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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世间之悲 莫过于此

      只听“轰”的一声,崖壁被撞出一个丈宽的大坑,飞石碎屑扬的漫天。

    不二整个人嵌进大坑里面,直撞得头破血流,一口鲜血自肺腑喷出,一时间觉得五脏六腑皆要裂了。

    却毫无歇缓的机会,角魔已然挥着拳头,一拳一拳逼过来。

    不二在大坑里上下躲闪,勘勘避去一连串重击。

    角魔的拳头却似钢铸铁打的一般,在大坑之内捣开一个个小坑,似下起了陨石雨一般。

    眼看这大坑被那角魔的拳头越捶越深,他硕大的身子也被整个埋了进去。

    不二则利用坑内的地势,始终绕在角魔身后躲闪。

    角魔用尽全力,却始终击不中他,气得哇哇直叫。

    忽然,瞧见不二在自己脚底露出半身子,举起一拳重重向下击去,只听轰的一声巨响,竟然在坑底捣出一个黑乎乎的洞口。

    不二躲闪之际,匆匆向洞口瞄了一眼,只见里面颇为宽敞。他灵机一动,忙伸手运气,一举将洞口边缘的碎石击开。竟发现里面是偌大的洞穴。大喜之下,暗道天不亡我,头也不回地扎进洞里。

    角魔见他进了洞,想这小子自找死路,狞笑着杀了进去。

    当头却碰见不二的利刃虎生生砍过来,忙低头躲过去。

    利刃绕了个圈,忽从脚下飞起,直奔他裆下要害。他伸手去挡,利刃一转到了胸前。待他将胸前护住,后背又觉到了凉飕飕的冷风!

    总是不等他有所反应,利刃已然逼近要害,当真是防不可防,退无可退。

    他哪里知道,不二乃是洞中作战的一把好手!

    又恰恰在这不大宽敞的洞穴里,他偌大身躯成了累赘,转身不便,腾挪无地,处处受制。

    慌张之中,忙要转身退出洞里,那红芒利刃忽地自背后袭来。他仗着背上生出的坚硬鳞片浑然不管,只往前奔去。

    才走了一步,忽然脖子上一道笔直红线划开,绿色的鲜血四溅,脑袋竟和身子搬了家!

    原来,不二见那角魔慌慌张张往外逃,立时想到这是唯一的机会,随手抓起一块石头,在上面附了云刃诀的剑芒,冲着他背后猛地扔去。

    角魔已在先前战斗中推测出他只有一道利刃,便不管不顾往前奔着。

    却没料到,不二早将真正的利刃设在他逃跑必经之处,终于将这强悍的角魔切成了身首两份。

    不二见他倒在地上,自个儿也瘫了下来,心中暗道:这角魔的战斗方式,与我人族修士完全不同。近乎于武林中人的贴身肉搏,但他们钢筋铁骨,力大无比,速度又快到难以想象,威力自然惊人。

    又琢磨:我们修道中人,大多靠的是功法宝物,擅于远战而疏于肉搏,这角魔正是修士的克星!也怪不得一个青角魔往往要五六个同阶的开门境修士来应对。只怕稍不留神,就给他贴到近处,立时就要开膛破腹了。

    便暗自庆幸,若不是从前跟那老伯在树洞里打了无数仗,今日小命便要丧在此处了。这老伯教自己的功法,还有自己精通的折身术,恰恰擅于身贴肉搏,简直是专为角魔量身定做。

    念及于此,一时间欣喜之极,心想我这一身通天彻地的本领,不杀几千个角魔实在浪费。恨不得立时冲进傀蜮谷中,与那些角魔杀个痛快。

    过了半响,才想到傀蜮谷之战与自己已然无关,这才渐渐平复下来。

    待休息好一会儿,他爬起身来,走到角魔身旁,心道:我总算亲手杀了一个角魔,是否也算为长乐村的乡亲们报了仇?

