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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准老丈人

      李大牛哼了一声:“扯淡,那样我的良心会不安,一辈子不安,我不能对不起兰芳,男人应该对女人负责任。”

    金贵知道,跟这样的人你根本辩不出什么道理,李大牛这人就是死板。

    金贵只好说:“那你等着后悔吧,早晚晓霞会报复你,我最了解女人了,有时候女人为了捍卫爱情,什么都做得出来。”

    何金贵说完拍拍李大牛的肩膀离开了。他哼着小曲,一副神气活现的样子。

    最近的何金贵春风得意。三件喜事接憧而来,让他尝到了人世间巅峰的快乐。

    一件事,黑石山的路修通了,他跟李大牛一起上了报纸,成为了k市最著名的名人。乡政府把他们修的这段路命名为幸福路。

    第二,就是跟k市的饮料厂签订了合同,第一批货顺利交工,第二批货要从明年开始。村里人一下子多了那么多钞票,总算是为村里办了一件好事,幸福的生活在向村民们招手。

    第三,李大牛做了黑石村的村支书,他做了村里的村长,他们两个一正一副,相互搭配,以后村里人的生活会越来越好。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上次到k市的时候没有找到小姨子金兰。

    金兰这丫头不知道到哪儿去了,找了四个月也是音信全无。金贵觉得没法跟老丈人李二狗交代。

    回来的半个月,他还没有到李二狗家去看看,因为忙的顾不上。

    现在第一批资金到手,李二狗家也分到了不少钱,正好把存单给老丈人送过去,顺便混碗鸡蛋卤子面条。

    何金贵得意洋洋拍开了李二狗的家门,李二狗刚起,素琴也正在系扣子,一看金贵来了,李二狗的笑容就像是一朵盛开的桂花。

    “金贵来了?”

    “来了,爹。”何金贵当然要管李二狗叫爹了,这是他的准老丈人。

    素琴跟李二狗都觉得金贵是因为金兰的事情,他们两口子非常想念三闺女,这丫头走了半年,现在到底在哪儿也不来个信,生活的怎么样,找没有找到红旗,都无从知道。

    金贵进屋就把那张存单交给了李二狗:“爹,这是咱们家上次摘果子得到的分红,有五千块。

    “喔,”二狗接住以后没有感到过分的高兴,因为有了何金贵这样的女婿,李二狗不在乎钱,他在乎的是金兰。

    “那个,金兰找到没有?”李二狗终于将话语问到实处,何金贵的脸红了。

    他不想二老担心,也不想让二老生气,金贵是个孝顺的孩子,也是个老实的孩子,赶紧说:“找到了,找到了,金兰也找到了红旗,他们两个人一起在城里打工,让我跟二老问好,说年下有空就回来。”

    “那就好,那就好。”李二狗满面的欢喜,把存单揣在了怀里。

    何金贵又掏出一千块钱,说:“爹,这是金兰让我捎回来的,这是他们在城里打工挣的,说交给二老,喜欢买点什么就买点什么。”

    素琴跟李二狗高兴地合不拢嘴,根本没料到何金贵是在编瞎话,也不知道这钱是何金贵垫付出来的。

    火红的票子压在手里沉甸甸的,仿佛跳动的人心,李二狗觉得自己很幸福,儿女长大了,女儿一个个从家里的火炕上飞走了,女婿也是人中之龙,晚年的李二狗享受到了儿女双全的天伦之乐。

    素琴有点疑惑,问:“金贵,金兰就没来封信什么的?只是捎回了钱?”

    何金贵恍然大悟,还好口袋里有封信,他早就做好了准备,赶紧掏出信念了起来:“喔,爹,娘,你们不说我还忘了,这是金兰来的信,我给你们念念哈。”

    何金贵一本正经念了起来:“爹,娘,俺找到红旗了,俺也找到了工作,红旗在一家工厂做工,俺也在市纺织厂做女工,跟香草在一起,每个月的钱挣得很多。

    俺想挣更多的钱,将来在城里买房子,办企业,做老板,等女儿发达了,就把您们二老接进城,让二老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俺还想给红旗生个儿子,可惜没这个希望了,但是可以抱养一个,现在工作忙,没有功夫啊。

    爹,娘,你们保重,等年下我跟红旗一起回去,给二老拜年,女,金兰拜上。”

    念这封信的时候何金贵的眼角湿了,因为这封信根本不是金兰写的,是金贵琢磨了一个晚上编写出来的,他是借着金兰的口吻来安慰李二狗跟素琴。

    信念完,李二狗老泪纵横,素琴也惦着衣襟擦着眼泪。说:“好好,好闺女,真孝顺。”

    都说二狗家的五朵金花是李二狗的五块心病,恨不得把五个闺女处理出去,可人心毕竟是肉长的,那有爹娘不心疼儿女的道理?

