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345章 盛京攻防战(四)(爆更三连2-4,求订阅月票推荐票)

      越是外籍,越是容易士气下降,拼得本国不可能获得的好处是一回事,有命去享受,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以富贵为灵魂的军队,毕竟不如以荣誉、以家国天下、以民族荣耀为灵魂的军队,来的更坚定。

    当然,既有荣耀又有富贵就更好了。

    所以,王晓计划虽好,但终究太冒险了,于是郑恩开始劝导。

    不过王晓还是那个疯狂的王晓,开口就是:

    “侯爷,代善啊!杀末将一家一百多口的代善啊!这个手刃他的机会末将怎么可能愿意放弃。

    何况敌台地势高,攻打敌台的鞑子地势低,这本就让敌台上的兄弟很难被友军攻击到,又何况城边上还有女墙呢?

    侯爷,让末将试试吧!末将从未求过人,这一次……”

    不待王晓说完,郑恩已经开口:

    “好,我答应了,青狼,你怎么看!”

    郑恩不想让一个为自己立下汗马功劳、赫赫战功的兄弟,求自己,所以提前答应了。

    甘辉跟王晓也是相处这么久,生死与共这么久,虽然前期因为王晓那爱出风头、爱显摆、性格跳脱,而有些不喜。

    但当知道王晓的遭遇,还有一次次的患难与共,而王晓又没有那一次掉链子,甚至说王晓没有那一次不因为战场上的疯狂,而超常发挥。

    这些都让甘辉慢慢越来越习惯身边有这么一个人,现在王晓又要去做疯狂的事,不说别的,甘辉还真有些担心。

    但他更理解现在的王晓的心情:

    “末将也同意了,但必须我们之间,好好商量一个万全之策。”

    ————

    “轰隆隆~”

    一百零八门红夷大炮,一直在喷射着怒火,千斤佛郎机也一直在继续他的放火事业,而郑家军阵地的一处遮挡了鞑子视线的低洼处。

    三百位壮士,正在王晓、吴鹏、郑大力、黄廷、李侔、郑德牧、汉斯·皮特、顾三麻子,原白头军赵仇、伊灿、倪良许、周钦贵的带领下,于郑恩面前集合。

    这时候的郑恩,身边只有了一个年轻的郑小四。

    “你们都是郑家军最善战的猛士,都是一顶一的猛将,像三麻子,还有原白头军的兄弟,当初可都是靠一刀一枪拼出来的自家家底。

    今天即是你们自愿,也是我这个侯爷筛选出你们,就是因为有一个艰巨又危险的人物,只有你们才能完成。

    那就是鞑子那孤单的敌台,攻占敌台,利用敌台上的火炮,化作我们的炮台,顶住鞑子的反击,不畏惧已方无差别的炮击,那么最后,不管你们是壮烈牺牲,还是活着。

    都将是郑家军的英雄,大明的英雄,华夏民族的英雄!

    最光辉的荣耀属于你们!”

    郑恩最后一句话几乎是吼出来的。

    荣耀是什么,看不见摸不着,可往往是所有精锐之师、虎狼之师的灵魂所在。

    而现在是至高的荣耀。

    虽然还是看不见摸不着,但却让在场的三百将士为之疯狂,如果荣耀是一种信仰,那么他们就是狂信徒,普通人就像是永远不理解狂信徒一般,也很难理解这些为了荣耀而战的人。

    “至高荣耀属于你们,而我郑恩也从不做让你们流血又流泪的事!

    来人!将黄金抬上来!”

    “叮叮当当……”

    一箩筐一箩筐的金锭,就这么挑了过来,不在三百将士之列的郑家军那是望眼欲穿。

    不过三百将士也就多是瞟了一眼而已。

    “在场的,有一个算一个,人手黄金百两!

    同时将军以下的,当场官升三级,战争胜利之后,再升两级,将军级别的,官职、勋官、散官各升一级,同时保证人人封爵!

    发黄金!”

    一块块金锭,就这么发到了每个将士的手里,百两黄金放在国际上,那就是千两白银,千两白银换成两个就能吃饱的馒头,能换一百万个。

    就算大明的黄金与白银的兑换比例,没有像国际上的十比一,但也是五六倍价值了。

    百两黄金,绝对是一笔巨款,不比后世通货膨胀、化肥作物时代的一千万来的震惊少。

    三百将士一个个看着手里捧着的黄金,还有那代表升职的官印,很多将官印挂在了腰间,而望着黄金发呆。

    “叮叮当当……”

    金属碰撞加落地声,王晓手里的黄金滑落了,转身,头也不回的对着敌台方向去了,口中呼啸了一句:

    “郑家军万胜!”

    “叮叮当当……”

    郑大力手中的黄金没了,也跟王晓手中的黄金一样,落到了地上,嘱咐了郑小四一句,转身跟上了王晓,一声一流高手的咆哮传出:

    “汉家儿郎万胜!”

    “叮叮当当……”

    黄廷手中的黄金滑落:

    “大明万胜!”

    最终,所有人都扔下了黄金,挂上了官印,口中大呼:

    “华夏民族万胜!”

    自此步入战场。

    而只有一个郑德牧,对于黄金露出了不舍,包括汉斯·皮特这个德国人,都很热血的扔下了黄金,步入战场,可他郑德牧还是不舍。

    他爱财,不然也不会放弃好好的下级武士不当,要出海追随郑恩,可三百将士都扔了,而他还不扔,就有些……

    “收下吧!”

    郑恩将黄金塞进了他的衣内,百两黄金,一斤十六两,其实体积也没多大。

    郑德牧最终收下了黄金,赶忙追上了队伍,而王晓等人,也并没有像他担心的那样,会鄙视他,排斥他。

    每个人的追求不一样,即将同生共死的战友们,理解并支持他的选择。

    毕竟,在这关键的时刻,整个对于只有两个外籍出身,那就是他郑德牧与汉斯·皮特,虽然俩人如今都入了汉籍。

    三百将士,或许更应该称呼三百猛士,混杂在五千敢死营的将士之中,对城墙缺口发起了进攻,而这场进攻,攻城是假。

    帮助三百猛士攻占孤零零的敌台,才是真。

    郑德牧继续担任敢死营的主将,一边指挥大军前进,一边山呼万胜!

    “万胜!万胜!”

    敢死营喊着口号前进,让鞑子们冒了头,他们没想到明明人数占劣势的郑家军,竟然会主动发起进攻。

    ps:书友群132351271,欢迎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