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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挥挥手不带走云彩

      待我找他询问之下就了解了,果真就是有着诗仙称号的李白,只不过他在外行走,惯用李慕白的身份掩饰自己的行踪罢了。

    看他是盛唐的名人份儿,我就挥手施了个法术,赐予他干净简素的装扮,让他带我在长安好好游玩儿一阵子,高兴地他好比中了五百万大奖还要兴奋激动。

    “仙子,你真是一个神仙,传闻中的天宫又是何种模样呢?”李慕白陪我搭乘在一艘龙船之上,毫不做作的放开心怀的问,没有因为我的身份就敬畏恭敬。

    这也是让他待我领略长安的原因,别的米粒入不了我的眼儿,即便是什么太子,王爷,皇帝老儿,也要看我的心情如何了。

    “我是圣灵女神,天下所有蝴蝶都听我的号令,而我也能穿越时空,去未来回过去,亦在翻手之间,”我稍微说了一点点我的本领,不敢说什么花草树木,风雷水火也都如我的孩子那般听话,害怕颠倒了他的认知。

    “穿越时空,那未来的我,又是何样呢?”李慕白紧张兮兮的问,说他洒脱,实则不然,也对自身在历史中的留名在乎。

    人之常情,无人不在乎,而且,还是他这种写诗成瘾的酒剑仙,后世传闻他并没有逝去,而是在庐山的仙人洞另有奇遇,成了一个强大的剑仙飞升咯!

    根本我如今的现状,我想应是真的了,这世间真的存在有神仙,只是我苦苦追寻了多年,也不见他们的踪迹,倒是见到了许多的妖魔鬼怪。

    “一千多后,你仍是这个世界最享有盛名的诗人,三岁小孩儿都会念几句,你是名流千载的风流人物,不然,我也不会让你陪我游玩儿了,”我对他调戏着。

    非同常人,李慕白对我是单纯的仰慕,并非如那些凡夫俗子的爱慕,看他小脸红红的样儿,倒是可爱得紧。

    “哇哈哈,”李慕白放声大笑起:“我作诗是我发自内心而为,并非是为了名留后世,不想无心插柳柳成荫了。”

    “呵呵,你不必逗留朝廷,放开心怀去这世界好好闯荡吧!”待到龙船靠岸,我也对长安失去了兴致,脚踩七彩祥云乘空飘飞而去,留下七色彩虹在场,让周围的人叹为观止,惊见神迹。

    为了寻找传闻中的神仙踪迹,下一站我就去西湖玩儿,想着找那条白蛇玩儿,有她在应是能知晓神仙们的下落,也正好瞧瞧那个敢玩儿蛇的许仙……

    当妖怪的就是不同凡响,样貌那是周正无比,敢比新世纪整过容的网红漂亮了无数倍,虽她是妖神,却敢比大校花还要清纯动人,让我老人家都对她生出了好感。

    仅是那种对美好事物喜欢的好感,并非是男女之情,这会儿的白蛇,应是还会和许仙相见,居住在她的莲花池之内和青蛇享乐。

    “小白蛇,过来,”我大摇大摆的就像是天王老子登场,进入了她的莲花池园,对着只身披薄纱的她勾了勾手指头,但她毫无反应,冷冷盯着我的手。

    后又我想,丫的我这个手势太前卫了,她这个乡巴佬不知其意也正常,于是又宽宏大量的原谅了她的无知,对她说:“赶紧给本神过来,不然扒了你的蛇皮。”

    哎,无法,我都不知我为何变得真么嚣张跋扈,犹如年轻时候的王之丞那般狂妄无所忌惮,应是我老人家成了真神的缘故,有一种凌驾在米粒之上的感触。

    “姑娘,你知晓此乃何地?”白蛇还对我好言好劝,旁边的青蛇就蹦跶起来了,张牙舞爪的要把我吃咯。

    吃她个头,我挥挥衣袖就把她扇飞了,别以为她有点道行就扬武扬威,统统在我的面前都是渣,一个耳光就把她轻松解决咯!

    当见识到我的能耐之后,白蛇这个当姐姐的就出来打圆场了,说是不过我老人家不给她颜面,准确说是她的还没有资格,凛声说道:“赶紧说,怎么去天界。”

    我就像个土霸王对她威胁,彰显出来的神威,可以瞬间把她当成蝼蚁碾压成渣。

    “天界的入口在南天门,你往南飞就能到达了,这位女仙,你是何身份,为何会不知天界的入口呢?”白蛇对我的身份奇异不已,这我倒是理解,我是野路子出生,并非是正儿八经的正统仙人。

    “小白蛇,你听好了,我是圣灵女神,不是仙,切确的说是比仙还要高一个级别,你向我服软不丢脸,”我居高临下的藐视着如卑微蝼蚁的她。

    这话不是我故意装腔作势,而是不争的事实,丫的我创造一个新的物种,凭这点就能与女娲大神相提并论了,最多算起来比盘古父神差了一点点。

    小白蛇倒是对我恭恭敬敬,我说啥就是啥,不敢反驳,倒是那只不知死活的青蛇没眼力,傻不拉几的把我瞪着,要把我啃了的凶相。

    算了,算了,我老人家不和她这个小女孩儿一般见识,宰相肚里边儿能撑船嘛!

