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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二百四十一章以百姓为刍狗

      哨兵一边说着,喉咙处还在不停地鼓动,明显是强忍着没有呕吐出来。

    秦朗闻言,瞳孔骤然收缩,有流民在吃人?

    “将军,怕是黎阳城逃难的士兵,无物可食,饿急了啊!”哨兵说道。

    吃人之事,在历史上是发生过的。

    尤其是在那种大灾之年,灾民们多吃观音土,以涨腹的感觉,欺骗饥饿的感觉。

    可吃食观音土者,多涨腹而死,所以有些人家会易子而食,自己家的孩子狠不下心吃,就换成别人家的孩子。

    这孩子到了锅里,就是一锅的烂肉。

    世间最为残酷的酷刑,也残酷不过饥饿。

    秦朗在书上见到过这般惨象,可是书中描写的再惨,也比不过亲眼所见时心中的所承受的震撼。

    士兵们更加沉默,即便是心如铁石,真正亲眼见到这一幕也会充满了愤怒。

    秦朗面无表情,眼中散发着幽深的杀意,道:“流民逃亡,路无可食,便吃食同类为生,你们以为这就是最惨了吗?”

    他们就算是吃人,也是为了生存下去,吃人该死,但是到了这等地步,有谁能忍着不吃?

    你们可知五胡乱华之际,大汉皇朝的百姓们会有多凄惨?

    那些少数游牧民族在乱华之际,有吃食的时候,汉人的女子就是他们发泄的奴隶,没有吃食的时候,那些女子就是口粮。

    他们甚至不吃老人,不吃男人,只吃女子和小孩。

    “平定乱世,还世道一个繁荣昌盛,让吾等不在经历食人的恐怖,让尔等的子孙后代不会成为那锅中的烂肉,尔等……愿随我一起为此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吗?”

    “四哥,我愿抛头颅洒热血,为匡扶汉室,还世道一个繁荣昌盛!”

    赵云激动的浑身颤抖,手中死死的攥着亮银枪,闻着远处飘来的肉香味,心中从来没有过这般坚定的信念。

    “是啊,不能让我的孩子,成为那锅中的烂肉!”一名士兵低下头,喃喃自语。

    “我还没有孩子,我刚成婚不久,我的妻子很温柔……吾绝不允许,杀……杀!”又有一名士兵,瞳孔慢慢收缩,眼中的冷漠化成了疯狂。

    “杀,杀了这群吃人的魔鬼,我等愿随将军平定乱世,我等愿死而后已!”

    在这一瞬间,这一千名士兵,全都找到了他们的信仰。

    踏入战场,以命搏杀,难道是为了杀戮的快感?

    难道只是为了生存?

    为的……是保护家人,保护孩子不被人吃了,保护妻子不成为别人的口粮。

    为此,吾等百死莫辞!

    “四哥……”赵云低声嘶吼。

    赵云身上的杀意简直要散溢了出来,前方那些人是百姓,可他们也是魔鬼!

    “我能理解他们为了生存而吃人,可不代表我能原谅,吃人者,不管是什么原因,都该死!”

    秦朗转身,看着这一群兵,深吸了口气,“杀人祭旗,从今以后,吾与尔等,生死与共!”

    “杀!”

    上千名士兵一起冲了上去,远处的小路边上,甚至连惨叫都没有发出来,就已经结束了。

    “貂蝉,他们吃了人,就不是百姓了,是吗?”秦朗握住了貂蝉的手,手心冰凉,还在轻微的颤抖。

    这一幕给秦朗带来的冲击,远比这些士兵来的更强。

    这些士兵生存在乱世,毕竟见了太多的惨象。

    秦朗却生活在现代,当史书上描写人吃人的场面出现在眼前,那种震撼是无与伦比的。

    “官人,村长爷爷曾经和我说过,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修炼境界天、地、玄、黄,不达天阶终究是蝼蚁,蝼蚁互食,你又会有什么感触?”

    “你不是蝼蚁,我也不是!”秦朗说道。

    貂蝉却摇了摇头,“此生若不是遇到你,我的人生比被人吃了还要悲惨!”

    “叮……”

    突然间,脑海中传来了继承系统的提示音。

    “小艾提示:主人,继承系统开启,你将前往三国时期,劝阻刘备攻伐吴国,助他一统天下,使汉民免受五胡乱华之苦!”

    “小艾提示:主人穿越历史,蝴蝶扇起了肩膀,若不能完成任务,汉民族可能会因此灭绝!”

    “完成继承任务,助刘备一统天下,一统天下!”秦朗喃喃自语。

    秦朗刚接到系统任务的时候,也许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可今天过后,这任务就变成了使命。

    把这一千名士兵训练成战无不胜的队伍,给他们信仰,却也给了自己为之拼搏的信仰!

    “报……”

    一名年轻的士兵,提着一个头颅跑了过来。

    士兵的脸上布满了风霜,唯有眼神中还显现着稚嫩。

    “将军,那些人全部杀了干净,锅里……锅里有两个孩子!”

    “孩子……你今年有多大,叫什么名字,可曾婚配?”秦朗看着这位士兵,你若在现代,如今也还是个孩子。

    “我?”士兵有些迟疑,若是换成以往早就兴奋的跳了起来,可此时却有些意兴阑珊。

    “回禀将军,小人复姓拓跋,前些日子刚有了孩子,名拓跋珪,还没有出月子。”

    “拓拔?拓跋珪……你儿子是拓跋珪?”

    “有什么不对吗?”士兵有些紧张。

    大家都说秦朗将军喜欢结过婚的女子,不会想把注意打到我媳妇身上吧?

    那可不行,我拓拔余绝不以此为捷径,我定要保护家人,不受任何人的欺凌。

    秦朗之所以惊讶,可不是因为拓拔余的妻子刚刚生产,而是因为他的儿子名叫拓跋珪。

    难道这是命运使然?

    在历史上,统一北方,结束了五胡乱华之人名叫拓拔焘。

    此人不是汉人,而是以汉人身份自居,鲜卑族与汉人的混血,更是北魏帝国的第三个皇帝。

    而北魏帝国的开国皇帝,名字就叫拓跋珪,难道就是眼前这位士兵那个还没有出满月的儿子?

    “小子,你孙子叫什么,你重孙呢,起了名字了吗?”

    “啊?我孙子,重孙儿?”

    拓拔余心生感动,将军这是在提点我啊,让我想着以后的后代,更加坚定保护家人的信仰。

    “噗通……”

    拓拔余跪倒在地,道:“小人还没有为子孙起名,请将军为小人的子孙后代,留个姓名,小人感激不尽,必以命厚报!”

    “这样也好……”秦朗点了点头,万一任务失败了,也要留下些火种。

    “你儿子叫拓跋珪,孙子可叫拓跋嗣,重孙为拓跋焘。”

    “多谢将军赐名!”

    拓跋余跪倒在地,激动万分,“小人定将通过考验,成为将军手下最锋利的一杆长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