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节
叶明强是某市一家地方晚报的记者,业务能力很强,但有点贪财好色的小缺点,有过一些利用职务之便敲诈勒索的传闻。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当晚他会出现在那位富豪的别墅里,没有人知道他和死者的关系,无论警方怎么讯问,他都守口如瓶、坚决不肯交代。他只是一直反反复复地诉说着同一件事。
“我没有杀他,他是自杀的!”叶明强说,“我根本就没有碰他,是他自己拿起刀来,自己一片一片地把身上的肉割下来的!”
任何一个稍微具备一点生理常识的人都不会相信他的话,但叶明强始终坚持着不改口。而在那一夜的惨案发生之后,他的精神也越来越不正常,经常在审讯中突然陷入无法自控的癫狂状态,夜里睡觉更是时常在噩梦中发出响亮的尖叫,以至于被同室的看押犯连续殴打。
最终,他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并且很快转移到了重症病区。
而现在,根据黄力所提供的最新消息,这个名叫叶明强的杀人嫌犯,已经割腕自杀了。
“唉,我们在网上还挺聊得来的,”黄力说,“之前科比来中国的时候,每次他都抢着去做现场报道,给我们发回来好多照片。”
冯斯无法理解这种狂热的偶像崇拜情结,他只是单纯地对这桩奇案感兴趣。但叶明强刚刚去世,他也不好显得太过冷血,只能耐着性子听黄力讲了很久他们这群球迷之间的往事,直到黄力眼泪汪汪地说出一句“这样也好,至少他不用亲眼看着科比退役了”,才插口问:“你觉得叶明强真的是疯子吗?”
黄力想了想,犹犹豫豫地摇摇头:“我不那么觉得。他的性格的确是稍微有些偏执——球迷的性格都偏执——但是头脑一向很清醒,是个聪明人,不像精神有问题的样子。”
“那你知道他为什么会在半夜三更去找刘鑫吗?会不会是像网络上猜测的那样,他是掌握了刘鑫的什么把柄、跑去讹诈的?”冯斯又问。刘鑫就是那个年轻的富豪,靠着一款独具匠心的手机app掘到第一桶金,创业一年后拿到了一亿五千万美元的融资,一时间成为青年创业者们的偶像。
“这个还真不好说,我只能说,按叶明强的性格,有可能做出这种事。”黄力说,“以前我们一个球迷论坛搞线下聚会时,叶明强去过,据接触过他的朋友说,叶明强喜欢蹭点小便宜,在钱的事情上很较真。在这种网友的聚会上尚且如此,我估计他应该是一个很爱财的人。”
冯斯点点头:“的确有这种可能性。也许刘鑫真的有什么把柄握在他手里?”
“那我就不清楚了。”
下午的集体活动结束后,冯斯回到房间,不知道怎么的,心里总觉得有些事情挂着放不下。越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呆着,那种隐约的不安就越发强烈,似乎是有什么极其重要的线索在自己的身前掠过,却没有能够伸手抓住。
这是怎么了?冯斯琢磨着,回忆着自己这一天的活动。是因为早上护士给他拿药时脸色不太好看令他起了疑心?是因为还在惦记着曾炜和父亲的关系?是因为午饭没有见到黎微所以不大放心?还是说,因为和黄力的交谈,又回想起了那桩血腥怪诞的案件,因而有些瘆的慌?
最后他自嘲地摇摇头:反正现在想什么都是多余的。他甚至连回校上课都不行,只能呆在这个精神病院里装疯子。说到底,一切都怪哈德利教授,如果他不死……
哈德利教授?
哈德利教授!冯斯握紧了拳头,猛然醒悟过来。原来那种一直萦绕在心头的不安的感觉,就是来自于这个死老头——哈德利教授的死法,以及自己莫名其妙身背的杀人嫌疑,难道不是和刘鑫的惨死有些相像么?尽管老头儿的死状并没有那么惨烈,但至少也是遍身伤口,身处现场的自己也并不记得曾经行凶。
两人的死法有共通之处!
