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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作为一个喜欢沈行墨十年的老粉丝,我想说的是,一个真正的粉丝,是会去理解自己偶像所喜欢的,也会去在意他喜欢的,而完全不会去伤害他喜欢的。我相信,所有人都曾经妄想过站在偶像身边的那个人是自己,但是我们也都很清楚,这永远都只是一个妄想而已,所以我很庆幸,有胡潇潇填补了这个位置。

    十年来,大神一直都是孤身一人,哪怕我们开了无数次玩笑让人早点找个女朋友,有无数人想跟他传绯闻,更是有许多人时时刻刻都想抱上他这根金大腿,但是大神的身边,一直都是空的。

    作为一个粉丝,对一直的单身的偶像,我心里很开心,因为这意味着即使他不可能属于我,他也不会属于任何人,可是在看到他和胡潇潇一起踏上金峰奖红毯的那一瞬间,我知道我错了。

    没有人愿意一直孤单,没有人愿意永生孤寂,我自己都有了相爱多年的男友,我凭什么去要求我的偶像保持单身,难道我们作为粉丝的初心不是希望他能幸福嘛?

    他带给了我们那么多的开心与欢乐,感动与泪水,我们在他不知道的地方声势浩大却又不为人知的暗恋着他,看着他演绎出一个又一个精彩的角色,看着他拿下一个又一个奖项,我们在为他欢呼,我们在为他喜悦,可是,谁能在繁华的庆功宴之后还陪在大神的身旁?

    我们谁都不能。

    但是胡潇潇能。

    因为沈行墨喜欢她,因为沈行墨爱她,因为沈行墨当着所有人的面儿光明正大的宣布了‘我的女友,胡潇潇’。

    所以,我也喜欢胡潇潇。

    作为一个从沈行墨出道伊始就开始关注他的老粉丝,我想我有那么一点点的资格说一句我了解大神的品行,他说出口的事情,从未更改过,所以我也坚信,也许一个月,也许一年,也许十年,反正在未来的某一天,大神肯定会娶潇潇,到那时,潇潇才会是那个真正陪着大神走完一生的人。

    我们都信誓旦旦地说自己喜欢沈行墨,那么,这份爱有多深?能坚持多久,又是否能在漫长的时光之中保持不变?

    等到沈行墨不再像现在一般俊美逼人,你们还会喜欢他嘛?反正对我而言,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的爱能保持多久,我也不知道我的爱是否能经得起漫长的时光之变,但是我唯一知道的是。

    胡潇潇能。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相伴百年。

    作为一个普通的粉丝,我祝愿我喜欢的人,幸福。”

    用词简单,情感真挚,而发表了这篇文章的人也确实是沈行墨粉丝圈里许多人都知道的老粉丝,这篇文章一出来之后,原本躁动的粉丝群全都安静下来,不再纠结于沈行墨和胡潇潇是否相配的问题,而是真真切切去开始思考,她们只是粉丝,她们现在的确是非常爱沈行墨,但是十年后呢,二十年后呢,谁都不敢去保证什么。

    到那时依旧还会陪伴着沈行墨的,也许只有胡潇潇。

    作为粉丝,原本应该没有任何人比她们更渴望沈行墨能够幸福的呀!

    小岛上,林辰满脸笑意地看着文章下那一条条评论,啧啧啧,就算许久不动笔,她也依旧非常有文采嘛。正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个号养了这么久,今天可算派上了大用场,果然听哥哥的话就是对的,之前一片反对之声的时候不动手,趁着现在最乱的时候下手才最明智啊。

    瞧瞧,她这不就替她家潇潇把粉丝心全给收拢了嘛,林辰洋洋得意地抬起了头,“哎呀,好想找潇潇炫耀一下怎么办!”

    “甭妄想啦,大神带着潇潇和那个小孩儿一起出去了,好想是去看老虎去了,不过你别说啊,背后看起来跟一家三口似的,还真挺有乐的。”张琪走过来打击林辰道,“哎,我看看你写了什么,想要去找潇潇炫耀。”

    潇潇看不到,让张琪看看也好嘛,林辰直接将微电转向张琪,“快来看,我觉得我文笔又进步了!”

    沈家大宅。

    沈思慎看着手下人刚刚传过来的照片,是一张背影,沈行墨,胡潇潇和沈煜,沈煜站在中间,一边是胡潇潇,一边沈行墨,两个大人正牵着小孩儿的手,背景是美丽的碧海蓝天。

    “看来临时起意把小煜送过去还真送对了,你瞧,多像一家三口啊!”

