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4章 这小子可惜了
拳头力劲十足,夹杂着破空声,呼呼作响,声势骇人。
“我的个乖乖,这一拳要砸实了,只怕金刚菩萨都得给打碎了。”
孙韶嘴巴张的大大的,忍不住惊叫道。
“是啊,这乔三听说是白银级别的斗士,秦羿这回怕是碰上铁钉子了。”
“阿飞,你也是武道中人,这个乔三比周逵如何?”
欧强蹙眉问道。
“周逵也就一千多斤,不到两千斤的气力,而且身形笨拙,没有武道底子,纯属莽汉蠢夫。而乔三却是真正的武道高手,纯力量就在两千斤之上,而且底子深厚,拳法老道,步法雄健。周逵跟他比,就像是繁星比皓月,不值得一提。”
阿飞道。
“那,那你要跟乔三打,能有几成胜算?”
沙虎在一旁,紧张问道。
“没有胜算,我最多抵挡三招,必死无疑。”
阿飞低头黯然道。
昨天差点被周逵包了饺子,阿飞重新审视了自己,在女儿国他那点本事确实连个屁都不如。一个小小的周逵根本算不了什么,乔三不过是一个白银就如此厉害,在白银之上更有黄金腰带斗士、晶石、大师、斗王等级别的斗兽场高手。
随便拎一个出来,都能一根指头碾死他。
正因为如此,阿飞认为秦羿并不是一个聪明人,他估摸过,秦羿在没上岛前,满打满算也就是个内炼中期左右,到了岛上没了丹田内力,就算他修炼的是纯力量功法,也最多只在力量、步法上占点优势,还远远没到能挑衅在斗兽场上残酷生死存货下来的白银级斗士。
“那这一局,羿哥岂不是毫无胜算了?”
沙虎心沉到了冰窟窿里,一脸惶然问道。
“是的,必死!”
阿飞冷冷吐出几个字。
众人无不是垂头丧气,沉默无言。
然而,秦羿在场上的表现,似乎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糟糕。
面对乔三上千斤气力的铁拳,秦羿依然像往常一样,脚下步子一歪,乔三致命一拳顿时扑了个空,砸在了桌子上,由实木打造的大桌,瞬间化作了碎片。
“咦!”
乔三扑了个空,颇是惊讶。
“三爷,小心啊,这小子的身法诡异的很,大意不得呀。”
周逵在一旁大叫提醒道。
秦羿也是后背起了一层凉汗,他刚刚是试躲了一下,想以硬实力干掉乔三,哪想到这家伙力道、速度惊人,险些躲不过去。
毕竟身法再神妙,也得是凌驾在肉身灵敏、感官、强度之上的,本体实力有限,原本零点一秒能做成的动作,很可能就需要半秒,一秒,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天下武道,唯力不破!
在绝对的力量、速度面前,任何功法都是徒劳的!
“小子,我看你这下还怎么躲。”
乔三如炮弹般,脚下一点,侧身弹起,双腿倒悬,八字一张,往秦羿剪了过来。
他未上岛之前,修的是谭家湾十八路谭腿,在当地是霍霍有名的武师,这夺命剪腿正是他的拿手好戏,不仅仅速度快若闪电,可横扫,可剪头,令人避无可避。
“嘿嘿,三爷是真怒了,连夺命剪刀腿都使了出来,想当初,他可是凭借着这招在斗兽场一战成名的,秦羿这小子要扑街了。”
一个貌似干瘦的黄皮大汉,夹杂着粤东口音大叫了起来。
“可不是,我来女儿国有八个年头了,还没见过三爷的剪刀腿下,有过活口。”
“这小子胆子、气魄都不错,只是不该瞎了眼,撞到了三爷手里,可惜了啊。”
另一人颇是惋惜的叹了口气。
“兀老,你怎么看?”
“您老可是漠北大宗师,你儿子兀傲,更是狼神的首徒,你觉的那小子对上乔三有活路吗?”
东头桌上的二老,左边一长发老者,问向对面阴鸷的秃头老者问道。
“什么大宗师,你我现在不过是内劲全无的废人罢了。”
“不过那小子猖狂的很,又姓秦,着实该死。”
兀逊冷冷道,看向秦羿的目光透露着森寒的杀意,仿若有滔天大仇一般。
他之所以出现在女儿国,正是为了寻求天才地宝,提升修为,以图击杀秦侯,为儿子复仇,这才被使者骗上了船,在这里困了整整近两年了,是以对秦羿恨之入骨。
“哦,我倒是忘了,兀兄的儿子正是死在什么江东秦侯手上,哎,姓什么不好,非得姓秦。”
长发老者抚须笑道。
“没错,姓秦者,该杀。”
“松老弟,你可是华山派你觉的这小子如何?”
兀逊问道。
“嗯,我反倒是蛮看好他,有胆有魄力,步法精熟,是个可造之才,若能为我所用,稍加调教,拿到大师级斗士不成问题。”
松姓老者沉吟道。
他叫松涛,本是华山气宗的隐士高手,原本在华山之中清修不出,但由于执念于长生之道,也是被女儿国的使者所蒙骗,以为来到了世外仙国,不料被困在此处长达十余年之久。
这两人一个是漠北顶尖高手,一个是气宗隐士,在女儿国凭借着扎实的功底,在斗兽场打出了名头,成为了斗王,离成为使者的斗神只差一步。
因为斗神,意味着脱凡入神,洗去了奴隶肮脏之身,便可入东岛为国师效力。
然而,两人谁也不敢更进一步,正是因为不敢轻易与老鬼相斗。
毕竟老鬼跟随国师多年,早已得药泉补益,绝非常人能比的,基本上是老鬼不死,他们便永远只能是奴隶之身,不敢越雷池一步。
不过即便如此,两人在二号馆也是顶尖的存在,私底下各自收揽人心,面和心不和罢了。
乔三因为只是个白银斗士,没资格入他们的伙,所以,是输是赢,倒不是那么在乎。
“好,既然松老弟这么看好他,老夫也就不驳你这面子,这小子要是逃过一劫,就是你的了。”
兀逊道。
“那松某就多谢兀老了。”
松涛拱手谢道。
他的眼光何其毒辣,论本事他自认不如兀逊,但要论眼光与见识,十个兀逊也不够给他提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