他一下子从床上弹起来,有些兴奋地在病房里走过来走过去。是的,这两件事情的确有一些近似的地方,其区别只是在于程度的不同。虽然他还不明白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但他心里却深深希望这二者的性质是相同的,因为那样就可以证明他的无辜。
当然,要完成这个推理链,首先需要证明的是叶明强说的是实话而不是谎言。所以,他必须尽快查清楚这桩案件的前因后果。尽管连警察都还没能摸清真相,区区冯斯就想要越俎代庖扮演安乐椅神探,未免有些自不量力。
“就算是痴人说梦也得试试,”冯斯锤了锤自己的额头,“总不能一辈子躲在疯人院里吧?”
他也不去打扰宁章闻,自己先用手机搜索叶明强和刘鑫的资料,具体情况和黄力所说的差不多。叶明强是个颇有贪欲的记者,曾经因为敲诈勒索被举报,但由于没有相关证据,并没有被起诉,只是遭受了内部处分。此人脑瓜灵活,嗅觉独到,在挖掘隐私方面颇有一手,微博上也曾有人指名道姓地骂他,但还是苦于没有证据,除了骂两句,并不能干别的。甚至还有人公开找叶明强约架,但叶明强完全不予回应。
可见此人不但能敲诈勒索,行事还非常谨慎,冯斯想。单纯地想要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他敲诈刘鑫的证据,可能性基本为零。倒不如换一个思路,查一查刘鑫这位网络时代的新贵的动向,也许能发掘出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
“刘”是中国总人口排名前几位的大姓氏,而三金为鑫,所以“鑫”也是希望自己子女富贵的中国人最常给子女起的名字。这两个字组合在一起,光是各种社交网站上同名同姓的人群就能找出几百上千号,再加上手机屏幕大小有限,搜索过程实在痛苦不堪。好在这位有钱的刘鑫总算不大不小算是个名人,有关他的新闻往往排名会高一些。
在搜索引擎网站上翻了好几十页,手指头都快要抽筋了,冯斯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被淹没在信息的海洋里。正当他觉得有点头晕眼花的时候,突然之间,两个令他极度敏感的字眼从屏幕上跳了出来。
“西藏”。
冯斯的眼睛立刻睁圆了,他伸手点开这个链接,发现它的指向是刘鑫所拥有的网络科技公司的官网,并且早已被删除,幸好还有旧网页搜寻工具可以还原。这是一条用于企业形象宣传的公司新闻,时间在两年之前,主要内容很简单:公司总裁刘鑫前往西藏,参加了一项极富危险性和挑战性的活动:徒步穿越羌塘无人区。
新闻后面附了一连串的简历,意图说明刘鑫并不是一拍脑袋就决定去出风头博眼球的无知土豪,而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徒步穿越者和野外生存专家。冯斯一条一条地看下去,假如这些罗列的条目都属实的话,这个刘鑫还真算得上是个探险专家,已经先后征服过国内多个危险地域。
而这一次,他的挑战项目,是广袤的羌塘无人区,雪域高原上的生命禁区。
西藏。羌塘无人区。这两个词汇已经是第二次出现在冯斯的视线里了。
穆子健被杀前,曾经对着哈德利教授大喊“我们在西藏见过!”而此前几个月,和穆子健一样去往西藏考察的专家们陆续被害,他们所考查的墓葬的方位,正是在羌塘无人区里的某一处。
冯斯敏锐地意识到,这绝不是巧合,西藏和羌塘无人区,多半就是导致刘鑫和叶明强发生联系并最终被害的关键。他忽然间有了一种大胆的假设:刘鑫会不会也在无意中发现了那个神秘的地下墓葬群?
墓葬群里到底藏着什么东西,能这样操纵人的生死?