    第56章 剪片子

    作为一个精致可爱的六岁宝贝,只要沈煜愿意,上至八十下到三岁,就没有他拿不下的女性,在这一点上,沈煜绝对要比沈行墨强得多了。

    胡潇潇当然也不例外。

    对上甜度双倍的沈煜,胡潇潇那是完全没有招架之力,没过一会儿工夫,一大一小就亲亲热热甜甜蜜蜜携手共进了,至于沈行墨,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吧。

    沈行墨这个岛最常来的客人就是沈煜,所以都不用沈行墨来献殷勤的,沈煜一个人就能搞得溜溜的,岛上的果园在哪儿,这个时节什么最甜最好吃,沈行墨养得那些大猫哪一只最可爱,哪只最懒,哪只最贪嘴,沈煜那是绝对的如数家珍,一一报来,连个磕绊儿都不带打的。

    一旁的沈行墨有点心塞,喂,小子,我是让人努力给我刷刷好感度来着,怎么净给你自己刷去了,那是我未来媳妇儿,喜欢我才对,喜欢你个小娃娃顶什么用啊!

    作为一个真土豪,狮子老虎这样的大猫自然是大神的爱宠,毕竟狐狸什么的,太小女生了不是。

    “这是elsa,她是最大的一只母狮子,可凶悍的,billy每天都被他的老婆欺负地抬不起头来。”到了动物区后,沈煜的声音明显轻快了不少,脸上的笑意也更盛了,指着两只懒洋洋伏在树下阴凉处休息的狮子对胡潇潇讲解道。

    沈行墨懒得很,小狮子买回来的时候叫个什么名儿,长大了就还叫这个名儿,elsa今年四岁,billy今年四岁半,都是成年狮子了。不过虽然非洲草原上的雄狮们都能有好几个老婆,但是生活在沈行墨岛上的billy,只有遵循这个人类给他定下的对狮子而言非常不科学的一夫一妻制了。

    “billy家伙都成年了,明年大概就能有小狮子了。”沈行墨在一旁补充道。

    胡潇潇对着这种毛绒绒的动物一向没什么抵抗力,在听到沈行墨说小狮子之后眼睛立刻就亮了,“小狮子嘛?”肯定是又软又萌,还会打滚,说不定还会吐奶泡泡,真是想想都受不了。

    “潇潇你喜欢大猫?”

    “喜欢啊,觉得威风又漂亮,但是幼崽的时候又乖巧软萌。”

    “走,走,去那里。”沈煜在听到这个话题后,一只手拉着胡潇潇,另一只手指向了左前方。

    胡潇潇跟着沈煜往前走,低下身子问道:“怎么啦,这是要去哪儿啊?”问话又轻又甜,尾音像个小钩子似的,听得沈行墨心里直发痒。

    “小老虎。”沈煜言简意赅地答道。

    岛上的那对白虎夫妻今年成功升级当爹妈了,小白虎现在才不到半岁,正是圆滚滚萌煞人的时候,沈煜上次来的时候小老虎还小,还不能陪他玩,现在应该能了吧。

    想到这里,沈煜偏头看向沈行墨,沈行墨遭受到会心一击,唔嗯,果然自家侄子有点太萌了,一个不注意简直就抵抗不住,这小子什么时候这么会卖萌的。

    “行,一起去看小老虎去。”沈行墨无奈答道,谁让他是饲主呢,有他在,才能顺顺利利从那对夫妻怀里偷走小老虎啊。

    “哎呀潇潇,你们可算是回来了,还当你们迷路了呢,天儿都黑了,你们不饿啊!”林辰等了好久才等到那三人回来,她肚子都快饿扁了好嘛,就为了等这仨人回来吃饭来着。虽然等不等沈行墨那实在是个无所谓的事儿,但是潇潇怎么能不等呢。“哎呀,这怀里抱的是什么猫,好可爱!”

    林辰说着就要走上前来摸两把,结果被小老虎直接吼了一声,声音虽稚嫩,却很有几分王者风范。

    “我滴妈呀,老虎啊!”林辰吓得往后退了两步,“怎么把这么个猛兽都带回来了啊!”

    “他们俩喜欢,只好带回来了。”沈行墨也是很无奈,你说人家虎爹虎妈生个儿容易嘛,但是这俩在那装可怜卖萌,什么招数都使上了,一大一小,两双狗狗眼盯着他,胡潇潇眼睛里更是泛起了水光,哪怕明知道她是演出来的,沈行墨也只能点头同意他们俩把小老虎抱回来玩几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