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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章 出难题

      玉不琢不成器。

    琢碎的玉,那只能说,本来就无法成器。

    知道沈建南那晚祸害了自己的女儿,宋君真的想让人把这厮给丢黄浦江喂鱼算了,但想了又想,他还是决定将那混蛋打磨一番。

    不然...又能怎么办。

    谁知道,一见面那混蛋就开口,能不能把那二十万给他。

    最后,又特么来了一句:曾经的我让你看不起,后来的我你高攀不起!

    陷在沙发的座椅中,宋君不由就回想起那个风雪交加之日的初次见面......

    对于社团,沈建南这货一向都是鄙夷的。逼良为娼、强奸掳掠、杀人放火、引人吸毒、贩毒,可以说,无恶不作。特别是大陆之外的华人社团,成立的初衷、口号虽然是抱团取暖、护卫互助的意思,但干的事,却根本就不是人干的。

    欺压从大陆离开的同胞,这些社团是第一个,压榨万里之外而来的同胞,这些社团还是第一个。

    就像香港,社团欺压香港人、欺压从内地到港的同胞,吸食民脂民膏、强抢同胞的血汗钱的时候一个个凶猛如虎,但在对上英国人,却一个个比谁都怂。

    当然,也许正如连坤曾经说过的那样,没有皇气支持,社团根本就没办法发展下去,为了社团的存活,一切都是必须要做的。

    因为所谓廉政公蜀,也只是一个合法抢劫、暗地收钱的外衣。就像,廉政公蜀,查的总是华人,对于英国人,却根本无可奈何。社团要发展壮大,又必须得到法律上和武力上的支持,必然要跟英国人妥协。

    人家手里有枪、有军队,社团不妥协,又怎么活的下去。

    但,外国人殖民抢劫还披着一个皮,看上去还算温柔,喊着护卫互助、兄弟同心、保家卫国的社团,却又一个比一个凶狠。

    这种现象,直到97之后才逐渐收敛,再到慢慢转变。

    不说九十年代,就算是三十年后,到海外打工的华人,往往也都是被有社团背景的工厂、饭店所剥削,欺压,讽刺的是,国外媒体有时候都看不下去,为什么华人是一个弱势群体,最喜欢欺压华人的却又是华人自己。

    见证过、经历过、了解过,所以对于社团、对于喊着锄强扶弱、除暴安良、互助互济的社团,沈建南一直都没什么好感。

    但洪门致公堂,却又是例外之一。

    1911年,黄花岗起义失败,同盟会急需15万美元经费。洪门致公堂的司徒美堂,愣是将加拿大的多伦多、温哥华和维多利亚的四所公堂大楼抵押出去,筹了这笔款子应急。1925年,司徒美堂将洪门致公堂发展组成致公堂,从此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势力,为在美洲华人的生存,争取了一丝宽容和温暖。

    抗日战争爆发后,这时的司徒美堂已七十高龄,但依旧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处处呼吁捐款支持华夏抗战。在长达十几年的抗战中环,他一共募集了一千四百多万美元,为华夏的胜利,添加了一份不可抹杀的力量。

    锄强扶弱、除暴安良、互助互济、保家卫国,爱国家,爱民族,抵御外来侵略。

    洪门致公堂,用行动证明,他们做到了。

    檀香山,alamoanablvd。

    沈建南扣着一幅墨镜,停步在一家银行门口,抽着香烟,饶有兴致打量着四周明里暗里的美国警察部队。

    从一下飞机到檀香山,他就发现,四周暗流涌动,一向懒散的美国警察部队,就像是遇到什么大敌一样严阵以待,就alamoanablvd路上,一路过来,就遭到了好几道目光注视,看到了七八辆荷枪实弹的武装警察。

    什么时候,美国警察这么勤奋敬业了?

    “老板。看到那个家伙没有,我敢跟你打赌,他一定是fbi的特工。”

    马拉特.沙维奇,眼神朝着不远处瞟了一眼,示意沈建南去看一个拿着报纸的中年男人。

    一米七五左右,肥胖适中,留着一个常见的三七分头,套着一身普通的灰色西装,咋眼一看,没什么出奇的地方,完全就了路人甲。

    但沈建南很相信马拉特.沙维奇的判断。

    往往最了解自己的,永远都是你的敌人,作为前克格勃中校特工,彭二要是连fbi的人都看不出来,那估计,早被克格勃给炒鱿鱼了,或者,早死在无人认识的街头。

    一旁的彭三,也早已感觉到了不对劲,听到彭二说fbi,不由深深皱起了眉头。

    他能够清晰感觉到,四周明里暗里到处都是警察,现在连fbi都来了,可不是什么好现象。无他,从明哨暗哨辐射的核心区看,中心位置,大概就是他们这次准备去的目标,舟山堂。而美国警察部队和特工出没,十有八九,就是因为这次致公堂的恳亲大会。

    “建南。这些警察都是吃饱撑着了么?不就是搞个恳亲大会,他们这么紧张干什么?”

