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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五章 无家(10)

      薛世雄将军不喜欢躲在山里被人挖,在离开泊汋寨后的第五天,他突然率领大军出现在泊汋寨东北方四百余里的仓岩寨附近。先以三百多名老弱残兵扮做一个靺鞨人的部落,打劫仓岩寨附近的村庄,待仓岩寨的留守巴野王率军出寨剿匪时,三千多隋军突然从树林内冒了出来。

    仓岩寨兵丁大部分都被乙支文德征调到马砦水附近切断隋军后路去了,留在寨内的总兵力加在一起不超七百,并且多为老弱之辈。这点儿兵力,根本不够给薛世雄塞牙缝,战斗只持续了不到半个时辰,巴野王被冷箭射死,七百士卒全军覆没。

    随即,薛世雄率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进仓岩寨,纵兵大掠一番后,将仓岩寨付之一炬,然后,军出仓岩,兵锋直指距离仓岩寨不到百里的哥勿寨。哥勿寨留守兵将吓得紧闭寨门,不敢迎战。薛世雄也不强攻,命人一把火将哥勿寨附近田野里的庄稼烧了干净,然后又消失在群山深处。

    三天后,隋军大摇大摆地出现在木底寨前。木底寨守军无力阻拦,眼睁睁地看着隋军“征集”干净了寨外几个来不及逃走的游牧部落的马匹。然后,整支隋军脱胎换骨,补足了两个骑兵团后,还让近一千士卒有了战马代步。

    恢复了活力的残兵们不再慢慢于山中爬行,他们以一日夜强行军一百五十里的速度躲开了前来救援木底寨的高句丽大军,先向北虚晃一枪,给人造成准备投奔大隋臣属靺鞨国的假像,随即掉头向南,沿小辽水杀奔新城。(注3)

    辽东被搅了个鸡飞狗跳,已经习惯了隋军以仁义之师形象出现的各部落突然发觉,这支打着大隋旗号的残兵堪比盗匪。盗匪打劫讲究留福根儿,抢了钱粮后往往不会再祸害地里的庄稼,栏里的牲口,这伙残兵所过之地,却连水井都不曾放过。追在其后的五万高句丽大军无形中被人坚壁清野,补给难济,不得不一次次停下来向临近部落、堡寨讨要粮草。而各堡寨的主人和部落的头领通过比较后又认清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满足五万人的正规军正常需求,远远比满足三千盗匪的敲诈勒索为难得多。

    八月初,在突围后已经修整了十二日的残兵没能按原计划返回到辽西,而是被新城守军堵在了小辽水北岸。前方情况不明,薛世雄不敢直接穿过敌军阻拦,掉头又向东杀将回去。

    “他们要完蛋了,咱们的兵马就在木底寨附近。两边夹击,一人一口吐沫也能把这伙隋军淹死!”新城留守高芮看着远去的烟尘,高兴地说道。为了尽快解决这只四处游荡的孤狼,他留下两万士兵守城,带领一万精锐追击敌军。

    “击溃了他,咱们回家!”听闻新城守军尾随而来的消息后,薛世雄冷笑一声,命令大军在河畔前一个无名坡地上停住了脚步。

    那山坡是个长约二十里的土丘,处于丘陵地带的边缘,被小辽水从中央切成了南北两部分。因为薛世雄在此结寨驻马,若干年后,此丘有了一个略为响亮的名字,驻马坡。

    李旭和刘武周各带领一个团的骑兵,受命埋伏在坡北五里处的一片洼地中。连续客串了四、五日强盗,士卒们的心情很烦躁。刘武周所部还好,他们见过高句丽人怎么对待自己的同胞,所以屠杀抢劫对方百姓时,感觉不过是在以怨报怨。李旭麾下的原护粮军士卒却很难接受这种做法,他们中很多人和李旭一样读过书,心目内来自中原王朝的兵马一直是仁义之师,所过之处秋毫无犯。却从没想到杀人百姓,掠人牛羊、烧人房屋帐篷、毁人庄稼这种事情要自己亲手来完成。

