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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亡国太子妃 第48节

      这种男主或男二用打杀下人的方式来逼迫女主的剧情,秦筝以前看书那会儿就觉憋屈得慌,没想到穿书过来,倒是让自己碰上了。
    她最烦主角谈个恋爱,心情不好就杀奴仆的戏码。
    如果她是个土生土长的古代人,或许不觉得这有什么,但秦筝是个现代人,这疯批反派还是因为自己,莫名其妙就要杀昨晚给她送簪子过来的侍女,秦筝做不到无动于衷。
    甚至还想掀开这疯批反派的头盖骨瞧一瞧,看他脑子到底是个什么构造,才会动不动就想杀人。
    沈彦之看着秦筝,目光偏执:“她送来的东西你不喜欢,留她有何用?”
    秦筝想不通沈彦之这是受了什么刺激,果然疯批反派的爱,不是谁都能消受得起的,她冷声道:“不关她的事,簪子太贵重了,我不要。”
    知道了她不肯戴那簪子的缘由,沈彦之的态度奇迹般地缓和了下来:“一根簪子算什么,比那贵重百倍千倍的,阿筝都配得上。”
    他做了个手势,护卫便松开了那名侍女。
    沈彦之瞥那侍女一眼:“去将簪子拿来。”
    片刻后侍女并捧着檀香木盒走过来,半跪于地,见檀香木盒高举于头顶。
    沈彦之看向秦筝:“阿筝簪上吧。”
    林昭心口剧烈起伏几下,忍无可忍:“你别太过分!”
    沈彦之视线落到林昭身上,他目光冰冷又散漫,带着几分不耐,像是再思考要不要再留这个聒噪的人,但见秦筝那般维护她,还是按捺住了心底的想法,只对身后的侍卫道:“把人带下去。”
    林昭自是不肯走,秦筝怕他们对林昭不利,也不敢轻易让开。
    沈彦之已在八仙桌前落座,见秦筝依然护在林昭跟前,单手支撑着下颚,望着她道:“我只是想单独同阿筝吃顿饭,暂时让这位姑娘去别处用饭而已。阿筝若再让我伤心,我就不能保证她是否还能全须全尾地回来了。”
    林昭当即就骂了回去:“狗官!你当姑奶奶怕你?你算个什么东西?”
    陈青手中长剑出鞘半寸,做势就要上前,沈彦之抬手制止了他,苍白的脸上似孩童得不到心仪玩具的偏执神色。
    他在等秦筝的选择。
    秦筝五指攥紧了掌心,对林昭道:“阿昭,你先下去。”
    林昭不放心她:“阿筝姐姐……”
    “别担心,我有些话想单独同沈大人说罢了。”秦筝打断了林昭的话。
    让林昭留在这里,以林昭的性子,只会吃亏。
    林昭被几个侍卫推搡着一步三回头出了房门。
    沈彦之瞧见了秦筝那冷漠的眼神,眼尾泛起微红,无尽痛苦之中,却又升起一丝不死不休的麻痹般的快意。
    他的确是被今晨秦筝让人带去的话给刺激到了。
    有夫之妇?
    他不知道在她失忆的这段时间里,她同那废物太子发生过什么,但她甘心认那草包为夫,仿佛是在他心口扎进了一根毒刺,嫉恨和妒火烧进四肢百骸。
    前朝太子都同她说过些什么?
    骗她他们才是一对恩爱夫妻么?
    前朝太子一无是处,也就还有张脸看得过去,骗失忆的她的确是绰绰有余。
    有时候他都怀疑前朝太子是故意的,故意让她有朝一日回到他身边后,这般报复他。
    他想过同她重新来过的,就在今早,却又几乎因为她那句话击溃了所有理智。
    她忘了他,就可以这么肆无忌惮地出言伤他了?
    是啊,反正她也不会知道他有多难过。
    昨夜还想她不记得了也好,但在今晨听过她那句有夫之妇后,他只想偏执地把他们曾经经历过的一切都重来一遍。
    沈彦之望着秦筝笑,眼底却全是破碎感,他吩咐战战兢兢立在一旁的侍女:“还不看座?”
    侍女忙拉开绣墩,示意秦筝落座。
    他视线略过那枚玉簪,有些偏执地问:“是阿筝自己簪,还是我帮阿筝簪?”
