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绑架

      他们沿着西门街,一路向城门的方向跑去,彼时三更天,汝州城灯火璀璨而荒凉,路上行人无几,烟花柳巷传来的欢笑糅杂着几分虚情假意。

    这是一座充满铜臭,让人没有归宿感的不夜城,无数人贪图纸醉金迷的虚妄,背井离乡,为了利益来到这个梦寐以求的理想之地。

    而陆崇与绝大多数人相反,他深深地厌倦了这里的一切,想方设法也要逃离这个令人压抑的家乡。

    在这座奢华流金的汝州城,上流社会的光鲜亮丽,是用下层民众的骨血所铺就,富人可以挥霍铺张,尽情作乐享受,而贫民却要苦苦在温饱线上挣扎。

    他出生于汝州城内的一个贫民窟中,自幼失去双亲,为了活下去,努力在这条不见天日的臭水沟里摸爬滚打,咽过剩菜糟糠,抢过狗食也偷过死人的衣裳。他见惯了肮脏龌龊,卑鄙下流,各种形形色色的‘臭虫’,以及为了生计而选择出卖良知的穷人。

    为了活着,为了合群,他把自己变得跟他们一样,变成了自己曾经所嫌恶和鄙夷的臭虫。

    这只是堕落的开始。

    他干得是不入流的营生,梦想着一夜暴富,将每次行窃来的钱财都送进了赌场。可惜他运气实在背了点,赌什么输什么,还欠了一屁股债,整日被人围追堵截地催债,惶惶不得终日。

    有的人衣食无忧,一睡一整天,而他几乎夜夜失眠,跟一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般,被一干债主追得穷途末路。

    露宿街头的地痞和高床软枕的千金这辈子是注定做不成朋友的。所以,他为了得到一笔远行资金,选择出卖别人的人生。

    昨日,地下钱庄有个放高炮的大债主看中阿月的姿色,奈何阿月被莫百川先行下手,他只好在黑市放出消息,愿意出一万两买潘家小姐。

    重金之下必有勇夫,陆崇接下此单买卖,双方定在今晚三更,于城门外一个枯木桩旁交易。

    两人来到城墙脚下,此时城门紧闭,正常是出不去的,奈何阿月不是正常人,不走寻常路,她从腰间拿出一根缠有银钩子的细绳,用力往城外一甩,铁钩扎实地钉在了城墙缝中。

    看这位女侠的架势,是打算飞檐走壁□□而出。

    陆崇望了眼高逾三丈的城墙,忙上前拉住她的手臂:“金莲,这城墙附近有个狗洞呢,我们还是钻那个安全一点。”

    朽月拂开他的手,鄙夷道:“我又不是狗,要钻你钻!”

    说完,她人影一晃,用令人惊诧的速度,顺着绳子如履平地一般飞蹿而上,翻过墙头后消失在陆崇的视线里。

    陆崇暗暗惊叹:靠,她是属窜天猴的吧,看起来有两下子啊!完蛋,待会要是不好好把她拴住,煮熟的鸭子岂不飞了?

    他不敢多作耽搁,准确找到那个被石头挡住的狗洞位置,搬开石头,匍匐着身子钻进洞里,顺利和候在城外的朽月会合。

    “金莲,白日我向人租了一辆马车,就在前面不远的枯木桩子旁,我带你过去吧。”

    陆崇尝试把朽月往交易地点引,不知是不是良心受到谴责的缘故,出了城外后不太敢和她对视,手心不断渗出许多热汗来。

    “也好,以前出来的时候跑得腿酸,忘记还有车马这回事,”朽月唇边溢出一抹欣慰的笑来,“陆崇,没想到你现在这个德行脑子还是好使的。”

    陆崇也不知这话到底是夸他还是损他,只打了个哈哈说:“看你这话说的,要真脑子不好使你还会跟我出来吗?”

    “会。”

    朽月不假思索给的答案让陆崇颇感意外。

    他得庆幸对方涉世未深,心眼少,这才与他见第二次面而已,便对他完全卸下心防,单纯得让人有些不忍欺骗。

    “毕竟我跟人交朋友,不太看对方脑子。”朽月补充说明道。

    陆崇刚刚还于心不忍,这下子心安理得了,她那张嘴巴这么欠,难怪只有脑子不好使的人愿意跟她做朋友!

