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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三章 是个人物

      路易斯环顾了一下四周,眼下他们身边已经被十来个人给团团围住,而且不远处还有另外一帮人马在严阵以待。

    这两拨人加起来,少说也有三四十号人,不管是战是逃,那都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来葡澳之前,路易斯和隋馆都是同一种打算,那就是不会在这里展现自己的所有实力,毕竟这里如今鱼龙混杂。

    一念至此,路易斯先示意隋馆稍安勿躁,接着询问那管家:“你们家少爷到底是谁?”

    闻言,管家戏虐的笑道:“与其在这里问我,你何不自己过去看看,到时候一看便知。”

    “这摆明是鸿门宴,咱们可不能轻易的过去,不然到时候就插翅难逃了。”隋馆小声的提醒这路易斯。

    眼下对方虽然人多势众,可是这里的空间非常大,凭借自己和路易斯两人如能够暴露出来的实力,不一定就无法突围而逃。

    可万一等下要是跟着那管家去了其他地方,因为地形限制的缘故,他们两人可就施展不开了,最后的结果就只能任人鱼肉。

    这趟过来葡澳,路易斯没有待他的那帮保镖过来,身边能打的就只有隋馆一个人,此时的情况是大卫不妙啊。

    就在他们两人在心中盘算着该如何应对之际,一个穿着体面的瘦高男子,推着自己的金丝眼镜,从不远处走了过来。

    看到这个人的一瞬间,路易斯顿时就变得咬牙切齿了起来。

    “沈如云,居然是你!”

    “你们认识?”

    隋馆纳闷不已的看着路易斯,这还是他第一次从对方的脸上看到如此愤怒的表情,也不知道这两人之间有着什么样的仇怨。

    其实他刚才的那个问题,问的明显有些多余。

    毕竟都这样的场面了,他们要是不认识那才是怪事。

    谁他娘的闲的没事干,派出这么一队人马来收拾一个不认识的人呐。

    面对隋馆的这句废话,路易斯还是耐心解释了起来。

    “不但认识,而且还是你死我活的敌人。”

    隋馆此时突然想起了刚才路易斯叫出来的那个名字,于是有些忧心忡忡道:“这是沈家的人?”

    路易斯点了点头,“这是沈家的大公子。”

    沈如云是沈暮云一母同胞的哥哥,他们两人虽然都是一对父母生的,可是差距十分的大。

    沈暮云只是只知道醉生梦死流连花丛的二世祖,每天不是泡妞遛鸟,就是惹是生非。

    至于他的这个哥哥,那可就不得了。

    在四年前,当时还是二十四岁的沈如云就已经开始在接手家族里面的一些项目,年纪轻轻便已经展现出了惊人的商业天赋。

    所以他们两兄弟,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可比性,如果硬要比较起来的话,他们就像是两个极端,一个无休无止的沉沦,而另外一个则是拼命的绽放着自己的光彩。

    就在路易斯和隋馆讨论着沈如云的同时,对方也已经缓缓的走到了两人的对面。

    站定脚步之后,沈如云抬眼打量起了不远处的路易斯和隋馆来,最后将目光定格在了路易斯的身上,笑道:“呵呵,路易斯好久不见了啊。”

    路易斯并没有心思和自己的这个死敌客套,而是双眉微蹙道:“你想怎么样?”

    “我想怎么样?”沈如云张狂的大笑了起来:“哈哈,我还想问问你们想怎么样?”

    说到这里,沈如云的笑声戛然而止,紧接着他满脸阴沉的看向了不远处的隋馆两人。

    昨天他的弟弟沈暮云,就是被隋馆和路易斯以及江小胖三人,给收拾了,为了报仇,他今天自然是要亲自出马。

    在葡澳,如今的沈家那绝对是今非昔比,妥妥的是当地的豪门望族,即便是一些老牌的家族,想要得罪他们,都还得好好掂量掂量自己的实力。

    可是没有想到,隋馆和路易斯这两个外地人,竟然一来葡澳这边,就丝毫不卖沈家人的面子,毫不留情的就断了沈暮云的一跳胳膊,这事儿要是传扬出去,那么身家的颜面何在?

