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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下雪那天,木香做的泡菜刚下地窖才两天。

    也幸好天公作美,做泡菜的时候没赶上坏天,否则又湿又泥泞的,那才叫一个麻烦。

    彩云跟木朗都换上了大棉袄,浑身裹的像个蚕宝宝,木香穿的最少,倒不是没新棉袄穿,只是她不喜欢穿的太多,那样不方便干活。

    这场雪下了整整一天,到了晚上的时候反而越下越大了,就是俗称的鹅毛大雪。

    天在冷了,地里也没啥农活,木香早早的烧了晚饭,把鸡笼关好,大门插上,便回去捂被窝了。

    坐在暖和和的被窝里,听着外面静悄悄的下雪,绝对是神仙般的享受。

    新弹的棉被,都已经套上了被套,他们三个,一人一床,下面铺的是从陈美娥那里要来的旧棉被。

    他们家睡的是土炕,为了节省柴火,木朗就跟木香他们睡一个屋。

    木香点上油灯,挑了灯芯,便准备就着灯光,坐在炕上做会针线活。

    还剩些棉花,她想再做几双棉鞋,还得做布袜子,反正要做的东西实在太多,白天又忙着做泡菜,也就只有晚上才能腾出一点空来。

    还有几天香肠就能吃了,不过得先试试味道,如果味道不错的话,不管雪下的多大,她都得去镇上一趟。

    其实吧,她一点都不想下雪天赶路,又泥泞又不好走,可是为了香肠跟泡菜,她是非得跑一趟不可。

    到时候真要没办法,就去寻找赫连晟留下的两个人,请他们帮帮忙。

    屋里的大炕上,放着一只小矮桌,就搁在中间,木朗一个人睡在另一边,木香跟彩云睡在另一边。

    木朗跟彩云都还没有睡觉,木香托人买了纸墨笔砚,想着教他俩算数学。

    这个最简单,也最实用,以后算账记账的,都得用到。

    当然了,要会学会算数学,就得先会认。

    所以,木香也顺带着教他们识些简单的字。这个时空的字跟前世的汉字没有差别,她教起来也很得心应手。

    木香一边纳着鞋底,一边抽空去看他俩写的字,时而纠正一下。

    “木朗,你这个木字写歪了,你看二姐写的,记住,横是横,竖是竖,别写的歪歪扭扭,”木香指着木朗刚刚落笔的一个字,严肃的对他道。

    木朗抬头看了眼,坐在他对面彩云写的木字,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好像真的是歪了,便乖乖的坐直了身子,再下笔时,就好看多了。

    今晚上写的是名字,木香先写了一遍,她是把字的笔画拆开,一笔一笔摆了样子搁在那,给他们照着写,这样就容易多了。

    彩云低着头,不经意的问道:“大姐,这些都是那个姓赵教你的吗?”她现在连赵修文的名字都不想叫,那个人实在不配她家大姐喜欢。

    “算是,也不算吧!”要是搁在以前,提到赵修文,木香的心还会颤动几下,现在就完全不会了,在木香眼里,赵修文比陌生人还陌生人。

    彩云终于把头抬起来,俏生生的小脸揪做一团,“啥叫算是,要是他教的,我才不学呢,赫连大哥也认字,等他下次再来,我让他教我们写字。”

    木朗在听二姐提到赫连晟时,突然抬头,一脸惊喜的对上彩云的眼睛,急着问道:“赫连大哥要来吗?他啥时候来,他教我的那几招,我还要耍给他看看呢!”

    虽然赫连晟走了,可他临走时留给木朗的作业,木朗片刻都不敢耽搁,每天早上都很自觉的早起,去跑步。白天还要练一个小时的拳脚。

    这段日子,木香明显的觉察到,木朗的小身板硬朗了不少,不再是柔柔弱弱的禁不起折腾。

    木香见他俩在一提到赫连晟时,藏都藏不住的喜爱之意,不免好笑,“干啥非要提他,他跟咱们又不是一家人,就算再来咱家,那也就住几天而已,以后还是要走的,明年你俩就要上学堂了,到时想学啥没有?”

    木朗听大姐这样讲,小嘴撅老高,“啊……可是赫连大哥真的很好啊!”

