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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一品女仵作 第39节

      在那之后,我便在每个寺庙庵堂,都安插了人手,一旦有人抽签之后有异样,便立即上报京兆府。”开口说话的人,是苏素。他手背上的青筋暴起,根根分明。
    “虽然已经找到了杀死她的凶手是谁。但是杀人签是何人写的,我们到现在,都一点头绪都没有。它随时都可能出现,然后会有新的人死掉。”
    “每个人都恶意,但并不是每个有恶意的人,都会去杀人。这个写杀人签的人,让人的恶意变大了,让人觉得杀人脱罪,成为了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即便这个人找到了,官府也没有办法把他定罪。毕竟,大梁律法里没有规定,他不能写书,不能写签文。”苏素说到这里,咬牙切齿起来。
    池时一愣,她皱了皱眉头,难得的没有接话。
    “这回我们在福寿寺的人发现,柳亦卿抽签之后,脸色大变,他签都没有拿去给大师解,就小心翼翼地将那根签藏了起来,匆匆的走掉了。”
    “我的人心生疑惑,悄悄跟了上去,发现他在护城河边,将那根签给烧了。待他一走,我的人便上前去看,只看到了寥寥几个字。可这也足够了,因为京兆府里,有对应着签文的杀人书。”
    “我们根据那几个字,找到了对应的杀人手法。确认了这件事当真是同杀人签有关。我们查柳亦卿的身份和去向,花了一点时间,等追出来的时候,他们早已经出城了。”
    “然后又遇到了暴风雪,紧赶慢赶的,还是晚了一步,没有能够阻止得了他。”
    苏素说着,愤怒地看向了柳亦卿,“你杀了朱三,铁板上钉钉,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需要隐瞒的?那杀人签,不过是有人故弄玄虚,将大家都玩弄在鼓掌之上罢了。”
    柳亦卿听着,却像是更加害怕了似的,他慌乱的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跟秦之还有罗言一起去了福寿寺烧香求签。我们家中都是做生意的,十分信这个,每个月都要去。”
    “在……在……在福寿寺,供了长明灯。每次做大买卖之前,都要求签。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抽到。我从未见过任何人,也不知道那签是谁写的。”
    “那人,那人一定是用眼睛,用眼睛在看着我,所以才会,独独给了我,这么一根签。”
    第七十三章 二十四签
    池时皱了皱眉头,“你抽到签之前,或者之后,身边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情吗?任何你觉得不同寻常的事情都可以。”
    柳亦卿先前见识过池时插剑的本事,面对她明显要乖巧了许多。
    “没有……准确的说,那时候我烦心事太多,并没有注意这些。不过,我听闻……我听闻拿到杀人签的人,一定要按照他说的,去杀死一个人,不然的话,自己个就会死。”
    池时一下子抓住了关键,“你什么时候听说的杀人签?”
    柳亦卿一愣,“很……很很早以前,不知道在哪个茶楼楚馆里听说过的。说是十年前,有人拿了杀人签之后,没有照着签上的去做,然后横死了。”
    他说着,又有些惊骇起来,忍不住朝着池时这边靠近了一些,“坊间总是会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流言趣闻,我们做买卖的,几乎日日去酒楼茶馆宴客,听一耳朵就忘记了。
    直到拿到了杀人签之后,我才突然想起来的。我知道的真的就这么多了,你们别问了,朱三就是我杀的,什么杀人签不杀人签的,我根本就不知道。”
    “殿下,他应该没有撒谎,之前的几个杀人签的案子,凶手也同他一样,一问三不知。那幕后之人,像是在玩游戏一般,视人命为儿戏。”
    “他从来都没有现身过,是男是女,是老是少,一概不知。这也就是为什么,二十年过去了,这个案子依旧是悬而未决……”
    写杀人书的人,躲在幕后,就像是在看一出出自己导演的凶杀剧。
    说话的是那曹推官,他推搡了一把柳亦卿,伸手一扭,将他的两只手反剪到了背后,然后从腰间掏出一根麻绳来,将柳亦卿的两只手捆在了一起。
