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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4章 :血战狼群

      有了这两头狼的阵前试法,群狼暂时给震慑住了,它们总算知道了这个直立行走的两腿无毛动物手里端着的那玩意儿不是好惹的,绝对不是玩具。

    狼群虽然往后退出了数步,但并没有就此离开,而是不安地四处游走着,不时发出低沉尖锐的嘶鸣声。

    成冲刚进哨所,大口喘气,回身一看时,让他足以记忆一辈子的恐怖一幕出现了。

    但见群狼顷刻间全数扑向了那两头中弹倒地狼,它们不是去抢救同伴,而是残忍无比地去抢食同伴,没错!就是抢食。

    那头两条后腿中弹倒地的狼甚至还未死透,还在哀嗥,就被群狼风卷残云地抢食得只剩下丁点血迹与残渣。啥叫狼吞虎咽,啥叫生吞活剥,啥叫鲜血淋漓,这就是,正经八百的。

    自然界的竞争与生存就是如此惨烈,就是如此的无情,而狼群更甚。

    成冲惊恐的望着眼前十分血腥的这一幕,随即想到了自己危险万分的处境,狼群对自己的同类尚且如此凶残,何况是对异类呢?

    成冲还在大口的喘气,高原上空气稀薄,不足平地的百分之四十,刚才这一通玩命的折腾,已经消耗了他几乎所有的体能。他匆匆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好在只有棉衣被狼爪撕破了,身子并未受伤。

    在高原上受伤,哪怕是一点点小伤,都够折腾人的,伤口极易感染和化脓,有时候延续好几个月也好不利索。

    回想起刚才惊险的一幕幕,成冲依然心有余悸。

    不过,他最起码暂时是安全的,他现在最需要的是等待,因为枪声一响,整个哨卡的战友们,即便睡得再死,也该醒来了。只是这时候老天爷正在尽情地打雷,睡得七荤八素的战友们,千万不要把这么清脆无瑕的枪声误会成沉闷无比的雷声才好。

    狼群分食完它们的同伴后,还是没有离开,而是不约而同地合围了过来,面目狰狞,对着成冲龇牙咧嘴,连唬带吓。要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要有多渗人就有多渗人。

    等待!漫长的等待!

    其实从成冲开第一枪开始到现在,满打满算也不过才过去两三分钟,但成冲却感觉仿佛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

    怎么把这群该死的狼赶走呢?狼怕什么,狼怕什么呢?

    成冲急得在哨所里团团转,在心里反复地问自己。

    对了!是不是怕火?记得班副马晓东好像跟自己说起过,自己当时还当他在胡说八道咧,老兵们就是喜欢编排些无厘头的故事来吓唬新兵,不过,此刻何妨一试。

    可是,烧点什么呢?总不能把容身的哨所给点了吧!再说这哨所除了墙壁就是玻璃,也点不着哇!

    成冲伸手从自己大衣兜里掏出了打火机,随即念头电转,对!身上这件军大衣不错,就点身上穿的这件大衣。

    这厚实的军大衣与火,就好比下雨天巧克力与音乐一样的配,一点即着,真是居家放火的必备良物呀!

    这一招果然灵验,狼群见火就慌,随即就四处逃窜,跑得居然比兔子还快,呃!好像它们原本就跑得比兔子快,要不然怎么老是欺负人家纯洁无暇的小白兔们呢?

    也不知道凶残如斯的狼群为什么会怕火,兴许它们的祖先曾深深地吃过野火的亏,从而把这种记忆给记载并遗传了下来。

    呼啦一声,火焰一时大起,可是哨所里面空间狭小,并且四处封闭,高原上空气原本就稀薄,如果让大衣一直在哨所里面充分燃烧,那么不用狼群进攻,成冲也该窒息报国,永垂不朽了。

    成冲深知此间利害,连忙打开哨所大门,将燃烧着的大衣扔了出去。可惜外边此刻大风好像正在抽风似的,正在一个劲地猛刮,刮得那叫一个放肆,燃烧着的大衣片刻之间就飞出了几十米外,转眼间就无影无踪了。

    我了个去!这不是白忙乎了么?

    成冲果然是白忙乎了,那燃烧的大衣消失不足半分钟,这群该死的狼又不快不慢地围了过来。并且比刚才似乎还要凶猛。

    成冲愤怒了,这位倔强的新兵蛋子愤怒了,彻底的愤怒了!

    尼玛!还没完没了了,真当老子好欺负是不?真当老子怕你们不成?来吧!既然你们一定要来送死,那老子就陪你们玩玩!谁跑谁撤谁他妈就是孬种。不让你们尝尝滋味,还以为大爷,呃!军爷我好欺负,让你们这群畜生见识见识华夏国军爷的真正风采。

    成冲再次把八一步枪端在胸前,弹夹里虽然没有了子弹,但是还有军刺。这八一步枪军刺是两用的,装在枪上是军刺,取下来却是把精美的匕首。

    八一军刺由刺刀,刀鞘,挂带组成。刀身两侧有纵向加强突筋,突筋两边是深深的血槽,表面镀乳白铬,刀柄却为褐色塑料柄。虽然不如五六三菱军刺那么渗人,那么久负盛名,但是使用起来,八一军刺还是很顺手的。

    成冲目前虽然玩枪的手段一般般,却是一个地道的玩刀高手。

    他自小就受湘江那些少儿不宜的古惑仔系列的电影的影响,从而就如痴如醉地爱上了玩刀。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只能玩刀,不能玩枪,因为玩枪是要被抓起来关进号子里去的,再说想玩枪也没有哇!全华夏国的普通百姓都没有那劳什子。

    成冲出生的那个地方,几十年前盛产土匪,那是名冠全国的。后来经过政府和军队无私的关怀,以及一波又一波的深入群众,替当地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土匪基本上是绝迹了,却弄不清什么时候又开始出产流氓,盛产混混。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基因突变,只可惜这方面,生物老师没教过。

    街头上,四处都浪荡着半大小子的混混,兜里没有一毛钱,却一个个牛得不行不行的,横得不要不要的。走路不看路,鼻孔冲天,你敢动手,他们就敢动刀,并且绝不手软。

    成冲自十来岁起,身上就常常会携带一柄半尺多长的片刀,时常拿出来把玩,还美其名曰:防身。实际上,他用片刀防身的时候并不多,更多的时候,他是用它削水果的。

    这柄片刀在他手上,曾经也有过辉煌的战绩,在几十个街头混混的队伍中,他几进几出,伤了对方七八个人,而自己却毫发未损。当真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大有当年赵子龙在长坂坡的英勇与气概。

    当然,这些都是过去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