    彩云比他懂事些,她知道大姐说的意思,没好气的伸手拍了下木朗的头,“咱们有大姐,还要他作啥?还不快写你的字,啰嗦什么,我都要写完了,你还剩那么多。”

    “哦,知道了,”木朗闷闷的低下头,继续写他的名字。

    可又立马抬头看了看彩云手底下的纸张,不满道:“二姐,你的名字笔画好少呢,我的朗字,笔画好多。”

    彩云不客气的又给了他一个爆栗,“你好意思说,我的名字有三个字,你的才两个字,到底谁多谁少,你写那么慢,还不是因为一心二用,磨磨蹭蹭的,当然写不完了!”

    “这个我赞同,木朗,少说话,你就能写快了!”

    木香笑着看他俩打打闹闹,偶尔插上一两句,陪着他俩斗嘴。

    这一刻的温馨,溢满了小屋。隔绝了外面,漫天纷飞的雪花。

    一份宁静,一份喧闹。

    半个时辰之后,木朗跟彩云的字都写完了,收了东西,两人便脱了外衣躺进暖暖的被窝。

    木香推开窗子,往外看去,雪已经下的很厚了,放眼望去,尽是白茫茫的一片。

    “呼,真的好冷,”木香关了窗子,搓了搓冻的冰冷的手指。

    遇上能冻死人的天气,她真是万分的庆幸,在此之前,她已经把新棉被弹好了,否则这么冷的天,盖着旧被子,哪怕下面的炕烧的再旺,肯定也抵挡不了彻骨的寒意。

    “唔,姐,别做活了,快睡觉吧,”彩云嘟囔了一声,翻过身去,又睡了过去。

    本来以为会是很安静的一夜,可谁都没想到,木香刚睡下,油灯还没吹灭呢,窗户就拍人拍响了。

    这动静,把木香吓了一跳。

    大晚上的,就算有人来,那也是敲大门,而不是敲窗户啊,冷不丁冒出来的声音,你说吓不吓人?

    没等木香反应过来,窗户外面的人就急着报上姓名了。

    “木姑娘,是我,我是何安啊,麻烦你开开门行吗?我家主子来了。”

    何安的声音透着一股焦急,拍窗户的动静也大。

    木香听出真是何安的声音,又怕吵着彩云跟木朗睡觉,赶忙把窗户推开一道小缝,没好气的瞪他,压低了声音吼道:“这大晚上的,你敲什么敲,就不能走门口吗?想吓死人哪!”

    何安差不多习惯她的麻辣脾气,知道这位主惹不得,想想也是,大晚上的,就算要敲门,那也该按着步奏来,去敲人家的大门吧。

    哪有人,翻了人家的院墙,直接冲上来敲窗户的,是挺吓人的。

    但他也没办法啊,迫无无奈,也不敢得罪这位主,只得陪着笑脸,“木姑娘,您别生气,我这也是没办法,您快开开门,我家主子受伤了,就在我身边呢!”

    “受伤?”木香从他那一长窜的话里,只听到这两个字。眼儿顺着何安的身后扫了一圈。

    今儿虽然没有月亮,可是有雪光照着,也挺亮堂的。

    可惜她只看见隐在墙边一截衣角,并没瞧见赫连晟的身影。

    “他真受伤了?”木香还是不信。那家伙出去好几天,再回来的时候,居然还是带着伤的。怎么看,他那个人都不像能受伤的。

    何安的冷汗滴溜溜的往外冒,心肝胆颤——姑奶奶哟!我家主子再强大,也是人身肉做的,又不是铁打的,有谁规定他就一定不能受伤吗?

