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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郑丫蛋

      正不知如何是好,突然感觉手肘处被什么蹭了一下,低头一看,只见一个毛茸茸的大脑袋凑在她身旁,眼睛盯着她手里的肉包子,大嘴张着,粉色的舌头露在外面,还有可疑的液体顺着舌头滴在地上。

    她眼睛睁大,叫道:“呀,好大的狗!”

    许致远以为她被吓到了,。忙道:“别怕,它脾气可好了,不会咬人的。”

    想必这是那摊主养的狗,见吓到客人了,忙过来拉住那狗脖子上的项圈,想要拉走,一边道歉:“姑娘没吓着吧?我这就把它拉走。”

    郑晚儿从激动中回过神,忙道:“别,没吓着,我是看它怪好看的。”那摊主见她这样说,这才放下心,也不非要拉它走了。

    那狗体型极大,是一只纯正的狼狗。不过脾气果然是好,任由主人拉着,也不反抗。这会儿感觉到主人松了手,忙又颠儿颠儿的跑过来,坐到郑晚儿跟前,眼巴巴的盯着她手里的肉包子。

    “你是不是想吃这个?”郑晚儿笑眯眯的扬了扬手里的包子,见它脑袋跟着包子转来转去的,神态可爱极了,心里更是喜欢。狗狗虽然可爱,不过到底不熟悉,郑晚儿也不敢直接递过去,只伸手把包子丢在它面前。毕竟这个年头可没有狂犬疫苗可以打。

    包子咕噜咕噜的滚到面前,那狗一口叼起,只嚼了几下,就吞进腹中,又抬起脑袋,亮晶晶的眼睛看着郑晚儿,嘴角咧开向后扯着,仿佛在笑一般。

    郑晚儿看见它这可爱模样,心更痒了,伸出爪子试探性的摸了摸那毛茸茸的大脑袋,见它仿佛享受一般的眯起了眼睛,胆子就更大了,狠狠下手撸了一番。

    郑杨被妹妹这大胆的举动吓了一跳,想要阻止,却又怕自己惊着这狗,真给妹妹咬上一口。不过见这狗仿佛很开心的模样,奇道:“这狗果然温顺。”

    许致远笑道:“这狗是这摊主养的,不过一岁多,从小就跟着在这里,我们书院的学生都认识它。许是从小见的人多了,也不怕人。”

    哎哟,还是个小明星。郑晚儿原本就喜欢这样的大狗,听的兴致勃勃的。

    郑来田见女儿开心,也认真看了看这狗,笑道:“瞧这肚子圆圆的,怕是怀了小狗崽了。”

    那边的摊主见他们好说话,也在一边搭腔:“可不是?最多下月,就要下狗崽子了。”

    郑晚儿撸够了小狗,这才觉得肚子饿了,这才罢手,慢慢的把碗里的汤喝完。

    饭吃完了,郑来田抹了把嘴,道:“事情都办完了,我看咱们这就回去。致远,你也赶紧回书院去。”

    许致远答应一声,叫过那摊主要结账。

    羊杂汤分量大,料又足,不过也不便宜,摊主算了一下,笑眯眯的道:“谢谢您,总共是一百二十文。”

    许致远听完,解下腰间的荷包正要数钱,就被郑来田一把按照。

    郑来田不赞同的道:“不是说了吗?你一个人在外面读书,啥不得花钱?留着自己用。这顿饭,我来付。”说着就要掏钱,却发现手不够用了,忙给郑晚儿打眼色。

    郑晚儿早就掏出自己的钱袋,数够了钱交给那摊主。见他们这样,笑道:“致远哥,我爹说的对,你呀就别争了。”

    见她也关心自己,许致远红了脸,把荷包收起来。

    众人起身走出摊位,郑来田把自家的骡车牵过来,郑晚儿见刚才卖果子那小贩还在,又上前买了一篮子,父女几人就准备回去了。

    兄妹俩爬上车,郑杨就道:“致远,你先回去吧。”

    许致远站在一旁,见郑晚儿没说话,却也脸带笑意的看着他,柔声道:“你们先走,我等会儿就回去。”

    “致远,读书要紧,也得注意身子。那我们就先走了,你也赶紧回书院。”郑来田说完,就赶着骡子拉扯走。

    兄妹两就朝他挥手道别。

    许致远站在原地,直郑家的骡车拐了个弯消失在路口,再也看不到了,这才叹了口气,按捺住心里的不舍转身。刚走了两步,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急匆匆的转身,又去了那个喝羊杂汤的摊子,小声的同那对摆摊的夫妇说了几句话。见他们答应了,连连道谢,这才转头回了书院。

    骡车慢悠悠的走在回家的路上,郑来田一边赶着车,一边同两个孩子聊天。想起刚刚见到的许致远,感叹道:“这一眨眼,你们都长得这样大了。特别是致远,小时候没少跟你哥两人调皮捣蛋,爬树掏鸟窝那是常干的事儿。”

    见老爹揭自己老底,郑杨感受到妹妹促狭的眼神,脸红道:“爹,您说这些干啥。”

    郑来田见儿子害羞了,哈哈大笑几声,倒也不再提这个话题,转而又道:“那会儿致远要去念书,你也想跟着去,不过咱们家里没银子,也没有办法。好在现在,日子好过起来了,你跟小五也念上书了。”

    他这是再忆苦思甜了。

    郑晚儿却想起别的事,这村儿里孩子,起名字也都比较简单,更有那信奉贱名号养活的。郑家取名字,干脆就都是什么树啊林啊的,这许致远的名字却是取得有深意的。她这样想,就问了出来:“致远哥的名字取得倒是好听,是许叔起的,还是许家爷爷取的?”

    郑杨的脸色顿时古怪起来,促狭道:“致远的名字,是念书后先生给取的,从前可不叫这个名儿。”

    郑晚儿好奇的看着他,问道:“那没上学以前叫啥?”

    郑杨见妹妹好奇,毫不犹豫的出卖朋友:“以前……叫狗蛋。”

    果然像他期待的那样,郑晚儿听到这名字,顿时哈哈大笑。郑杨突然想知道,若是好友知道自己的心上人知道了他不愿提起的小名儿,会是个什么表情。

    郑来田道:“致远出生那会儿身子不好,他爷爷就给他取的这个名字,贱名儿好养活。”

    他说的确实不错,而且这样的名字,在乡下那是十分常见的。不过,郑晚儿想起许致远若是没有改名,翩翩佳公子的气质配上这个名字,那真是……不笑不行。

    见女儿开心,郑来田又兴致勃勃的道:“你出生那会儿,还没有想好名字,你想啊,咱们家之前出生的两个都是小子,哪儿有给姑娘起名字的经验呐?我想了一夜,头发都差点给我薅掉了,好在还真想出了一个,叫丫蛋……”

    这……郑晚儿的笑声戛然而止。丫蛋……郑丫蛋?

    她笑不出声了,可是郑杨却没有忍住,他还是头一次听说,噗嗤一声笑了,不过看见妹妹不善的眼神,又马上止住,眼神飘忽着看向别处。

    “你娘一听,那是死活不同意,说不好听。后来她自己取了一个,说你生在晚上,那就叫晚儿吧,我一听,还真比我起的好听!”

    那真是不好听了不止一点点……郑晚儿心里默默的感激杨氏,避免了她叫郑丫蛋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