    他这句话让秦筝想起那个清晨,楚承稷帮她绾发的场景来。
    心脏像是被一双手捏了一下,窒闷得有些疼。
    她看向捧着檀木盒子跪在地上的侍女,手因为托举太久,侍女两手都有些发颤了,把头垂得很低,哭得无声。
    秦筝不出一言,拿起那根玉簪,簪到了自己发间,目光清冽看着沈彦之:“满意了?”
    明明她一切都照自己的意思做了,触到秦筝的目光,沈彦之心口还是针扎一样泛起绵密的疼意,他有些难堪地别过了眼,挥手示意陈青和屋内的侍女全都退下。
    房门没关,他再逾越无礼,还是给了她这一丝尊重。
    明明从进门开始就一直咄咄逼人的是他,但这一刻脆弱到两眼发红的也是他,再无外人在场,他卑微到近乎祈求地说了声:“阿筝,再陪我好好用一次饭,好不好?”
    第40章 亡国第四十天
    秦筝不说话,也不动筷,嘴角抿得死紧。
    沈彦之没等到她的答复,掩去眼底那一抹薄红,自顾自地给她夹了菜:“都是你喜欢吃的,阿筝多用些,你都瘦了……”
    秦筝放在膝前的两手攥紧,冷声道:“我不饿。”
    沈彦之握筷子的手一僵,把那片胭脂鹅脯放到她碗里后,才挑起自己跟前面碗里的一箸面,嘴角虽还带着笑意,但只让人举着那抹笑里含着无尽的苦,“好,那阿筝看着我吃,也算是陪我了。”
    他低下头去,大口大口地吃自己跟前那碗面,像是怕再晚一刻,脸上的情绪就再也藏不住。
    一桌子的山珍海味,他跟前那碗面显得格外突兀。
    房间里无一人说话,只有他吃面的声音。
    门半开着,秦筝坐在大门处照进来的那束亮光里,沈彦之坐在靠里边的暗处,二人之间的界限似乎被这光给划分得再清晰不过。
    沉默,寂静,压抑,又似有什么一触就要爆发。
    沈彦之吃了几口,碗里的面还剩下大半,他没再挑面,握着筷子的指节发白,低垂着头看不清他面上是何表情,但嗓音嘶哑沉闷得厉害:
    “你同我退婚那日,也是这样一副冷冰冰的神色,多看我一眼都觉嫌恶。你说,我看错了你,你悔婚嫁入东宫,不是太子逼迫你,是你自己想要富贵……”
    他有些说不下去了,别过脸去以手覆住眼:“我知道你是骗我的,你想让我恨你,彻底断了对你的念想。”
    秦筝沉默依旧,番外篇幅不长,主要是讲沈彦之的美强惨之路,他和太子妃的虐恋很多细节都没交代清楚,太子妃究竟是如何嫁入东宫,中间又经历了哪些挫折,书里都是一笔带过的。
    她看书那会儿,觉得揪心的是两个人明明都深爱着对方,但从此一道宫墙相隔,什么都成了奢望。哪怕在宫宴上碰上,一个是臣,一个是太子妃,多看一眼都成了逾越,那种情深入骨却缄默于口的虐,一度让秦筝哭得稀里哗啦。
    可小说是小说,眼前的现实是现实。
    楚国已亡,真正的太子妃已死,很多东西注定是回不去了的。
    许是秦筝冷漠的样子太过刺眼,沈彦之看着她,低低地笑了起来,缠在掌心的绷带又浸出了血:“走到今天这一步,我最大的错,大抵就是不够心狠……当初我若不管不顾带着你离开京城,现在或许一切都不一样了。可我不忍心啊,怕你恨我,怕你难过,你妹妹、你父亲、你的家族,哪一样都比我重要,所以被你舍弃的,只能是我。”
    说到后面,沈彦之已从一开始的低笑变成了大笑,他拎起一旁的白玉酒壶,杯子都没用,就那么对着壶嘴仰头灌下,来不及吞咽的酒水顺着他嘴角流进衣襟里。
    酒水清冽,后劲儿却大,灼烧感从胃里一直烧到喉咙口。
    沈彦之抹了一把嘴角的酒渍,眼尾红得厉害,碎发散落下来,那张比女子还精致几分的脸上全是颓败和嘲意:“你没做错,你只是为了妹妹和家族不要我而已,我不恨你,我恨楚成基,楚氏皇族都该死!”
