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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斗场

      赛场的另一角, 一个青黑色的身影, 缓缓地爬了上来。离得近了, 才发现青黑是他的肤色, 他没有穿衣服, 浑身裸|露在外, 遍布狰狞的疤痕, 好似皲裂的火山岩。

    他身高不到一米四,一头乱发如同钢锥一般立着,看起来年纪不过十二三岁, 脸上坑坑洼洼,像是被硫酸腐蚀过一样,十分吓人。如果在外面遇到他, 准以为见了鬼, 被吓个半死。

    此人正是夜叉,夜叉同样是非神八部之一, 以敏捷和丑陋著称。

    方然急了:“任乔, 快认输!这里的规矩, 一旦双方上场, 必须要结束角斗, 才能交易。云墨斋的方老是我爷爷, 我不会害你的!”

    任乔听不到方然的声音,似乎也忘记了被数十架狙击|枪围绕,当夜叉出现的那一刻, 她整个人都被他吸引了。夜叉的周身, 煞气浓郁犹如实质,旁人或许无法察觉,但任乔精通望气之术,一眼就能看出,这种煞气是灵力外泄的一种表现!

    水蓝星的灵气有多么稀薄,任乔早就亲身领略过了,她日夜修炼,耗费整整十五年,尚未引气入体。眼前的人,却能在没有功法的前提下,自行修炼出灵力,只有一种可能,传说中的先天道体!

    在任乔还是谢安然的时候,曾听父亲天刀谢铭说过先天道体,此等资质太过逆天,即便数遍无尽寰宇,每隔亿万年也未必会出现一位。一旦出现,必然是镇压一整个时代的传奇人物。谁能想到,竟会诞生在这样一个小千世界里呢?

    任乔尚在怔愣,夜叉已经向她攻来。在任乔眼里,他的攻击毫无章法,全是破绽,可有灵力加身的他,速度太快了!任乔明明知道,该如何去躲避他的攻击,却因为速度跟不上,频频中招。

    夜叉的攻击动作十分原始,最常用的一招是扑向任乔,咬她的咽喉,还有撞、撕、踢等。他的口中发出嗬嗬的声音,不像人类,反而类似野兽,杀气腾腾。

    在某个瞬间,任乔恍惚以为她面对的是一匹孤狼,有着锥子似的目光,长尾平翘,宛如一把即将出鞘的军刀。

    这样的角斗,夜叉已经进行过不下上千次,只要能在赛台上击败对手,就能获得鲜嫩的黄羊肉,他似乎已经闻到黄羊肉的膻味里混合的血腥气了,那对他而言是绝世美味。

    任乔只觉,他那双好似幽灵一般绿莹莹的眼睛里,射出凶傲的虎狼之威。

    “任乔,快认输啊!”方然心下着急,喊得声嘶力竭。

    认输?为什么要认输?她的父亲是天刀谢铭,母亲是妙音仙子,前世多少惊才绝艳之辈,削尖了脑袋想要挤进她身边,哪怕是做一个低等侍卫,只求能够得到她只言片语的指点。只因古武第一世家珍藏的所有功法典籍,她都烂熟于心,即便自身不曾修炼,眼界比起当世大能也毫不逊色。

    先天道体是了不起,但那也要先成长起来再说啊,现在他不过堪堪突破练气一层,也就比平常人速度快些、力气大些、反应灵敏些而已,任乔会怕他?

    战!战!战!

    深海古堡,风声之中,一身玄色长袍,戴银制面具的男人,静静地看着半空中的视频投影。

    圆形角斗场中,任乔和夜叉杀的正猛,夜叉的打法勇猛凶悍,如狼似虎,它那一身伤疤,在这样的攻势下,显得丑陋而威严。

    任乔总能提前一步,预判夜叉的攻势,她本该躲过每一击,可她的速度比起夜叉太慢了。即便夜叉浑身都是破绽,在他以攻代守的局势下,任乔根本近不了他的身。这是他在无数战斗中,总结出的近乎本能的战斗方法,对他来说,攻击就是最好的防御。

    长守不攻,总归处于劣势,有几次闪躲不及,任乔身上被抓出深深的血痕,焰火般的红色血液喷泉,射向空中。她浴血而战,血色如同胭脂,让她本就姝艳的面容,增添了史前原始女人一般的野蛮、英武。

    面具遮挡着银夜的神情,只能听到他的呢喃声:“美得像是艺术。”带着近乎虔诚的膜拜。不知道他夸的是任乔的身手,还是容貌。他那双眸子里流露出的虔诚,属下只在宗教绘画里信徒眼中见过。

    天字一号小组的组长,知道银夜一向关注任乔,担心地问:“需要出手救下任女士吗?”