    夜色浓稠如墨,两人披星戴月地摸黑至城外二里地,一辆通体漆黑的马车果然等在约定好的枯木桩子旁。

    “女士优先,金莲你先上车吧!”

    陆崇一路心不在焉,看到马车后心情好转,连语气都带着一丝轻快。

    走在前边的朽月愕然回望他一眼,嗟讶道:“没想到你个二流子还挺绅士!”这可比他以前好太多了!

    陆崇呵呵一笑,指指她背在身后的包袱和长剑:“哦,东西我帮你拿着,看起来蛮沉的。”

    “你故意的吧?”朽月怫然不悦,一张姣好的面容陡然阴森。

    陆崇心跳骤然一停,不知所措地呆愣原地,这就……被她识破了?

    正不知如何应对,忽见这位潘家小姐把身上七零八碎的行头往他怀里一扔,气恼道:“有这份好心你为何不早讲,都快到地方了才说,耍老子呢?”

    害,有惊无险!

    陆崇暗自松了一口气,心想损阴德的事以后一定不能多做,太考验人心理素质了!

    他摸摸脑门赔笑道:“消消气,我这不是一时忘了么……金莲,你还是赶紧上车吧,天色不早了,咱们还要赶路呢。”

    朽月没有多想,掀开车帘一股脑钻进去,脖子忽地冰凉一片,两把寒光湛湛的银刀交叉卡在胸前。

    车内坐有三个贼人,皆是黑衣蒙面,其中两人提刀藏在车门处,另一人手攥缰绳将误入虎口的羊羔套牢,扎扎实实地捆成千层人蛹扔进车内。

    拿绳绑她的人料想是贼匪头目,另外两个拿刀的是喽啰,此刻二人正被他骂得那是一个狗血淋头:

    “没用的蠢货,废物!对付一个弱女子拿刀作甚,直接擒拿进来便是!若是伤了潘家小姐,我看你们回去跟孙老板作何交代?”

    原来方才情况算是有些惊险,车内黑黢黢一团,喽啰手里的两把尖刀再深入肌肤一毫必定见血。换言之,朽月若是反应慢些,鲁莽大胆地往前一撞,估计这会儿项上人头早已落地。

    “老大息怒,第一次做这种事没什么经验,下次一定注意!”黑衣人手下反省道。

    “谁让你们绑我的?”

    坐在角落被五花大绑的人质不哭也不喊,安静地看着车内的一切,若是她再不出声,别人差点拿她当哑巴。

    头目捱近她坐下,摸了摸她的下颌,猥琐笑道:“阿月姑娘,现在你已经归孙老板所有,你最好乖乖听话,否则别怪我们兄弟几个乱来。”

    孙老板?

    朽月回忆着柳兰溪口述的书中内容,似乎他并未提及有这号人物,也没说潘月会被绑架,现在又是唱的哪一出?难道想给潘家小姐的成长之路制造一点挫折,让她死心塌地嫁给莫百川吗?

    她还在忖度这角色有什么作用,站在车外的陆崇打破了她的思路,大声朝车内喊道:

    “人已经给你们带到了,出来结账吧,你们钱庄的信誉在黑市上可是数一数二的,向来讲究钱货两讫。”

    朽月这才明白过来怎么回事,还以为是她和陆崇一起被打劫了,万万没想到被劫持的只有她一个而已!

    她啼笑皆非,失望地叹了口气:“陆崇,我拿你当朋友,而你却把我给卖了,真有你的!”

    陆崇没有回应她的话,只对车内贼人吩咐道:“三位还是把她的嘴封了吧,金莲不说话的时候比较赏心悦目一点。”

    朽月:“……”

    黑衣头目觉得言之有理,从身上扯了块破布把朽月的嘴巴堵上,继而从脚下拎了一包东西扔出车外:

    “五千两,不多不少,另五千抵了你的债务。仔细点点吧,我们得回去交差了。”

    “不用点不用点,我信得过你们。”

    陆崇捡起那包用朋友自由换来的赃款,身后马匹嘶鸣一声,拉着马车向夜路尽头驱驶。

    车轱辘的声音吱吱呀呀的,恍若在他良心上碾行而过,没了负累,按理说本该一身轻松,可脚下的步子竟比来时还要沉重许多。

    金莲说把他当朋友了,对方毫无保留的信任让他万分惭愧。

    可惜对他而言,朋友除了用来换取利益,没别的用途。

    对,没有任何东西能成为羁绊,他必须步履不停地往前奔逃,无牵无挂地丢下过去,开始全新的生活。

    可是谁能告诉他,为什么他拿了钱不远走高飞,反而追着那辆马车跑啊!