他定了定神,继续翻看公司页面,发现不只是这条新闻被删除了,后续也再也没有任何新闻提到刘鑫的这次西藏之行。看来是出于某些原因,公司把这一趟原本算得上是提升企业文化形象的旅程彻底抹去了,幸好搜索引擎上还留下了蛛丝马迹,幸运地被冯斯发现了。
看来要从公司网站上找到相关报道是不太可能了,不过时间地点俱在,国内敢于挑战羌塘无人区的人并不多,他相信按照这个关键词去搜寻,一定能有所斩获。
果然,他很容易就找到了相关新闻,但新闻的内容却让他愣了半晌。新闻里说,那一次的挑战羌塘无人区活动发生了意外——这支由七个人组成的队伍,在翻越一座雪山时发生了意外。一场突如其来的雪崩袭击了整个队伍,最终只有一人生还。那个人在雪山里苦熬了一星期,最终竟然活着盼到了救援,简直堪称奇迹。
这条新闻里并没有提到具体人名,难怪那么轰动的大事却没有出现在上一次的搜索结果里,但毫无疑问,这个唯一的幸存者就是刘鑫。冯斯猜测,说不定是刘鑫花钱勾兑了记者,让对方隐去了他的名字,这是一种常见的危机公关手段。至于刘鑫为什么要那么做,可能其中就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了——要知道从雪山劫后余生归来,原本是很值得炫耀的一种资历,刘鑫作为一个精明的生意人,不可能没想到这一点。
在那场雪崩里,一定发生了什么事,非同寻常的事,冯斯想。这样一来,总算是有那么一点方向了,如果能查清楚当时的详细情况,或许就能够找到一些有用的线索。
但从那则新闻谨慎而滴水不漏的措辞来看,雪崩事件的详情不可能在公开的网络上找得到,或许需要去当面接触那位撰写新闻的记者才能得到答案。冯斯记住了记者的单位和名字,然后放下手机,闭上眼睛,刚才的那一番搜索实在太费眼睛,休息一会儿再继续吧。
躺了一段时间之后,脑袋舒服多了,眼睛不酸了,肚子却开始咕咕叫。侧头看看窗外的天色才反应过来,不知不觉之间,已经到了晚饭的点儿。
“上网果然会让人沉迷……”冯斯嘴贱地咕哝了一句,发现护士并没有来叫他去吃饭,不觉稍微有些奇怪。他走到门口,想要喊一声护士,眼里却看到一个奇怪的景象。
——门框附近有一只蛾子,翅膀凝固不动,悬停在半空中。
北京的十一月天寒地冻,但精神病院大楼内部的暖气一向烧得很足,所以偶尔还会由昆虫活动。但眼前这只蛾子实在是天赋异禀,怎么可能不扇动翅膀也能停在空中呢?
难道这是什么稀罕的新品种?冯斯疑惑地凑上前。他看清楚了,这就是一只很普通的飞蛾,有着肥胖丑陋的躯干和浅黄色的翅膀。此时此刻,它就像是一个凝固在琥珀里的化石一样,纤毫毕现、栩栩如生,就是不能动弹。
——但什么样的化石会停滞在半空中?
突然之间,冯斯产生了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样一只超越常理的悬浮飞蛾,让他想起了几个月之前的另一次经历。当时他正坐在去往贵州的火车上,却陷入了蠹痕制造的特殊空间,发现整列火车上除了他和梁野之外,其他人和物全部进入了时间停止的状态。那也是他继发现林静橦不会被金属所伤害之后,再一次遇到的超自然场面。
现在也是这样的情形么?他有些疑惑,先看了一眼手机,没错,手机果然没有丝毫显示了。他又转身来到窗户旁,隔着安装在外的金属护栏向远处张望。他发现,窗外的草坪上,一只麻雀飞快地掠过,一个下班的护工正以正常速度向着医院大门方向走去。看来时间停止的范围并没有超出这座大楼。
这和上次的幻境不大一样,冯斯对比着,上一次当火车里的时间停止后,车窗外什么也看不见,只有浓密的云气。这是否说明,制造这一次时间停止的敌人,能力不如上一次的?