    “救?”银夜偏过头看他,质疑的口气中满满都是嘲讽,“她什么时候需要你来救了?她连我都不需要呢。”

    仿佛是在印证他的话,赛台上,夜叉锐气正盛,任乔越战越酣,夜叉的攻势一波强过一波,任乔没有丝毫退缩。

    忽然,夜叉猛地扑了过来,尖锐的牙齿直直地冲着任乔的咽喉,这次速度要比之前任何一次都快!一旦扑中任乔,那样的利齿足以刺破她的动脉,生死一瞬,任乔的潜能被最大程度激发,进入一种玄之又玄的境界里——

    她能感到每一缕风吹的方向,听到每一声细微的呼吸,看到每一道微弱的光芒,她隐隐有一种自身已经融入万物的错觉。夜叉的动作在她眼中看来,一下子慢了数百倍,周围的空气仿佛幻化成无数丝线,捆缚着他的动作。

    入微之境!

    任乔居然在还没有引灵入体之前,先一步到达了!这份悟性天资,百年难得一遇。如果让谢铭知道,准要大宴宾客,昭告天下,屠海龙、饮凤血,为任乔庆祝。只是任乔并非主动掌握,这种境界来得快,去得更快,只一瞬已经抽走任乔身上所有的力气。任乔不知道下一次,她还能不能顺利进入这种境界,但足够她解决夜叉了。

    在此之前,夜叉一直凭借速度的优势,重创任乔。此时此刻,他的优势骤然消失殆尽,一个错身间便被任乔击中大穴,像先前那只猛虎一样,昏睡过去,倒在台上。噗通一声后,还跟着另一声,任乔同样晕倒了,因为脱力。

    这还是人类能够拥有的力量吗?眼前所见的场景,让观众热血沸腾,他们分享着任乔的胜利,所带来的那种来自灵魂深处的冲击,早已忘记被数十架狙击|枪包围的恐惧,站起身来,举起双臂高呼:“阿修罗、阿修罗!”声如海浪,浪浪不息。

    甚至有人冲昏了头,抢着购买任乔,叫出比两亿更高的价钱。如果只是美色,她不会被抬到这种高价;如果只是英武,同样不至于。可当两者兼备的时候,她那种独一无二的、宛如神祇般的美丽,足以让任何人心动。

    方然冷声说:“她可是唐家大小姐,我看你们谁敢把她当做货物买回去!”

    好似一盆混着冰渣的水,当头浇下,观众被先前那场大战引燃的、正在沸腾的血液,一下子冻僵了。他们坐回原地,神情呆滞,全场寂静无声。

    在场的各个都是二世祖,家里有这辈子都挥霍不完的钱,可春申城唐氏,是他们谁都不敢招惹的庞然大物。对上唐家,他们引以为傲的家世,就像蛋壳撞上巨石一般,不堪一击。

    暗处,那道喑哑而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千面狐狸,阿修罗是你的了。”方然上台,抱起任乔,飞快地离开长浜。

    深海古堡,银夜注视着任乔的面容,她就像是睡着了,合上双眸的时候,整个人是那么的清纯无害,如同初生的小鹿,与方才血色中的凌厉模样判若两人,让人怜惜,忍不住地想要把她圈在怀里呵护……

    但那是她最不需要的爱。

    银夜敛起眼里的贪恋,挥了挥手,半空中的画面化为无数银色光点,转眼间便相继黯淡,消失不见了。他的声音随之变得冷冽:“长浜这种蛆虫遍布的地方,没什么存在的必要。”

    属下迟疑:“长浜背后站着无极的人,以风声目前的实力,直接对上无极,恐怕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落得两败俱伤。”主人忽然要灭长浜,只为了替任乔出这口恶气,似乎有些不值?

