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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章 离经叛道

      楚风没要祝季奢的千贯赌注,“我不要钱,只需要你替我招徕做烟花爆竹的工匠,另外收购硝石,越多越好。”

    “楚兄要做烟花?”祝季奢奇道,“当今天下大乱,有心情放烟花爆竹取乐的人,恐怕不多。”

    楚风笑而不答。

    祝季奢一拍脑门,恍然大悟:“楚兄要做火yao!是了,火箭、火蒺藜、震天雷,皆是海上利器,楚兄纵横琉球,自然用得上这般货物!”

    是的,要造火yao。自从军队建设的第一天起,楚风就在思考一个问题:使用什么样的武器?

    给士兵配备长枪短刀,然后在战前大讲一段蒙古暴虐史,使劲儿灌输民族主义,再扯着喉咙喊一声“freedom!”,于是士兵们马上小宇宙爆发突破了绝对领域超越写轮眼到达黄金圣域,高喊着“满塞”以一当十以十当百,蒙古兵当着披靡溃不成军?

    拜托,西亚的伊斯兰圣战者、波兰平原的条顿骑士团,都用血的教训证明了这条路行不通,楚风绝不认为自己给士兵洗脑的能力超越巴格达的哈里发,以及罗马教皇。

    或者寻访名山大川,找到独臂不死鸟骑士改之.杨遗留的“天外陨铁之圣剑”,再苦修《幽暗地狱的九重禁咒》,终于得到光明神的眷顾,领悟至高神的究极奥义。先玩单骑讨,把张弘范、李恒、伯颜一一挑落马下,最后用改之.杨的超必杀技“西瓦大君主蒙哥之哀伤”,将忽必烈华丽丽的轰杀至渣……好了好了,睡睡也该醒了。

    朱元璋、朱棣两爷子怎么干的?“神机铳居前,马队居后……首以铳摧其锋,继以骑冲其坚”,把鞑子从江南一直打回了老家蒙古高原,还时不时的出塞去揍他们一把。

    有这么成功的案例,完全可以复制嘛。琉球孤悬海外,又多山地,用不着马队,但火器完全可以先搞起来。

    *苦味酸达纳zha药显然都不现实,黑火yao是目前最合适的选择。原料需要硫磺硝石木炭,硫磺,宝岛处于火山构造带,海了去;木炭,用炭窑烧木头;只有硝石,宝岛上极少出产,必须依赖进口。

    好在大陆、东南亚、印度都有大量硝石出产,而且除了中国人没有谁懂提炼技术,各国番商把整船的硝石运到中国来,再把提纯后的“中国雪”运回去染布、造高档玻璃。所以只要海路畅通,硝石的来源不是问题。

    楚风本想以每柄宝剑折钱千贯,换硝石五百担,这么好的宝剑,祝家总得买上几十百来柄,那硝石就不用愁了。

    谁知祝季奢开口就是:“百炼宝剑,我买十把,这种神剑,只要一柄。”

    啊?

    祝季奢给惊讶莫名的楚风解释:“物以稀为贵,多了,就不值钱了。楚兄要的硝石,其价低廉,我祝家保证在一年之内,每月奉送一千担,惟请楚兄今后,不要再将此神剑卖出一柄!”

    祝家结交蒙古亲贵,自然是将独一无二的宝剑,送与最有权势的人物,若是每个亲王都送上一柄,那谁还稀罕呢?倒是弄巧成拙了。

    实际上祝家是以硝石换取宝剑的唯一专销权,想通这个关节,楚风也就释然,再次嘱咐他帮忙寻找火器工匠,便告辞出门。

    本来可以直接回码头,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两只脚仿佛不受控制,不由自主的走到秀王府门前,想拔腿离开,两只脚似有千斤重。

    没办法,在号称“工大读三年,母猪赛貂蝉”的某和尚大学苦苦煎熬,又身处号称“罗汉堂”的冶金机械系这个全校性别比例重灾区,咱们的楚同学除了看看海东某国的“动物世界”,研究一下人体生理问题以外,平时看见美女都要两眼放绿光的,何况这个娇滴滴脆生生活色生香的玉清郡主?实在是把他的一颗兽心全偷走了。

