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黑心棉林月如
没让两女久等,几分钟之后许仙重新从大坑之中飞了出来。
此时包裹着许仙身体的金光已经消失不见了。
“许仙刚刚你做什么去了?”
见到许仙回来了,林月如不由得好奇的询问起来。
“换衣服,刚刚战斗的时候我的衣服破损了。”
听到这话,两女这才察觉到,许仙的衣服的确换了,虽然都是白色的衣服,但是样式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只是一开始两女都没有特别关注,所以忽略了衣服的变化。
许仙也有些无奈,在刚刚那种激烈的战斗之中,他根本没办法去保护自己的衣服。
所以最后上半身的衣服几乎全部毁掉了,下半身也所剩不多,所以他才会一直用金光包裹着身体,就是怕被两女看到。
“哎,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得到一套不会损坏的衣服。”许仙暗暗想道。
“许仙哥哥,敌人都死了吗?”
“都已经被解决了。
造成这一切的是赤鬼王,他是尸祸的源头。
我杀了赤鬼王,只要再解决掉所有的僵尸,尸祸就算彻底结束了。”
“太好了!黑水镇总算能恢复了。”赵灵儿开心的说道。
“黑云已经消散了,也许不需要我们出手,低等僵尸无法抵挡阳光。
现在阳光已经可以照射下来了,那些僵尸会被阳光杀死。”林月如看着天空说道。
“在外面的僵尸会被杀死,可是那些呆在房间里的僵尸可不会。
所以我们还要清扫一遍,确保房间里也没有僵尸才行。
不然只要还有一个僵尸存在,就很可能发展出新的僵尸。”
许仙的话让林月如脸颊一红,她的经验还是太少了,再加上刚刚许仙和赤鬼王他们的战斗太过震撼,所以令她下意识的忽略了房间里的僵尸。
“事不宜迟,我们快点回黑水镇吧,最好在天黑之前解决所有僵尸,然后我们可以去白河村休息。”林月如提议道。
“走吧!”
招呼一声后,许仙一马当先向着黑水镇走去。
当三人返回黑水镇之后,直接兵分两路。
黑水镇人口不少,所以房屋很多,为了加快效率,林月如主动提议分开解决僵尸。
反正这里最强的也只是紫僵,而且大部分僵尸都是分散的,很少会聚集到一起,所以危险性不大。
如果是单打独斗,林月如和赵灵儿两女对付紫僵还有些吃力。
可是如果两女联手,那么足以轻松解决大部分紫僵,因此两女一起行动足以。
而且没有了两女拖累,许仙的速度也能更快一些。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许仙还是给了两女一人一个护身符。
这正是许仙曾经给姐夫李公甫制作的那种护身符。
不过这次他制作护身符使用的是白玉,因为材质更好,所以能够储存更强的力量。
每一枚护身符之中蕴含的力量都能够重创大宗师,足以对付这里的僵尸了。
为了尽快结束战斗,许仙更是施展出了分身术。
以许仙武道金丹境的修为,现在他最多可以凝聚出两个分身,战斗力也能达到大宗师境巅峰。
就这样,许仙加上两个分身,一共三人,开始进入一个个房屋寻找僵尸。
不知不觉间时间已经到了黄昏时分,终于许仙三人汇合。
经过大半天的忙碌,许仙他们总算是把整个黑水镇清理了一遍。
击杀的僵尸倒是不算多,主要是寻找的过程比较耗费时间。
许仙一个人就搜寻了超过四分之三的房屋。
当一切结束,许仙收回分身的时候也感觉到了疲惫。
白天的时候和赤鬼王他们战斗就让许仙消耗不小,之后都没有来得及休息就开始清缴僵尸,即便许仙是天人武者也不可能毫无感觉。
林月如两女也有些累了,所以当他们解决了所有僵尸之后,都不想动了。
“要不我们今晚就留在黑水镇吧,这里空房间很多,还有客栈,我们直接在这里住一晚吧。”许仙提议道。
闻言两女都有些心动了。
“也好,我看过了,不少房间都挺整洁的。”林月如附和道,而赵灵儿也没有反对。
最后三人商议一番,很快便确定了居住的地方。
......
“今天我要早点睡觉,太累了!”说着林月如直接倒在了床上。
此时许仙三人身处于一座府邸之中,这里算是黑水镇之中最奢华的地方了,也不知是黑水镇哪位富豪的家。
许仙他们可不会亏待自己,自然是要挑选最好的地方住。
反正许仙他们清理了黑水镇,也算是对黑水镇的人有恩,在这里住一晚就当作是报酬了。
“我这里有干粮,对付着吃一口然后就休息吧。”说着许仙取出了放在储物空间之中的食物。
林月如也没有客气,虽然她是大小姐,但是并不挑食。
“月如姑娘,明天我们就分开吧,到时候你回苏州,我和灵儿继续赶路。”
“为什么要分开?我已经和灵儿说好了,我要和你们一起走!”
许仙一愣,他没有想到林月如会做出这种决定。
“你父亲会同意吗?”
“肯定不同意,但是没关系,我直接先斩后奏。
我准备明天回一趟白河村,找个人给我父亲送信。
就算我父亲不同意也没事,反正到时候我已经走了,他也找不到我。”
看着林月如那得意的表情,许仙不由得替林天南默哀起来。
这哪里是小棉袄啊,根本就是黑心棉。
“好吧,只要你不怕被你父亲打死就好。”
见到许仙同意了,林月如顿时笑了起来。
“爹爹才不会打我呢,他最疼我了,最多说我几句,只要我一撒娇就过去了。”
吃饱之后,许仙和赵灵儿离开了房间。
府邸之中房间很多,反正也没有其他人,许仙他们干脆一人住一个房间。
一进入房间,许仙连忙迫不及待的开始领取奖励。
许仙首先领取的并非土行术,而是飞云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