    “诸夏国不少高层领导,早就看长浜不顺眼了,只是这里各方势力盘根错节,他们唯恐牵一发而动全身,引起社会不稳,才迟迟按兵不动,你这样去做……”他一口气罗列了五十多个人名,每个人对应不同的策略,全程语速平稳,不曾停顿,逻辑清晰,好似计算机主脑。

    最后,银夜补充:“妥善安置长浜里的普通人,他们只是穷得走投无路,才会跟无极的恶徒混在一起,只要给他们一口饭吃,以后会走上正途的。”

    按照他的安排,风声同样要付出代价,但比起直接和无极正面对上,损失要小很多。不过那也是相对而言,到底是风声成立以来最大的一次动作,即便赢了也是一番伤筋动骨,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

    组长的心里微微发烫,有什么东西在慢慢涌动。最初,他甚至还猜测过,风声是一个恐怖组织,但是这些年下来,在银夜的命令下,风声暗中做了很多利国利民的好事,尽管那些人根本不知道,帮助他们的是风声。

    不止是那些人,就连他自己,如果不是受风声庇佑,也早就成为仇人的枪下冤魂。他帮助那些弱者,是因为在他们身上看到了,同样受恶势力压迫的自己的影子。没办法啊,在这个世界上,总有法律到不了的阴暗角落,在这种情况下,想要惩恶扬善,就要比恶人更狠,拳头更硬。

    这一刻,他很庆幸加入风声,能够继续之前的科研事业,也能完成鲜衣怒马的少年梦,或许有一天还能手刃仇人,让沉冤得以昭雪!

    任乔睁开眼,人已经躺在医院,她浑身上下,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涩痛,那是每一条经脉干涸的后果。没有引灵入体之前,强行进入入微之境,对她的身体来说,负荷太大了,根本无法承受。

    原本低着头玩手机的方然,抬头看向任乔:“你真厉害!连夜叉都能打败,他可是地下竞技场排名前三的狠角色,有没有兴趣加入无极?我为你引荐。”眼中的神采,熠熠生辉。

    电视里播报着新闻:“本台消息,警方日前破获一处犯罪分子聚集地,位于春申城长浜,除去通缉多年仍未归案的犯罪分子外,还有越狱的逃犯……”

    “糟了!”任乔大叫道。警方拿下长浜当然是好事,只是偏巧在这个节骨眼上?她还没找到赵锦年呢!长浜一散,她以后再想找他,就更是难如登天了。她拔下点滴,当即便要下床,想去长浜,但她的身体严重脱力,双腿一软,又要倒下,还是方然托了一把,才没摔在地上。

    方然数落道:“医生说你起码要躺在床上输三天营养液,才可以吃流食,不然的话,落下病根子,以后有你受的,你想永远都躺在床上吗?”

    不想看任乔折腾自己的身体,方然话说的很重。一方面,爷爷三令五申,要她照顾好任乔;另一方面,她也佩服任乔的实力,想要邀请任乔加入无极,以后并肩作战。

    这种无力的感觉,唤醒了任乔上一世的恐惧,病痛的恶魔再次攫住她的喉咙,让她险些喘不上气来。一生一世困守在病床上吗?她不要再过那样的日子!她乖乖地躺好,向方然道歉:“是我不好,你都说了让我认输,我还要逞能。”

    她肯配合,方然也不再发火:“还不是因为你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嘛,早知道你这么厉害,我绝对不拦你!话说,真的不考虑一下加入无极吗?你可是击败了夜叉的人啊!

    夜叉从小被草原狼群养大,只有狼性,没有人性,两年前被角斗场找到。你看他身上的伤疤,还有那种肤色,据说角斗场用尽所有能用的药物,全面刺激他的身体潜能,每天对他进行惨无人道的训练,把他搞得人不人、鬼不鬼,那副样子谁看了都害怕。”

    “原来是狼孩,怪不得攻击方式那么像狼。”任乔恍然大悟。

    方然坦白地说:“你就加入无极嘛,由我引荐你,能得到好大一笔无极币呢,换来的东西,我们可以平分呀。反正加入无极,又没什么坏处,还能获得不少消息渠道。论起综合实力,无极不比风声弱,或许能帮你找到爸妈。”

    “无极到底是什么?既然非法经营地下竞技场,恐怕不是合法组织吧?”