他忽然自嘲地笑了起来。不管能力是否比上一次的弱一些,反正比他得强出个几百上千倍的,再弱也是他无力反抗的。总而言之,伟大的天选者冯同学在疯人院里躲了几天之后,再一次被敌人发现,这一回,大概不会有守卫人来救他了——因为守卫人们也不知道他在这里。
“认命吧……”冯斯自言自语地念叨着,懒懒地往床上一靠,耳朵里已经听到了钥匙插入锁孔转动的声音。
门被打开了。一个曲线玲珑的身影走了进来。这样的身材,冯斯十分熟悉。
“生活总是充满惊喜啊!”冯斯咧嘴笑了起来,“说说吧,你是想要抓我呢,还是打算直接杀掉我?”
这个正在走进门来的人,正是冯斯的前任女友,黎微。
三、
已经是晚饭时间了,关雪樱居然不在家里,这让刚刚进门的文潇岚感到了一丝意外。她给关雪樱发了短信,然后拨打电话以提醒对方查看,也始终没有收到回信。
她隐隐有些不安,推门看看宁章闻,最近总是从夜里一直工作到第二天中午的宁章闻正在床上酣睡,发出响亮的呼噜声。她不忍心吵醒他,只好在家里干等着了。
文潇岚从冰箱里找出前一天吃剩下的米饭和一盘茄子烧肉,放在微波炉里加热。茄子烧肉虽然是简单的家常菜,但关雪樱烹调手法上佳,并不放重油重盐,也能让整份菜酥香可口。
吃完饭,她收拾干净桌子,从书包里拿出一沓表格开始填写。近期学校正在进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无所不能的文潇岚自然是候选人之一。
“优秀学生干部……热爱祖国、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背后传来一个充满嘲弄的声音,“这种小孩子过家家的把戏也亏你摆出那么一张严肃对待的脸。”
文潇岚重重地哼了一声,语气里倒也并不显得生气:“就算对你这样两个脑袋还给我起奇怪外号的怪物,我不是一样严肃脸对待?”
她扭过头的时候,脸上却并不严肃,而是微微带着笑意:“有那么一段日子没见到你的大头啦。”
站在背后的正是双头人范量宇。九月份的时候,他因为一次黑暗家族的袭击而受了重伤,被迫要挟文潇岚暂时收留他。不久之后,他们有了一次共同御敌的经历,在这一次生死一线的战斗之后,两人之间倒是产生了一种淡淡的友谊。对于性情怪异杀人如麻的范量宇来说,能和文潇岚这样一个普通人站在一起聊两句天,实在是难得。
不过现在,范量宇似乎没有聊天的雅兴。两人打过招呼之后,他立即开口问:“小哑巴呢?”
文潇岚愣了愣:“小樱吗?我也不知道她在哪儿。我拨她的手机,她也并没有回短信……”
说到这里,她忽然意识到范量宇来这里的目的:“是不是小樱有危险?”
“有人在找她。”范量宇简短地回答,“所以我们得抢在前头。你能想到她大概会去哪儿吗?”
“小樱不能说话,除了我们几个人之外,也并不太爱和别人接触,她从来不去会什么朋友的,除了买菜也很少出门……”文潇岚忽然眼前一亮,“她应该会在白天去买菜!我们可以到菜市场问问,卖菜的人有没有见过她。不过,你……”
她有些迟疑地看着范量宇,范量宇会意,忽然伸手按在自己那颗没有意识的畸形小头上,用力往下压。文潇岚瞠目结舌地看着这颗脑袋一点一点往范量宇的脖颈里面缩回去,直到完全缩入体内,消失不见。范量宇再把风衣后面宽大的帽兜翻上来,戴上一副口罩,那张布满伤疤的丑陋大脸也算是勉强藏起来了。
“头还有点歪,不过不至于把人吓得大小便失禁了。”范量宇说。
文潇岚笑了起来:“你这副样子,我还真有点不习惯。跟我走吧。”
两人下了楼,去往校内的菜市场。此时正是人们下班后买菜的时间,菜市场里很是拥挤,范量宇虽然个头不高,但身躯异常粗壮,在人群里和其他人接踵摩肩之时,鼻子里忍不住会发出轻轻的低哼,显然是不太喜欢这种亲密接触。但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紧紧跟在文潇岚的身后。
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现在算是在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行走在凡人的世界中吧?文潇岚想着,不禁哑然失笑。不过话又说回来,能让范量宇强忍着不耐烦亲自出来寻找关雪樱,这次的事件恐怕非同一般。
“到底是什么人要找小樱?”文潇岚问。
“黑暗家族的成员,”范量宇说,“姓冯的小子把小哑巴从山村里带出来之后,马上被各大家族认出了身份。”
“什么身份?”