    “殿下,既然朱三案已经解决了,那我同苏仵作,就先行一步,将这人带去县衙大牢里先关起来,顺带着将朱三的尸体运走。等风雪停了,前路通了,再押送进京。”
    曹推官说着,又客气的对着池时抱了抱拳,“我认识苏仵作十多年了,他因为家人的事情,对杀人签的案子深恶痛绝,这番又落了空,心中不虞,若是有什么说得不中听的地方,池仵作不要放在心上。”
    “能一辈子做仵作的人,又能是什么坏人。而且,他同你父亲,说起来还是旧识呢。”
    苏素一听,愤怒的瞪了曹推官一眼,“要你多嘴。”
    他说着,对准了池时,“不要以为你巴上了楚王,就能够在这京城里立足了。先掂量掂量,自己个有几斤几两。”
    他说着,一甩袖子,对着周羡草草的行了个礼,拔腿就要望外走。
    池时看着他的背影,“哦”了一声。
    “苏仵作,一把年纪了,心放宽点,毕竟说话不中听,是我为数不多的优点,以后常相见,你若是时时都像被踩了尾巴的猫,那公事实在是难办。”
    “若你因为年轻之时,被我父亲比下去了,所以恼羞成怒。那更是大可不必,毕竟,从我池时来这京城的第一日开始,被比下去,就是你的日常了,应该早日习惯。”
    苏素只感觉自己气血上涌,他猛的一回头,便朝着池时冲了过来。
    可走到池时面前,却是愣住了。
    他以为会在这个人脸上看到自大,看到嘲讽,看到狂妄。
    可是什么都没有,这孩子平静得像是在说今日早上我吃了一碗阳春面,摊主忘记给我卧鸡蛋。
    他眼睛里甚至透出几分真诚与认真。他是打心眼里这般认为,并且在说出他心里想的真话。
    苏素更气了,他甚至觉得,池时像是一个在问他索要赞扬的子侄,这个时候他应该说,好孩子,诚实是一种美德!可是……美德个屁!
    “我等着。”
    苏素说完,猛的转身,大步流星的走了,留着曹推官尴尬的站在原地。
    他赶忙对着周羡行了个大礼,“殿下,苏仵作失礼了,还望您大人大量,莫要见怪。
    是下官失职,无意中暴露了殿下的身份,如今住在这客栈,怕是不妥当,不如殿下同我们一道儿,住到县衙里去?”
    周羡微笑着摆了摆手,“无碍,有常康在。有才华的人,都傲气一些。快去办正事罢,早些处理妥当了,别吓到了其他的客人。”
    曹推官松了一口气,押着柳亦卿,恭敬的退了出去。
    池时面无表情的盯着周羡看了又看,“杀人签没有旁的线索了么?卷宗在哪里可以看到?”
    周羡一副了然的样子,站了起身,朝着门口行去。
    客栈里头,依旧闹哄哄的,三五不时的能听到“楚王”、“凶案”等字眼,同窗外的北风呼啸声夹杂在一起,宛若鬼哭狼嚎一般。他朝着楼下大堂看去,那个叫卫红的小姑娘,竟然已经独自一个人,坐在下头,开吃了。
    他有些好笑的摇了摇头,又走了回来,把门给关上了。
    “就知道你会问这个。杀人签的卷宗,都放在京兆府的文书馆里。本来这案子一直悬而未决,陛下有意要转给刑部。可是临了苏素的女儿苏珍娘,成为了杀人签的受害者。”
    “于是这个案子,便一直留在京兆府了。没有人知道杀人签下一次什么时候会出现,迄今为止,包括今日的朱三案,已经出现过十七次,其中有十四个案子,都已经破了。”
    “可是,其中有三个案子,不光不知道杀人签背后的人是谁,就连凶手是谁,都没有抓到。那本杀人书上,一共有二十四个杀人手法。现在,还有七次……”
    “不过,在我们楚王府里,有案件卷宗的誊抄本。你若是想看,一进府就能看。”
    周羡说着,有些戏谑的看向了池时,“你若是破了这个案子,就能够在京城一战成名,苏素因为他女儿的事情,一定会对你感激有加,从此为你马首是瞻。”
    池时十分疑惑,“我有罐罐可以驮我,有久乐处处打点,有你专门背锅,要他做甚?”
    周羡的笑容僵硬在了脸上,“背锅?我在你心中,就是这般作用?有没有人说过你,你说话真的气死人。”
    池时认真的点了点头,“其实气死人,并不是真的气死,而是因为急症发作而死。世人多浅薄,都听不得真话,只喜欢听一些欺骗自己的漂亮话。”
    池时说着,看向了周羡,“你只有常康保护,住在这里,不怕被人刺杀吗?毕竟你是一个王爷。那个姓曹的说得没有错,你应该住到县衙去。”
    周羡突然低下头去,笑出了声,“哪里有这么蠢笨的人,来刺杀一个将死之人。”
    第七十四章 京城池府
    楚王是将死之人,全天下都知道。
    是以皇帝就差将龙椅给他这个弟弟做踏脚凳了,御史台的人,也都睁一只闭一眼,放过是了,你总不好跟一个半截身子入了黄土的人计较。
    万一楚王被他们一参,最后一口气没接上来,那岂不是天大的冤枉?