    金兰的不辞而别让李二狗跟素琴十分的担心,儿行千里母担忧。他们整天惦记着金兰。

    既然闺女生活的很幸福,李二狗跟素琴也觉得自己幸福。

    何金贵离开以后,李二狗跟素琴满街的炫耀,说金贵找到金兰了,金兰跟红旗在一块,他们都成了工人。

    李二狗把闺女送的钱买了一件新衣,逢人就显摆,恐怕别人不知道。

    很快,这一消息就传到了红兵的耳朵里。

    红兵跟红旗是亲哥俩,一个娘肚子里生的,他就觉得奇怪,哥哥在城里做了工人,这事儿我咋不知道?金贵哥应该跟我说啊,。不行,我得去问问。

    红兵不小了,也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他跟哥哥不一样,在村里没找到心上人,可是他喜欢嫂子金兰。

    其实从金兰走进红旗家的那一刻,红兵就喜欢上了嫂子。

    金兰的美丽,善良,勤劳深深地打动了红兵的心,红兵就想,将来娶媳妇一定要找个跟嫂子一样的女人。

    第二天他就去找何金贵,去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封信,何金贵刚刚起床,他准备要出发了,想再次进城走一趟。

    这次进城何金贵准备去做半年的工人。何金贵想了一个计划,那就是偷偷的进饮料厂做工,看看饮料厂是如何运作的,人家的工厂是怎么开的,老子也要学一下,等技术学到家,明年就回村开工厂。

    就这样生生把山货卖给他们,太便宜他们了,如果做成饮料投上市场,一定会有加倍的利润。

    何金贵的心胸已经不仅仅是卖山货了,他有更大的雄心,准备自己回村开工厂,争取创出一条路来。,

    红兵进门就问:“金贵哥,你找到俺哥了?”

    一句话就把金贵问蒙了:“你听谁说的?”

    红兵说:“听二狗叔跟素琴婶子说的。他们两个满街吆喝,说俺嫂子找到俺哥了,他们都做了工人,二狗叔穿着一件中山服满街的炫耀,说是嫂子买给他的。

    金贵哥,我这儿有封信,你这次进城把信送给俺嫂子。”

    何金贵笑了笑说:“把信拿来吧。”

    红兵恭恭敬把信递了过去,何金贵一下撕开了信封,想看看红兵给嫂子说啥悄悄话。

    红兵吓了一跳,赶紧过来跟他夺:“金贵哥,你怎么私自拆我的信件呢,太不礼貌了。”

    何金贵一瞪眼:“我就看看,我是村长,村长看村民的信就等于是领导审查。”

    “审查个屁,给我,给我……”红兵就要过来抢,金贵一下把信藏在了身后。

    红兵的个子不大,怎么能抢得过何金贵,金贵也就跟他开个玩笑,小叔子给嫂子写信,他觉得稀罕。

    就红兵肚子里的那点墨水,扁担倒了不知道是个一字,他还写信?

    金贵把信纸扬了扬念了起来:“亲爱的嫂子,其实我很叉叉你,自从你跟俺哥成亲的那天起,俺就开始叉叉你了,俺哥不行了,不如咱俩过吧,我以后保证天天叉叉你,天天对你好,不知道你叉叉俺不?如果你叉叉俺,那咱俩以后就一起叉叉吧。”

    红兵的字写的歪歪扭扭,很多地方都打了叉叉,何金贵没看懂。

    金贵这么一念,红兵的脸立刻红了,其实他不怎么会写字,小学三年级都没有毕业。

    “金贵哥,你笑话俺。”

    何金贵问:“怎么你的信里这么多叉叉?”

    红兵道:“俺文化不高,当初嫂子说,如果俺想她,就跟她写信,不会写的字就用xx代替,所以里面就很多叉叉了。”

    何金贵捂着肚子想笑,但是笑容里有几分苦涩,他知道,红兵也有点喜欢金兰。

    金兰是个人见人爱的女孩子,她的美丽,善良,还有勤劳。

    红兵跟哥哥一样喜欢嫂子,红旗结婚的这些天,红兵一直睡不着,好像跟嫂子唠唠。金兰也带他像亲弟那样亲。

    可惜长幼有序,弟成亲不能在哥哥前头,红兵只能望嫂兴叹:真是叔到用时方恨嫂啊。

    嫂子走的这些天,红兵几乎夜夜失眠,他对嫂子的思念甚至超过了对哥哥的思念。

    哥哥不能人道了,以后家里传种接代要靠他,他甚至幻想能娶了嫂子代替哥哥。

    今天听李二狗跟素琴在大街上炫耀,红兵就觉得金贵是找到了哥哥跟嫂子,他坐立不安,就想给嫂子写一封信,以示爱慕。没想到被金贵哥当面揭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