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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当大佬成为女配(快穿) 第113节

      因为这个,原主一出生就被亲生父母抛弃,还是一个一直没孩子却又很喜欢孩子的邻居丁秀儿好心用米糊糊、玉米糊糊这些东西喂养大的。
    哪怕丁秀儿后来生了自己的儿子,依旧待原主如亲生女儿。
    只是等原主长到四五岁上,能多少帮着家里做活了,却被张莲花和原主的爹孟高强死乞白赖要了回去。
    丁秀儿本来是不想给,但孩子确实不是自家的,又被村里人各种劝,只能将原主还了回去。
    新社会了,说好了男女都一样,可在老孟家,原主就是哥哥的丫头,甚至可以说原主就是老孟家的奴隶,从小干的多吃得少的小可怜就是她了。
    其实村里人也知道她可怜,可大家也就是嘴上说说,背后念叨念叨孟家人丧尽天良之类的,当着面没一个人出头。
    真正关心原主也就丁秀儿一个人,可她也精力有限,只能偶尔偷偷给她一点吃的,其他也做不到什么。
    虽然原主受尽了委屈,一天饱饭没吃过,一天书都没读过,但长相却越来越好,很有没解放前大家闺秀那么个意思。
    白皮子鹅蛋脸,水汪汪的杏仁眼,性子也文文静静的,虽然头发因为营养不良有些枯黄,皮肤也不够娇嫩,但依然是标准美人一个。
    随着原主年纪越大,村子里稀罕她的后生越来越多,连邻村都有人惦记上了。有些大胆的就跑来帮原主干活,却都被她避开了,惹得这些人心里更痒痒。
    因为这个,老孟家没少动心思,一心想让她高嫁,好以后帮衬家里,至少也要帮着哥哥娶上媳妇。
    后来邻村一个瘸腿汉子王金平拿着五百块钱和两瓶高粱酒找上了门。
    那可是八十年代初呀,五百块钱绝对是巨资,很多人见都没见过青砖色的崭新大团结,老孟家恨不能让他将闺女直接拉走。
    可惜现在国家不让这么干,必须满二十岁才能结婚,如今原主满打满算还有两年才能到年纪。
    但老孟家操作特别骚,在重金之下,让王金平直接把闺女带回去先睡着,大不了到了年纪再成婚就是了。
    这样闺女也嫁出去了,儿子也有钱好好挑选媳妇了,一举两得。
    这种情况在农村也不少见,所以村里人并不多嘴,甚至还羡慕原主能嫁这么好。
    这王金平虽然腿脚不好,但长相不错,脑子更是十分好,十年动乱时期就偷偷到黑市做小买卖,不然也存不下买媳妇的钱。
    到了八十年代以后,那更是如鱼得水,当起了倒爷,一时之间积累了原始资本。
    而且他这人特别会来事,赚十块钱能送出去五块钱,上上下下打点的十分好,在市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去年有个机会,直接开起了造纸厂,摇身一变从倒爷变成了实业家。
    这年头可是实业家最辉煌的二十年那,虽然需要豁出脸面去到处磕头拜码头,喝酒喝得肝和胃都坏了,但钱也是哗哗往兜里流。
    这年头万元户就了不得,王金平家里足足有几十万,可想而知日子过得有多豪气。
    人有钱了,而且还天天到欢场喝酒,可想而知肯定会和各种女人纠缠不清,每天身上都带着不同的香水味道回家。
    原主性子再好,也知道委屈,她鼓起勇气问一问情况,就被王金平一顿揍,嫌弃她多嘴多舌,还不会下蛋。
    原主进门两年了没生出儿子,日常被嘲讽是不会下蛋的母鸡,她已经习惯了,这件事情压得她背都弯了。
    尤其原主原生家庭太不幸福,跟着王金平好歹能吃饱穿暖,偶尔被揍也能忍受,毕竟她在家里也经常被哥哥揍,而且揍得只有更狠。
    原主是想忍,但王金平的姘头忍不了,大着肚子打上门来了。
    王金平这人别看打打骂骂的,但其实挺喜欢原主的漂亮模样和白皮子身子,觉得带出去也有面子,可他更喜欢儿子。
    正好他和原主没领结婚证,婚都不用离,直接将人打发了。
    王金平还自认为心地善良,好歹给了原主五千块钱。当然,他也不是看原主,是为了堵住老孟家的嘴。
    他话说得敞亮,“睡小姐两年也就这些钱了,你们拿了钱还能把闺女二嫁,可是一点亏都不吃。”
    老孟家几个撒泼打滚,又多要了一千,这事也就了解了。
    而且他们心里窃喜,闺女送出去两年不用管吃管喝,前前后后还白得了六千五百元,还有一套金项链、金镯子、金项链,日常节礼,以及好些身衣服,确实不亏!
