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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52)

      魏意觉得有道理,这又不是大食堂,普通人类吃个饭还要遵守那么多规矩的,顿时就轻松了下来,这边人均消费肯定不便宜,我要吃我从来没有尝过的东西,好好奢侈一把。
    好,我已经定了位置,就在窗边。
    魏意:这是逼他恐高啊。
    爸爸你来看哟。侍者引导着先走一步的堂堂反身跑了过来,抓住爸爸的手要带他去看鱼,前面有鱼,好多鱼,很漂亮的鱼。
    魏意笑着说:那带着爸爸去看鱼。
    里面热,魏意已经已经敞开了羽绒服,露出里面带着老虎头的卫衣。
    贝壳酒店入内的走廊墙壁两侧装着许多大小形状不一的水族缸,养着色彩斑斓的热带鱼、漂亮的海星、颜色鲜亮的海葵、品种不一的水母、奇形怪状的水草等等别说小孩子看花了眼,就连大人也忍不住驻足。
    爸爸,就是这个,和其他鱼不一样。堂堂的小手指点着一条远离鱼群,在角落里孤单地游来游去的小鱼。
    魏意叫不出他们看着的水族缸内那条白色小鱼的名字,看标签写的是热带鱼,但在他的印象中热带鱼不都是颜色鲜亮的,这条大概是白化病。他笃定地说。
    白化病是什么?堂堂不懂。
    就是原本的颜色没有了的病,这条小鱼的爸爸妈妈应该也有漂亮的颜色,但他生病了,颜色消失了。
    堂堂还是有些糊涂,弄不懂白化病是什么,但他知道小鱼是生病了,好可怜,我们能够带回家吗?我觉得它在里面不快乐,一条鱼在最下面游来游去的,都没有小伙伴找它玩儿。
    魏意有些为难,不行呢宝贝,这条鱼是人家店里面的。
    我们可以买啊。
    魏意采取拖延策略,不知道多少钱,等会儿吃饭的时候问问。
    有一对男女从他们身边经过,男的笑了一声,带着点儿轻嘲的那种。
    人家没什么见识趴在水缸前面看,你笑什么。女声抱怨地说。
    我就是笑笑,吃不起却趴在门口看,有些丢人。男人小声地叨叨,这边可是高档餐厅,过来吃饭最起码不能够表现得像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乡巴佬。
    别这么说,说不定人家就是来吃饭的。
    来吃饭不穿好些啊,你们看他们穿的,羽绒服,哪一个来贝壳酒店吃饭的穿羽绒服的,应该穿正装,阿玛尼、Kiton、杰尼亚对不对,配得起这边吃饭的档次。
    他们穿的也是牌子货
    这你就不懂了,穿正装讲究的就是个体面。
    好吧好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老公~楼下LV那个包包人家想要~
    发际线感人但身材不错的男人说:买,肖邦的那个戒指、巴宝莉的丝巾,你看中的都买上。
    太好了,谢谢老公。
    穿着考究、算得上郎才女貌的两人在侍者的引领下往里走,男人眼角余光好像瞥到了什么人,脚步一顿。
    怎么了老公?
    我好像看到了一个人
    谁啊?烫着时尚大波浪,穿着高定吊带长裙、外罩白色皮草披肩的女人向后看,没看到什么特别的。
    大概是我看错了,走吧,吃饭。今天见的这位黎导手上有个本子,别看是文艺片,上映后不会有多少票房,人家是冲着奖项去的,说不定可以获得A类电影节的奖项,你好好努力,表现好了就可以当个女主角,老公捧你当影后。
    女人笑了,真逗,我这什么演技,能够里面当个有台词的角色就不错了。
    两人走远,在魏意眼前消失,他摇了摇头不再去想,自己不是喜欢看综艺节目和电视剧的,真不知道现在有什么明星在上面活跃,觉得那个女人脸熟估计看过几个镜头有了印象。
    堂堂不肯走,趴在玻璃上看小鱼儿,魏意简单粗暴地扛起了儿子,跟在陆奉廷的身边往里面走,就不应该带他来的,现在念念叨叨地想要养鱼。
    一直陪在身边,对等候没有任何怨言的陆奉廷说:不过几条鱼而已,回家装个水族缸就是了。
    魏意:家里才多大。
    陆奉廷说:你可以变大的。
    魏意装死,不听不听,家里面多了一样东西就要多打扫和喂养的活计,感觉换水很烦。
    陆奉廷说:鱼,我来养。
    魏意飞快地说:那这么说定了,反正我不管的。他一个养殖苦手,仙人掌都被养死了,就算了。
    陆奉廷笑着说:好。堂堂,过两天就能够有小鱼看了,弄个大大的水族缸怎么样?
