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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3节

      她跟家里反抗了很久,最终没能敌得过“父母之言,媒妁之命”。平远侯给她物色了一门好亲事,只等着她及笄后就嫁过去,可是这门亲事始终没成,因为成亲前几天,她在家中投缳自尽,等到被人发现的时候身体已经凉透了。

    这件事不是秘闻,上辈子魏箩只要有心打听,就能打听出来。

    她还听说魏常引从此闭门不出,谁也不曾再见过他的面。

    他心里也是有许多苦衷的吧。

    魏箩看着他背影入了神,等到人消失不见了,她还没能回神。宋晖轻轻地弹了弹她的脑门,笑着问:“阿箩在想什么?如此入迷。”

    魏箩捂着脑门看他,水润润的眼睛透着迷茫,半天才弯起眼睛一笑,“我在想大哥哥去哪里?大伯母说他的腿不好,不能去太远的地方。”

    这个问题宋晖也不清楚,想了想道:“他大概有事吧。”顿了顿,他问魏箩,“明日就是端午节了,阿箩想出门吗?街上有许多好玩的,宋晖哥哥可以带你玩一整天。”

    魏箩配合地点头,“想呀!”

    她只在重生第二天上过一次街,根本没来及逛一逛,盛京城的街道是最繁荣的街道,来往商客络绎不绝。她是天生好热闹的,有人愿意带她出去,她自然乐意。

    忠义伯世子带着家人告辞的时候,宋晖趁机向魏昆说起此事,魏昆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只不过宋晖能力有限,只能带魏箩一个,带得多了容易出事。所以魏筝和常弘都留在家里,明天不许出门。

    *

    原本一切都好好的,除了常弘闹了一晚上别扭外,其他都很顺利。偏偏第二天一早吃早饭时,魏箩一个不留神,把一颗门牙囫囵吞进了肚子里。

    那颗门牙本就松动好几天,她不敢动,吃东西也很小心翼翼。谁知道今早厨房做得包子太美味,馅儿又足,她只觉得门牙一松,下意识一咽,门牙就顺着滑进了肚子里。

    她呆住了,反应过来后跑到门前张嘴吐了很久也没吐出来。金缕不明所以,还当是包子做得不好吃,端了一杯茶准备让她漱口。她抬起小脸,拧着眉头,一张嘴牙齿豁了一个口儿,说话还漏风:“金缕姐姐,我把牙咽下去了……”

    牙齿咽进肚子里,堵住气管可不得了。

    金缕忙把茶杯放下,着人去请大夫。好在大夫看后说没事,过几天从肠道里排出来就行了。

    魏箩还是觉得很丢人,吃包子把门牙吃进肚子里,她又不是真正的六岁小孩子。心里这关过不去,一早上都闭着嘴巴不说话。

    辰时左右,宋晖亲自来接她,发现她跟平时有点不一样。

    小家伙今儿个怎么不说话,也不爱笑了?

    宋晖今天没有骑马,为了照顾魏箩改乘马车。他把她抱进马车里,好奇地问:“阿箩今天不高兴?”

    魏箩摇摇头,不吭声。

    他又问:“那为什么不说话?”

    魏箩抬起乌溜溜的眼睛看他一眼,捂住嘴巴闷闷地说:“我的牙掉了。”

    宋晖听后非但没笑话她,还拿开她的手,关心地看了看。他的妹妹宋如薇也刚刚换过牙,小孩子都经历过这种事,没什么可笑的。你一笑,她更生气,说不定就自尊心受创,再也不搭理你了。

    果不其然,他态度坦诚,魏箩也觉得好受许多。不再闭口不言,偶尔肯跟他说一两句话。

    到了熙来人往的街头,远远就能听见街市繁闹的声音。这条街最是宽敞,能并排走八辆马车不成问题,忠义伯府的马车不停,一直来到一家酒楼门口,门前匾额写着“珍萃斋”三个大字。珍萃斋是盛京城闻名的酒楼,装潢精致,菜肴精美,鱼翅羹和桂花鱼骨做得出神入化,回味无穷。

    当年崇贞皇帝出巡时路过此地,称赞这里的饭菜可口,从此这家酒楼就出了名,生意越做越好。直到今天,接待的大部分都是豪门贵勋,普通人家想到这里吃菜,还要提前十天预定位子。

    宋晖今日带魏箩来这里,就是想带她尝一尝这里的桂花鱼骨。

    他领着魏箩进门,忠义伯府的人早已预定好位子,身后的侍从报上名号,自有小厮领他们去楼上雅间。

    宋晖牵着魏箩上楼,偏头问她:“阿箩一会儿想去哪玩?”