    “该死!金莲不能落在他的手上!”

    等陆崇迟钝的脑子反应过来,身体已经在路上了,两腿撒丫子地往前狂奔,竟然比他平时用来逃命躲债的速度还快!

    他得庆幸那辆黑色的马车还好跑得不快,否则他跑断双腿也追不上。

    黑色马车一直不紧不慢地往前行驶,在官道上走了一个时辰后拐进了分叉小路,左转右拐,停在了一个隐藏于梧桐林深处的山庄前。

    听小道消息说,要买潘佳小姐的大债主孙老板跟莫百川不同,他身边没有女人,也从来不养女人。倒不是说此人不近女色,而是太过变态,凡他看中的女子,必定想尽一切办法得到,先带至一个隐秘的住所金屋藏娇,而后用极为残忍的手段虐待至死。

    以前他不太相信这种捕风捉影的坊间传闻,直到近段时间,有个骇人听闻的命案在汝州城闹得沸沸扬扬。

    有人偶然在城外的一条乱石沟中发现许多残肢碎体,尸首衣不蔽体,腐烂程度不一。有些脸面新鲜完好,躯体内脏被许多乌鸦争相抢食,有些则成了一堆干皮枯骨,表情狰狞惊悚。

    乱石沟中的场面着实令人作呕,可怖非常。

    报案后,官府查出这些支离破碎的尸首均是之前失踪的妙龄女子,她们都有几个共同的特点——毫无例外地都被截去了部分肢体,女尸整体拼凑不全,不是少胳膊就是缺腿,还有抛尸点很集中。

    □□有经手人偷偷透露,那些死去的女子曾被转卖给地下钱庄的孙老板。

    据说这个孙老板不仅有钱,而且背后所依附的势力很大,能顶大半个西昭朝堂。不过此人是混□□的,不做明面生意,常年神神秘秘的,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关于他的身份信息更是扑朔迷离,无从知晓。

    是以官府追查大半年也没查到凶手,此案悬而未决,最后抓了个替死鬼顶罪,草草了案。

    陆崇他心眼再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无辜的女子去平白送命啊!一想到金莲要受到那个变态的折磨□□,心脏便一顿抽搐不停。他若真的就此放手,这辈子恐怕都不会安生。

    自由固然可贵,但若是必须得用别人的生命换取,他宁可不要。

    他可以预感到后果,倘如金莲进了这个龙潭虎穴,出来的时候可能就成一具血淋淋的碎尸了!

    情况十万火急,他必须想个办法阻止……把三个匪徒打晕吗?不成,他们身上有刀,并且寡不敌众,根本没有任何成功的可能性。

    有了!陆崇计上心来,他可以上前把马车拦下,跟他们反悔说不想做这单生意了,然后把钱悉数奉还,带着金莲马上远走高飞,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不行不行,他们一定不会放人的,有可能还会搭上自个的小命,不太划算……

    要不然把这辆黑车的车轱辘弄坏算了,刚好他身上带有工具,这个办法或许值得一试!但一想,好像又有点不太现实,且不说他们停留的时间不长,就算能撬坏马车也会弄出动静。都快到地点了,若把山庄内的一窝贼人招出来可不是开玩笑的!

    怎么办,回去报官?

    行不通啊,他一来一回的时间都够金莲死几次的了……唉,一步错,步步错,见钱眼开这个臭毛病真的要不得!

    陆崇既心急,又懊恼,肠子和脑筋打结打得都能织毛衣了。

    山庄的大门咿呀一声突然开了,马车夫甩动手上的缰绳驾马向前行驶。

    陆崇眼见马车即将要驶入山庄内,他一咬后槽牙,把身上背的包袱藏进密林里,以夜色作掩,神不知鬼不觉钻到了马车车底,偷偷混入这座吃人会吐骨头的恐怖山庄。

    金莲,我来救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