    方然连忙摆手:“不是啦,那只是无极的个别人,我们绝大多数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了整个无极的发展,对于个别害群之马,无极也会联手清除掉。你可以把无极理解成是一个论坛,在这个论坛里,大家互通有无,守望相助。不过无极准入资格要求极高,像你这样的就可以,没本事的人根本进不来。”

    任乔想了想,说:“我可以答应你的邀请,你说的无极币我不要,只是有一件事需要你帮忙。”

    方然拍拍胸脯:“别说一件,十件都没问题!”

    “是这样的,我去长浜是要找一个叫赵锦年的人……”任乔详细地向方然描述了赵锦年的信息,还联系了私家侦探,让他们把所有得到的消息,全部转发给方然。

    “小事一桩,有我千面狐狸出马,分分钟搞定。”方然风风火火地离开,正好遇到来探病的方老,匆匆忙忙地说:“爷爷好,爷爷再见!”

    看着孙女风一样的背影,方老长有细褶的脸上,笑得慈祥:“多大的人了,还是小孩子样。”

    方老专程从燕京城飞来,任乔心下感激:“方老,我……”

    她不知道该怎么说,嘴上道谢实在太轻,她低估了长浜的可怕程度,赢得了明枪,却没躲过暗箭。如果不是恰好遇到方老的孙女,这次她恐怕凶多吉少。方老被骗的事,方然已经和她说过了,找回来的两亿最后也是用来救她。

    “什么也不用说。”方老帮她掖了掖被角,声音温和:“傻孩子,虽然唐家势大,但你从来不是孤军奋战。不管是我,还是然然,都站在你这一边。”

    任家丫头这一次,纯粹是飞来横祸。她原本过的不争不抢,与世隔绝,却被唐娅欺负上门。他只恨自己势弱,斗不过唐家,不然一定会在第一时间为任乔主持公道!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这场灾祸中,任乔没有倒下,她展现出足够的韧性,强迫自己成长,远比别人以为的坚强,她已经做的足够好。如果能熬得过这一关,有了这份阅历和心境,她在绘画上将会走得更远。

    他并非一味鼓吹“苦难”的价值,但知人论世,苦难对于真正的艺术家而言,往往是一块磨刀石,让最初的璞玉变得光华万千。比起从未起过波澜、一汪死水的湖面,总是经历过疾风骤雨、潮涨汐落、巨浪翻天后依旧澄净的碧海,更加壮美!

    听到方老的话,一向坚强的任乔,眼角有些湿润,把脸埋在被子里,挡住发红的眼眶,不让方老看到她的失态。有方老在,她心神十分放松,不一会儿,便沉沉睡去。

    入秋后,天空格外清明,蓝汪汪的好似一块水晶。高高的蓝天上,飘着几朵蓬松的白云。长浜一扫往日的死寂,在警方和展宏企业的帮助下,人们来来往往穿梭,收拾搬家的东西,忙碌中充满人间烟火气。

    警方行动后,展宏第一个发声,愿意买下这块地皮,并帮助住户完成拆迁。这其实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长浜紧邻最繁华的旅游商业区,在这里改建要受政府严格监管,不管是楼层高度,还是水利设施,或是日后用途,都有苛刻的标准。

    对于展宏的决策,大家也不奇怪,毕竟人人都知道,展宏企业董事长周云青,一向热衷于慈善事业。大概是看这些人流离失所,动了恻隐之心吧。

    方然和小五,在长浜一路问过去,寻找赵锦年,不管开出怎样的重金,得到的回答都是不知道。小五有些急了:“一个人不知道,一百个人还是不知道?”

    方然耸耸肩:“沦落到这里的人,各个都有苦衷,谁都有不能说的过去。他们替别人保守秘密,别人也会替他们保守秘密,不然的话,谁也别想安稳了。”

    “然姐,那我们怎么办?”

    “广撒网没用,我们得找一个目标,深入挖掘,看我的!”

