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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明天下 第411节

      孙国信淡淡的道:“那是高杰的事情,我们要做的事情十年之后才会显露功勋,急不得。”
    “我们现在难道就这样漫无目的的乱走?”
    孙国信瞅着年轻喇嘛道:“张新良,你既然已经成了喇嘛,就该变成一个真正的喇嘛,我们这是在修行,走遍草原,看望每一个牧人,把佛音传给他们,让他们获得解脱。
    用我们的双脚丈量大地,才是我们的工作,也是我们身为喇嘛的义务。”
    张新良摸摸自己的光头不甘的道:“我没打算当一辈子喇嘛,还准备娶妻生子呢。”
    孙国信笑道:“相信我,等你真正的入道了,你就会发现探索未知,安静,寂灭才是极乐世界,妻子儿女不过是过眼云烟,一场空。”
    张新良连连摇头道:“我还是觉得娶妻生子好一些。”
    孙国信露出一嘴的白牙嘿嘿笑道:“当初,我也是这么想的,现在,我是一个快活的大喇嘛。”
    张新良闻言,面黑如墨。
    马车外边非常的热闹,不仅仅是孙国信的两百个随从,更多的是当地的牧民,以及那些刚刚被解救的囚犯。
    他们围在孙国信的马车周围,载歌载舞,只有最好的骑手,才敢纵马越过孙国信的马车,将洁白的哈达缠绕在马车上。
    相比这些快活的牧人,三个蒙古王公的神情苦涩。
    活佛说的很清楚,想要在汉人跟建州人之间的战争中活下来,他们唯一能选择的道路就是离开。
    不再有自己固定的牧场,需要带着族人,在草原,戈壁上流浪,就像草原上所有最黑暗的时光一样,逐水草而居,永远流浪,永远不停下脚步。
    从而避开汉人这头野猪,以及建州人这头猛虎。
    两不相帮,对蒙古人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也唯有如此,才能等到建州人,或者汉人取胜,也只有到了那个时候,蒙古人才能回到故乡,臣服某一位胜利者。
    “苏格拉沁,你真的要离开去流浪吗?”
    “玛格,你想带着族人替建州人冲锋呢,还是想带着族人向建州人冲锋呢?”
    “我谁都不帮,我的族人只为自己的牛羊战斗。”
    “我也是这么想的,我们是一群牧人,是一群牧羊犬,追逐着自己的牛羊走才是对的。”
    第171章 明珠暗投?这是必然!
    世界总是会不断前进,并产生变化的。
    这是历史的惯性,没人能够逃脱。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蓝田县的人走的最快,或者说他们跑得太快。
    主要是云昭对大明世界缓慢的变化速度极为不满,他想用最短的时间塑造一个适合他生存的世界。
    来到大明世界时间越长,他就越是没法子适应这个世界的慢节奏生活。
    讲道理啊——
    一座小小的山包,难道不该是在一夜的时间内就被夷为平地的吗?
    修一座石桥,难道不该是几个时辰就弄好,并且铺上沥青的吗?
    从蓝田到长安,难道不该是喝杯茶的时间就到的吗?
    以他的身份,难道就不该早上在长安喝羊汤,下午在广州吃海鲜吗?
    看一场《霓裳羽衣》能把人看的春情勃发,在挑逗人的欲望方面,大明女子才是最专业的。
    可是,人不能总是处在激昂的情绪里边吧?
    这不但对肾不好,对家庭也是极为不利的。
    因此,云昭总想飞,也就是因为这样,别人只能跑,跑不动的就会被丢弃。
    好在玉山书院里的学子们也对大明世界的发展极为不满意,所以,今天,就有一个叫做黄冲的混账就背着一对翅膀从玉山书院望月台上跳下去了……
    来不及阻拦学生干傻事的徐元寿,绝望的看着一个年轻人冲着他笑了一下,然后就跳下了悬崖。
    徐元寿痛心疾首,老泪纵横,跌倒在地上捶着胸口如丧考妣。
    颤巍巍的来到悬崖边上,抱着万一的侥幸心态,想要看看自己的弟子还有没有生存的可能,却发现这只该死的蝗虫还没有跌到山崖下,还没有被摔成狗肉之酱。
    他居然在天空中盘旋……虽然最后一头撞上了一棵树,不过,看他还有力气在峡谷里喊痛,且回音袅袅的,估计死不了。
    “把他……把他……给……老夫拽上来……老夫要活活打死他。”
    几个专门教授武学的玉山老贼,猿猴一般的就攀着石壁下到了悬崖,找到了那只破破烂烂的蝗虫,抬着他绕道回到了玉山书院。
    打是没办法打了,整个人就剩下一口气了,胳膊断了,腿断了,大腿上还被树枝刺了两个指头粗的血洞,回到书院的时候还在往外冒血。
    好在玉山书院的医生多,对于治疗这种伤患,很有经验,这只蝗虫在病床上昏迷了三天之后,终于醒过来了。
    醒来后,检查了一下身体,发现重要的部件都在,就是烂了一点,这个混蛋居然纵声长笑,还告诉第一时间赶过来的徐元寿说他成功了。
    自己的学生满身伤口,头脸肿的如同猪头,原本准备了无数骂辞的徐元寿,话都到嘴边了,最后只能化作一声长长的叹息。
    “山长,值了!”