    这些东西原主想自己留下傍身,被她爸和哥哥狠狠拳打脚踢了一顿,又被她妈和嫂子不停歇的辱骂,这心思彻底歇了。
    丁秀儿曾经偷偷告诉原主跑出去吧,外面其实早就搞活经济,完全可以逃出去当打工妹,日子也比家里好过。
    可原主从小就生于这个环境,大字不识几个,她根本不敢迈出这一步,只能继续当家里的奴隶。
    怒其不争、哀其不幸,可也不能怪原主,因为她已经被家庭打压成了这幅样子。
    她以为勤勤恳恳干活、伺候家人,家人总归给她一条活路,可又被村西头的宋癞子给看上了,几次三番堵她。
    吓得她求助家里人,却被骂水性杨花、天生贱货,要不是她先去勾人,宋癞子干嘛非要看上她?
    原主的脑袋更低了,她觉得自己活着都是错。她游荡到河边有些想寻死,却又犹豫了,因为要死真的下很大决心。
    后来她还是回家了,然后被卖给了一个四十几岁鳏夫刘民,因为这个人给了家里一千块。
    原主的日常就是照顾刘民的三个半大儿子,被刘民揍,被那几个熊孩子欺负,被打被烫家常便饭,天天身上没一块好肉,最后终于在二婚一年后跳河自尽了。
    跳河的时候她脑子里想的是,为何自己不更早的时候跳河呢,起码少受太多太多苦了。
    原主太贤惠了,贤惠到都没有复仇的意念,只盼着人生别有来生了,从此烟消云散了就很好很知足。
    而孟姜能来到这里,竟然是因为丁秀儿的一点善念。
    丁秀儿眼看原主死后都没人收尸,她帮着收敛入葬,哭过一场后盼原主来生能幸福如意,骂那些曾经害过原主的人都不得好死。
    孟姜看的剧情到此为止。
    本来落水被救后肺管子就特别疼,现在简直要炸了。深呼吸好半晌后才冷静下来,然后问道:“我有两个疑问。”
    系统123十分狗腿:“小祖宗您说。”
    孟姜:“第一,丁秀儿只是有那么个念头,又没有付出什么好处,你们快穿局竟然就接活了,这很不正常,因为你们向来无利不起早。”
    “第二,根据回忆,我这次应该是原主第一次犹豫要不要跳河的时候,然后她压根没跳就回家了,那我为何会这样子?这说明剧情出现了偏差。”
    “而且若我没感觉错,原主虽然是在河边滑了一下,但能掉进河里却是有一只手推了她。至于是谁,原主和我的记忆都想不起来,你要帮我查到。”
    系统123:“……快穿局也没有那么贪财好利啦。”
    被孟姜一瞪,他立刻改口:“对,快穿局就是这么个德行。主要是丁秀儿是个十世大善人,她本该这一辈子也过得幸福安康,却因为地府投胎的时候出了一点小偏差,所以搞得她日子过得不太好,一辈子都是靠天吃饭的老农民。”
    “这次任务,除了让原主好过,也得让丁秀儿好过,不然地府面子过不去。”
    孟姜目瞪口呆,麻蛋地府可真能耐,竟然还能出现这种偏差!“地府乱子还没搞定?我娘真没事吧?”
    孟姜这几次回地府空间休息一会的功夫,都能感受到她娘孟婆的气息,而且还给她留了点好东西,所以她一直不担心娘。
    但地府竟然犯了这种低级错误,又让她不得不怀疑。
    系统123立刻摇头:“孟婆大人那里您完全不用担心,地府再动荡也影响不到她的地位,因为她这活太有技术含量了,可不好取代。”
    那倒也是,孟姜点头,示意系统继续往下说。
    “第二个问题嘛,确实剧情出现了偏差,因为这个世界出现了一个重生者。这个女人之前就是一个普通人,重生归来看上了宋癞子。而宋癞子眼中只有你,于是她决定先下手为强。”
    孟姜:“……还有人看上这种无赖?而且上辈子我和这无赖也没什么瓜葛了呀。”
    系统123摇头:“原主死后几年,九十年代初的时候,这个宋癞子南下得了机遇,先成了包工头,后成立了建筑公司,成为南西市首富,多少人追捧他,可他对原主却始终念念不忘哟。”
    孟姜:“是那种一边娶了老婆生了孩子,一边搂着一堆的小姐,然后还对原主念念不忘的这种吧?”