    魏箩认真地想了想,“我想去买一条长命缕……”

    长命缕能保安康,免除瘟病,她想给常弘戴上一条长命缕,希望他这辈子能活得平平安安。她以前不信鬼神,如今能重活一世,也不得不信了。

    话没说完,就看见面前挡着一袭宝蓝菖蒲纹杭绸直裰,对方站在楼梯口,想必是要从楼上下来。

    她本想往旁边让一让,谁知道一抬头,居然对上赵玠那双幽深似海的眼睛。

    赵玠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她下意识张着小嘴,没来得及阖上,正好露出里面空空的门牙。

    ☆、第018章

    魏箩立即阖上嘴,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他,小模样颇有点警惕。

    这会儿不是在家里,身边也没有长辈,所以她对他的态度也变了么?赵玠觉得她很有意思,明明是个小孩儿,可是却又处处跟普通的孩子不同。如今她掉了门牙,反而更像一个寻常的小丫头,滑稽之中带着可爱。

    宋晖不知他们认识,更不知面前的人是靖王。赵玠多年不曾回京,他离京时宋晖只是个不满十岁的孩童,如今他回京月余,却从未在公开场合露过面,宋晖认不出他也是很正常的。

    宋晖出于礼节往旁边避让,见对方未动,便牵着魏箩走向订好的雅间。然而刚走一步,一旁穿青色布衫的侍卫便自动拦住他们的去路。宋晖微怔,不解其意,“这位兄台,有事么?”

    朱耿不说话,他只是奉赵玠的命令行事而已。

    赵玠踱步来到魏箩面前,俯身抬起她的下巴,双眼含笑:“张嘴。”

    魏箩紧紧闭着嘴巴,他说张就张,她多没面子?而且他一看就是嘲笑她的,她才不听他的话!

    她越是不听话,赵玠就越想让她听话。他今儿个心情好,不介意跟她在这里多耗一点儿时间,于是就用另一只手捏住她小小的鼻子,力道不大,怕把她捏坏了。小丫头一开始还能忍,渐渐憋得脸蛋儿通红,精致的小脸满含怨气,终于张嘴说道:“……放开我!”

    可惜少了一颗门牙,说话说得不太清楚,乍一听有点儿走音。赵玠唇边的笑意越来越浓厚,松开她的小鼻子,抬着她的下巴仔仔细细端详她的门牙许久,问道:“这回你还咬我么?”

    魏箩太丢脸了,小孩子也是有尊严的!她紧紧抿着粉嫩的唇瓣,不理他。

    那边宋晖见他们两个一副熟稔的模样,忍不住问道:“请问阁下是?”

    赵玠这才松开阿箩,直起身看向宋晖。他收起眼里的笑意,语无波澜道:“赵,名立青。”

    赵是国姓,立青即是“靖”。盛京城能称得上靖这个字的屈指可数,几乎无需多言,宋晖便一瞬间猜到他的身份,忙深深一礼道:“原来是王爷,在下是忠义伯府宋晖。恕我愚钝,没能认出王爷的身份。”

    他态度恭谨,心里始终有些疑惑。

    阿箩怎会跟靖王认识?而且看靖王对她的态度,似乎跟她很熟络,可是阿箩平常都待在府里,鲜少出门,又怎会有机会接触靖王?

    赵玠没有接话,低头瞥了一眼默默揉鼻子的小丫头,掀唇问道:“宋公子带妹妹来用膳?”

    宋晖颔首,将阿箩带到身边,“正是。今日是端午,便带她上街走走。”

    忠义伯府跟英国公府的渊源赵玠不太清楚,也没有多问,对藏在宋晖身后的魏箩道:“你上回给本王的药用完了,还有么?”

    那药效果委实不错,他只用了两三次,手腕上青紫便消褪了,留下一个清清楚楚的牙印。太医说着牙印咬得太深,估计要在手上留一辈子。他起初是生气的,想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后来知道她咬他是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后,便对她有了点兴趣。如今比起愤怒,更多的好奇,想知道她脑袋瓜里想什么。他自个儿也觉得奇怪,明明最不耐烦奶娃娃,偏偏对她很有耐心,若是换做别人,他根本不会在一家酒楼的楼梯口逗留。

    魏箩眼睛亮亮的,小奶音干脆道:“没有了!”