    但所有人不得不承认,薛世雄这种办法很有效。直到与新城守军相遇之前,沿途大小部落和堡寨对于这支刚刚三千出头的残兵几乎是避着走。有的部落还偷偷送来牛羊和炒米,只求王师的旗帜不要出现在他们牧场附近。

    “他奶奶的,没想到老子做强盗做得还挺过瘾!”旅率高翔站在李旭身边,悄悄地嘀咕。以新城守军的行进速度,他们走进伏击区还需要一段时间,在嗜血的欲望焚烤下,高翔觉得鼻梁发麻,总想说些废话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即便今天死了,咱也够本了。无论如何,咱把高句丽杂种祸害了够呛!”另一个新提拔上来的旅率元仲文舔着干涸的嘴唇响应。他是来自洛州的府兵,伏击巴野王的时候,因阵斩对方两名伙长,被记功一次,赏了一个抢于寨内大户人家的女人。尽管那个女人第二天就被隋军抛下了,元仲文心中还是非常满足自己终于当了一回男人。

    “仁义是做样子给人看的,哪个将军身后没有几千具白骨在那里堆着!”武士彟偷偷看了一眼自己身前越来越不苟言笑的李旭,小声嘀咕。当所作所为和自己平生所学发生了冲突,并且猛然发现做恶比行善更容易生存时,他不得不给自己找一些可以心安的理由。当这些理由找到后,读过书的目光一时间竟变得比武夫们还要暴戾。

    不光是他一个,这种暴戾之气几乎感染了所有的人。一边是回家和生存的诱惑,其中还夹杂着杀戮和掠夺而带来的报复快感,另一边则是抱着心中理念被敌人割下脑袋垒成佛塔,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该选择什么。

    将来回到中原,也许在某个难眠的夜晚他们会于佛堂中看着自己的双手自责。但现在,他们出于本能地选择了一条可以生存之路。

    尽管这条生存之路要由无数尸体来铺垫。

    李旭拉着黑风,站在队伍的最前列。他的心和武士彟等人一样焦躁,眼神和众人一样噬血。下午的阳光从西边照下来,晒得他不得不将眼睛眯缝得很细,但双眸转动的瞬间,露出的却全是凶光。

    十余日来,他没有参与对高句丽百姓的报复,也没有享受那些抢来的女人。但他带人执行过数次屠杀俘虏和洗劫部落的命令。有些俘虏不能称为士兵,他们只是拿着刀枪充样子的老人和小孩,但李旭还是毫不犹豫地命人将他们砍翻在对方亲手挖好的土坑旁。三十万不杀俘,不虐降的仁义之师的躯体都在马砦水边垒着,没有人敢再冒同样的危险。

    “我带着三百人踏营,二百三十七人死了,我还活着,因为我是校尉,他们不是!”

    “我杀光这些俘虏和百姓,为了自己回家。因为我是隋人,他们是高句丽人!”每日里,纷乱的想法压得少年人几乎疯狂。这些古怪且折磨人的念头他无处可以倾诉,也没有人会理解。

    刘弘基是个好兄长,他会指点李旭关于为人处事方面的一切。但他不会理解李旭心中对同伴死亡的负疚感。也无法理解为什么在李旭眼中,敌国的百姓会像自己的父亲和舅舅。他生下来就是右勋卫,虽然落魄过,毕竟习惯了高人一等。

    宇文士及更不是一个可以交谈的对象,从他那里,李旭只能收获到打击和嘲讽。虽然眼下没有家族利益可争,宇文士及的舌头看起来正常了些。但他毕竟出身高贵,与李旭的生长环境格格不入。

    连日来,死亡的威胁和内心的愧疚几乎把少年人压垮了。他的话越来越少,性格却越来越孤僻。无论对着自己的同伴还是前来告饶的部落长老,他心里总是带着一种想要拔刀的冲动。这种暴戾的感觉很吓人,至少有两个无名部落的长老因为这个手中握着黑色长弯刀,随时会扑上来的少年多付出了二十头羊。而那些新补充进李旭麾下的府兵们,也本能地对这个年龄比自己小了近一半的少年选择了服从。

    “你家校尉大人就像一头猛兽!”有人私下里跟武士彟交流对李旭的看法。

    “我家校尉大人曾经被突厥人称为附离,附离是什么,你们知道么,就是狼王!”武士彟用道听途说来的故事向众人炫耀。“当年,我家校尉才十四岁,一个人冲进突厥人的营帐去,挥刀砍死了三十多个!”