    最后一句话,他凤目里迸出凌厉的恨意,把酒壶重重往桌上一搁,半撑着桌子站起来,通红的一双眼,凌乱又疯狂,仇恨和痛苦交织,视线死死绞着秦筝:“可你说,他是你是夫,你要为他与我避嫌?”
    一滴泪从他眼眶滚落,就这么砸在了桌面上,沈彦之说话的嗓音都在发抖:“秦筝,我宁愿你记得一切,宁愿你恨我入骨,都不愿你在失忆后喜欢上那样一个渣滓!”
    左边肋骨下那团跳动的软肉抽痛做一团,沈彦之抬手死死地按在那处,过分苍白的面容让他像个在太阳底下逐渐融化的雪人。
    一直沉默的秦筝在此时才说了句:“从今往后,你就当曾经喜欢过你的那个秦筝已经死了吧,我不是她。”
    沈彦之目光锥心地看着她,比哭还难看地笑了两声,拎着桌上那壶酒踉跄着出屋去了。
    秦筝背对着他坐在桌前,自始至终都没没回头看他一眼。
    只是握拳放在膝上的双手又捏紧了几分,她大抵知道沈彦之突然发疯是为何了。
    他接受不了她在如今还以太子妻子的身份自居,毕竟他和太子妃是因为太子横插一脚才成了今天这局面。
    如果说沈彦之对太子妃的爱是一个极端,那么对太子的恨,也是另一个极端,只怕不能生啖其血肉。
    ……
    沈彦之离开秦筝住的院落后,径直去了书房。
    案前的公文笔墨全被他挥袖扫落在地,伺候的下人缩在门外,不敢在他气头上进去收拾。
    他摊开手脚坐在太师椅上,碎发凌乱地垂落下来,喝过酒,眼尾更红了些,被鲜血湿濡的绷带往地上滴落着血珠,整个人像是一件易碎的瓷器。
    陈青拿着信件和一个锦盒进屋时,沈彦之定定地看着一个方向,眼珠子都没动一下。
    陈青避开一地狼藉,将信件和锦盒放到了案上:“主子,是宫里来的信。”
    许是酗了酒,又才动过怒,沈彦之现在脑仁儿一抽一抽的疼,听闻是胞妹送来的信,还是拆开看了起来。
    沈彦之母亲去得早,荣王在他母亲去后不到一年就娶了续弦,新王妃进府不到八个月就又给荣王生了个大胖小子,沈家对外说是不足月生的,可那孩子壮实得,但凡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是足月生的。
    新王妃嫁进荣王府那会儿,就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子了。
    新王妃生了儿子,在王府愈发站稳了脚跟,沈彦之兄妹在王府的地位就愈发变得尴尬,下人们都心知肚明新王妃想为自己儿子争那个世子之位。
    继母明面上不曾苛待沈彦之兄妹,可尽会下软刀子,为了保护胞妹,沈婵几乎是沈彦之这个兄长一手带大的。
    那时候他捧在手心里的有两颗明珠,一颗是秦筝,一颗是沈婵。
    只是后来,一颗明珠被太子夺了去。
    另一颗明珠,在他还在军中时,被利欲熏心的的沈家人送与旁人为妾。
    秦乡关那一役,沈家送来密信,沈婵就在李信帐中。
    他的好父亲,好继母,怕他不愿与沈家统一战线,把他胞妹送与李信当了贵妾。
    罗献得知消息以为他早已与叛军勾结,要斩他于三军阵前……
    每一步,他都被算计得死死的。
    一步错,步步错,已经回不了头了。
    当年秦乡关一役后,沈彦之背负无尽骂名,他回去的第一件事,就是乱剑砍死了继母和她儿子,他们不是要算计么,他且看看她们下了地狱,算计的这一切又给谁。
    也是从那时起,沈彦之清楚地认识到,该杀的人,就得不计一切后果地早早杀了,否则永远都不知道那卑贱的杂碎会在何时踩着你命门夺走你珍视的一切。
    踏着同袍鲜血一路走来,沈彦之知道自己要下地狱,可那又如何,只要他还活着,他就得把他的两颗明珠重新从淤泥里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