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9节
“这可不仅仅是和道德有关。秦国公,您的所作所为,已经违反了大唐律令!”
“大唐律令不准官员经商?”
“正是。大唐律令中有这么一条,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伯叔、堂兄弟姊妹以上亲,自执工商,家专其业,皆不得入仕。换句话说,就是本人或者大功以上亲属从事商业,就不能再担任官职了!”
“这……这怎么可能?那些皇亲贵戚,达官贵人,有多少是靠朝廷的俸禄过活?大家都做生意,无非是有大有小罢了!要是严格按照此条执行,我看朝廷九成以上官员都得被开革了!”
“您这话说的倒是没错。这条律令自从制定出来之后,根本就没多少人遵守。不过要是有人较起真来,非要陛下按照大唐律令断案,您说陛下该怎么办?”
“不对呀!既然大家都这么干,那把这个盖子揭开,就是犯众怒的事。五大士族用这个理由对我进行弹劾,难道就不怕兔死狐悲,遭到所有朝廷官员的敌视?”
文四海却说道:“五大士族此举,被一些朝臣反感,很有可能。但要说遭到全体官员的敌视,就有些太过了。秦国公,您和其他人完全不同。”
“你是说我和五大士族有私仇?”
“那倒也不是。文某人的意思是,别人做生意,都是委托亲信之人打理,从来不会赤膊上阵。但是您就不同了……”
“该死!”听到这里,郭业就完全明白了。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
想当初自己以同名同姓之人的身份,和李泉签了买卖五十六座玻璃工坊的协议。
当时,自己对这个计策还非常得意,认为是神来之笔。
没想到,到了现在,这件事竟然竟然成了自己失败的导火索!
更别提,一个月之前,在长安府衙上,众目睽睽之下,自己亲口对李延青表示,这份文契是自己所签。还好死不死的,连写了几个名字给他!
这不是自己把证据送到敌人的手里吗?
还是太大意了。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想到这里,郭业叹了一口气,道:“看来这次是郭某人作茧自缚了。不过,要是以此为理由,要求郭某人致仕,虽然在大唐律法上没有问题。但是实际上,恐怕难令天下人心服口服。”
“秦国公,这次您又想错了。您注意到没有,所谓的第九条罪状和第十条罪状,可是分开的。您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郭业躬身一礼,道:“倒要向文先生请教。”
“这说明,您犯的律法不是一条,而是两条!官员经商,不得入仕这是第一条。”
“那第二条呢?”
“严禁官员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经商!咱们大唐律法有规定,违反了这条,即便是买卖公平,也要笞五十。如果显失公平,就要按照贪赃枉法论处。”
还有这规定?
郭业闻言,心中不由得叫了一声佩服!制定大唐律法的长孙无忌等人,真乃人杰也。
这条规定有道理不?简直太有道理了。在职官员,在辖区内兼营商业,无私亦有私,无弊亦有弊。
你说你买卖公平,在商言商?谁信呀!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利用权势,巧取豪夺。
身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郭业,对这条简直太理解了。这不就是严禁领导干部以及配偶子女经商的规定吗?
没想到,这条律法,在千年之前的大唐,就已经诞生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佩服归佩服,理解归理解。这条规定虽好,但若是管到了自己的头上,那就令当别论了。
郭业心里边委屈!
自己和李泉的交易,虽然不是没有瑕疵,但要说利用职权巧取豪夺,那也太不靠谱了。事实上,在这件事上,自己非但没有利用职权,相反还隐瞒了身份。
因为这事,自己就要承担贪赃枉法之罪,也太冤了一点。
再说了,这个罪过,就算自己想承担,也承担不起呀!五十六座玻璃工坊,不谈其中的技术含量,光建造成本就是五百六十万贯!
而自己花了多少钱?细算起来,不过是一万贯。
按照贪污五百多万贯钱财来惩罚,自己就是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郭业对着文四海躬身一礼,道:“此事到底应该如何了结,还望文先生教我!”
第1813章 败局将定,世态炎凉
文四海连忙站起身来,道:“使不得,使不得!文某人怎敢当秦国公如此大礼!”
“当得的,当得的,能否为我郭业洗刷不白之冤,可就全靠您了!”
文四海苦笑道:“恐怕要让秦国公失望了,老夫对于此事,也无能为力。”
“不会吧。文先生不是自诩为长安府衙内刑名第一吗?不是说官断十条路吗?怎么可能对此事束手无策?”
“唉,要是别的案子。别说十条路了,就是二十条路,老夫也能帮您找出来。不过,这个案子可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所谓的官断十条路。只能是说有十个断法,不违律令。但是要说服众的话,恐怕就仅仅有一条了。如今《长安晚报》一出,朝廷上下,军民人等,都眼睁睁地看着呢,根本就没有可操作的余地!”
说到这里,文思海都有些不好意思了,道:“老朽无能,不能为秦国公排忧解难,实在是惭愧!”
