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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如意宴 第61节

      她难道是凭空出现的人?
    沈怜雪同李丽颜对视一眼,安慰她:“无妨,你先把伤养好吧,一切等病好再说。”
    这小娘子看起来十分柔顺,她举手投足间颇为文雅,即便不是高门大户的千金,也是小门小户的小姐,大抵同沈怜雪她们这样的普通民女不太相同。
    但这样门第的娘子却出现在陌生之地,一听里面就有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只不过这些故事都随着那些消失的记忆,暂时无法寻觅。
    小娘子顿了顿,却不太认同沈怜雪的说法,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裳,轻轻摸了摸锦缎上的缠枝并蒂莲,低声道:“我不能白吃白住,不能让你们平白养我。”
    她道:“我想麻烦一下雪姐,借我一身衣裳,你们帮我把这身衣服当了,换了银钱当房租和药费。”
    她看似柔弱,却又不肯受人恩泽,倒是个相当有坚持的小娘子。
    沈怜雪想了想:“好,但我大多都是旧衣,这样吧,我们帮你买一身新的袄子回来,你穿新的如何?”
    小娘子点头:“行,按雪姐说得办。”
    虽然依旧惊惶无措,又在发热,但她却没有在这些琐事上多纠缠,而是迅速做了决定。
    就在这时,沈如意突然开口:“婶婶,你可以看看自己身上都带了什么呀。”
    如今在汴京,做什么都要花押,许多人花押写得并不熟练,就会自己刻印印章,随身携带。
    这小娘子若当真是大家小姐,那她身上肯定有花押,仔细看过说不得有线索。
    沈怜雪和李丽颜都没经过这样的事,一时间不知如何行事,沈如意倒是看过那本奇怪的什么王爷王妃的书,虽只看了几十章,但也是涨了见地,头脑更灵活一些。
    那小娘子愣了愣,随即便道:“是啊,小囡囡好聪明。”
    她说着,就开始在腰间和袖中摸索。
    不多时,她就从袖中摸出一对金耳铛并一个银镯,看样子都是金玉堂中的成货,样式简单,并不如何精致。
    摸出这两样东西后,她莫名松了口气。
    她继续找,在身上翻来覆去翻了半天,最后只在鹿皮靴的靴筒里找到一个荷包,打开荷包,里面却只有一条绣着兰花的帕子。
    除此之外,她身上就再无别的东西。
    她盯着那帕子看了半晌,眼中几度闪过挣扎和彷徨,最终却还是白着脸摇了摇头:“我还是想不起来。”
    她抚摸着帕子上精致的绣纹,轻声询问:“这是我绣的吗?”
    李丽颜性格直爽,又有些大咧,她直接道:“想不起来便算了,先把伤养好,把日子过下去再说。”
    “无论你是谁,都得穿衣吃饭,都得养活自己不是?”
    话糙理不糙,那小娘子听了好一会儿,才抬头真诚地看向李丽颜。
    这些话,她似乎头一次听,却又一下子便听进心里去。
    似乎在她内心深处,一直渴望有人能这么同她说上一句:你要让自己好好活下去。
    沈如意看着那优雅婀娜的兰花绣纹,见它在乱石上摇曳,在绿意盎然中幽静绽放,突然开口。
    “婶婶,不如你起名叫兰儿吧,多好听呀。”
    以前的名字既然想不起来,那就起个新名字。
    小娘子低头看向沈如意,看着她那双如同黑珍珠一般的杏圆眼睛,抿了抿嘴中,羞涩的笑了。
    她这一笑,犹如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婀娜多姿,飘摇待放。
    “好,以后我就是兰娘了。”
    ————
    兰娘的那身并蒂莲衣裳,是沈怜雪同沈如意一起外出采买时当的。
    因着衣裳用的是锦绣缎子,绣纹也是正经的苏绣,这一身衣服最后当了差不多两贯钱,沈怜雪问过兰娘之后,给她用的是死当。
    她不想要赎回衣裳,只想着能多换些钱,尽量不让李丽颜和沈怜雪白养着她。
    这两贯钱,她给了李丽颜一贯,全当是给李丽颜的房租,另一贯她给了沈怜雪,当做吃用。
    她剩下的金耳铛和银镯也一并换了铜钱,托沈怜雪给她买了一件厚实的鸭绒袄子,这才安心留在李丽颜家中养病。
    她的病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过两三日光景,额头的伤便结痂,伤寒也退了,只是人还比较虚弱。
    兰娘一直记不起来自己的名讳,也不知自己如何出身,她整日在屋里躺着,后来瞧见沈怜雪他们折油纸,便主动接了这活。
    如此一来,她有了事做,病好得就更快了。
    两间租屋,四个女人,似乎就这么平静地过了下去。
    又过了两三日,又是下午卖肉夹馍时,才发现街面上多了不少巡警。
    沈怜雪皱着眉看了看,同身边的李丽颜问:“刚巡警是不是已经走过一队?”