    “你要是知道罗斯福以前也是洪门一哥的小弟,就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紧张了。”

    “罗斯福?这货是谁?”

    看着彭三诧异的样子,彭二脸上露出了古怪之色。

    “彭。你确定,你以前是大学老师?”

    “当然,我可是教体育的。”

    “好吧。我明白了。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美国前总统。”

    “.....”

    彭三目瞪口呆,拿出了一张美元。

    “你是说这货?”

    “老天。你可真是体育老师,这位是本杰明·富兰克林。”

    “......”

    嘶——

    在两人毫无营养的交流中,沈建南将手里的烟头精准弹进了不远处的垃圾桶,迈着大步,朝着不远处舟山堂走了过去。也许是恶趣味使然,也或者是对于fbi曾经的追捕念念不忘,走到那名拿着报纸的中年人面前,这厮停下了脚步。

    “先生,你好。”

    史蒂芬·希夫注意沈建南一行人已经很久了,几人的华人面孔,刚到alamoanablvd,他就收到了通讯器传过来的信息。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目标人物居然会直接走了过来,并且跟他打招呼。

    拿着手里的报纸一个哆嗦,史蒂芬·希夫条件反射就想去摸挂在腰上的枪。

    但最终,他并没有摸到。

    一只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放在了他的肩膀上,那张憨厚的脸人畜无害,但胳膊上的力道,却恐怖的匪夷所思。

    “嘿,伙计。放轻松点。”

    唐敦厚,滋着牙说道。

    “希夫,你那边什么情况?”

    对讲机里,有察觉到不对的同僚,立刻问了起来。

    史蒂芬·希夫没有急着回答,良好的训练让他具有极强的反应判断能力,在察觉到对方没有恶意,稍微放松了一丝戒备,看着明显是领头人的沈建南,他努力挤出了一个和善的微笑。

    “你好,有什么可以帮你的么?”

    “喔。是这样的,不知道你可不可以把你的皮鞋借给我?”

    史蒂芬·希夫一脸懵逼,看了看沈建南脚上昂贵的皮鞋,脑子跟不上了。

    “沃特?”

    啪!

    沈建南打了一个响指,彭二会意,从兜里摸出了一叠美元,递给了史蒂芬·希夫。

    羞辱,赤裸裸的羞辱。

    史蒂芬·希夫被深深刺激到了,他好歹是fbi特工,怎么可以受到这种侮辱。

    “fuck。你们在搞什么鬼?”

    “......”

    五分钟后,彭二捂着鼻子,拎着一双皮鞋扔进了垃圾桶里,只留下史蒂芬·希夫光着脚还站在原地。

    叮叮叮——

    电话的声音忽然响起,史蒂芬·希夫恍若做梦一样,按下了电话的通讯建。

    “希夫,你在搞什么鬼?”

    “喔。没什么。那位先生,需要一双皮鞋。”

    “沃特?就这样?”

    “是的。他需要帮助。”

    “可是我看到,他们把你的皮鞋扔进了垃圾桶。该死,你在搞什么鬼。”

    “我也不想这样啊,可是.....”

    “可是什么?他们威胁你了?”

    “没有!我是自愿的。”

    “......”

    穿过一个十字路口,走过一家便利店,再经过一栋大厦走上五十多米,几人到了檀香山洪门致公堂的总堂。

    作为美洲最早的致公堂,又是美洲最大的堂口之一,檀香山致公堂并没有想象中的霸气绝伦、奢华大气。

    三层小楼,已被时光侵蚀,淹没在餐馆和麻将馆招牌中,显得并不起眼。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想象,就是这里在五十年前,为华夏的抗战筹集了一千多万美元资金,并且,至今每一年都会在华夏各大高校和机构捐助诸多善款。

    还没有到7月25号,但四周已经可以感受到戒严的味道,不管是美国警方还是洪门昆仲,显然都是严阵以待。

    两名留着短发,一身黑色中山装的青年目光如炬站在门口,等到沈建南一行人走近,不经意扫了一眼跟在沈建南背后的彭二和阿赫梅托夫。

    彭三脸上挂起笑容,从兜里摸出了香烟,以国人独特的见面礼,和两人打起了招呼。

    “兄弟。我是香港云记的彭三,这是我的邀请函。”

    中华香烟。

    红色的包装令人倍感亲切,站在门口接待的两人眼里戒备顿时散掉了不少。

    接过香烟,检查完彭三的邀请函,一人露出善意将邀请函还给彭三,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三哥,里面请。楼上有兄弟会安排的,最近这两天过来的人多,希望三哥能够理解。”

    “哪里的话,都是兄弟,有事还要两位多多关照。”

    “三哥客气了。”

    收好邀请函,彭三准备往里面走,可刚走两步就发现不对了。刚才还一脸笑容的两人,伸手拉住了沈建南一行人。

    “兄弟。这都是我兄弟,不可以带进去么?”

    “三哥不好意思啊。其他人都可以进去,但是这位兄弟,恐怕不能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