    方然选中了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那个女人个子比方然还高,穿着一双细高跟,长腿细腰,在人群中格外显眼。高领毛衣遮住了她的下巴,大波浪卷掩住了脸型,脸上戴着一副墨镜,只露出高挺的鼻梁,和一双大红唇。

    方然过去,拍拍她的肩膀,笑着搭讪:“姐们,你个子这么高,还穿高跟鞋啊?”

    那女人声线低沉,说话口吻凉凉的:“我穿高跟鞋是因为我喜欢,和个子高低有什么关系。”

    方然一米七,前男友一米七三,最讨厌她穿高跟鞋,每次约会总要特别叮嘱她:“不许穿高跟鞋!”虽然方然很快便和他分手,但想起这件事还是心中不爽,今天总算遇到一个知己,就高跟鞋的款式和对方聊得火热。

    一聊就是大半天,越聊越是投机。方然悄悄地把她拉到没人的地方,打开随身带的包,露出一摞崭新的百元大钞:“姐们,你知道赵锦年吗?他是我走失的弟弟,我找他很久了,警方说他的身份证在长浜的网吧登录过。”

    高个子女人眼皮子抖了抖:“如果是别人,你给再多的钱,我也不会说,但是赵锦年,年前就搬走了,告诉你也无妨。听说是要回老家,给他母亲养病,好像叫九龙门。”

    有个重病的母亲这一条,方然还没说,先让她给对上了。对于这条信息的真实性,方然一下子信了八成,直接把手提包递给她:“难得遇上像你这么合我眼缘的,送你了。”

    告别高个子女人,方然问小五:“九龙门这个地方,你听说过吗?”

    小五摇头:“没有,或许是某种当地人的叫法,哪个地方的别名什么的,还要查一查。”

    方然便安排:“你去查九龙门,我走一趟公安局,再把这些人的信息过一遍。”

    小五纳闷了:“然姐,都知道他去九龙门了,你何必再多此一举?”

    方然拍了拍他的脑门:“傻小子,什么时候都要做两手准备。万一这里有两个叫赵锦年的人呢?万一他们都有重病的母亲呢?既然要做,就要做到万无一失。”

    “受教了,然姐果然老江湖!”

    想从警方那里查看资料,小五有小五的门道,方然也有方然的方法。她用的借口,仍旧是任乔找人时那一套。任乔找的那位私家侦探,早些年在警局工作,后来女儿得了重病,急需用钱治病,才辞职出来做私家侦探。

    局里的人大多受过他的恩惠,再加上知道他女儿的病,能帮的时候尽量帮一把。他带着方然来找旧下属:“还是之前那件事,她弟弟失踪了,身份证在长浜网吧登录过。最近长浜核实了一遍户籍信息,你看能不能帮她再找找?”

    这事简单,户籍室那边吩咐一下就行,即便方然没和侦探一起,只是自己过来,警方也会帮她查,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不过方然还想亲自看看信息,公安人员便有些犹疑,侦探劝道:“她也是找弟弟找的心急,理解一下吧。再说我带过来的人,你还不放心吗?”

    做了各种保证,签过保密协议之后,方然才被允许进入户籍室。负责登记人口信息的警察,是个年轻活泼的小女生,办公室里的人亲昵地叫她小王,大学毕业没多久,很健谈:“法理不外乎人情,只要你不泄露其他人的个人信息,只是和我一起找一遍,没什么大问题。”

    “瞧你说的,我只是看一遍,哪能记得住别人的信息啊,更别提泄露了。”

    听了她的话,小王更加放心:“我之前在核对女性信息,既然你来了,就先从男性看起吧,争取在天黑前看完。”

    方然坐在小王身后,看了整整一个下午,双眼干涩,都没有找到赵锦年的信息。因她怀疑赵锦年未必会用真名,所以没有直接搜索名字,而是全部看了一遍。这时她已经确定高个子女人说的那个,应该就是任乔要找的人了。向小王道谢后,她起身离开,走到外面才想起手机没拿,又折回去。

    小王在收拾东西,正打算出去吃饭,电脑屏幕进入锁屏界面,推门而入的一瞬间,方然捕捉到电脑屏幕一闪而过的画面:“王警官,刚才那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