    李丽颜正忙着摊煎饼,闻言只匆匆抬头一瞧,道:“好像是,大抵是因为年根吧,似乎年年都是如此。”
    每逢年节时,以偷窃为生的贼偷们就倾巢出动,他们看准路上的每一个行人,只要有机会,就一定不会放弃。
    只要能得手,只要能凑够回乡的路费,他们大多便会收手,踏上返乡路程。
    不过这些贼偷并不多,他们大多是原籍河南府一带的闲汉,家中距离汴京并不远,路程之上不会耗费太多工夫,也不会太过贪婪。
    剩下还留在汴京的贼偷们,可就没有那么好“满足”了。
    过年之时,从十二月回乡到一月后返京的这些空屋,是他们经常光顾的好去处,即便返乡的百姓带走了大多之前之物,他们也能从中找出不少可以当卖的货品。
    如此一来,汴京城中人人都谨慎起来,谨防家中进了贼偷。
    沈怜雪毕竟独自带着女儿在外过了两年,她最是知道年末情形,闻言便道:“不幸中的万幸,如今我们家中有兰娘,有她在,贼偷一般不怎么敢上门。”
    开封府中打击贼偷十分严厉,若是被巡警抓住,惩罚颇重,不死也要脱层皮,他们一般不怎么敢抢劫有人的租户。
    李丽颜是第一年在外独自生活,闻言才叹了口气:“是啊,还好有她,不过我们还是要锁好门,以防万一。”
    两个人说着话,沈怜雪突然感受到一道目光落到自己身上。
    她猛地回过头来,便看到一个高大的人影立在自己面前。
    男人穿着暗蓝的大氅,头上戴着风帽,那张如玉般的容颜在风帽下更显白皙。
    他似乎自己也没意识到自己竟盯着沈怜雪看,被沈怜雪回望过来,这才迟疑地挪开眼眸。
    “大人,”沈怜雪顿了顿,同他福了福,“可是要买肉夹馍。”
    裴明昉颔首,道:“买十个,分两包包好。”
    他身上有一股让人说不出来的正气,或许是因为之前几次经历,又或许是因他本人气度,所以沈怜雪一直都没有怕过他。
    不知道为什么,但凡看到他,沈怜雪竟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心。
    今日再度巧遇,沈怜雪倒是能同他说上几句话。
    “大人怎么自己来买?”她下意识问出这句来,话说出口,才觉得不妥。
    裴明昉目光微垂,只看向她忙碌的微红双手。
    为了方便剁肉,沈怜雪并没有戴手套,即便摊子上热气腾腾,那双手也被寒风吹红。
    但她从来没有瑟缩过。
    裴明昉不由想起她被人围着嘲讽的那一日,沈怜雪的脸上有一种说不出的茫然和悲伤,她似乎不明白为何那么多人要嘲讽谩骂她,也不知她到底做错了什么,会引得那些人对她指责。
    她脸上的泪痕斑驳,头发凌乱,旁人看了只觉得她疯癫,但在裴明昉眼中,却是另一种模样。
    他莫名感觉得出,那并非疯癫,只是是破茧成蝶最难熬的挣扎。
    她想要挣脱束缚。
    就如同曾经的他一样。
    裴明昉自觉已经挣脱出来,成了现在人人称颂的裴宰执,他看到了沈怜雪身上的韧劲儿,所以明白她也一定可以。
    他们看似不同,却又相同。
    裴明昉对这个小小的,充满烟火气的摊位,有一种他自己都说不上来的亲近,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想要亲近这一对母女,却不想制止自己。
    对于沈怜雪的问题,裴明昉并未觉得冒犯,他只是说:“有公务在身,刚好路过。”
    沈怜雪点点头,没再多言。
    两个人一下子便安静下来。
    裴明昉的目光,便从沈怜雪通红的手指滑到了沈如意的脸上。
    几日不见,他甚至对这个陌生的几乎不算认识的小姑娘有几分想念。
    被裴大人漂亮的凤目看过来时,沈如意正在数笸箩里的铜钱。
    她疑惑地抬起头,才看到是裴明昉。
    沈如意眼睛一亮,冲他招手:“阿叔,你来啦。”
    裴明昉第一次被人叫阿叔,颇有些新鲜,却并不讨厌。
    他看着沈如意,看她头上晃动的兔儿帽,看着她红彤彤的小脸,也看着她欢快的眉眼和笑容。
    裴明昉不自觉就跟着她笑了。
    冷如冰山的裴宰执,无论是上峰下属,还是官家王爷,似乎都没什么人见过他笑。
    他总是冷着一张脸,不是在批驳奏本,就是在阐明政见,这两个时候的裴明昉,都是最冷静自持的。
    他是天生的宰执。
    状元巷中的裴家太冷清了,除了官家和女使人力,似乎就没什么人气,他平日里不是对着裴安等几个亲随,就是一个人在书房处理政事,也无人同他谈笑。
    许多时候,只有回到了公主府,或者见了亲人,他身上才能多几分人气。
    但现在,他站在这个小摊位前,看着辛劳的母亲和可爱的女儿,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竟也生出烟火气来。
    他看着沈如意,问她:“团团,你是叫团团吧?”
    沈如意点头:“是呀,阿叔,大家都叫我团团,这是我娘给我起的小名儿。”
    裴明昉只要听到她说话,看着她笑意盈盈的样子,他心里的所有紧绷和空茫就都消散了,这一刻,他是闲适和开心的。
    他那张冷硬的眉眼仿佛冰雪消融般,不过错眼的工夫,就变得温柔慈爱起来。
    这种温柔,是发自内心的,对沈如意的喜爱。
    “你跟着母亲摆摊,”裴明昉温言道,“不觉得辛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