    “溜了,溜了,”我已知晓天界的入口,那就不再为难小白蛇了,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离开了莲花池园。

    所谓的南天门,不过是大一点的路标而已,害我东寻西找了好半天,怪说不见门框呢?原来就和二十一世界的指路标差不多,标注着该往里边儿怎么走,真的郁闷。

    又一次颠倒了我的认识,从前看电影是一个宏伟霸气的大门框,亲自来了,我才发现不过如此,浪得虚名而已……

    哟,脚踩白绵绵云层倒是安逸,让我欢喜,只是四处就光秃秃白茫茫,放眼望去连个人花花都看不到,让我又迷路的找不到东南西北了。

    “嗨喽!”不知道我走到哪儿去了,我看见一个穿着大叉裤捡破烂的小破孩儿,看他就和垃圾堆里边儿混的小渣渣,穷得来一件像样儿的衣服都买不起。

    “干嘛?”这个小破孩儿的火气还比较大,鼻孔朝天的对我吼着,摆出大佬的牛叉样儿,让我想,莫非他还是天界内某个大能者?

    “你特么是谁呀!”我瞧他不爽的样儿,也不爽了起来,伸手就对他的脑勺扇了扇,嫩滑的感觉还不错,看来他平时还吃的不错,保养得好。

    “我草,我特么是三太子,你混哪儿的啊?连我也不认识,”三太子狂傲的挖着鼻孔对我问,像我打他的脑袋怒了,要和我干架的势头。

    “开什么玩笑,你这个穷酸相也敢说是三太子,我看你是臭乞丐吧!”我说就满口不信,又伸手对着他的后脑勺扇了扇,打猪脑壳那样儿的安逸,手感是真的不错。

    “特么的你还敢打老子,你不想混了吧?”三太子暴怒了起来,拿出混社会的嚣张气焰对我大吼着,挥手间招来一根锈迹斑斑的钢棍对着我打。

    “去你娘的冒牌货,”我想都不想,猛地把他踹飞了,犹如使劲儿抛出一个瓶酒瓶那样儿,嗖的一声就从天边儿消失了。

    “哼,想糊弄本神,也不瞧瞧你有多大的能耐,”我抖了抖腿,继续往前边儿走,进入了一个超级大的桃园,看到茫茫多的桃子就来了胃口,也不管是谁家栽种的了,先吃为敬。

    “嗯,味道还不错,”原汁原味的野生桃子和我从前在商场买的味道不同,鲜嫩汁多,啃着就停不下嘴了,于是就从白天啃到了夜晚,又从夜晚啃到了白天,不知过去了多久,反正是连绵无尽的桃园内一颗都不剩下了。

    吃得太多了,我需要补充睡眠来消化,却我是被一阵吵闹声吵醒了,睁开眼就见四周站着茫茫多穿黑西装的男子把我围着。

    犹如拍黑客帝国那样儿,还戴着黑墨镜,剪着小平头,威风凛凛的社会人。

    “你们是走错剧组了吧?”我纳闷不已的坐起身,还看这些家伙拎着斧头,看着就像斧头帮的成员,凶神恶煞的对我扑来。

    “喂喂喂,你们什么情况?”我惊呼着,这是要砍了我的架势,更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之前被我揍过的小破孩儿也在人群里边儿,还充当着大哥大的角色。

    “砍她!”小破孩儿指挥着千军万马,身后边儿还有几个美妞儿喂他吃葡萄干,喝着红酒,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宝还能把我捆着,让我无法动弹。

    “哟呵,有点意思哟!”金灿灿的麻绳,质量不错,饶是我鼓足了劲儿也挣脱不开,于是小破孩儿就派出黑衣手下把我擒拿住了。

    “抓她去天庭,听候玉帝老儿的发落……”

    所谓的天庭,我看着就像是八十年代的歌舞厅,还没进入,仅是我站在门口就看到了一群穿戳露骨的仙女在跳迪斯科了,门口一群穿西装的天兵天将流着哈喇子。

    最里边儿的大沙发上就坐着一个身穿豹纹大意,十根手指都戴着宝石戒指,撑着一根虎头柺杖的中年人就是玉帝老儿了,左右两边都坐着两个美妞儿,身后还有一个美妞儿再给他按摩肩头,桌子上边儿摆满了各种酒水和肉食。

    “草泥马,你就是打三太子的娘们?”玉帝老儿梳着背头,戴着黑墨镜,右手夹着一根大雪茄,手腕还戴着金手表,颈部还戴着金项链,浑身上下充斥着暴发富的味道,不知道他身份的人,绝对会认为他是某个混社会的大佬。

    手下有十万黑西装小弟,还有各种大佬数不尽,但最令我诧异的是另一边儿,一个穿着破牛仔套装的小伙子,脑门长了一只眼睛,正趴在桌子面吃着白颜色的粉末。

    这家伙莫不是传说中的二郎神,还是一个瘾君子,关键是他的脚边儿还蹲着一个人形犬。之所以说是人形犬,那是一个人装扮成一只狗蹲着。

    “你就是玉帝老儿?设施都这么先进了,还蹦迪斯科,牛叉呀!”我踹开了身边的天兵,虽是被捆着,却我的力量还完整无损,所以我仍是无所畏惧。

    “什么玉帝不玉帝,那是老早从前的外号,现在老子人称天哥,天下第一,知道了吗?”玉帝老儿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一双大手对着身边的美妞儿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