    赵玠眼里的笑意一闪而过。他还想说什么,然而时候不早,再站下去难免会引人注意。便打住话头,跟宋晖告了告辞,举步走下楼梯。

    *

    赵玠坐上回靖王府的黑漆平头马车,吩咐车夫打道回府。马车行至半路,他忽然出声叫道:“朱耿。”

    朱耿掀开玄青暗地绣金纹的窗帘,与马车并肩走在路上,问道:“王爷有何吩咐?”

    他倚着车壁,厚重的车帘把马车内挡得一片黑暗,唯有掀起的那一角能透过些许阳光,照在他白玉般修长的手上。他声音缓慢,仿佛边说边思考:“我离开盛京城有些时日了,有些事情不大清楚。忠义伯府和英国公府有什么关联么?”

    朱耿身为他的贴身侍卫,不仅要武功好,还要有一手打探消息的本领。赵玠一问,他几乎立即能答得上来:“王爷忘了,五年前忠义伯府和英国公府结过亲,忠义伯夫人的侄女儿嫁给英国公府五老爷做续弦……”他一顿,忽然猜测赵玠想听的不是这个,接着又道:“英国公府的四小姐跟宋晖定过一门娃娃亲。”

    难怪宋晖对那个小丫头如此照顾,原来是这种关系。赵玠漫不经心地想,那个小丫头性格乖张,日后长大了也是一个小辣椒,宋晖一看便是性子温润的人,不知道将来能不能降得住她。

    朱耿见他不再多问,便轻轻地放下帘子,心想看来是猜对了。

    珍萃斋内,店里伙计把菜上齐以后,道一声“客官慢用”便下去了。宋晖举起银箸,夹一筷子青瓷冰裂纹碟子里的桂花鱼骨放到魏箩面前,问道:“阿箩,你跟靖王是如何认识的?”

    魏箩吃一口蛋黄再吃一口鱼骨,一软一脆,味道咸香可口。难怪这么多人来这里吃这道菜,味道确实不错,只可惜她刚吞下一颗牙,又被赵玠嘲笑一顿,这会儿实在没什么品尝的心情,她鼓起腮帮子说:“上回去护国寺上香的时候,太太要把我卖给人牙子,我求他救我,所以就认识了。”

    她说得轻描淡写,宋晖却是震惊不已,筷子举在半空许久没动,“你说什么?哪个太太?”

    魏箩眨眨眼,似乎完全不知自己说了多么令人震撼的消息,稚声稚气道:“魏筝的娘亲,我爹的太太。”

    她说出来不是没有道理的,让宋晖知道杜氏的品性,就等于让忠义侯府的人知道了。杜氏做出这么出格的事儿,到时候即便忠义侯府的人想替她求情,也开不了这个口。

    宋晖神色凝重,方才在前厅听魏昆说杜氏犯了错,但没想到竟是这么大的错。魏箩不会撒谎,再加上英国公府的态度摆在那里,这事儿有九成九是真的。他一时间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杜氏怎么会这么糊涂?阿箩哪里碍着她了?那么小的孩子,什么都不知道,笑起来两眼弯弯,格外动人,她怎么忍心?

    宋晖忽然间对魏箩又愧疚又心疼,杜氏是从他们家嫁出去的,跟他们家脱不了干系。造成今日的局面,他们委实没立场说什么,无论英国公府要如何责罚杜氏,他们都没资格插手。

    这一顿饭可谓乘兴而来,败兴而归。魏箩是因为遇见了赵玠,宋晖是一心想着杜氏的事,不知该不该向父母开口。

    从珍萃楼出来后,两人都没有了继续再逛的心思。正准备回府,魏箩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拉住宋晖道:“宋晖哥哥,我还没有买长命缕呢。”

    宋晖回神,牵起唇角勉强一笑,摸摸她的头道:“好,我带阿箩去买长命缕。”

    端午节随处都有卖长命缕的,阿箩牵着宋晖的手走了一段路,走走看看。街道两旁尽是卖各式玩意儿的商贩,琳琅满目,她目不暇接,走了好一会儿,终于停在一个挂满五色绳子的小贩前。

    她身子矮,站在摊儿前根本看不见上面摆了什么,宋晖便托着她的腿窝把她抱起来,方便她一个一个挑。小丫头很实在,挑了一个绳子最粗编得最结实的,举起来道:“我要这个!”

