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465章 偷与骗

      “哦!行啊!”高个男人还没退出两步,又前进了三步,“有啊!没在身上,你等着,要不给我留个电话,我一会儿找你来!我给你带三个,你挑!你要什么颜色的?黑色的还是金色的!都有!”高个男人好像接到大活儿似的,立刻开始攀着胡大发的肩膀,好像多熟悉一样。

    可是胡大发却觉得不太正常,因为他靠近自己的时候,手臂从自己肩膀上滑落下来,轻轻的拍了自己的钱包一下,别的不敢说,就大腿部位、尤其是裤兜位置的触觉敏感性来说,胡大发绝对是全运会第一,蚊子趴上去都能感觉出是公是母,别说你一个大活人了。

    这小子是贼?不像啊!销赃不应该这样的吧!难道说:是骗子!胡大发不禁哑然。骗子拿个真手机来充样子,在交货的时候,换成假的,之所以把价格吊高点,那是证明自己的手机是真的、是新的,等着侃价呢。

    “那就是我女朋友,我们一会儿在这吃饭,你去拿货吧!一会儿我看看,没问题就买俩!成吗?给我挑好的,还得便宜点儿啊!”胡大发抬起头,不屑的看着高个男人,既然不是本门的兄弟,那就甭客气了。

    “哦!哦,是这样啊!我刚才还问她来呢!行,你等着,我半小时之后回来,行吗?”高个男人看了蓝月儿一眼,笑眯眯的点着头。

    “行,就这么定了!”胡大发一摆手,快步走向蓝月儿,脸色从刚才的满脸严寒立刻翻转成了阳春三月。

    胡大发和蓝月儿还没打招呼,第一句话还没说出口,一个年轻人“嗖”的一下从胡大发和那个高个男人中间窜过,差点把胡大发带了一个跟头,刚想回身臭骂,就听见一女人的声音呼喊:“抓住他,小偷!抢我东西了!抓贼啊!我的包!”

    哎呦,我的命啊!别人是命犯桃花,我怎么命犯小偷呢?认识蓝月儿是因为一个小偷,那还是狱中的同僚;再次重逢是在吴叔、熊叔的骗子公司,最大的老板都不是好人;再上次是在车站抓贼,偶遇一下;这回是正经约个饭,特意的打扮了一下,怎么又遇到贼了!我该怎么办啊?追还是不追啊!

    胡大发抬眼看着蓝月儿,想从那里得到一些提示,看到的是一位女侠眼睛圆睁,手指指向那个逃跑的年轻人,口中陪着丢东西的女人一同呼救,“大发,抓住他,小偷!追啊!”伴随着呼喊,脚上的真皮小靴子“啪啪”的急促的跺着地面,好像是冻得难受,在哪里跺脚取暖似的。

    命苦不能怨政府,点背不能怪社会,胡大发气得牙关紧咬,扭身便追,甩了一句话给蓝月儿,“在这儿等着我!”心中这顿臭骂,你是那个门派的啊,这么不长眼,非要在我吃饭之前来点运动吗?先消化一下早饭不成?不把你抓住,我就辞了掌门人不干了!再说蓝月儿,别人丢东西,报警就是了,你这么激动干嘛?你就不怕鞋跟踩断了?

    商业区,本身人就多,虽然事情发生的有些突兀,但是仍旧有几个自视体力过人、正义感爆棚、正能量充足、尤其是耐力不同凡响的年轻人拔腿就追。

    “追,抓住他,他是小偷!”

    “抓贼啊!抓住他,先抽丫一顿!”

    “抓贼!大过年的,整事!报警,抓贼!”

    几个年轻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叫骂着,在前面那个蓝色羽绒服身后紧追不舍。胡大发跟在最后,先仔细观察着前面的态势。

    蓝色羽绒服跑的最快,已成惊弓之鸟,惶惶如漏网之鱼,一边躲避着路边的招牌、路人,一边左躲右闪的狂奔,手里拎着自己的战利品,绝不撒手。看那敏捷的身手,这么追下去,没有五公里绝对抓不到他,除非是前面有几个人能够拉成网、拦住他。

    他身后最近的离着他有十米远的两个人,看那个步态,猛冲猛打的样子,跑不过三站地,再远一点,估计就悬了;十五米左右是另外的三四个人,能力最强的,也就是五站地,准保趴架。再加上这么冷的天气,顶着风,吸着寒气,甭多了,先来两三站地,就剩不下几个了。要想快点儿解决,必须前面堵截。

    算了,我就跟着跑两圈得了,做做样子吧!适逢其会,不伸脚不合适,跑太快肚子疼不算,还得一身臭汗,没必要啊!希望前面这几位大侠能够赶紧追上他,制服他,我出电话,我帮你们报警都行,电话费我出,就当做贡献了。

    想着,胡大发调整着呼吸,不疾不徐,轻吸慢吐,像是在做吐纳功夫,脚下倒腾的虽快,可是没出距离,更显不出在尽力追赶,好像就是在应付差事一样,别人是短跑的架势,胡大发是马拉松的架势,根本不在一个跑道上。离着蓝色羽绒服有二十多米远,不慌不忙的跟着,类似小脚女人在踢球,方向是正确的,就是有点“磨蹭”。

    蓝色羽绒服趁乱扭头看了一眼,没想到这么多人在追,心中更加惶恐,这要是追上,每人三拳两脚,虽然这里没有武松,可是自己也没有那景阳冈老虎的皮肉啊!一顿揍肯定是免不了的,非得捶散架不可。

    奔跑吧!小偷!

    谁让这是必修课呢!要想吃好喝好又不受苦,就得平时下功夫。冬天,本来就不适合跑步,天气冷、风大、衣服还穿得多,跑起来相当难受。不过前面这位好像早有准备,估计没穿秋裤,脚下步子大,还灵活,像是受了惊的马,直接冲上了汽车道,在一阵滴滴声中,玩命的狂奔。

    这可真是要钱不要命,但凡有人开车走神,一个刹车没踩住,非得把他顶出去不可。要是真的出了这种事故,最后认定事故责任还真不好说,完全有可能,小偷是原告,一告开车的司机,二告后面的追兵,要是没有你们玩命追,我能跑到快车道来吗?我能被撞吗?所有的责任,都得你们哥几个均分,都得给我赔钱、赔医药费、赔我误工费……这种事不是没有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