郭业摆了摆手,道:“文先生不必自责,要不是您,郭某人还看不出其中的危机呢。现在有了防备,就能早作绸缪。文先生今日所为,功劳不小。”
“多谢秦国公的体谅。虽然老夫不能为您出谋划策,但是吉人自有天相,老夫相信您终究会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郭业强笑道:“借你吉言!”
……
……
连文四海这种老油条都没办法,郭业知道,这次自己真的麻烦大了。
原来《长安晚报》,对自己和五大士族商战的报道,对于自己生平的介绍。不是为了帮自己扬名,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今天给自己致命一击!
现在,长安城的百姓,文武百官,都对自己和五大士族商战的事情了解的一清二楚。
换句话说,自己现在已经罪证确凿。
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何况自己根本就不是王子?
近百万双眼睛在盯着李二陛下,只看他如何处置自己。这种情况下,李二陛下就是再宠爱自己,也不可能再对自己维护了。
恐怕这次,真的是在劫难逃!
……
事实证明,文四海并没有夸大其词,郭业的猜想也距离事实并不遥远。
到了第二天,《长安晚报》上,就对郭业应该被如何定罪,进行了详细的剖析。
它把大唐律例上,与此有关的法律条文全部刊出。最终的结论是,秦国公死有余辜,就算李二陛下法外施恩,也得夺去他的一切官职,遣回原籍,永不叙用。
百姓们看了这篇报道,大部分人是……拍手称快!
这倒不是大家和郭业有仇,也不是郭业官声不好。
造成这种状况的真正原因就是——看着往日里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倒霉,实在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喜闻乐见的事情。
至于官场上,一股弹劾郭业的风潮,正在迅速的刮起。
弹劾郭业的人里面,有些人是受了五大士族所托,有些人是和郭业有仇,还有一部分人,则是趁火打劫。
秦国公郭业违法一事,证据确凿。痛打落水狗的事情谁不愿意做?稳赚不亏呀!
至于帮郭业说话的?也不是没有。比如说郭业的老哥哥尉迟恭,比如说卫国公李靖,比如说未来的宰相接班人马周马元举……等等。
不过,这些人再怎么帮着郭业说话,也改变不了他的困局。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你郭业违法了,自己签名承认了,该怎么处罚,法令条文都定死了。最重要的是,这个案子的详情,已经众人皆知了。
这种情况下,想扭转舆论,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
接下来的几天里,郭业的情况迅速恶化。
首先,顺公公偷偷来见他,宣布了李二陛下的口谕——命他主动辞去长安令一职。
对于长安令,郭业当然毫无留恋。要不是这个倒霉职位,自己今日何必如此狼狈?他马上就写了一份奏折,让顺公公转交给李二陛下。
在这份奏折里,郭业不仅请辞了长安令,还请辞了领军卫府大将军一职。
辞去这个职位,当然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领军卫府大将军负责长安城的治安。自己那些产业,主要分布在长安城。不把这个职位辞了,无论如何都是说不过去的。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辞去这两个职位,并没有让舆论平息。相反地,此举更加助长了那帮御史们的嚣张气焰!要求彻查秦国公的奏章,如同雪片一般飞入了皇宫大内。
这可怎么办?继续退让,怕那些御史言官更加得寸进尺。可是不继续辞官的话,此事又该如何收场?
郭业没发愁多久,就有人帮他做了决断。这个人正是李二陛下。
也不知张亮用了手段,趁着郭业焦头烂额之际,入宫见驾,重新获得了李二陛下的信任,命他官复原职。
这下,郭业真正的职司就只剩下礼部尚书了。再把这个职司辞去,他就只能以不到三十岁的“高龄”,回家养老了。
到了这时候,舆论的攻势总算消停了一些。那些打太平拳的人知道,再继续弹劾郭业,可就和秦国公结了死仇了。
这次把郭业斗倒了又能怎么样?有道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人家郭业还年轻呢,足可以再等上个二三十年。
到时候自己的子孙后代,就要为今日之事付出惨重的代价。
至于被五大士族控制的人,以及郭业的仇人。他们暂时把拳头收回来,可不是为了放郭业一马,而是为了下一次打出去,更有力度!
正在这个敏感的时刻,李泉出现在了秦国公府中。
“呵呵,李家主屁股上的伤好的挺快的嘛,这么快就生龙活虎了。实在是可喜可贺之事!”郭业语含讥讽。
李泉道:“多谢秦国公的关心。当日在大街之上,您对在下的教诲,李某人终身不敢或忘。”
“呦呵,莫非李家主还想报复不成?”
“哪里,哪里。秦国公误会了。其实,李某人今日前来,可不是为了向秦国公宣战,而是为了化干戈为玉帛?”
“化干戈为玉帛?”郭业冷笑一声,道:“在下并不觉得,咱们之间还有和解的可能。”
李泉却摇了摇头,道:“秦国公此言差矣。不错,咱们以前是有不少的误会。但是,您好好想想,那么多次冲突里面,都是我们五大士族吃亏,您这边儿不仅毫发无损,还有不少进项啊!有什么放不下的?”
“我的职司现在只剩下了礼部尚书一职,还叫毫发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