    可楚王将死了很多年,还没有死,天下人还没有意识到。
    池时骑着小毛驴儿,晃悠着手中的油纸伞,他们在京郊困了两日,到了今天,终于进了京。
    “公子,你可还记得小时候的事?那会儿老爷背着你,牵着瑛公子,偷偷的出来买糖吃。老太太出身公爵之家,十分讲究,非那名铺出的点心不吃。”
    “可老爷不理会这个,他就爱吃城南一个小巷子里,卖的麻糖,跟手指儿似的,脆脆的,上头裹了胡麻。我那会儿年纪也小,跟做贼似的跟着。公子你见久乐嘴馋,就会分给我一根。”
    “那味儿,我现在想起来,都甜滋滋的。”
    池时自是记得,她是有前生今世之人,又岂会不记得。
    父亲池祝虽然不着调不上进,但是在她同哥哥尚且年幼的时候,的的确确带着他们去做过很多有趣的事情。
    “你想吃麻糖,我们一会儿就去,就是不知道,那个小铺子,还在不在。”
    久乐一听,乐呵呵的咧开了嘴,“好叻,我就知道,公子待我天下第一好。”
    久乐说着,听到了背后的马蹄声,他扭头一看,便看到那眼熟无比的黑棺材马车。同之前那冷冷清清的模样不同,马车的两边,各自站着一队穿着红色甲衣的护卫。
    常康一马当先,完全没有平时憨憨的模样,他穿着侍卫统领的红色镶金衣,腰间悬着一把弯刀,在前头领路,微微颔首,毫不停留的朝前行去。
    风吹起马车两侧的帘子,偶尔能够看到坐在里头的楚王周羡。他穿着一身雪白的长袍,袍子外头罩着一层绣了龙纹的金色薄纱,手中依旧拿着在客栈里用的那把孔雀翎羽扇。
    祖母绿的孔雀毛,承托得他整个越发的白皙。
    他微笑着,眼中尽是温柔……
    “公子,周公子同咱们之前看到,当真不一样。这就是王公贵族么?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久乐站在路边,马车扬起的风,吹得池时手中的油纸伞晃了晃。
    池时将伞往下压了压,挡住了马车带来的风,久乐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只听到她说,“有什么好的,像个假人。走了,吃麻糖去了。”
    马车呼啸而过,不一会儿街市上又恢复了之前的模样。
    如今天下太平,百姓富足,京城繁华远胜祐海,到处都可以看到穿着绫罗绸缎的富贵人。吸吸鼻子,四处都飘散着肉香,饼香,花香。
    虽然离过年还有些时日,但有些人家的红灯笼,都已经提前挂了出来。
    池时同久乐循着记忆,朝着那小巷行去,在那巷子深处,有一个小小的铺子,一个白胡子的老头子,坐在里头看着书,在他的面前,放着一方簸箕,里头整齐的摆放着麻糖。
    池时记得,这便是当年池祝带着他们兄妹来过的地方,“都包圆了吧,哥哥也爱吃。”
    久乐愈发的高兴,先递给了池时一根,又迫不及待的塞了一根在自己的嘴中,好吃的眯了眯眼睛。
    池府就在离这小巷三条街的地方,乃是当年先帝御赐的宅邸。
    京城寸土寸金,以池家的身份而言,得亏是在城南,这宅子还算不小,在那门前,蹲着两方石狮子。一品仵作的匾额被带回了祐海老家。这门前只挂着两个字,池宅。
    池时停了下来,一个翻身,跳下了毛驴,自然而然的朝着正门行去。
    那池家的门房一瞧,立马迎了上来,“这位公子,可与主家有约,亦或者是有拜帖?”
    池时看了他一眼,扔下了两个字,“池九。”
    说罢,不等那门房反应过来,牵着毛驴直接便进了府。
    等门房回过神来,池时已经走得没影儿了,他想了想,拔腿就跑,朝着后院狂奔而去。
    池时的恶名,池家人都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