    靠着墙壁的赫连晟也清清楚楚的听见木香的怀疑,一口气没喘上来,差点咳出血来,“虽然我伤的不重,可你要是再不开门,小伤就要耽搁成大伤。”

    “木姑娘,你再啰嗦什么,主子他……”瞅着木香总也不动,吴青实在受不住了,从阴影下走出,眼神凌厉。

    其实不用他说,早在赫连晟开口说话之时,木香就从炕上跳下来,着急忙慌的穿上鞋子,拉开里屋的门,跑上去拉开堂屋的门栓。

    好歹前世的时候,她还混过杀手一职。

    虽然,杀手本能的警觉被平淡的日子磨掉不少,但血腥味她还闻的出来。

    只是赫连晟身上的血腥不重,所以打开窗子的一刻,她没有立即闻出来。

    何安松了口气,跟吴青两人扶着赫连晟,进了堂屋。

    木香扶着门,站在一边。

    在走过她身边时,赫连晟忽然抬头,看向她的眼睛,昏暗的视线之下,他的眼睛比满天的雪光还要亮,还要美。

    顿时,木香只想泪奔。

    一个男人的眼睛居然都长那么漂亮,还让不让女人们活了。

    为了掩饰心底的泪奔,木香走在前面,领着他们进了木朗睡的屋子,并给他们点上油灯。

    吴青走在最后,等他们都进来了,转身把堂屋插上了。

    离他们三个近了,血腥味也更重了。

    “你们都受伤了?”不用拿灯照,木香也感觉到了,这么重的血腥味,肯定受了很重的伤。

    何安摇头,“我没事,主要是主子跟吴青伤的重,木姑娘,我这里有草药,借用你的厨房一下,另外,能不能麻烦你打些温水来,我家主子的伤口需要清洗。”

    “啊?哦,先让看看,”木香不理何安,走到赫连晟跟前。

    他身上穿着一袭玄色长衫,外面罩着一件黑色披风,进了屋之后,他便背对着木香,一动不动的站着。

    见木香要靠近,赫连晟裹紧披风,转过身来,一双比寒潭还要深沉的眼眸,直直望着木香绝美的脸蛋,“你去睡吧,我伤的不重,这里有何安跟吴青就够了。”

    不管伤的重与不重,他都不想让木香知道。

    一个未经世事的女孩子,他不想让她过多的接触,血的残酷,他怕吓着她。

    何安嘴角抽搐,在心里哀嚎——主子啊,都啥时候,您还要逞强,伤成那样了,居然还说不重。

    吴青也是满脸的黑线。虽说主子不惧受伤,全身上下,大大小小的伤口,不下几十处。可再怎么习惯,肉还是肉,血还是血,伤在身上,真的不疼吗?

    看他脸色中透着苍白,嘴唇也失了血色,木香才不相信他伤的不重,“你站着别动,给我瞧瞧!”

    她突然伸手,动作很快,但还是被赫连晟躲开了,眼神也凌厉冰冷,“出去!”

    何安跟吴青倒抽凉气,主子要怒了。

    这要是搁在别人身上,就被他的气势吓跑了。可木香是谁啊,她能怕赫连晟吼吗?

    “谁叫你受伤了跑我家来的,你要不来,我还懒得看呢,现在来都来了,还穷矫情,我说你别动,”木香也怒了,冲上去抬手就要掀他的披风。

    何安跟吴青震惊的眼珠子都掉出来了。

    这丫头好生猛啊!连他家主子的衣服也敢强剥,太牛叉叉了!

    可是更让他们奇怪的是,为毛主子没有一掌拍飞她呢?

    按说,主子不管受多重的伤,哪怕神志不清,也绝不让女子碰他的身。

    因为他家主子有怪癖啊!别说女人了,就是一只蚊子,也别想占主子的便宜。

    相较于吴青跟何安的呆傻样,赫连晟就淡定多了。

    他早就发现,自己对木香的碰触不排斥,否则,他能在木家一待就是好几天吗?又不是真没地方去。

    堂堂的襄王殿下,若不是自愿的,谁又能逼得了他。

    见赫连晟不反对,木香更加肆无忌惮了。

    披风揭开之后,一股浓重的血腥味直冲呼吸。就着昏暗的油灯,勉强能看见他身上玄色的衣袍上,有暗色的痕迹。

    木香在他的注视下,抬手摸向暗色的地方,“你,伤在胸口上?”

    赫连晟惊讶于她的不怵不惧,一时间竟忘了回答她的话。

    倒是吴青比他清醒些,替主子回答道:“木姑娘不用担心,主子才中了两剑,除了靠近胸口的那一剑重一些之外,另外一剑伤在胳膊上,已经止过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