    “还,还真是。”系统123不得不承认。
    好吧,这又是一个渣男。
    说什么回忆原主,只是回忆他自己的青春、炫耀自己的成功而已吧!
    “那推我的女人到底是谁?”孟姜问。
    系统123:“你堂妹,孟英子。她前世其实嫁给了一个转业军人,只是这个男人一心工作,从不徇私枉法,也就赚不到任何灰色收入,家里也就日子一般般。”
    “这年头可不是六七十年代了,军人和公职人员早就不那么吃香了。俗话说的搞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就是八九十年代的事情,特别是到了九十年代更是如此。”
    “这个孟英子看着身边的人都发了大财,她眼馋却没办法。哪怕离婚后去了南方,过得却更加凄惨了,被人骗了无数次,最后成了一个最底层的厕所保洁。”
    孟姜懂了:“她不甘心,所以重来一次,要嫁给未来的首富宋癞子呗。她嫁她的,让我死干啥?可真是有病。”
    这女人有病又能如何,没有证据,孟姜也不能咋地她。法治社会就这点不好,明知道这个人很操蛋,却需要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弄死她,气人不!
    孟姜趁着无人,赶紧喝了一些灵泉水、吃了几块点心,填一填肚子。肚子里有了食,身子好受了一些,她慢慢坐了起来。
    她所在的是张莲花和孟高强的卧室,也是全家人吃饭的地方,因为这里是全家最暖和的地方。
    原主住在西偏房,夏日晒死冬天冻死,这会子虽然只是初冬,但也已经很冷了。估计家里人也怕她死了捞不着压榨钱,这才将她扔在这里。
    又怕她湿了床单,在她身下竟然垫了一层不透气不透水的化肥袋子,弄得孟姜身上更加难受了。
    她披了一条被子,打算到西偏房去换衣服。
    刚走出们,被她娘张莲花看见了,张嘴就骂:“你个缺德冒烟的,老娘的被子你也敢拿,弄脏了你赔得起吗?”
    孟姜静静看了她一眼,“如果我感冒死了,刘民的一千块钱你们就得退回去了吧?”
    张莲花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的?死妮子你偷听我们说话!”
    孟姜:“你们饭桌上聊得那么开心,还用偷听吗?我先去换身衣服了,不然刘民一看我病恹恹的,根本带不了孩子,他那么聪明肯定不会给你们任何好处。”
    张莲花想反驳,却知道这死丫头说的是对的,于是不耐烦道:“好好好,快去快去,别在这里碍眼。收拾好了出来洗衣服,我们整天忙忙叨叨的,你天天躺着算怎么回事。”
    孟姜此时身体还没好,并不想惹事,于是不再多反驳一句,安安静静回到自己房间。
    打开房门,一股子难闻的气息扑面而来,一堆粮食和杂物中间挤出一个小板子才是她的床,连个床头柜都没有。
    她其实好像也用不上什么柜子,因为就几件衣服,连个擦脸油、擦手油都没有,寒酸到了极致。
    孟姜叹口气,换上一身打着补丁但还算干净的衣服,再从空间里拿出护肤的一套瓶瓶罐罐摸了个全身,又喝了一碗热乎乎的补粥,抱着一个热水袋,这才舒舒服服躺了下来。
    就折腾这么一小会,她都要累死了,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呢?她得好好谋划谋划。
    第140章 八零年代美滋滋1  ……
    孟姜刚眯了一小会, 便听到外面有说话声音。
    一个声音温温柔柔的问:“嫂子?阿姜姐在家吗?”
    刘兰冲着西屋撇撇嘴:“在屋里躺着呢,天天跟着娇小姐一样,啥活都不干。”
    “那我进屋看看她去。”说着, 这人打开房门就进了西屋, 竟然是孟英。
    屋子里凌乱不堪又味道大, 孟英下意识便捂住了鼻子, 挥舞了一下灰尘才道:“阿姜, 你好点没?听说你落水了, 我这心里可急死了。”
    孟姜看过来, 只见对方是一个五官不错, 就是皮肤有点黑、个子不算高的姑娘,只能说在农村来说还算可以。原来重生妹子就长这样呀,一点都没有大杀四方的气质嘛,孟姜稍稍有些失望。
    见孟姜盯着她却不说话, 孟英心里一紧,试探道:“阿姜姐, 你没事吧?你怎么想不开去跳河呢?虽然离婚了, 但总要往前看, 只要努力日子总会好起来的, 你别难过了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