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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四百九十八章 我们不吃鱼!

      又折腾了两天,秦游突然意识过来一件事,斐云荣还没回来!

    不过秦游知道担心也没用,只能专注于眼前的事情,补充郭城四千余人的物资以及日常需要等事宜,说的再通俗点,那就是抢劫。

    秦游将罪恶的目光盯在了峰城,距离不算太远,日夜兼程不到两天就能到,城内三万多人口,三面环山,建城于罗峰之下,城内兵备近千人,附近有两处折冲府和三处屯兵卫,距离最近是折冲府,两个时辰能赶到,最远的是屯兵卫,半日就能驰援。

    之前仇骁带着近万人过来找茬,里面并没有峰城折冲府的兵卒。

    而且峰城偏离官道,存在感很低很低,骑司之前的传回夏京的密信中,没有任何只言片语提到峰城,只知道守备叫做韩蛟,前朝时就是峰城的守备。

    从破城到抢劫完毕,必须要在一个时辰内完成,除此之外,拉运物资会严重拖慢行军速度,一旦被折冲府的骑兵追上,很有可能会被咬住从而陷入鏖战。

    当然,这是建立在峰城附近的折冲府和屯兵卫敢追杀的前提下,就以尚云道军卒的德行,秦游估计他们没这个魄力。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秦游是真不想一趟一趟折腾了,那些小县城他根本看不上,来回一天一夜,就拉几十马车粮食和清水,都不够这群刁民们吃上两顿的,要干,就干一票大的,峰城不大不小,肥瘦适中,正正好好。

    近千名寇众,五百多匹军马,三百多副甲胄,强弓、箭矢、长刀,皆有,秦游觉得不干一票大的都对不起早上喝的鱼粥。

    他是真受不了早上喝鱼粥中午吃烤鱼晚上吃炖鱼的日子了,要是再不整点米粮蔬菜什么的,他都怕自己以后一说话都一股子腥气。

    说干就干,秦游召开了一次作战布置会议,会议主题为“我们不吃鱼”,根据此次会议主题为核心,迅速决定了抢劫峰城的作战方案。

    与会人员一一发言。

    贺季真率先表态,抢不抢劫倒是其次,主要是想弄点粮食吃。

    白彪代表寇众发表了看法,双手双脚赞成,最好弄点瓜果蔬菜回来。

    李贵作为留守人员,拜托贺季真回来的时候多带点大米什么的,要是带不回来大米,他宁可吃土。

    凤七一拍桌子,大吼了一声三少爷说的对。

    会议结束后,秦游为了吉利,挑选了八百八十七人参与此次抢劫行动,加上他正好凑个八八八,要是将近九百人都拿不下峰城,再多去那一二百人也没什么意义。

    就这样,八百八十八名勇士,为了不继续吃鱼而踏上了征程。

    秦游一马当先,骑在乌月锥的身上,觉得挺可笑的。

    土匪走官道也就算了,最主要的是,寇众们那精气神,比官军都官军。

    去峰城会路过昌隆县,秦游远远望去昌隆县城墙,有些拿不定主意。

    “七仔,老三,你们说,咱要不要再抢一下昌隆,就当练练手了。”

    贺季真笑道:“恩主,您就别可着一个昌隆祸害了,都过去这么久了,昌隆现在还没县令,也没有差役和衙役。”

    贺季真善于模仿,跟秦游久了,说话的方式也越来越像秦游了。

    “也是,总不能进去抢百姓吧。”秦游一夹马腹,回头喊道:“加快速度,gogogo。”

    这次白彪没来,坐镇郭城,所以秦游就是老大,一语落毕,骑兵们策马扬鞭绝尘疾驰,就连那些没马骑的步卒们也撒丫子狂奔。

    然后,秦游从领头的变成了最后一个,因为所有人都听令,只有乌月锥不听话。

    要是秦游不夹马腹还好,不说乌月锥撒腿狂奔,至少也会保持原有的速度,秦游这么一夹,乌月锥不乐意了,它拒绝继续迈动四个蹄子往前走,它觉得自己是秦游的伙伴,想要让自己加快速度,得商量着来,不能老夹自己。

    秦游满面无奈,低头说了一大堆好话,乌月锥这才慢慢悠悠的迈着蹄子继续往前走。

    贺季真等秦游跟上了后,略显担忧的说道:“恩主,平常倒也无碍,可若是遇到战事,以乌月锥的性子,怕是…”

    话没说完,意思表述清楚了,乌月锥太任性了,得驯,要不然真要是遇到紧急情况的话,还是这样慢悠悠的,秦游很容易被弄死。

    乌月锥就如同能听懂人话似的,居然先看了看贺季真,然后又扭着大脑头看向背上的秦游。

    秦游弯下腰,将耳朵凑了过去。

    “嗯嗯嗯,哦哦,明白了,好好。”

    贺季真一脸懵逼:“恩主您当真能听懂马语?”

    秦游直起腰,点了点头。

    贺季真:“乌月锥说什么。”

    “它说让你滚犊子。”

    贺季真:“…”

    …………

    幽水城,温府。

    花园之中,温雅抚须长笑,满面红光。

    程天豪刚做了一首诗,还是剽窃秦游的,温雅听过之后高兴的那就和孩子进国企了似的。

    除了程天豪,闻道鸣也站在一旁。

    二人如今摇身一变,一个成了温府的门客,一个成了温雅的假子也就是义子或者说是干儿子。

    闻道鸣博览群书,满腹经纶,程天豪知情识趣才华横溢,这一老一少如今很受温雅赏识,几乎是去哪里都要带着这爷俩。

    温雅就和有儿子收集癖似的,满广怀道都是干儿子,足有七八百,可这七八百人都是军中的将领,最次最次也是个小旗,像程天豪这种“文弱书生”当干儿子,还是头一个。

    之所以破了例,就是因为程天豪如今的模样和温雅的幼子温涛长的有着七八分的相似。

    别看温雅做尽了恶事,用情倒是很专一,这辈子就娶了一个老婆,外加一个陪嫁过来的丫头,属于是买一赠一。

    大老婆二十多年前因病亡故了,陪嫁丫头倒是生了三个孩子,老大掉海里淹死了,老二战死了,就剩下个幼子温涛,平灭罗云道守备总管黄擎一役时被射的和刺猬似的,虽然没死,但是也没了半天命,天天往床上一趟,一天就做三件事,吃,睡,咳血,眼瞅着咳出的血都快灌满一个游泳池了,温雅听闻赢岛的方士能够给温涛续命,最终便将唯一的幼子送到赢岛,自此之后,他温雅也成了瀛贼的保护伞。

    温雅转过头,望着程天豪笑道:“好男儿只会吟诗作赋可不成,不如义父在军中寻个空缺,也好让你在军中历练历练,如何。”

    “义父,这…”程天豪略显腼腆的说道:“孩儿身子骨自小便弱,倘若去了军中,怕吃不消的。”

    温雅微微一笑,说了声“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