    一念至此,沈如云怒道:“断了我弟弟的一条手,你们还想着走?”

    听到这里,隋馆算是彻底清楚这个家伙这次是为了什么如此大张旗鼓了,感情这家伙是要来为自己弟弟找场子的啊!

    一念至此,隋馆清了清自己嗓子:“咳咳,这位沈公子,麻烦你先搞清楚状况,是你弟弟在光天化日之下打算强抢民女,我哥们这才见义勇的,你要算账,搞清楚一下主次之分好吗?”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嘛?”

    沈如云满脸鄙夷的看了隋馆一眼,接着道:“那我还说是你们打算想要强奸人家姑娘,我弟弟是见义勇为,反倒被你们给打断了一条胳膊。”

    对方这话说的,简直是让隋馆无言以对。

    看来这沈家人胡搅蛮缠的功夫,确实也是首屈一指的呀。

    其实要是换做平时的话,沈如云此时倒也不必去辩解什么,自己的弟弟是个什么样的性格,作为哥哥的他还能够不清楚?

    但是眼下,葡澳这边汇聚了不少的大佬们,如果这件事要是被人传扬了出去的话,那么对于他们家的名声损失自然是非常大的,所以沈如云这才和隋馆口舌相争了起来。

    见隋馆一副无言以对的样子,沈如云脸上露出了人畜无害的笑容来,隋馆是越看越不顺眼,正想着说些什么,可是却被一旁的路易斯给制止了。

    “你就别跟他争辩下去了,这个沈如云比起沈暮云来,要强了不知道多少倍,很是有两把刷子,而也正是他凭借着一己之力,将沈家从一个落魄的豪门重新回到了葡澳顶级家族的舞台。”

    听到这里,隋馆不由的有些骇然,不动声色的看向不远处,那脸上依旧挂着云淡风轻笑容的沈如云。

    说实话,光从表面上看,这小子就跟一般的纨绔没有什么区别,除了因为鼻梁上架着的那副金丝眼镜为他平添了几分书卷气之外,俨然就是一副二世祖的样子。

    可是没有想到,这小子竟然还有如此的能耐,将一个原本已经江河日下的家族,再次引回了正轨,变得蒸蒸日上了起来。

    联想到这里,隋馆忍不住感慨道:“这家伙看不出来还有几分本事。”

    “他的本事可不止这些。”路易斯摇了摇头,接着道:“沈如云的手中还掌握着一个庞大的刺客组织,这才是让他走上巅峰的筹码。”

    张白顿时讶异:“刺客组织!”

    同时,他的心中也是十分的纳闷。

    詹姆斯手里有一个雇佣兵组织,而这个沈如云的手中却掌握这一个刺客组织。

    虽然这两者之间有着字面上的差异,可在实质上,他们都是同一种性质的东西。

    毕竟,雇佣兵在必要的时候,冲了充当保镖之外,也能够当成一个杀手来使用,要是路易斯有什么特殊的任务需要派他们去执行的话,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寻思到这里,隋馆觉得自己以后是不是也该顺应潮流,搞那么一个隐藏暗处的部门来。

    如果他的手中要是有那么一帮能够为自己卖命的人,那么今后发展起事业,那绝对会顺风顺水许多。

    那时候要是谁敢来拦路,那里还用得着那么费力的应付,直接让杀手去做掉不就行了。

    就好比这次中信公司的起诉一样,如果隋馆要是手底下有人的话,根本就不必理会他们的起诉,让手下去帮中信公司的老板给人间蒸发,这就什么事儿都没有了。

    老板都挂了,那起诉还有个屁用。

    但是转念一想,这也不过是个治标不治本的办法。

    他眼下最大的对手,可不是中信公司,而是世界五百强排名前五的企业之一,apple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