    宋晖笑着说好,回头示意侍卫付钱,他正准备接过绳子替她缠在手腕上,没想到她摇头拒绝道:“不是我戴的,是给常弘戴的。”

    宋晖一怔,还当她是给自己买的。这么小就知道想着弟弟,可见她不是一般的懂事,一想到这么懂事的小姑娘差点儿被卖掉,他就不由得心疼,“你知道这是做什么用的?”

    阿箩笑着点头,“傅母说了,长命缕就是让人长寿的。”

    倒是很实在的说法。

    宋晖被她逗笑了,方才阴翳的心情有所好转,抱着她往马车上走,“我们阿箩真是懂事。”

    魏箩搂着他的脖子,小脸含笑,心里却不这么想。她不是懂事,她是记得常弘上辈子的遭遇,长命缕未必能保长寿,她只是求一个心安。无论如何,这辈子她都要常弘健健康康地长大。

    两人衣着华贵,仪容不俗,少年一袭靛青织金柿蒂窠纹长袍衬得他身姿挺拔,芝兰玉树;他怀里的小姑娘更是玲珑剔透,唇红齿白,一看便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尤其她脖子上挂着的银点蓝元宝长命锁明晃晃耀人眼。一大一小走在街上,吸引不少人的目光。

    一位手跨竹篮的妇人心思一动,拿出竹篮里一朵粉红绢花上前问道:“小姑娘,你这么漂亮,这朵绢花最衬你,不如叫你哥哥买一朵吧?”

    宋晖的手臂不着痕迹地护在魏箩身侧。魏箩循声看去,目光落在这个妇人脸上时,眼里的笑意顿时凝住,化作冰冷。

    妇人身穿杏黄衣衫,衣着简朴,随云髻上别一支青虫银簪。她长得一般,嘴唇略厚,嘴角上方有一颗黑痣,就是这颗痣,让魏箩记忆深刻,前后两辈子加起来都忘不掉。

    魏箩上辈子顺着水流冲走,被冲到一个名叫龙首村的村落里。龙首村距离盛京城有几十里路,位置偏僻,生活也较为贫苦。收养她的那户人家男的叫白杨,女的叫林慧莲,他们对她像对亲生女儿一样,从不亏待她,在这个清贫的村落已经实属难得。魏箩原本以为自己很幸运,有一对心地善良的养父母,与其回英国公府受继母迫害,还不如留在这里当他们的女儿。

    可是事实不是这样的。

    这对夫妻多年前曾有一个儿子,儿子在河里溺水而亡,就是她当初漂过来的那条河。他们收养她,不是当成女儿一样养,而是当成儿媳妇养。他们想等她长大以后配给儿子结阴婚,好让自己的儿子在地底下有个照应。魏箩当初知道这件事震惊了许久,不知该如何是好,他们救她养育她,如今提了这样的要求,她该不该答应?

    当时她已经十四岁了,是龙首村里最漂亮的小姑娘,村里许多年轻小伙子都想把她娶回家当媳妇儿,商量着要到白家来议亲。放着好好的亲事不结,真要给他们的儿子当鬼新娘么?

    可是白杨夫妻苦苦哀求,说他们膝下无子,不忍心儿子在泉下孤单,求她念在这么多年的情分上,答应这门亲事。等成亲以后,他们定会像原来一样对她,绝对不亏待她,把她当成亲生女儿养育。

    魏箩思考了三天,终于还是答应了。

    这是她欠他们的恩情。

    亲事定在她十五岁及笄那一天,村里不知多少人为此扼腕惋惜,背地里说些什么,从不让她知道。成亲那一天她穿着大红嫁衣,原本以为会跟一个牌位拜堂,没想到白杨夫妻把她带到村后半山腰的墓地里,要她对着一口棺材磕头。死了许多年的人,尸身早已腐烂,只剩下一堆白骨。她强忍着恐惧做完一切礼节,当时只觉得两腿发软,正准备回家,那对夫妻居然架着她要把她扔进棺材里,跟他们的儿子一起活埋!

    魏箩吓得魂飞魄散,原来他们说会好好对她都是假的,他们从一开始收养她就有这个目的。原来村里人的欲言又止,是因为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