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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6节

      王瑾妤脸色便不大好看。

    晚间,锦园内挂满的各色花灯点亮,定了唱戏班子,大花厅摆了十来席酒,焚烧熏香。流樱必须回暖玉阁,也离开了。

    我最受不了听唱戏,携平月溜出锦园,谁知路过一处灯光照得不甚明亮的假山旁,听见花丛里传来低低的吟/喃声。

    “咱们去瞧瞧!”

    平月涨红了脸:“恐怕是……”

    “嘘——淡定,又不是头一回,唉你脸红做什么,多大年纪了。”这种事京都多的很,哪一场酒宴不得生出这种事,以前碰着的也不少。稍微走近两三步步,我听清喘息声中夹杂着的歌。

    “浅酒人前共,软玉灯边拥,回眸入抱总含情。痛痛痛,轻把郎推,渐闻声颤,微惊红涌。试与更番纵,全没些儿缝,这回风味忒颠犯,动动动,臂儿相兜,唇儿相凑,舌儿相弄……”

    平月猛拉住我往外跑,出了园外,我拍胸口:“胆子敢不敢再大点,差点要被你吓死了。拉你家郡主我的时候能不能事先知会一声?幸好本郡主临场应对能力强。”

    夜千灯照碧云,座座高楼,来往红袖客纷纷。经过梅楼下,抬头瞥见楼上窗口坐着一道熟悉的身影,抹了抹眼睛,仔细看了看。

    景池珩!

    手上握着酒杯。

    哦哟,冷贵骄矜的世子竟到酒楼喝酒,怪事!

    在沿路商贩不断吆喝声中,我闻到浓浓的烤地瓜味儿,正要寻着香味走去。

    平月再次扯我衣袖。

    “又怎么了?”

    “您不是忘了咱们身上并没有钱吧?”

    我差点一口气提不上来:“猪队友!”

    “原先都是谢先生管着钱的,谢先生今日人不知去了哪里……奴婢未来得及管他要.......”

    “你不会向景池珩要啊?”我气的咬牙切齿:“下下下个月的工钱你也不要领了!”

    “是您说咱们最好不要向世子要钱......”

    真穷死了,我垂眼看手中的一柄象牙扇,只好将它拿去当了,换点钱花。这辈子没这么穷过,还得当东西还钱,心塞!

    “姑娘,象牙质地细密坚韧,便于雕刻,虽说是名贵的制扇用料。制成的扇子值不了几个钱,更何况,您这把泽润的质感不算上乘”当铺老板瞅着扇子,语气冷冷淡淡:“坠子倒是少见,值个六两,两样加起来,二十两。”

    这老板心眼是石墨做的么?这么黑!

    这柄象牙扇是去年古蔺官员进献宫廷的礼品。扇面薄如纸,每一片都是精雕细刻,图画栩栩如生,精妙无双。少说也值一百两。勾玉价值多少我估计不出来,但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景池珩的东西怎么可能廉价,他这人挑剔得要死,因此随便拿出一件都是要价值连城的!

    他手里从来就不没有廉价的东西!

    我抬手拿走当铺老板手里的扇子,凝神沉沉道:“古蔺特产的象牙扇加上质地润泽的上等勾玉。少说一百两!”

    老板故作不在意,却是忍不住撇了一眼我手里的扇子,默了默,伸出五根手指:“四十两!最多了!”

    当我是小孩子好骗啊!

    我道:“一百二十两。”

    “七十两!”老板神色一沉,态度很坚定:“绝不能再多了。看在姑娘长得漂亮的份上,才给了这个价钱,再多我就不收了。姑娘左拐出门吧。”

    “整条街又不止你一家!要不是你家开在前面,我还未必进来的,我稀罕啊!”我拍了拍愣在原地六神无主的平月:“走了,换另一家店铺,指不定能当个更高的价钱!”

    我前脚踏出门口。

    “一百两!”老板伸出一根手指。

    我头都没有转,吐出五个字:“一百三十两!”

    那老板从里面跑出来,跺了跺脚,似乎很不忍心:“成交!”

    我俩脚踏出门外,把扇子揣进怀里,轻飘飘地瞥了他一眼,头也不回地走了:“本小姐觉着不当了。”

    “小祖宗,你到底打算当多少,一口价定个数!”老板火急火燎赶来拦住我。

    我伸出俩根手指,晃了晃:“二百两!”

    老板喘着气,一脸菜色:“姑娘这回不改了?”

    “你要是觉着低了,本小姐可以再改。三百两!”

    老板浑圆的身板晃了晃,做了个手势,道:“好!二百五十两!”

    我从怀中掏出扇子,轻悠悠地扇了两下:“我方才说了,三百两!”

    “你你你——哎哟!好!三百两就三百两!”老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掏出三百两银票塞到平月手里。

    我怀着银票杀向街边小摊!

    正跑着。

    “啪!”一个人掉了下来,鲜血四溅!

    我抬头,屋子前面大大的三个字,暖玉阁。此处正是暖玉阁的侧面,周边摊贩并不多,但响亮的一声,为数不多的人都听见了。

    于此同时,窗户探出一个男子的头,与我四目相接之际,一瞬间的不知所措,很快收回了头。

    这个人背着房间的灯光,我看得并不清楚,只记下大概的轮廓。

    “地上……这个不是……”平月倒退了两步,神情紧张,嘴唇颤抖:“流樱、姑娘么?”