    又想起数年前屠村的骨刃族角魔,不由握紧了拳头。

    猛一挥手,红芒利刃一闪而过,自角魔头顶削去,瞬间将青色的角连同头皮削了下来。

    他知道那魔角大有用处,便拾起来,放入储物袋里。一边琢磨:若顾师叔问起我,如何杀了这角魔,我怎么回答?倘若照实说,岂不是要暴露了老伯教给我的功法。不如我先将这魔角藏起来,再说自己趁着黑夜躲到一处隐蔽,骗过那角魔,才侥幸逃得升天。

    他拿定了主意,便要起身出洞。

    天色已到了蒙蒙亮的时分,一道清晨微薄的光散进洞内,他不经意向洞穴深处瞄了一眼,忽然瞧见地皮上露出一段煞白的颜色,看起来不大寻常。

    他好奇心既起,便走过去瞧一瞧,在那处地皮上刨了半天,竟挖出一具人骨架来。

    不禁思索起来,琢磨这是何人,又如何会死在这封闭的洞穴之中。

    忽然瞧见尸骨下面的黄土中隐隐露出一截布帛,便一并刨出来,原来是一卷帛书。翻开来看,上面写着颇为晦涩的古文。

    心想莫不是什么修行的秘籍罢?

    这倒是有趣了,艺人的评书里,常有故事的主人公掉进山崖底下,巧不巧地捡着一本秘籍,从此大发神威,威震武林,千古传名。

    “我稀里糊涂跟角魔打一架,也能遇到这样的好事?”

    不妨算是他步入修行界之后的诸多经历。

    自己是修行的废柴,入门干的杂役,宗门里有一位需要高攀的青梅竹马,又有一位看自己不顺眼的天才对头,还有诸多狗眼看人低的师叔院主师兄弟,当真是烂俗评书画本的标准配置。

    再往后,扫地能扫出一个斗笠前辈,逃跑逃到树洞里有个树中老伯,有木仙师带着自己赚钱,掉进洞里还有秘籍捡。

    要是写进书里,只怕也是当主角的不二人选。

    心中忍不住好笑,“小时候听说书的讲,只要牢记你是主角,碰到危险往前冲,看见悬崖往下跳,发现洞穴往里钻,少不了你的好处。看我这样一副根正苗红的主角相,也能这般试一试。”

    拿起帛书,他仔细看过,大概读得懂,这帛书上写着此人生平,原来竟是凡人中的武道高手,名叫石追月。原本是一介书生,屡试不第,弃文从武,倒显出稀世天赋,一年小有所成,两年名声在外,三年独步一方,五年便成为凡人之中的绝世高手。

    那个时候,修真者极少在凡人面前显露本领。他只以为天下再无可攀之境,不免有些自傲。却在机缘巧合之下,偶遇一个修真女子,被其绝世容颜所吸引,立誓要娶为妻子。

    他自以为武功盖世,轻易可以折服她。

    岂料那女子与他定下一招之约,只要他能接下自己一招,便委身下嫁。

    结果自然是石追月败了,自此隐居在此山中,苦苦研琢可以击败那女子的武功。

    转眼四十年过去,他果然天赋纵横,自创出一套空前绝后的《圆明剑法》。出山之后,凭借这套剑法,向宏然大陆的修士宣战。前来挑战的修士,竟没有几个能敌过他。

    事已至此,他自然算做到了当初那一招之约。

    然而,待那女子再来找他,石追月只能仰天长叹。

    原来,再见之时,他此时已是古稀之年,满头白发,皱纹满面。她却仍是当初那般模样,笑颜桃花,衣衫头饰,似乎未有一丝一毫变化。

    他心中十分明白,这女子故意穿着打扮同四十年前一模一样,便是为了告诉自己:即便他修得再高武功,身为凡人也抵不过时间的流逝。

    那石追月自此退回深山之中,再也没有回来。

    “世间之悲,莫过于此。”帛书简介以这一句结尾。

    不二看着看着,竟缓缓读了出来。