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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165节

      “勇子,嘴巴脏了!”

    行到近前,熙哥止住脚步,冲贾勇微笑道:“快擦擦吧。”

    谁都知道熙哥这话是什么意思,鉴于贾勇先前的蛮勇表现,白衣女郎以为他断不会照做,哪知道,贾勇竟铁青着一张脸,抬起好似千斤重的手臂,在干干净净的嘴巴上,擦了擦。

    “这才对嘛,年纪轻轻,脾气可别这么大!”

    熙哥又温和的关怀一句。

    贾勇一言不发地坐了回去,埋着头,一张脸转瞬烧得通红。

    熙哥却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提溜起身侧服务员手中托盘上的那瓶红酒,崩的一下,拔掉瓶塞,取过高脚杯,倒了半杯,微微躬身,礼貌地朝白衣女郎递来,“美丽的小姐,请赏光!”

    动作虽然文雅,语气虽然温文,却听得白衣女郎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蹙眉冲红衣女郎道:“丽华,咱们走吧!”

    红衣女郎回个笑,“好吧,正好我也在这儿呆烦了,勇子,你不说中午带咱们去那劳什子第一鲜吃火锅么,赶紧着吧。”

    说话儿,便拉着白衣女郎,急步朝外行去。

    “站住!”

    熙哥再度出声,声音一如方才那般温和,其中更多了分坚定,“还请这位小姐赏个光,丽华,你就是急着吃饭,熙哥我这杯酒的时间,必须得让出来。”

    红衣女郎身子一顿,怔了足足五秒钟,回头咬牙道:“熙哥哥,妹妹我可饿了,你这杯酒权且记上,改天妹妹我摆宴向您谢罪,这会儿,是真陪不了了。”说话儿,扯着那白衣女郎风一般,消失在了门外,好似在躲狼。

    ………………

    轻烟袅袅,炭火通红,一个脸盆大小的铜锅内,白汤沸腾,辣椒飘红,香气四溢。

    先前在“歌乐山”欢歌的红衣女郎,白衣女郎,白斯文,贾勇四人,便在这第一鲜的包间内,围炉而坐。

    说来,锅中的食物着实鲜美,白衣女郎自问是吃过好东西的,可眼前的这锅火锅,依旧让她留恋不舍,拿起筷子,涮个没完。

    反倒是红衣女郎,白斯文,贾勇三人象征性地伸了伸筷子,便各自抱着汽水,没精打采地歪倒在了一边。

    白衣女郎饕餮了好一会儿,才发现场面不对,轻轻拿胳膊顶了顶左侧的红衣女郎,“丽华,这火锅真的很不错,你怎么不吃啊,不是早就说饿了么?”

    红衣女郎摇摇头,“没胃口,你自个儿造饱吧!”

    瞧见白衣女郎眼中的愕然,白斯文解释道:“华子哪里是没胃口,压根儿就是在发愁。”

    “发愁?为什么发愁?”白衣女郎反应极快,方问出,便接道:“难道是为刚才那个熙哥?”

    白斯文冲白衣女郎比了个大拇指,正要接茬儿,却被红衣女郎打断,“谁说我发愁,不就是个康熙么,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挨得着么?”

    红衣女郎嘴上虽硬,可熟知她习性的白衣女郎,却从她游走的眼神中,捕捉到了担忧,小声道:“丽华,没事儿的,在明珠,不怕的!”

    “不怕?姐姐,明珠是超级大都市不假,可上层人物的世界,不是你能了解的,只有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白衣女郎的单纯,贾勇不知道是该欣赏,还是该嘲笑,“美女,那个康熙,可不是好惹的,性子阴狠,有仇必报,华子今儿没给他面子,定会被这王八蛋抱负,算了,华子,你还是赶紧回学校吧,你不在明珠,他姓康的总不能抱负到伯父身上去。”

    “那可没准儿。”

    砰的一下,白斯文将汽水瓶顿在了铁桌上,“前回,刘二不就是打球的时候,不小心用篮球砸了干殿下一下,就被这孙子,连儿子带老子一块儿收拾了么,刘二的老爹本来好好一个实权处长当着,结果,愣被弄去管大街了,刘二更是被他老爹结结实实揍了一顿,捆绑着送到了干殿下面前跪了,前车之鉴啊,不得不防……”

    “别叨叨了,烦死了……”

    红衣女郎瞪了白斯文一眼,甩甩头,似乎要将烦恼赶开。

    “丽华别怕,他不敢怎样的。”

    白衣女郎轻声安慰,伸手拍拍红衣女郎的胳膊。

    红衣女郎默然点头,扬起脸道:“不如咱们现在就回去吧。”

    白衣女郎方要应声,砰的一声响,包厢的大门被踢开了,紧接着,那熟悉的令人讨厌的声音,便传来了进来,“往哪儿走啊……”

    第二百五十七章紧逼

    “丽华妹妹,方才不是说要请哥哥我吃酒宴么,老话说,相请不如偶遇,既然撞上了,就是缘分,这餐饭咱得吃,要不然,杨书记知道了,该怪丽华妹妹没礼貌了不是,这让妹妹受责备的事儿,做哥哥的当然不能做!”

    伴随着话音,康熙旁若无人,长身而入,身后还跟了三人,两青年,一壮汉。

    两青年光看装扮,便知是和康熙一般的大院子弟,那壮汉则一脸的豪迈,短粗的脖颈处露着壁虎状的刺青,显是江湖中人,此人敢在严打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的当口,将刺青外露,足见其胆色和依仗。

    瞧见康熙,红衣女郎,白斯文,贾勇三位的脸色立时一暗,再瞧见康熙身后的那两位青年,三人的脸蛋简直像刷了绿漆。

    “果然是丽华同学,先前听熙哥说了,我还不信,怎么着,丽华同学到京大溜达了一圈,就不认老同学了,请熙哥吃饭,怎么能不捎上我。”

    搭腔的是紧邻着康熙身后的青年,五短身材,头大脖细,十分丑陋,说话的当口,眼睛却不住朝白衣女郎身上歪斜。

    “庞龙,你不是判了五年么,怎么……”

    听见丑陋青年说话,红衣女郎才确准其身份,立时惊得站起身来。

    庞龙抽出烟盒,慢条斯理的叼一根烟,嬉道:“丽华同学,你还是老样子,说话不怎么经过大脑,我那是劳动改造。这不,我在里面改造成功,表现良好,自然提前解放喽,得了。跟你侃了半天,我还真饿了。”

    话音方落,庞龙迈步上前,旁若无人一般,伸手朝锅里捞去,沸翻盈煮的铜盆,简直被他当了洗脸水,异乎常人粗糙的双手伸进去。左起右落,右起左落,一会儿功夫,便被他捞了斤多干货,塞进了嘴巴。

    庞龙吃相极是难看,汁水淋漓,荡得满桌皆是。可场中众人的注意力却丝毫没落在庞龙的吃相上,而是他那双已经通红如血却又不见水泡。肿胀的糙手上。

    红衣女郎冷道:“庞龙,要吃就好好吃,我这儿又不是没筷子,跟你爸练了两年,难不成就剩了到我这区区弱女子面前显摆的能耐……”

    嘴上如是说,红衣女郎心中对庞龙的畏惧,还在那康熙之上,这庞龙自幼随他那个现在已经做到武警总队的老爹练武,心狠手黑。两年前,此人在明珠师专,因为争水洗碗,就将打得两人重伤,一人致残,判了五年。

    如此残暴之人,红衣女郎是一时一刻不想面对。再看此人旁若无人地伸手进沸水中捞取食物,足见其蛮野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