    “不值!”
    “值了,山长,人真的可以飞!”
    “我知道,热气球也能飞!”
    “这不一样,山长,这不一样,我已经知晓了人起飞的原理,给我时间,我就能真的飞起来,是真正的飞翔。”
    “你马上就要毕业了,滚出玉山书院,去汉中当你的里长去吧!”
    “不,山长,我准备留校。”
    “书院不留你这种喜欢找死的混蛋。”
    “嘿嘿嘿,山长如果不准我留校,我就去汉中找一座更高的山,继续我的实验,没有书院支持,我八成死定了,到时候,您就等着看着我的骨灰白发人送黑发人吧!”
    “混账!”
    “嘿嘿嘿……我成功了,我一定会成为天下第一个能自由翱翔的人。”
    “是第一个摔死的人……”
    黄冲的精神几乎是亢奋的,他已经全身心的沉浸在飞翔这件事上,至于生死,他好像真的不在乎,不仅仅是他不在乎。
    在他身边还围着一大群准备前赴后继的男女混账。
    云昭是吃晚饭的时候听钱多多说的。
    “望月台多高啊……那只蝗虫居然没有摔死。”
    “主要是他的翅膀设计的不够合理,如果合理的话,一定能飞起来的,我以前也想弄这么一个东西飞起来,一支没时间。”
    “哦,那只蝗虫摔死了,摔成了肉酱!”
    听丈夫这么说,原本想要夸奖一下黄冲敢为天下先勇气的钱多多,立刻就改变了话题。
    云昭想了一下,虽然他知道滑翔不一定就会死人,还是一个很好的运动,可是,在大明世界里,他要是去飞翔,估计徐元寿会把黄冲弄死,再自杀。
    而崇祯皇帝,黄台吉,李洪基,张秉忠这些人一定会举双手双脚赞成他去找死。
    这种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还是不要做了。
    不管成功与否,史书都会把他跟那个举鼎把自己砸死的秦武王归类到一起,成为万世笑谈。
    “我对这种飞行器还是有一些研究的。”
    云昭多少有些不甘,听到别人乱搞滑翔机,他总有一种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感觉。
    “阿英,你跟夫君在一起过了半个月,你的肚子有动静吗?”
    钱多多果断的将谈话对象换成了冯英。
    冯英看了丈夫一眼道:“没有,再说了,时间太短了,云彰每晚都跟着我。”
    “把云彰交给我带吧,孩子也喜欢跟着我。”
    “不行,你居心不良。”
    “我很喜欢彰儿。”
    云昭抬头看看两个没话找话说的老婆,就摸摸两个儿子的脑袋,父子三人埋头吃饭。
    大清早,韩陵山就瞅着高大的玉山发愣。
    段国仁也是如此。
    钱少少奋笔疾书,不知道在写什么了不起的雄文,至少气势很足。
    “有一个人飞起来了!”
    韩陵山的面容极为严肃,且有些激动。
    段国仁闻言立刻道:“虽然被摔得骨断筋折,不过,能真正的飞起来,很值啊。”
    云昭笑道:“其实我有更好的办法可以改良黄冲的设计,可以让人飞的更远,更久。”
    听云昭这样说,韩陵山立刻就对段国仁道:“你说獬豸现在走出河南了没有?”
    段国仁道:“应该出去了,卢公可是马不停蹄的在赶路,估计走夜路都有可能。”
    这样的谈话就很无趣了……
    云昭见到黄冲的时候,心中的悲愤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迸发出来了。
    这个混蛋制造的滑翔器翅膀明显太小,材料明显过重,结构比例都不对,还没有尾翼,对于滑翔器来说,风阻的研究必不可少,可是,他弄出来的滑翔器,没有任何流线感。
    云昭很肯定,假如没有十二级以上的台风出现,这样的飞行器根本就飞不起来。
    这家伙上一次能活下来,纯粹是走了狗屎运,完全不是滑翔器起了什么作用。
    如果他继续这么实验下去,云昭不认为他能活到二十岁!!!
    “你这个东西设计的……”
    云昭凑到跟前才开始说话,就被徐元寿挡住去路,还拉着他要去书房谈谈,玉山书院扩招的事宜。
    “那个飞行器不对头……”
    “老夫知晓,孩子们喜欢折腾,就去折腾吧,反正也就是一些不值钱的东西,开开他们的心智还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