“三言两语说不清,先简单跟你解释一下,”范量宇说,“我们都不清楚小哑巴本人到底是什么人,也都想摸清她的底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牵涉着某种可能会摧毁整个守卫人世界的大秘密。”
“摧毁守卫人世界?”文潇岚的嘴张圆了。
范量宇肯定地点点头。
卖鸡的小贩向文潇岚确认,中午的时候关雪樱曾经来过,买了一只肉质鲜嫩的仔鸡。但关雪樱在宁章闻家里既没有留下鸡,也没有留下其他蔬菜原料,这说明她买完鸡之后根本没有回过家。
“难道是在半路上就被抓走了?”文潇岚很是焦急。
范量宇拍拍她的肩膀:“镇定,啤酒瓶。她还有用,一时半会儿死不了。”
文潇岚回过头,诧异地看着他:“你刚才……是在尝试着安慰我吗?”
范量宇耸耸肩:“算是吧。这种事我不擅长。”
“你已经做得很好了。”文潇岚微微一笑。
范量宇扭开头,没有看她。两人沉默地走出菜市场,范量宇忽然说:“带我沿着小哑巴最惯常走的路再走一遍,走慢一点。”
文潇岚愣了愣:“可是,她平时走的路线并不太一样,有时候会顺路去超市,有时候会拐一个弯去水果摊……”
“都走一遍。”范量宇打断她。
文潇岚点点头,当先走在前面,范量宇依旧默默地跟在她身后大约两三步的距离。在冬日傍晚的寒风中,两人走了四条不同的线路,都是关雪樱出门采购可能走的路径,但范量宇没有什么发现。
“我再走一遍,”范量宇说,“这四条线路我都记住了,你回去吧。外面……”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但文潇岚已经会意,范量宇想要说的是“外面冷”。
他居然是在关心自己。
看着这个把骇人的相貌深藏在帽兜里的杀人魔王,不知怎么的,文潇岚心里涌起一阵温暖的意味,同时还有一些酸楚。似乎此刻站在她面前的并不是那个令守卫人世界谈虎色变的凶神恶煞,也不是那个丑陋恐怖到能把人直接吓晕的双头怪物,而只是一个孤独的、厌弃世界也被世界厌弃的普通男人,正在用他独有的方式捍卫着他的自尊。
“你不……不喜欢和别人谈话,万一有需要询问什么的,也不方便,”文潇岚说,“还得带着我。”
她只说了这一句,语声很轻,但范量宇已经听出了其中坚决的味道。他忽然笑了起来。
“还真是个死倔的啤酒瓶呢……”范量宇的大头在帽兜里轻轻摇晃了一下,“走吧。”
两人真的沿着那四条线路又走了两遍,这回换成范量宇在前,文潇岚在后当跟班。范量宇走得很慢,虽然脸被帽兜遮住看不清表情,但文潇岚可以想象,他的神情一定无比专注。他就像是一条猎狗,敏锐地搜寻着普通人无法注意的蠹痕的踪迹。
这条充满野性的猎狗,假如真的有一个他愿意保护的主人的话……一定会非常忠诚吧?文潇岚的心里忽然冒出了这么一个古怪的念头。她被这个奇特的联想逗笑了,随即重重打了个喷嚏。范量宇回过头看了她一眼,她不禁有些脸红。
“没事儿没事儿,鼻子发痒而已,”文潇岚赶忙摆手,“咱们接着走。”
“我累了,需要先回去歇会儿,你要乐意你自己走。”范量宇冷冰冰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