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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320章 膝盖疼

      多年以后,受邀参加季汉天子刘耷登基仪式的孟获,将会回想起自己“加入”季汉集团开始匡扶汉室的那个遥远下午。

    不过一想起这一幕来,孟获就感觉到自己脸颊火辣辣得疼,因为在被押送前去面见季汉首任庲降都督简雍简宪和的时候,某个大头兵揣了孟获一脚,然后被捆住胳膊的孟获没有站稳,也无法伸手去支撑自己的身子,一下子便摔倒在地上,把脸都给蹭破了。

    孟获凭借着自己在朱提郡强大的号召力,征集起来多达一万五千余人的大军,本来想着堂堂正正和汉军打一仗,打出朱提孟获的威名来。

    可惜,孟获失算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汉军居然会这么强,他原先以为汉军最多也就只能以一当三,但和他交手的汉军,拥有着严格的纪律,究竟考验的阵型,勇武知兵的将领,再配上锋利的武器,坚固的甲胄,打起来之后表现出了以一当百的战斗力。

    而孟获的一万五千人,则是纯粹的乌合之众,各个部落对孟获的支持程度不一样,指挥方面也没有统一起来,或许打个顺风仗还可以,打起逆风仗来很快就崩了。

    有那么一瞬间,被孟获当做王牌的兀突骨的一千藤甲兵冲了上去,只是面对着汉军恐怖的环首刀,却是第一时间败了下来。

    说到底,藤甲军终究只是在南中这地方还算有点儿战斗力,他们身上的藤甲,其实也只是因为没有铁甲而弄出来的替代品罢了,虽然有一定的防护力,可是和铁甲比起来还是差不少。

    很快,汉军也没有上火攻,这支勇敢的藤甲部队便消失在汉军的铁甲洪流之中,兀突骨本人也死于乱军之中。

    在与一员冲阵的汉将对战之时,兀骨突身上上那件让他引以为傲的藤甲,并没有阻挡住汉军锋利的长矛,一下子便被戳了一个洞。透过这个洞,长矛刺穿了兀突骨的胸口,一矛结果了这位南中出名的勇士。

    而孟获的好友木鹿大王,则是死得更惨,竟然是被汉军的马队给踩死的。虽然南中多山,但却有平坦的地方,尤其是这次决战的地点,能够放下两万多人,自然非常开阔。

    滇地产马,孟获手底下也有骑兵,只是他们的马,普遍比较矮小瘦弱,冲击力远远不及汉军的北方马,至于那骑手的技术就更赶不上了,汉军的骑士就像是自小生在马背上的一样,完全不惧崎岖的山路。

    可谈木鹿这么一个部落头领,因为蛮族的穿衣打扮看不出高低贵贱,竟然被一名不晓得他身份的汉骑给纵马踩死。如果他要是穿得拉风点儿,说不准还能保住一条命。

    至于孟获的小舅子带来洞主,则是眼看着局势不妙,直接带着自己的部族撒开脚丫子跑走了,孟获军的总崩溃,便是从带来洞主的跑路开始的。

    之所以出现这么一场大的溃败,归根到底还是孟获的问题。可能因为大规模的精锐汉军,已经许久没有来到南中,让孟获产生了一丝虚妄的幻觉,觉得自己能够正面击溃汉军,然后便被教做人。

    随着一万五千人的蛮军士兵,被汉军像赶鸭子一样撵得到处都是,孟获后悔了,他就不该和汉军打这一仗,而是应该坚壁清野,躲在深山老林之中把这股汉军给耗走!

    传说中几百年前的前辈们,就是靠这种战法杀伤了数千汉军,虽然他们被后来的汉军给杀了个干净。

    不对,就不应该趁着汉人内乱的时候造反,老老实实当自己的土皇帝不香吗?汉人朱提郡的太守平日里不是对自己很客气嘛,悔不该看着高定、朱褒、雍闿等人闹起来,让自己生起了不该有的野心。

    不过到现在,后悔也没有用,孟获只能赶紧跑路,他可是听说过汉人有一句“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的俗语,活着才是最重要的,只要活着才能有无限的未来。

    只可惜,孟获实在有些显眼,再加上自持勇力的他,一开始还战斗在第一线,竟然没能跑的了,很快便被大队的汉军给包围下来。

    随着汉军用音调怪异的南中蛮话喊出“缴械不杀”来,和孟获一起被包围的蛮军士兵,很多都丧失了抵抗的勇气,最终孟获也是力竭被俘。

    虽然有些狼狈,但孟获心里面却是涌起了一丝的希望,只要汉人能够给自己一条活路,自己将会老老实实得做大汉的顺民,如果大汉要是还能给自己管理手下部落的机会,自己一定竭心尽力,为大汉在朱提的统治尽一份力,再也不敢像以前那样,把朱提太守当成一个泥塑。

    大汉实在太强了,造反是一点儿机会都没有的,好好过自己的小日子他不香吗?普通南中百姓可能有时候吃不上饭,但他孟获会缺这口饭吗?为什么要去做造反这种风险高的事情,真是猪油懵了心!

    “你便是孟获?”

    随着一阵推搡,孟获被押到了庲降都督简雍在前线的大帐之中,整场战斗简雍都没有上前线,一直在大帐中喝茶。随着简雍喝完了三大壶茶,前线的战斗终于出了结果。

    有简杰这样的穿越者,《三国演义》系列第三部的反派boss邓艾,几个被关张赵精心调教的蜀汉精英二代,几个撑起蜀汉半壁江山的精英中坚坐镇,面对着只能算是民兵,装备训练都严重不足的南蛮兵,胜利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按照现在南征军的配置,套用足球上的某个术语,就是拴狗冠——某些豪门球队球员的实力实在太强,强到教练席上拴条狗,也能取得比赛的冠军。

    手中的将军们实力如此强,就是x**打,也能够取得这场战斗的胜利,就是拴条狗坐在中军大营之中,这次的战斗,汉军也能够血洗南蛮军。

    而简雍也是非常完美得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没有过多干涉前线的战斗,老老实实拴在了中军大帐之中。于是当简雍喝了三壶茶之后,孟获便被带到了他的跟前。

    面对着跪倒在地的孟获,简雍顿时生出一种豪气冲天的感觉,原来当一路主帅,在战场上纵横披靡是如此得畅快,只恨自己手中的扇子实在太丑,要不然也能学习诸葛村夫装一下逼。

    “罪人孟获见过都督!”

    就在进入中军大帐的瞬间,孟获突然间觉得自己的膝盖有些累,就像是一千多年后的某位觉得头皮痒、水太凉的名士一样,不自觉得便跪了下来,让自己的身体稍微舒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