    堂堂拍手,举双手双脚赞成,好呀好呀。
    提前预订的餐位很快就到,是临窗的位置,视野极好,最远可以看见东边的虎平山,还可以看到一线江水泛着凌凌波光。
    堂堂一定要住里面,没有任何害怕的样子坐到了低矮的窗台上,趴在厚实的玻璃上看着下方,人群成了小蚂蚁、车子成了火柴盒,什么都缩小了,仿佛伸伸手就可以拿起一大堆。魏意没有那个勇气坐过去,他翻看起了菜单,发现所有的菜竟然都不标明价格,盲点啊。
    你来点吧,在我眼里感觉都差不多。魏意推掉了菜单,让陆奉廷全权负责点菜,他负责吃就好。
    第45章 我爱你(捉虫)
    迷迭香红酒羊排, 芦笋煎巴沙鱼, 蒜蓉芝士焗扇贝,奶油蘑菇焗烤蛋盅, 椰子咖喱虾,黑胡椒牛排,地中海色拉,肉酱蘑菇意面加白松露,蜜汁烤鸡翅配松茸南瓜蘑菇浓汤中央摆着粉嫩的虾仁,乖巧蜷缩的虾仁旁边簇拥着几颗青碧的豌豆;奶黄色的土豆泥里面有橙色的胡萝卜丁,细碎的黑胡椒碎屑分布均匀;西班牙海鲜饭上青口和大虾相依相偎,鱿鱼圈和甜椒圈彼此分明,切碎的橄榄混合在粒粒分明的米饭里,最后撒上的罗勒叶碎提亮了颜色。
    甜品是草莓慕斯和焦糖布丁。
    陆奉廷将自己点的菜一一告知后,魏意怔了怔说:我们三个吃的掉吗?
    如果你经常出来, 我就不用点那么多了。每一样他都想让魏意尝尝, 每一种都割舍不下,还要加点什么吗?
    够了够了。魏意没有想到陆奉廷竟然有购物欲,及时打住,我听着都饱了。
    陆奉廷遗憾地说:好吧。
    那暗带着委屈的表情像极了堂堂不想上学时候流露出来的, 魏意抬起手盖住脸, 别这么看着我,我有犯罪感。
    陆奉廷轻笑, 收起方才的表情, 自从知道魏意扛不住这样的表情后, 他就忍不住逗逗他,屡屡尝试,从不失手。
    你等着魏意磨牙,但等着怎么办,他实在是没辙,撂下狠话就哼哼了两声,堂堂来了,吃饭。
    哦哦。堂堂有一点好,吃正餐的时候从不拖泥带水的,两三岁的时候喂饭不会让家长追着跑,省了魏意很多事情。
    店内有儿童座椅,堂堂不要那个,觉得拘束,就让爸爸在凳子上多了放了两个垫子,坐上去就行了。爸爸,我们吃什么呀?
    吃好吃的,上菜了就知道了,问那么多干什么。魏意说。
    堂堂无辜地瞅瞅爸爸,又去看爹爹,哦。
    魏意,看看,看看,就是这种表情。
    一大一小长那么像,完全是犯规的事情。
    贝壳餐厅的上菜速度很快,点单后不久,侍者就将开胃前菜送了来,魏意来吃饭才知道开胃菜还分冷头盘和热头盘,陆奉廷点的冷头盘是帕尔玛火腿配蜜瓜,热头盘是鹅肝酱搭配熏鲑鱼。魏意吃着觉得味道不错,堂堂喜欢那个熏鲑鱼。
    头盘配了两种酒,清凉可口的香槟和沉淀口腔、苏醒味蕾的贵腐葡萄酒。香槟是气泡酒,杯壁上缀满了圆润可爱的气泡,看着和可乐差不多,堂堂好奇地看了一眼、再看一眼、又看一眼,最后实在是忍不住了,爸爸,我想喝饮料。小手指指魏意手上的淡金色香槟。
    魏意:不行,小孩子不能够喝酒。
    堂堂噘嘴,转头望向对面的爹爹,爹爹~
    宝贝,不是饮料,是酒呢。陆奉廷意识到自己疏忽了孩子,竟然没有给孩子点一些他喜欢的饮料,堂堂,喝热牛奶可以吗,里面放西米露。
    我想喝有气的。知道是酒,堂堂就死心了,但依然对杯子上一颗又一颗的小气泡充满了兴趣。
    石榴汁气泡水。陆奉廷问:可以吗?
