。但不是燕云的人,就算是北国的也不一定懂其中的门道。
    程钧点头道:“也算是吧。晚辈是北国盛天的道门嫡传弟子。”
    南通一一怔,道:“盛天来的?那紫霄宫?”
    程钧道:“晚辈也算是紫霄宫属下。”
    南通一点头,道:“原来如此。我却是燕云上清宫的道人,上清宫和紫霄宫原本是一回事,说我们是老乡,也不算错。你在盛天也遇到乱流了?”
    程钧道:“晚辈是传送的时候出了意外。唉,还是我不好,偶尔做一次传送阵,总是难免多事,若非我自己乱来,也不至于被传送到此。”
    南通一道:“原来如此,你若是第一次做传送阵,纵然有什么失误,也是无心之失。我却比你更加咎由自取,我是跟我的老伙计——”他拍了拍那黑鹰,“黑羽追逐一只暗影狂鹫,眼见追上,却得意忘形,误入禁地,被一发传送到此。嘿嘿,已经半月有余了。”
    程钧心中一沉,这南通一好歹也是一位真人,而且是已经凝结了精丹,真正培养精魂的大真人,少说也有大几百年的道行,连他也困在此地半个多月,看来这地方偏僻得很哪。当下问道:“那前辈知道这里是哪里么?”
    南通一道:“这里么,具体在哪里我也说不上来。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里应当是焉支山和十万大山交界之处。”
    程钧愕然道:“十万大山?那不是到了天边了吗?”
    十万大山还在焉支山以南,可是真正的化外之地,妖兽横行,乌烟瘴气,是人类触手不可及之处。另一方面,也是一块神秘、危险却也充满机遇的沃土。幅员之大,比昆仑也不遑多让。程钧对此地最为陌生,只知道这里和昆仑、焉支山、天府佛国各界均有接壤,反倒和北国和燕云并不相接。倘若这里果然是十万大山,就算是在最边角处,离着燕云也隔着整个焉支山,就是剑老飞回去,也非一年半载之功。走陆路和空路都是绝不可行的。
    人若倒霉,喝凉水都塞牙。
    即使是程钧,这时脸色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南通一见程钧的脸色,就知道他想的是什么,笑道:“小道友,你也别沮丧。天涯海角又如何?我这半个月来时时都在研究如何回去。如今已经研究出些许眉目。或许再过十天半月,咱们就能回去了。”
    程钧点点头,失色毕竟只是一瞬间,旋即就恢复了平静。其实认真计较起来,就算是天边,他也能回去,无非就是一个传送阵,这里虽远,也未必超过昆仑。只要他能将传送阵联通九雁山的法阵,怎么也能先回北国去。但最可虑的,就是材料。
    他如今基地很多,也没有把全副身家都带在身上的习惯了。再说这两年消耗太大,他的身价未必能再支持一座超大的传送阵。若是就近搜集材料,他人生地不熟,十万大山处处危险,他还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搜集齐全。倘若南通一有办法,他搭个便车,那是最好不过。
    走了一阵,山林渐渐稀松,显然已经到了树林的边缘,南通一道:“那边就是我临时搭建的洞府,你看……”话说到这里,突然脸色一变,阻住程钧前进的脚步。
    一阵整齐的脚步声传来,树林掩映处,一队黑衣人头戴面具,排成一列,从对面行了过来。(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