    呆立半晌,他才猛的一拍额头:唉,楚风啊楚风,还没清醒过来么?天上的彩虹,你看得见,但抓不着!他狠下心,一跺脚,头也不回的向码头走去。

    秀王府书房,玉清郡主伸出如玉的皓腕,托起香腮,盯着山墙下的书厨发呆,往日流光溢彩的杏核眼,现在却显得有些凝滞。

    福州传来消息,玉清的父王赵与檡,以亲王之尊出镇瑞安府,对抗元将阿剌罕。

    父亲来信请表哥往军前效力,昨日与表哥说了,哪知他竟然说儒门弟子须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疆场厮杀不是读书人的本分,故而一口回绝了父亲的邀请。

    哼,表哥又在强词夺理了,难道起义兵勤王的文天祥文丞相不是儒生,死守信州的谢叠山不是读书人?玉清本想反驳,可看到表哥自以为是的样子,忽然就没了往日互相辩难为戏的心情,怅然回到王府。

    书橱上,四书五经、资治通鉴、墨法释道诸家书籍,满满的几大柜子。从小熟读兵书战策,精通文武治略,父亲夸我十个男儿都不及,却没有机会一展胸中抱负。可恨啊,为什么我不是男儿身?

    倒是那个海客,说的虽然离经叛道,却有几分道理。男人不能执干戈以卫社稷,整天要么空谈正心诚意,要么盯着女子守什么三从四德,难道你正心诚意、存天理灭人欲了,鞑子兵就不来入寇?难道妇人三从四德了,元鞑子便不会*掳掠?

    甚至脑中冒出个离经叛道的念头:便是朱文公起于地下,面对那些连字都不认识的生番,又能如何呢?和他们讲讲天理人欲?

    无数个从来没有过的怪念头,在此社稷危亡、山河破碎的时候,纷纷烦烦的涌上心头。

    “我的郡主小姐诶,和孙少爷怄气啦?”红莺端着刚用红泥火炉煎好的茶走进书房,将茶杯放到书案上,娇笑着说:“赶明儿我到孙少爷府上,叫他亲自来给咱们家郡主赔罪。”

    “去去去,你自己想去找孙君罢了!”玉清被红莺逗笑了,“你呀,急什么?通房大丫头的命,跑不了。”

    被小姐说中心事,饶是长着一颗玲珑七窍心的红莺也没法反驳。

    是啊,做小姐贴身丫环的,一半都会陪着出嫁,做个通房大丫头,那可是要为男主人侍寝的!

    那个女儿不怀春?既然是个通房大丫头的命,小姐的丈夫也就是自己的丈夫了,自然巴望着他能年轻点、温柔点。孙公子的相貌、学识都是一等一,青年才俊、文采风liu,嫁给他不辱没小姐的人品,也不辱没了自己。

    更何况秀王爷在府中的时候,听得小姐去孙家,都是笑呵呵的,看这意思,两家的婚事已是板上钉钉了,那自己不就……

    红莺被玉清顶到无话可说,这可是少有的。两人从小在一块,名为主仆、情实姐妹,郡主辩才无碍,但往往经不起这刁蛮小丫头的胡搅蛮缠,今天占了上风,玉清忍不住调笑道:“你呀你,若是心中装着孙公子,我就不和你抢了。哪天就把你嫁过去得了,我就不嫁了,免得呀,争宠争不过你这娇俏小美人儿!”

    红莺一急,小嘴儿劈里啪啦:“哎呀呀,郡主自己变心了还倒打一耙!我还不知道呀,自打那个海客说了些混账话,咱们的郡主小姐就整天胡思乱想的……”

    玉清脸色一正:“不可因人废言,那人说的,虽然听起来大逆不道,但仔细想想确有三分道理。只不过,一个见利忘义的海上番客,说这些也就是图一时口快罢了,和前线一刀一枪搏杀的将士、和读圣贤书的士子比起来,无异于云泥之别。”

    “阿嚏、阿嚏!”楚风在回琉球的船上连着打了好个喷嚏,他莫名其妙的揉揉鼻子:谁在背后说我坏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