    尸体落在我的脚边,身上穿着浅薄色的轻纱,肌肤隐约半露,血溅了她裙裾,光下鲜丽得刺眼。正脸朝上,尚且容易辨认,确实是流樱。

    白天还与她玩过木射,晚上人就死了。

    我有点缓不过。

    “天哪——”老鸨赶出来爬到地上惨烈地哭喊了几句。很快,一手掐住我的手肘,称我为杀人凶手。

    “放肆!”平月卯足力气狠狠踩了老鸨一脚,抬手一掌甩到对方脸上,怒不可遏:“放开你的手!”

    老鸨吃痛松手捂住红肿的脸颊,气抖着肥润的手指着俩人:“把这两个人给我绑起来!”

    我见过冤枉的多得去了,被冤枉还是头一回。

    “她是从上面掉下来的,与我无关”老鸨挽起衣袖,气势汹汹:“就凭我们流樱死在你脚边!”

    “听不懂人话么?她是从上面掉下来的!周围的人听到了声儿都可以作证!”

    “让开让开都让开!”

    官府衙役过来,驱散了四周围观的人,发现我裙角沾了血迹,二话不说要把我带回去审问。

    当然我是拒绝的。

    “这里是怎么了?景姑娘!”

    前面走来一个人,是王瑾诲。

    他也出来了,我溜走时还见他看唱戏看得津津有味,本来想叫上他一起溜达,做个指路人,但见他听得如此津津有味,十分善解人意地自顾自走了。我出来还没过多久,估计一个段子还没演完呢?他这是半途跑出来的?

    “你知道烤地瓜的摊子在哪儿么?”

    他先怔了怔,道:“他们为何要抓你回去?”

    其中两位官差拿了手铐走近我:“这位姑娘与流樱的死有关系。我等要带她回去审问。”

    王瑾诲怔住,后退了两步,低首看地上裹着白布的尸体,唇角紧抿,手指微抖,眼中尽是不可置信的迷惘,缓了片刻才说道:“这位姑娘是我家中的客人,并非玉陵人。与流樱姑娘也是素不相识,流樱姑娘的死与她怎么可能有关系。你们拿什么证据审问她?”

    我退后几步,那官差又走近几步,不容我辩解,直截了当道:“王少爷没看到这位姑娘身上有血迹么?这不就是证据!”

    “这……”他再次怔住,问我:“景姑娘身上的血是流樱姑娘的?”

    有这么问话的吗?这种时候应该问,你身上怎么会沾到血迹才对!

    我郁结,面无表情点了点头,抬头又看了眼那扇窗户,对老鸨一字一句道:“流樱是暖玉阁里掉出来的,谁知是不是你与她起争执了将她推了出来以致她摔死。你一口咬定人死跟我有关,甚至血口喷人声明是我杀的人。故意把罪名灌到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姑娘头上难道是为了隐藏人是你杀的真相?”

    她却不肯罢休,非认定我是。

    我无力吐槽,逮着我非指定我是杀人凶手能有好处得么?

    王瑾诲出言为我辩解,可官差坚持要拿我回去等知县问话,我在京都混了多年,从未有人敢拿我问话。

    ☆、楚随

    “审问的事,我来,你们退下,把尸体带回去,派人封锁暖玉阁,全体人都不得离开。”

    官差一见来人,皆跪下来,齐声:“楚大人。”

    “楚随!你不是在京——”我惊讶,忽感背后一阵阴森感,脚底一股冷气陡然上窜,我心想不好,或许某人也来了。

    捧住脸蛋,不动声色地扭头,我发誓我绝对不想让景池珩知道我在外头瞎晃。尤其是在晚上,他又要絮絮叨叨训我。之前在京都罚我抄的律例,让六表姐代劳了,后来又来了玉陵,我就忘记抄律例这马事。最要命的是离开京都时因为太兴奋,忘记向六表姐要代抄的律例了。景池珩至今还没提过这件事,但我绝对不会天真地认为他忘记了。

    我眼睛瞥到他,映着灯光蓝白色锦衣看着温暖无比,脸却是万里冰封,我猜要是走近了还能感受到寒冬腊月簌簌的侵骨冷风。

    “哥哥。”

    要训赶紧的,给个痛快!

    “……”

    “哥哥。”

    “……”

    景池珩完全没有任何回应,我想算了,反正他回头还是会找我算账的,到时候再认错也不迟。

    围观的众人均被遣散,暖玉阁侧楼的商贩也被暂时带回去。楚随没有先进暖玉阁勘察现场,转身看了我几眼,似乎有话要讲,欲言又止。

    “你还是说吧,你不说,我难受!”

    他跟景池珩一比,绝对算温和的人。但到底是执掌全国刑狱的人,被他看几眼,尤其以这种欲讲不讲的表情。我有些抵挡不住,想来想去可能是跟宁娴有关,我跟楚随没什么交情。

    王瑾诲似有重重疑问,待到楚随的眼神瞥到自己身上的时候,知趣地退远。

    “宁娴……她,可有找过你?”

    我纳闷:“这个景池珩比我更清楚,你怎么不问他,问我?”景池珩对我的掌握,几乎是十二个时辰的,宁娴大概没有本事在景池珩不晓得的情况下与我见面。你一副难受得要死的摸样,难道就是为了问这种完全没有意义的问题。

    楚随抿唇,不再看我,转而仰视天,背影显得寂冷萧肃,嗓音低沉:“她心情不好,会想尽办法不让除你以外的人知道。”

    “我是真没见过!”什么叫做想尽办法不让除我以外的人知晓,说的好像我是她喜欢的对象,特地用来倾诉的。怎么可能呢?上一回要与你成婚的事她半个字都没跟我,我知晓这个事的时候已经是婚礼的前一夜,并且还是因为大红绸缎在楚府外头挂了好几里,好奇是个什么寻这着个人问了问才知晓你俩的婚事。全京都知道就我还不知道好么?最后我气得闯进太傅府这厮才跟我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