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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说起过去

      “晨夕,这个星期天,你陪我去一个地方。” “好的,妈妈。”董珍都开口了,晨夕哪有拒绝的道理。如今能和董珍和睦相处,晨夕已经很开心了。如果他们之间能一直这样,最好不过。

    至于今天给的这些东西,晨夕看了看,心里已经有了其他的打算。

    散场时,因为喝了些酒,分别找了代驾回去。晨夕已经很久没有在父亲脸上看到这样的笑容了,她想,父亲今晚是真的开心,还多喝了几杯。

    大概只有这个时候,他才彻彻底底的,只是她洛晨夕的父亲。

    看着他走,晨夕还是叮嘱了一句,让代驾开车小心一些。

    “回去以后,早些休息。”穆正峰靠在后座上,闭着眼睛点了点头。

    车门关上,晨夕看着车子渐渐远去,这才收回自己的目光。

    说到底,她终究做不到彻底的绝情,这毕竟是自己的父亲,在曾经那十四年里,有的都是美好。可是,她也不会这么轻易原谅他。

    至少,那个女人在的时候,她还无法原谅他。

    傅司毅也喝了点酒,虽然不多,晨夕还是不让他自己开车。

    回去的一路上,傅司毅一直紧紧握着她的手,似乎害怕,自己一不留神,旁边的人就会消失不见了。

    感觉到他的不安,晨夕看了看他:“你怎么了?”

    “只是觉得,好像现在,我们才算是真正的结婚,是我亏欠你太多了,夕儿。”

    晨夕见他这么说,不由得笑了起来。

    “你忘了吗?当初是我没有告诉你,我的父亲是谁。当时,只是带你去见了我母亲。而且,那个时候……和现在是不一样的。”

    “当时如果没有我妈一直反对,可能事情就不会变成这样,我们之间,也不会分开了三年。”

    “现在我不是回来了吗?”

    傅司毅长叹了一声,伸手抱紧了身边的人。

    现在,她是回来了。

    可正因为这三年来,他过得太过煎熬,有时候,他总会害怕,自己一睁眼,身边的人就不见了,他才发现,现在的一切,都是梦一场。

    他从来没有这样不安过,只因为失去过,他现在真的害怕失去了。

    “我已经回来,不会再离开了。以后的人生,每一天,我都会陪在你身边,你睁开眼睛,第一个看到的,一定是我,也只会是我。”

    “不管发生什么,我绝对不会允许你再离开我了。”

    三年的分别,对傅司毅来说是煎熬,晨夕过得何尝不痛苦。正因为幸福过,等失去之后,她才知道,一个人的深夜原来这么难熬,孤独的滋味,原来那般苦涩。

    那个深深刻在心里的名字,每当想起来的时候,心口总是隐隐作痛。

    她也曾软弱过,在傅司毅面前,她脆弱得像一个纸人,不堪一击。他轻易的举动,就能让她伤心难过。

    过去的三年,穆婉晴当天说的那句话,时时刻刻回荡在她的脑海里,只要想着,那个深爱着的男人背叛了自己,她没有一个地方不是痛的。

    因为爱得太深,才会痛入骨髓。

    她以为,他们之间就这样结束了,即便相遇,也是陌路人。

    还是老天爷眷顾她,才让他们两个再度重逢,解开当年的误会。

    “你说,妈妈星期天会带我去什么地方?”

    “她没有和我提过,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晨夕心里也很好奇,董珍突然提到要她去的地方,会是什么地方。

    一直到星期天,董珍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来,见儿媳妇已经起来,两个人也吃过东西,心里很是满意。

    现在的年轻人,很多都是,到了周末就睡到大中午。

    她到不是不同意让他们年轻人睡个懒觉,毕竟,平时工作也很辛苦。

    可是,儿子的肠胃,是不能挨饿的。以司毅那个脾气,肯定是会等着儿媳妇一起来吃早饭的,说不定两个人还能腻歪一整个早上,年轻人感情好,无可厚非,她也是这么过来的。

    不过,她还是希望,他们年轻人生活能够规律一些。

    “我还想,我会来早了。”

    “是有人不服,非要和我比耐力,结果,才跑了没多久就不行了。”傅司毅不由得笑了起来,平日里,他总是取笑夕儿,体力不行。

    知道她是个要强的性子,这不,趁着周末的时候非要来和他一起去晨练。

    整装待发,一开始还精神抖擞的,只是,他一半的路程都还没到,她就投降了。而傅司毅自己,每天都是负重出去晨跑,每天都在坚持。

    董珍一听,儿媳妇要和儿子比体力,不由得笑了起来。

    “哪有你这样欺负自己媳妇的,你让晨夕和你比,这不是明摆着欺负她吗?”

    “就是就是,他每天都欺负我。”晨夕顺便就告状,傅司毅看了看,真不知道这婆媳俩什么时候从势如水火,变成了穿一条裤子的人。

    “我可没有欺负她,我已经负重跑了,她还是跑不过一半的路程。”

    “你也不想想,你十六岁就被你爸爸送到部队去特训,从那以后,你就养成了负重锻炼的习惯,这么多年都坚持下来了。要知道,当时,如果不是我坚持立场,你现在还在部队里待着。”

    按照傅玉昆的想法,男人首先要有的,就是强健的体魄。当时傅司毅才十六岁,已经被他父亲送去特训。

    像他们这样家世的人,想把子女送去部队,只要有熟人,并不是一件难事,更何况,傅司毅当时还被领导看中了是个好苗子。

    只是董珍舍不得儿子这么辛苦,坚持要他回来,这才没有留下。

    晨夕恍然大悟,他们认识这么久了,傅司毅居然没有告诉过她这件事。

    “我也就待了两年不到。”

    “你怎么不说,你两年不到,就把人家待好多年该学的都玩溜了。”

    傅司毅笑而不语,这种事,没人问,他自然不会拿出来臭显摆,这也没什么好显摆的。

    “妈妈你不说,我还真不知道。”

    “司毅和秦松,还有何睿,那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当时三个人一起被送了过去,在部队里还是出了名的能把教官给气死的人,尤其是司毅,带头的总是他。”

    “妈,这都多少年以前的事情了。明知道是错的还要执行,那是盲从,不是聪明人做的事情。”

    “对,你聪明,就你这个性格脾气,也待不了部队。干久了,迟早要受处分,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晨夕看着他们母子之间的互动,突然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如果现在,母亲还活着,看到阿毅,她肯定会很高兴的。

    只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