    好呀。
    很快侍者就送来了饮料,石榴汁浮于上层,慢慢渗透进透明的气泡水里,由红色变成淡红色变成丝丝缕缕的粉色,十分漂亮。堂堂被吸引住了,伸出手指头戳了戳杯子,然后探出脑袋小嘴含住杯口抿了一口甜甜的气泡水,高兴地眯起了眼睛,有点儿像雪碧。
    喜欢就多喝点儿。魏意打趣地说道。
    嗯?堂堂有些小迷糊,老老实实地点头,好呀。
    乖仔,我儿子怎么这么可爱!魏意捏捏堂堂的小脸儿,粉扑扑的脸蛋像是正在成熟转粉的水蜜桃,粉嫩、饱满、看着还非常有弹性,让人想要捏捏、想要亲一下。捏着儿子的小脸儿,魏意用叉子戳了戳鹅肝酱,鹅肝酱不错,它和熏鲑鱼摆在同一个盘子里明明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菜,却偏偏要在一起,强扭的瓜不甜,总是搞不懂西餐的审美。
    头盘撤下,南瓜蘑菇浓汤粉墨登场,堂堂喜欢里面的虾仁,魏意就把自己的给了他,然后和陆奉廷对半分了一个。
    堂堂看到这一幕,竟然点点头说:情。趣。
    活学活用,这个孩子了不得。
    副菜后是主菜,红酒羊排的味道正在舌间跳跃,黑胡椒牛排便强势出场,魏意使用刀叉的水品有限,几次让刀叉用力接触到盘子,发出刺耳的声音。牛排上带着一段骨头,骨边肉最好吃,可魏意对他没辙。
    探头轻声地问陆奉廷,魏意说:我可以直接拿手吃不?
    当然。
    当然啥?
    可以。陆奉廷拿起餐巾轻轻擦拭掉魏意嘴边的酱汁,吃饭是让人舒服的,哪里有那么多规矩。
    魏意往旁边看看,因为盘子摩擦的声音吸引来的目光纷纷移开。
    陆总!魏意还在纠结要不要直接拿骨头啃,旁边突然冒出来一个激动的声音,看过去是穿着杰尼亚西服套装的男人,刚才在走廊里有一面之缘,还小声地和他的妻子议论自己不穿正装过来吃饭的。
    陆奉廷看向男人,浅浅一笑,你好。
    装的好像认识一样。
    按照魏意对他的理解,陆奉廷肯定不认识这个男人,眼睛微微移动了一下,代表他正在思考自己在哪里见过这人。魏意不着痕迹地扁扁嘴,陆奉廷喜欢将事情做到尽善尽美的程度,很快就能够让男人感受到的。
    陆奉廷脸上浅浅的笑容不变,陈总。
    被称之为陈总的男人兴奋地立刻脸色潮红,语气轻松活跃了起来,没有想到能够在贝壳餐厅见到陆总,年前的那场晚宴一别,我就一直想再见到陆总,这回能够见到真是缘分。
    陈总带着夸张笑容的脸上视线移动,先是看到了陆奉廷的穿着,又看到了他对面的魏意和堂堂,笑容有一瞬间的僵硬,不过身为还算是成功的商人他很能够控制自己,不知道我有没有那个荣幸敬陆总一杯。
    和家人一同吃饭呢。陆奉廷的潜台词就是不方便,他想不给谁面子就完全不用客气。
    陈总丝毫不觉得自己被冒犯了,反而歉意地说:是我疏忽了,没有看到令弟和小公子。
    陆奉廷的笑容有些淡,陈总立刻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赶紧弥补,我就不打扰陆总吃饭了,你们慢用。
    陆奉廷颔首。
    等陈总走了,魏意掐着嗓子喊着:哥哥~
    陆奉廷无奈地摇头,我准备公开我们的关系。
    魏意吓了一跳,别了吧,毕竟
    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强大就是如此自信。
    魏意:我是无所谓,但是你呢。他垂下了头,他五年前离开就是为了保护陆奉廷的名誉,毕竟他们的爱情不容于世俗,会给陆奉廷带来很多非议。他现在是无所谓了,只要活着都可以和大食堂绑定在一块儿,妖怪们才不在乎他喜欢的是男人还是女人,不是人都可以。
    小意,从前的我不在乎,现在的我更不在乎,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我陆奉廷有爱人了,有孩子了。陆奉廷收起略显强势的表情,他知道遇强则退、遇弱还退的魏意需要自己往前跨一步,有些委屈地看向魏意,你男人在别人眼里可是黄金单身汉,钻石王老五,镶金带银缀满钻的,非常诱人的香饽饽,狂蜂浪蝶一大堆,女人男人都往前扑,挡住这些很累的。
    魏意白了他一眼,这么夸张地形容自己,脸呢!他敏锐地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气息,魏意狐疑地问道:男人?
    年过三十不婚,从不靠近女色。陆奉廷抬眸看着魏意笑着说:坊间流传,陆氏的老板是个同性恋,他痴等的恋人就是个男人。只可惜,不知道那个男人长什么样子,不然就按照他的口味去准备了
    魏意:
    魏意说:你是故意的。
    陆奉廷多霸道,又有完美综合症,如果不是他允许的,坊间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流言,以陆奉廷今时今日的地位,魏意相信,他完全可以控制舆论的。
    既然他们都这么说了,我为何不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呢。陆奉廷弯弯嘴角,笑着说:三月份,陆氏要开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就放在元安市。你陪我一起去,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