    “怪不得,怪不得这么年青就做了校尉!”府兵们悄悄地赞叹。在对救命之恩的感激之外,心中平添了几分畏惧。

    李旭听不到这些闲话,自从张秀跟着李建成东返那天,他身边就没有了喜欢打小报告的心腹。几个亲兵在马踏连营时都战死了,临时拉来的亲卫年龄太大,根本与少年人没共同语言。

    有时候,李旭特别想战死。幻想着自己壮烈地战死在敌军中,留一个光辉万丈的形象给后人,同时也不用再理会心中的无数烦恼。但每次冲入敌军当中,他又总是凭借本能地挥刀,铜匠师父教导他的那些临战招术虽然零散,经钱士雄将军指点后,却变得招招实用。在战场上往往三招过后,对面那个敌军就矮了下去。紧接着,李旭不得不凝神对付下一个对手,直到整个战斗的结束。

    每次战斗结束后,少年人都会惊诧地发现,在刀光与血雨之间,自己的烦恼最少,信手挥刀带来的不是快感,而是宁静,几乎可以什么都不去想的专注和宁静。这种感觉让他越来越渴望战斗,身上的杀气也越来越浓烈。战场上,武士彟、高翔和新补充来的元仲文都特别喜欢伴在李旭身侧,因为校尉大人身上近日突然出现的那股狠辣感觉虽然在平时刺得人难受,战场上带来的结果却往往是所向披靡。

    突然,那个恶狼一样的少年竖起了手指,两个团,六百骑兵同时用手盖住了马嘴巴。敌军出现了,顺着下午阳光,缓缓出现于远方的旷野之上。

    寂静下来的一瞬间,人们发现此地有风,很大,风由东北向西南。同时,西边的阳光很扎眼。

    在被敌军发现的同时,新城留守高芮也发现了自己的猎物。他从敌军的规模上,他甚至猜测到了附近会有伏兵,所以他命令六千士兵压上,两千士兵侧翼警戒,两千士兵作为后卫。临河的那一侧,他没投放任何士兵。隋军不可能有战船上岸,否则他们早已顺流越过新城,根本不用费这么大周章把守军引出来。

    高芮不打算扎营固守,虽然那样他最有可能将敌军拖住,直到尾随而来的五万大军杀到。但那样一来,分摊给他的功劳就会薄了很多。自己麾下这一万人是精锐,他不相信一万精锐无法击溃三千残卒。

    薛世雄亦不打算守,虽然隋军在地势上很占便宜。但军中弓箭不足,双方一旦长时间胶着,自己一方并不占便宜。所以,当高句丽人刚刚靠近土丘,他便擂动战鼓,将山坡上除了亲卫之外的所有步卒派了下去。

    两支身穿不同服色的军队踏着死亡的脚步缓缓靠近,一支占据地利,有二十三个旅(百人队),另一支占据天时,有六十个旅。脚下的地面开始慢慢颤动,先是轻微,后来巨大,后来越来越强烈,仿佛地震了般,震的人信口发麻。

    突然,天空黑了,山崩了,河水声音完全消失。

    上万支羽箭覆盖了长天,无数人开始加速跑动,无数人在跑动过程中亡于箭下,连哼声都没有,就直直地倒了下去。身后的伙伴毫不犹豫踩过他的尸体,迎着敌军的羽箭继续前冲。河水瞬间变红,不知道血从哪里淌来,也不知道来自谁的身体。

    双方的弓箭手都只松了两次弦,就拔出了腰刀。这么近的距离,弓箭的声势虽然浩大大,实际的效果却未必理想。真正能造成大规模杀伤的,还是腰刀,钢刀入骨的声音,远比羽箭呼啸声对敌人的士气打击大。

    斜阳下,一江血水滚滚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